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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文 / 亦舒

    藍這個顏色

    我從來沒喜歡過徐培南。

    我自幼認識他,他父親是我父的老朋友,南下到香港,合股開了一間搪瓷廠,住樓上樓下,像兩兄弟般,我母與徐母以姐妹相稱,徐培南比我大一歲,徐母抱著他對正懷著我的母親說:「如果是個女的,將來配給我們培南吧。」

    這句話說了有廿五年了,每次想起來,我都認為是奇恥大辱。

    母親的思想落後,尚有指腹為婚的意識,端的不可思議,這麼溫柔端莊的女人,竟會有這種腐敗的概念,真令人心驚肉跳。

    可惜我從來沒喜歡過徐培南。

    幼時住在一幢房子裡,大大的露台,站在攔桿邊剛好看得見影樹頂,滿滿的紅花透著鵝黃色的花蕊,映得我的童年特別燦爛美麗。

    童年可以更好,如果沒有徐培南的話。

    他自幼就長得很高大,比我大一歲多,便高我半個頭,力氣大,頑皮,愛玩自製的椏杈彈弓皮,吃著一記,足以令人流眼淚,我痛恨他。

    在梯間碰見他,那一日便遭殃,不是拉我的辮子,便是扯我的裙子,還有水槍、木劍,各式各樣的新式武器,一枝舊的鋼筆落在他手中也會具威脅住,他可以用它來注滿藍墨水射向我最新的白校服。

    我從沒有見過似徐培南這樣的潑皮。

    直到上中學,他那種脾氣仍然不改。我看到他便遠遠的避開,如見到瘟神般,他越發對我有興趣,激發作弄我的動機。

    有時候故意在梯間阻住我去路,有時候拿只沾滿泥漿的籃球在我面前晃來晃去,非使我皺眉頭頓足他是不會滿足的。

    後來我也練出來了,我讀了一本有關心理學的書,專家說,是有這種人的,極端的自卑,引起無比的自大狂,別人看他一眼,他便以為是瞧他不起,別人一眼都不看他,他也認為人家瞧不起他,於是做許多古怪的事來證明他與眾不同,高人一等,徐培南一定是這種人。

    母親同我說:「培南只是頑皮,你則說得他似心理變態。」

    他中學會考不及格,徐伯伯不得不把他送到美國去。

    我不相信自己會轉運。什麼,脫離這魔頭的手掌心?我興奮得三日三夜難以入睡。

    在我十五歲那年,徐培南被送往加利福尼亞。

    我逃出生天。

    十六歲,舊房子要拆,父親與徐伯伯合資在九龍塘買一塊小小的地皮,蓋成一座兩伙的小洋房,我們住甲座,徐家住乙座,兩個門進出,我更樂,至少以後不必在梯間遇見徐培南,遭他荼毒。

    徐藍兩家更加親密,徐伯母只得徐培南這個寶貝,自他去遠方留學以後,日子很孤寂,常聯同母親進出,找些正當娛樂,搓搓麻將。

    而我,我在翌年考上港大,也在同一年.認識張元震。

    幾乎是一見鍾情。

    在偌大的壁球室中,他迎面走過來,我一抬頭,便知道是他,錯不了。

    十七歲年輕的心咚咚的劇跳起來,平常頂隨和的我也擺出少女的矜持,將自己最好的面向他展示。

    半年之後,我們已成為同學眼中的情侶。

    對這件事最遺憾的是徐伯母。

    「志鵑有男朋友了?唉,都是培南沒福氣。」

    哼,看那家的女兒晦氣罷了。

    張元震是每個少女的夢想男友。他高大英俊斯文,功課好,又擅運動,念的是工程,但對文學亦有研究,家境很好,只有兩個姐姐,父親有小生意,但不勉強他的志願。他開得手好車,一直管接管送。

    因為他的緣故,數年大學生活過得很愉快,只有甜蜜的回憶,除出暑假,當徐培南回來度假的時候。

    不過我已長大,他很難刺激到我。我扳撲克面孔,當他透明。

    徐伯母想約我們在一起,我一於婉拒,一點情面也不講,她又感歎,「這兩個孩子,怎麼時辰八字不對似的。」

    當然不對,我膝蓋上最大的疤,使是騎腳踏車時,徐培南推我跌倒時摔的。

    他這個人最觸霉頭。

    暑假回來,我見過他,喇叭褲、長頭髮、花襯衫,走起路來,肩膀一聳一聳,裝出一副黑人的音樂節奏,就差沒單手拍一記手心,嘴裡嚷「嗨,人。」

    我念的是英國文學,胸中充滿拜倫及雪萊,甚至是勞倫斯艾略特之清秀沉鬱多愁,雙目那容得徐培南這種俗物。

    我見過他吃東西,左手抓一隻巨型漢堡包,右手一瓶可樂,大口大口地喝,蕃茄醬自漢堡包中擠出來,滴在衣裳褲子,甚至是我們家新換的米色地毯上,亳無愧意……醜陋

    我連正眼都不想看他一眼。

    為著厭惡徐培南,聯帶疏遠徐氏夫婦。

    我已經長大,再也不比從前那麼好欺侮。

    元震是完全相反的一個男孩子,謝謝天。

    他曾經問我,「那怪物是誰?」

    「父親朋友的兒子。」

    「美國低級粗糙的一面他學齊了。」元震如此說。

    「可不是。」

    「他念什麼科?」

    「誰知道,我們別說他好不好?」

    以後都沒再提過徐培南。

    搪瓷製成品被塑膠代替,小廠家的生意一落千丈,不過咱們徐藍兩家沒有太大的開銷,拿積蕃的利息出來擋一擋也就可以過去。

    父親老說:「什麼叫做發財?我要求低,自認可以上岸了。」

    畢業後我找到一份很穩定的工作,同事們都說大機構內都鬥爭很厲害,我卻不覺得,也有說我閒話的人,什麼她不在乎啦、家境太好做不長啦,君不見她日日司機送上班啦等等,我都一笑置之,不予受理,也許老闆聽在耳中會真的以為我心不在此,不推薦我升職,但是這也是無可奈何之事矣。

    元震決定往英國修碩士,他考取倫敦大學。我認為英國很適合他,他根本已經有那種氣質,說話噤聲,表情含蓄,永遠低調子,穿衣服都只黑白灰三個顏色,再去到那種文明古國,相得益影。

    當時不少同學說:「英國……沒落了。」

    元震說:「有自由有文化的國度是永遠不會沒落的。」

    我覺得這句話說重了一點,我們不過是去學習,犯不著為外國人得罪自己人。

    不過我原諒他,也許他不愛被人潑冷水。

    大學中他並沒行人多的知心朋友,他嫌他們膚淺、他們嫌他孤傲。

    元震對於中國人的俗例很不以為然,除了過時過節,他都不大上我家的門。

    我卻欣賞這種氣質。

    時間過得真快,他進倫大已經有兩年。暑假我去看過他一次,他並沒有回來,修碩士不過需時兩年,何必勞碌。

    去年我們在歐洲逛了一個月,簡直樂不思蜀。

    這是我第二次去歐洲。

    第一次年紀太小,當年十四歲,跟旅行團去見識,走馬看花,不懂得欣賞,去年才真被歐洲吸引住,一直對那邊的風土人情不能忘懷。

    下班開信箱,元震的信落出來,我快樂地打開,邊讀邊按門鈴。

    母親來開門,見是我,立刻說,「培南回來了。」

    「誰?」我拾起頭來。

    「徐培南。」

    「我從來沒有喜歡過徐培南。」我說。

    「這我們都知道,」母親苦口婆心,「但到底是世交呢,今夜徐伯母請客,你說什麼都要去。」

    「他年年回來好幾次,如果真要吃,掙死都有份。」

    「志鵑。」

    「說我不舒服。」我立刻皺起眉頭,「今日上司無理取鬧,害得我胃氣疼。」

    「志鵑。」

    我笑,推媽媽一下。

    「人家回來不走了,在找工作做。」她補一句。

    「那更好,吃飯的機會多著。」

    「你自己說的,下回請的時候,你可不能不到。」

    是是是。先敷衍了再說。

    我躺到床上細閱元震的信。

    徐伯母過來寒暄,我裝作沒聽見。

    走過我的房門,我聽見她說:「志鵑這份工作頂辛苦,可不可以換份較為輕鬆的,身體要緊。」

    母親答:「她說沒有比這份工作更輕鬆的了,她一些女同學要熬到六點半才收工,都捱出胃病來。」

    徐伯母詫異他說:「為什麼不結婚?嫁人好休息。」

    我聽得既好氣又好笑。她這副何不食肉糜的口氣實在太天真,結婚同休息有什麼關係?我親眼見多少蹣跚的孕婦擠在公共交通工具裡浮腫著面孔支持著去賺一份月薪,肚皮漲得可以看見胎兒在其中抖動,她們的丈夫在什麼地方?也許他們是相愛的,但他幫不到她,是以她還得靠自己力氣來應付生活。

    徐伯母說:「我們兩家如果能夠把他們拉在一起,是必更加親密。」

    我歎口氣,還不夠親密嗎,廠是兩份的,屋子也夾住,還要成親戚,好一桌吃飯?

    幸虧媽媽說;「時間到了,我們去吧。」

    待他們去後,我打長途電話給元震。

    他剛巧起床,說,「志鵑,太貴了,寫信不是更好,你又沒急事。」

    「想聽聽你聲音。」

    「冷得發抖。」

    「有沒有人收你做搏土?」

    「有好消息馬上告訴你。」

    「當然。」

    「再見,志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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