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頁 文 / 亦舒
起來也沒有事情做,昨天寫剩的稿並不太多。在近週末的時候,我總是比較空的。
小丁昨天吵過我,今天大概不會吵我了吧?
我洗完臉便自己弄了早餐吃。我的功夫不錯,王老五這麼些年,到底慣了。
吃了一點東西,我便坐下來寫稿,看著鐘,一定要限自己在幾個小時內趕好,不得延遲。
結果我花了兩個鐘頭便寫好了,覺得肚子有點餓,頭髮有點長,而且要去買點筆。
我穿好衣服出門。
我吃了一碟牛肉麵,到那間老店去剪了一點頭髮,買完東西,時間還早得很。
這時候看電影是不錯的,但是約女孩子卻來不及了,這是很掃興的事,我不喜歡一個人看電影。
女孩子應該像男孩子一樣,隨時打電話去都肯出來,可是她們不肯,那真沒有辦法。
我只好一個人買了一張票子進戲院。
幸虧那套電影不錯,看了倒也不覺得寂寞。
看完電影當然是吃飯了,我的天,又是一個人。
今天我早知道有空,一定可以約到人。我有幾個普通的女朋友,都很談得來的,今天真真自個孤單了。
我一路走去,不知不覺,倒來到昨天小丁請我喝東西那間店。我想倒不錯,就是它吧。
進去我叫了食物,坐著真是覺得冷清。
在學校裡念的是建築。爸一直要我念建築,我勉為其難地念了三年,實在吃不消了,只好退學。
自從那時候開始,爸見了我就氣鼓鼓的,我呢,也有點尷尬,所以,老不想回家吃飯。
有時候媽倒是來看我的,她為我弄好一點菜,然後走了,我們倆談談爸的壞脾氣,也蠻好笑。
今天晚上也許應該回家的,我想。
然後我笑了,笑自己的三心兩意。
侍者端食物來,我狼吞虎嚥的吃了下去,我相信用腦的人得多吃東西,否則精神真的很難支持。
吃完東西,我叫結賬。
我不喜歡在街上多逗留,吃完了也該回家了。
我一抬頭,又看見了昨天小丁叫我看的那個女人。
我一呆。這真是巧合。偏偏我今天又上這兒來了,如果不是昨天小丁那番話,我也不會留意她。
這麼說來,她倒真是每天來的了。
我看著她。
她還是低著頭,我看到她的鼻子與下巴,兩樣都是尖尖的,倒有點秀氣,不太難看。
看女人,最重要的還是看一雙眼睛,一雙眼睛長得好的女人,是無法抗拒的。
我呆呆的坐著。
侍者拿來了脹單,他看見我的神情,便壓低了聲音說:「每天這時候都來的。」
我知道他指誰,於是點了點頭。
我付了鈔票,便站起來走了。
她沒有抬頭。
我開始覺得這個女人真是怪怪的。我匆匆忙忙的一眼瞥過,發覺她穿著一雙很漂亮的漆皮鞋。
不曉得小丁今天晚上會不會來這裡,我想。
這傻子,什麼都做得出來。
回到家裡,我聽唱片,與母親通了個電話。
時間也不早了,我想,應該趁早休息,明天還是空閒的,後夭?後天可得忙了。
其實工作分開來做,會平均一點,但是我不樂意,我覺得反正是做了,多與少都一樣,一星期非放兩天假,好好的閒一下不可。
明天下午我也許會回去看看母親。
我扭亮了電視,沒有什麼心思。
然後電話鈴響了,我怕電話鈴。不用說,十個倒有九個電話是催稿的,我拿起聽筒。
「天,你在家嗎?」是小丁的聲音。
「今天我沒空。」我趕緊說。
「我上你家來。」
「不行,告訴你沒有空。」我緊接的答。
「有女朋友在?」他狐疑地問我:「是不是?」
「不要殘忍,我現在就要睡了,改天好不好?」
「不行,我一定要來。」他竟掛了電話。
十分鐘後,他按鈴。
我瞪著他:「告訴你我睡了。」
我讓他看我身上的睡衣,用眼睛白著他。
他笑,嘻皮笑臉的,「大作家,別生氣好不好?」
「誰生氣!什麼事?快點講,講完了好走。」
「凶得很呢。」他說。
「什麼事?」我問。
「我想與那個女孩子說幾句話,教我一個方法。」小丁嘻著臉說。
我冷笑,「你瘋了。」
他抗議,「我反對你這個說法,你是什麼意思?怎麼老說我瘋了?」
「怎麼不是呢,專做這種事,已經是夠荒謬的了,居然來請教我?幹嗎?我做慣這種事情的嗎?」
「你這人,不是老寫愛情小說嗎?」
「去你的,別來煩我了。」我告訴他。
他笑笑,「好,你以為我不知道?」
「知道什麼?」我瞠目以視。
「你今天也去過那裡看她,是不是?」他一副得意的樣子。
「告訴你我是去吃飯的。」我好氣又好笑。
「吃飯?那麼多的飯店,那一家不好去,偏偏要去那裡,很難自圓其說吧,唔?」
我笑,「你硬要那麼說,我也沒辦法。」
「幫我一個忙。」
「算了,小丁,我是紙上談兵,你比我懂得多,女朋友一打一打算的,何必請教別人呢?取笑了。」
「真不肯?」
「不是不肯,能力有所不逮。」我說:「請原諒。」
「你這個人。」
「對不起。」我又說。
「那麼你剛才去,見到了她沒有?」他問。
「看是看見啦,沒留意她的樣子。」我說。
「真的沒看見?我不相信,你分明是看她的。」
「亂講,」我說:「的確沒有看清楚,我去那裡的確是巧合,你不相信就算了。」
「你說下去。」
「叫我說什麼,我真給你煩死了,你回家好不好?」我皺上眉頭,以表示情況嚴重。
「那好了,你不肯替我想辦法,我明天就跑過去與她說話了,假如她叫起來,就是你害的。」
我笑起來,我啼笑皆非的問:「老天,這筆帳是怎麼算在我頭上的?」
「我走了。」他好像很負氣。
「喂喂喂,」我又哄他,「回來回來,有話好說,」
會是個小說題材嗎?
某男在某處邂逅某女,言情小說的公式之一,用過七千七百零七十多次。
我歎口氣。
公式第二條:某男上去與某女招呼,原來一說即刻合拍,接著演出無數悲歡離合。
把朋友的平生精彩事組織一下,化為小說,勝過絞腦汁想故事情節。
一個作者,通常有兩種朋友。
第一種,把故事講完之後,永遠記得加一句:「不要寫出來。」
第二種沒有說故事之前,已經預先聲明:「我有一個好題材給你寫小說。」
小丁是前者抑或是後者,馬上可以分曉。
「來,」我說:「告訴大作家,你心底黑暗處的秘密。」
他陷入沉思中。
「我知道了,你當心,那位女郎可能是別人的禁肉,當心你的狗腿。」
丁某不睬我。
「也許她已經是三個孩子的老媽。」
小丁狠狠的白我一眼,「虧你是寫文章的,一點想像力都沒有,亂講一通!」
我笑得厲害,「你的想像力太豐富了。」
「不管你我誰錯誰對,反正你我都找不到好的女孩子就是了。」他呆呆的說。
「你真的那樣需要一個女朋友?」
他苦笑「我也不知道,可是我覺得生活真無聊,精神沒有什麼寄托,其實想穿了,做這此事情真是無聊,但是我還是在照做不誤。」
我沉默,「小丁,你這脾氣……」
「你不曉得,那個女孩子,的確長得很清秀,我看得出她不是正派人物,但她那
種味道,很難說得出來,即使你見到了,也會喜歡的。」
我呆著,過了半晌,我說:「真有這種味道?我沒看見她的臉,只見到她低著頭。」
「你不會知道的,她就是那樣,低著頭,不聲不響的,每天晚上,呆呆的在那兒喝杯咖啡,然後低著頭走了。」小丁說:「我不知道她在想些什麼,她好像一直在想。」
「你可以與她說幾句話。」
「我不敢。現在我還可以離遠看看她,一講了話,也許她就害怕不來了。」
「你這個人,」我搖頭,「大概除了賈寶玉,就是你最癡心了,你不是說了她不是正派人物嗎?怎麼會怕你呢?」
他笑笑,「那我不管,在我心目中,她還是很好的,她做過些什麼?她原來是個怎麼樣的人?我可不在乎。」
小丁的確有一手。我也有點佩服他。到現在,我又不忍叫他神經病了。
「那你這樣下去,總不是好辦法。」
「也許她以後也不來了。」小丁沮喪的說。
「不會的。」我也變得傻里傻氣的了,一直安慰他。
「你去跟她說話。」
「怎麼可以?」我不肯。
他不出聲。
「說了話又怎麼樣呢?」
我問:「你想與她做朋友?談戀愛?做人總得有點目的才行,你這樣毫無目的,又有什麼味道?我看不出來。」
「我不知道。」他說:「也許我該回家睡覺了,在這裡讓你討厭。你還有酒沒有?」
我把一整瓶紅酒全給他了,他又倒了一杯。
「這是怎麼回事?」我問:「你在借酒澆愁嗎?喂,這酒不便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