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頁 文 / 亦舒
是她叫住我的,「大哥!大哥!」
我正在喝啤酒,陪著兩個外國新到的同事,猛地一回頭,見到了她。
她笑著走過來,嫌孩子跟得慢,一把抱了他起來,彷彿很有力氣的樣幹。」
她一直笑著走過來,她戴著一副金耳環,非常俗氣的一種黃金圈圈,可是她戴起來有一種奇異的對比。我心中詛咒著她,她是一個有辦法的女人,廿歲有廿歲的美麗,三十歲有三十歲的美麗!如今都中年了,還如此吸引!
她問:「我可以坐下嘛?」
那兩個同事,如蒼蠅見血似的為她拉了位子過來。
她把孩子放在膝上坐。
我向她點點頭。
她笑著:「叫伯伯,怏,叫伯伯。」她哄著孩子。
我愕然的看看蘭花。
「這是我兒子。」她細聲的說:「我結婚了。」
孩子是驚人的秀氣與美,一雙眼睛完全像她。
「啊。」我說。
她又笑了一笑。
她說:「我現住香港。我丈夫在新加坡還有一個家,我媽媽也搬回來了。」
「啊。」我說。
她不響了。
隔了一會兒我說:「你們母女倆,非要做一樣的事不可嗎?」其實是很無禮,且與我無關的。
她說:「是,很巧合。」她芳無其事的答:「但是我很快樂,大哥,今天見到你真快樂。」
我還以為她說生活快樂,誰曉得後來又加了一句。
我硬綁綁的說:「見到我有什麼快樂?」
她又笑了一笑,因胖了,臉上油光水滑的,一點皺紋也看不出來,手臂結結實實,曬得棕色。她叫了一杯檸檬水,給她兒子吸著,那孩子倒有說不出的可愛。
我忍不住問:「叫什麼名字,孩子?」
「叫思恩。思恩,叫伯伯。」
「叫什麼?」我大吃一驚。
「思恩。」她看著我,若無其事的,臉上毫無喜怒哀樂,倒是有一種是生氣的平靜。
我沒有再問下去,她與找,從來沒有真正的說過話,不過是很含蓄的,點到為止,像憧憧的影子,充滿了影子,也就不再介意再多一點疑惑。
「為什麼叫思恩?」她反問我,「大哥,你一定在想,對不對?這是個好名字。」
我點點頭。
她說:「大哥,你會不會來瞧我們?」
「香港這麼小,總會碰見的。」我木然說。
她沒生氣,點點頭,「是的,」她說:「對。」她抱起孩子,「大哥──」
「得了,我都明白。」
她還想說些什麼,我沒敢看她,實在怕心又軟下來,一個女人,像她這般的一個女人,總有值得原諒的地方,多多少少,總有值得原諒的地方。
「再見大哥。」蘭花站起來,抱著孩子走了。
我見她走到樹蔭底下,紅火的影樹開滿了一天,她打開了一部麥塞底斯四五零SLC的門,把孩子放進去,然後開車走了。
嫁了,又嫁了。
嫁的是什麼樣的人?比思恩好?比思恩壞?
蘭花的故事並沒有完結。這一次以後,我沒有見過她,無論到哪裡,都沒有再見她。
我那兩個同事倒是著實取笑了我一番。
「啊,這麼標緻的舊情人,居然還對她這麼冷淡,真人不露相啊。」他們擠眉弄眼的。
我沒有告訴任何人。
即使某一段時期,她愛過我,也不是我所知道的。我即使知道,也遲了,我是一個鈍人,我沒有發覺對她的好感,是一種愛,也幸虧沒發覺,發覺了又如何?我是老式的男人,即使要背妻別戀!也斷然不可選中她,她是我弟弟深愛的人,我弟弟是我深愛的人。
我這一生,是循規蹈矩的一生。
思恩也決定過其循規蹈矩的一生。
做人就是這樣吧,至少這是我做人的法子,如今生命過了大半,對死亡的恐懼已漸漸淡卻,走在路上,不過淡然的想:完了,快完了。心平氣和的,一點沒有恨的人,愛也不過是一種習慣,一種責任而已。
但是蘭花,她是不同的,她的生命與我們的生命是不同的,卻在某一點遇上了她,不過是短短的幾次會面。但是她的生命是不一樣的。
她的生命,蘭花的生命,是有火花有陽光的生命,她安排生命,生命卻安排我。
蘭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