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頁 文 / 亦舒
我始終覺得妻有那種中年女人的憂慮與疑心。蘭花怎麼會看得上我!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但凡女人,若愛她們的丈夫,老以為天下最好的便是她老公,個個女人眼紅她老公,真好笑。
我跟蘭花說:「這層屋子好,我們是租的,可是合約可以再續,再績續問題,你們裝修一下,就合心意了。」
她笑了一笑,「這全憑思恩,我仍住我那舊地方。」
「何必呢?」我驚異的說:「都訂了婚了,這什麼年代了?省一點,這裡三個房間,又不是住不下。」
「不是這個意思,我最怕跟任何人擠眼睛對鼻子,包括思恩在內,誰也不愛看見誰早上起床如廁刷牙洗臉。」
我既好笑又好氣,「啊,照你那理論,將來結了婚,你住三樓,他住二樓!」
「我們是不會結婚的!」
「蘭花,你別太翻翻覆覆了。」
「大哥,你我沒話好說了,說多了,你既不瞭解,又生氣,你隨我們去吧。」她斷然的說。
她請我別多管閒事。
根本是,他們什麼年紀了,我還做什麼褓姆?自己不識相,活該聽難聽的話。
我們就這麼搬走了。
到了香港,住了半年,就習慣下來,根本是香港人。奇怪得很,因為買了套差不多顏色的沙發,我老覺得有個人坐在角落上抽煙,一條牛仔褲,一件舊襯衫,那人是蘭花。
半年了,她在我腦裡無法磨滅。
半年後,她與思恩結婚了。
我不清楚她有沒有看思恩如廁洗浴,我也不知道她是否住二樓,思恩則住三樓。反正他們結婚了。
寄來了照片。
照片上的蘭花一身白,思恩也一身白。那套新娘禮服是細麻布的,她戴一頂寬邊草帽,上面有網有緞帶有花,都是白的,直截上臉色也有黜蒼白,思恩漂亮之至,精神奕奕。然而蘭花是美麗的。
他們在小教堂裡舉行婚禮,就在教堂花園拍照,有風有花,都是水仙.又是水仙的時節了。
照片拍得很好。
妻說:「照片拍得很好。」
過了一會兒,父母也說:「照片拍得很好。」
大家都覺得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可是說不出來,也說不上來。到底是什麼?
我倒是放心了。
然而蘭花陸陸續續還是在那張沙發角上出現。
在我印象中,她是一個穿牛仔褲的女孩子。
父母說:「讓他們回來一次吧,這媳婦我還沒見過呢,她母親又見外,不大肯與我們來往。」
我不說什麼。思恩是沒問題,蘭花呢?
沒想到蘭花也來了。
大家去飛機場,這時候我的孩子已經會走路了。
下了飛機,我覺得蘭花胖了,結了婚還是那樣子,一件幾乎透明的T恤,一條長裙子,皮膚曬得黑黑的──又往哪兒渡假去了?
見了我,她微微一笑,其餘的人只略點一兩下頭。
母親心中先有三分不快,我看得出來。
我直截覺得蘭花是來錯了。
她不適合我們的家,她根本不適合這個世界。
蘭花胖了以後,那身裁更是曲折離奇,我正眼不好意思看她。妻是瞪著眼瞧,然後輕輕的說:「胸罩也沒有,什麼都看見了,思恩真大方。」
思恩呢?頭髮在披肩膊上,耳朵忽然穿了孔,多了一隻金耳環,這種人居然在念博士,道德淪亡!
兩個人跑出來像摩登江湖賣藝的人馬,那裡有學生的味道!
父親更有五分不快。
我拿了他們的行李,往車場走。
蘭花走到我面前,白米色的長裙,沒有襯裙,內褲是淡藍的,腰細得蛇一般,胖全胖在對路的地方,真有本事,我一頭的汗。大概是行李重。
上了父親的新車,六個人不算擠,只聽見思恩一個人的聲音,蘭花一句話也沒有,眼睛看看窗外,天氣熱,車裡有冷氣。母親的眼睛盯著蘭花,父親與思恩談過去未來,妻有一種快感,因為蘭花終於碰見了一個可以有資格管她的人:我們的母親,而我,我只希望她與思恩快樂。
而她與思恩彷彿沒有直截對白。兩個人看上去是一對,時間久了,完全是兩碼事──又是新派作風..
行李先在蘭花母親家裡放下了,她住母親家。點個頭,說聲再見,揚長而去,她可不理我們家人怎麼想法。父親鐵青著臉,也不出聲。思恩說:「她是那個樣子,隨她去,累了她就回來了。」彷彿蘭花是一隻小狗。母親說:「無禮之至!」妻說:「她……是有點怪怪的。」這算是幫蘭花呢!我無語。
結婚才多久?已經這樣子。
到了家,母親大發脾氣,把金飾,見面禮,一股腦兒扔出來,妻都默默的收拾了。父親說了一句話:「這種女孩子,決非賢妻!」
我不響。
思恩不耐煩,「理她作甚?我們做我們要做的事.爸,我博士論文草稿帶來了,你看看!」
父親又回心轉意,開心起來,「我兩個兒子都是博士,我也算是福氣……」
他們父子兩人又談了起來。
妻偷偷的說:「見面還沒說話就僵了,不好,你去把她們兩母女請出來,今晚一齊吃個飯,就沒事了。你瞧瞧,兩隻金鐲子,一條金鏈子,都重疊疊的,起碼五兩,你媽不是小家子,金子就是金子,送就送得出,如今金子什麼價錢?你叫蘭花別傻了,她年紀也不小了,以為有張文憑,可以吃通全世界?這年頭阿狗阿貓都有亂七八糟的文憑!如今放著金子都不要,將來問人借一個子半個子兒,她可苦呢!她聽你的,你去叫她吧!」
我點著頭。
「還有紅封包,是爸爸給,嘿!她不來,損失大了。」妻說:「你記得咱們紅封包裡是什麼?是一張屋契!」
我搖了個電話,把蘭花無禮的事跟她母親說了,她母親是個省事的人,什麼不懂,到底是什麼出身?她說轉頭便來電話。
我掛了話筒沒多久,蘭花那邊有訊息了。母親去聽話,不到十分鐘,火氣煙消雲散,一臉笑,「好好好,好好好。」掛了電話。
妻說:「真有法子。」
母親說:「原來小孩子三年沒見母親了,她母親又新近進過醫院,故此急壞了,來不及趕去見母親,也是孝心。現見母親沒事,來了電話,今夜做東,兩家人去吃一頓,已經訂了檯子,在東興樓三樓,她女孩子無禮,因在外國耽久了,請我們多多包涵,至於她,她丈夫不在身邊,獨個兒不好拋頭露面到處走,故此親戚竟沒有什麼走動,正好趁這個機會熱鬧一下。」
父親也緩和下來了。
「幾點鐘?」父親問。
「隨我們,我們準備好了,大家一齊出門,給她們一個電話就可以。」
「啊。」父親點點頭。
我搖搖頭,憑蘭花母親的伎倆,哄爸媽?當小孩兒一樣,當然乖乖就範。小事化無。
妻在我耳邊說:「蘭花不像她母親,要像,怕早做了伯爵夫人了,這等好功夫!」
我點點頭。
妻又說:「不枉以前是做戲的。」
我又笑了。
晚上大家在東興樓見面,可奇在這裡,每個人都熟絡了,就是思恩與蘭花,陌路人一般。
蘭花的母親把我們的父母親敷衍得水洩不通,她用那糯而不膩的聲調說:「我丈夫在新加坡為生意,一年不得回來幾次,我因水土不服,耽在那邊,三日兩頭病,只好回來香港。蘭花又不在身邊,掛心呀。蘭花嫁了思恩,我沒見過思恩,卻見過他家人,實在是蘭花的福氣,我是婦人之家,沒甚見解,以後就靠這頭親家了。」
說得倒也是實話,可是父母從來未曾聽過這種話,以為真是剖腹掬心,感動得差點沒落下淚來罷了。
父親說:「放心,我才兩個兒子,兩個媳婦,焉有照顧不到之理?」
說到她進醫院之事,她支吾過去了。妙,蘭花的母親做人像做戲一般,於是乎諸色見面禮又到了她們手中。母親樂了,把手上的一隻翡翠馬鞍戒褪下來要給蘭花,蘭花怎麼都不肯要,
結果還是套在中指上。
一頓飯吃得杯盞亂幌,煞地熱鬧。
妻說:「咱們看戲。」
蘭花坐在一角,緩緩的抽煙。
她換了一件好衣服,貝殼紅的紗,在膝下,貝殼紅的名貴皮鞋,頭也洗過了,明艷照人,思恩終於坐了過來,挨在她身邊。
蘭花始終像一個局外人。這桌飯是與她無關的,她不是屬於這裡的。她吸著煙,左手夾著長長的濾咀香煙,右手把一隻金色的卡蒂埃打火機翻來覆去,像要背熟它上面的花紋。她是一個美麗的女人,即使到她母親那種年齡,她也還是美麗的。
思恩用手按在她後頸上,像是要扼死她的樣,她毫無知覺,垂著頭。思恩恨也就恨她這點,倘若她對他緊張一些,吃醋一些,妒忌一點,肉麻一點──什麼都好,思恩就滿足了,就開心了,然而她不在乎,一切是身外物,色即是空。可惜她卻不是空的,她滿滿的是誘惑,全身散看她成熟的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