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 文 / 亦舒
"他身體一向不好?"
"好得很,他並不是老頭子,只比我大六歲。腹中生了惡性腫瘤,不治,逝世。"
我默然。我估計錯誤。
"現在的生活,你可以看得出,華麗而寂寞。"
我說,"香港比較熱鬧,真的,你可以生活得比較豐富。"
"豐富?身邊一大堆牛鬼蛇神算得上豐富?"她嘲弄說,"我領教過。一個人最終要面對的,不過是他自己。在那種鬧哄哄的地方混,心靈更加空虛。"
"在巴黎,你有沒有親人?"
"沒有。"她說,"但是年輕的女人不愁沒有朋友。"
"任何肯出錢請客吃飯的人都不愁沒有朋友。"我笑。
"你做人非常通達,這是我喜歡看你作品的原因。"她說,"我有一大堆朋友也都喜歡看你的作品。"
"謝謝。"
"我很欣賞你的才華。"
"謝謝。"
"感覺上我彷彿已經認識你良久了。"她說,"所以說話間不覺對你露出親匿之情,請原諒我的冒昧。"
我到此才釋然。"求之不得。"
真的不稀奇,一個讀者如果看我的作品十餘年,對我的思路性格都一定有某種程度的瞭解,一旦見面,當然比對普通的初相識要親近得多。
我太狷介。
"如果我會寫小說就好了。"她說。
"並不是太難的事,一疊紙一枝筆,加上胡思亂想,習慣成自然之後,難以停下來。"
"有沒有靈感這回事?"
"精神好心情好的時候,自然寫得比較快一點。"
"沒有靈感?"
"不大可靠。"我微笑著搖頭,"主要是靠用功。"
"不是靠天才?"
我說,"如果別人問起來,我不會這麼說,但見你問,坦白說一句,干藝術多多少少要靠一些天份。"
"天才加勤力?"
"正是。"我說,"缺一不可。沒天份寫三千年還似牛屎,不用功老是交不出作品。"
"通常你在什麼地方寫小說?"她又問。
"桌子上。"我說。
她笑了,知道把我問得倦了。
我告辭地說,"有空再來。"
我猶豫一刻,沒有告訴她,過一日我要離開巴黎。
她認識我,我不認識她。她在明,我在暗,我不想與她混得太熟。
我下樓打道回酒店。
第二天夜裡,我在房裡看電視,電話打上來,說有人在樓下等我。
我連行李都收拾好了,準備明天離開旅館租車駛往意大利境。
是誰呢?電話接機生說是一位小姐。
我馬上有些分數,穿上外套下樓。
果然是她。
"怎麼來了?"
"剛剛經過,想也許你會在,便順道來看你。"
"不,在劇院看莫裡哀。"
"可好?"
"慘過做禮拜。悶死人。"
我笑。"我們出去散散步。"
來到亞歷山大三世橋下,她道,"我有種感覺,巴黎是不會天黑的,直到深夜,仍然被霓虹光管映得彩霞滿天。"
我不響。
她為什麼來看我?有什麼企圖?
"你明天走?"
"是。"她一定是向酒店大堂查詢過了。
"可不可以留下來?"她很大膽的問。
"留下來?"
"正是。"
為誰,為什麼?為她?我沒敢接口。
"為我留下來,可以嗎?"
"我們才是泛泛之交。"我很訝異她的大膽。
"你不給機會,又怎知道事情不可能有進一步的發展?"她說,"況且你也承認,這世上已沒有一見鍾情的事。"
我沉吟。
她很悠然的等待我的答覆。
"我很欣賞你的才華。"她又說。
我不響。
"我身邊有的是開銷。"她加一句。
我微笑,"你這句話具侮辱性質。"
她也笑,"如果你是個拘泥的人,我不會說,自然也不會喜歡你。"
我點點頭。對一個寫作的男人來說,她是個太理想的情人:美麗、懂事、理智、富有、成熟、有情趣、懂得生活,什麼都不勞人操心……
"你不想再婚?"
"大事靠的是緣份。"她微笑。
"為什麼選中我?"
"也是緣份,"她輕輕送來舒適的高帽子,"聞名已久,如雷貫耳,有機會遇見,當然不想放棄機會。"
我把雙手插在口袋中,慢慢與她踱步。
"一切聽其自然吧!"我終於說。
"聽其自然?"她失聲笑,"那是不是拒絕我?"
我說,"我多留三天好不好?"
"太好了。有這三天的機會,也許一切都不一樣。"
我與她握手為定。
"這三天,你仍住酒店?"
"自然。"
"你已經退了房間了。"
"可以續訂。"我覺得她開始有點咄咄逼人。
"是嗎?聽說滿了。"她狡猾地笑。
我呆呆看著她,她打算怎麼樣?志在必得?
我忙說,"我只是一個窮書生。"
"錢我有。"
"我不是一個使女人鈔票的窮書生。"
"你使你自己的錢即可,我不會逼你用女人的錢。"她笑。
"搬到你家去,還不是揩油。"我看住她,"你不是想我搬到你去嗎?"
她有些靦碘,只是三秒鐘,又恢復自若。
"朋友家住數日,也屬平常。"
"好,我也不必太小家子氣。"我答應下來。
"太好了。"她看我一眼,"我知道你會答應的。"
她好像事事有先見之明,什麼都計算在內。
一個聰明的女孩子,無疑。
也許太聰明了,她到底對我有什麼企圖?真想把我留下來做情人?
一個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她真的有這麼寂寞嗎?
我並沒有想太久,便挽了行李走進她的家門。
外國人為了省錢,常在朋友親戚家住宿,香港人就很少有這樣的習慣。
與這位女士在一起住三天,並不表示有什麼蹊蹺之處,相信我與她都不致於慾火焚身。
她把我招呼得很好。
娓娓把她的身世道來,她經過了一番很寂寞的日子,如今平靜下來,想找一個伴。
條件是清高的人,端正的相貌,有一份很好的職業,但不是忙得不可開交的那種,有藝術修養以及懂得生活情趣,陪著她。
本來想找個畫家,後來發覺畫家太髒太過任性,又決定科學家會好一點,後來知道他們很悶很理性,直至碰到了我,她認為她找對了人。
她此舉是很風雅的。
不是為愛情也不是為歸宿,只是為有個伴侶。
我呢,剛巧感情在游離狀態,並不是傷心欲絕,但多少有一絲失望,如果與她相處一段日子,倒真的可以得益非淺。
一切合情合理,單身的男人與單身的女人,在這個美麗繁忙的大都會相逢,留下一段故事。
不過我是一個老式的男人,我同她說過。
我不可能在福克大道住她的房子,游手好閒,光為了陪她而留下來。
三天是可以的。
三個月就不必了,我不想看到我們之間瀟灑的感情發酸。日子久了,男女總為錢財擔憂紛爭,不會有什麼好的結果。
我幾乎已經決定了結局,一如我寫小說的習慣,開始一個長篇之前,總是先打好草稿,安排結局。
這是我的一貫作風,可以說是職業病。
她很取悅我,我們整個上午坐在圖畫室內上天入地的閒聊,一天彷彿一世紀那麼長久,咖啡跟著白酒,再跟著咖啡,大家都那麼享受。
她很清醒,知道留不住我。
很坦白,"也許留得住你,我會看不起你。"
"這是必然的,"我點點頭,"女人的通病如此。"
她笑了。
"你是一個美麗的女人。"我說。
"這話出於一個不是沒有名氣的小說家。特別動聽。"她問。"你會不會寫我的故事,"
我欠一欠身,"未免有點過於平凡。"
她頹然,"當事人認為轟烈的事,旁人眼中看來最普通不過。"笑了。
"那是因為人最自我中心。"
她解嘲的說,"像你與我這件事,我們認為浪漫——"
我接上去,"別人必會認為猥瑣。"
"是,"她說,"一個寡婦去勾搭男人。"
"而那個男人是窮書生,趁勢就搬進她屋子裡去了。"
她仰頭大笑。
"所以在別人嘴裡,一切都是不堪的,根本不用刻意去討好任何人,"我說,"我行我素。"
"在香港也可以嗎?"
"為什麼不可以?"我說,"在世界任何一個角落都可以,這不是地區的問題,這是性格的問題。"
她惻著頭,陷入沉思中.
"但是我父母與公婆都住香港。"
"瞧性格問題,是你天生不夠開放。"我拍拍她手臂,"我何嘗不是?失去這一次機會,也許會後悔一世,但礙於性格問題,我不能留下。"
"已經決定了?"她惋惜的說。
我點點頭。
"那為什麼還進來往?"她問。
"喜歡與你相處幾天,你不覺得我們很投機?"
"覺得。"
"那就好了。"我說。
三天後,我收拾行李離開她的家,我們交換了地址。人怎麼可能真的來去如一陣風?總有蹤跡留下,這個便是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