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不要放棄春天

第21頁 文 / 亦舒

    "他身體一向不好?"

    "好得很,他並不是老頭子,只比我大六歲。腹中生了惡性腫瘤,不治,逝世。"

    我默然。我估計錯誤。

    "現在的生活,你可以看得出,華麗而寂寞。"

    我說,"香港比較熱鬧,真的,你可以生活得比較豐富。"

    "豐富?身邊一大堆牛鬼蛇神算得上豐富?"她嘲弄說,"我領教過。一個人最終要面對的,不過是他自己。在那種鬧哄哄的地方混,心靈更加空虛。"

    "在巴黎,你有沒有親人?"

    "沒有。"她說,"但是年輕的女人不愁沒有朋友。"

    "任何肯出錢請客吃飯的人都不愁沒有朋友。"我笑。

    "你做人非常通達,這是我喜歡看你作品的原因。"她說,"我有一大堆朋友也都喜歡看你的作品。"

    "謝謝。"

    "我很欣賞你的才華。"

    "謝謝。"

    "感覺上我彷彿已經認識你良久了。"她說,"所以說話間不覺對你露出親匿之情,請原諒我的冒昧。"

    我到此才釋然。"求之不得。"

    真的不稀奇,一個讀者如果看我的作品十餘年,對我的思路性格都一定有某種程度的瞭解,一旦見面,當然比對普通的初相識要親近得多。

    我太狷介。

    "如果我會寫小說就好了。"她說。

    "並不是太難的事,一疊紙一枝筆,加上胡思亂想,習慣成自然之後,難以停下來。"

    "有沒有靈感這回事?"

    "精神好心情好的時候,自然寫得比較快一點。"

    "沒有靈感?"

    "不大可靠。"我微笑著搖頭,"主要是靠用功。"

    "不是靠天才?"

    我說,"如果別人問起來,我不會這麼說,但見你問,坦白說一句,干藝術多多少少要靠一些天份。"

    "天才加勤力?"

    "正是。"我說,"缺一不可。沒天份寫三千年還似牛屎,不用功老是交不出作品。"

    "通常你在什麼地方寫小說?"她又問。

    "桌子上。"我說。

    她笑了,知道把我問得倦了。

    我告辭地說,"有空再來。"

    我猶豫一刻,沒有告訴她,過一日我要離開巴黎。

    她認識我,我不認識她。她在明,我在暗,我不想與她混得太熟。

    我下樓打道回酒店。

    第二天夜裡,我在房裡看電視,電話打上來,說有人在樓下等我。

    我連行李都收拾好了,準備明天離開旅館租車駛往意大利境。

    是誰呢?電話接機生說是一位小姐。

    我馬上有些分數,穿上外套下樓。

    果然是她。

    "怎麼來了?"

    "剛剛經過,想也許你會在,便順道來看你。"

    "不,在劇院看莫裡哀。"

    "可好?"

    "慘過做禮拜。悶死人。"

    我笑。"我們出去散散步。"

    來到亞歷山大三世橋下,她道,"我有種感覺,巴黎是不會天黑的,直到深夜,仍然被霓虹光管映得彩霞滿天。"

    我不響。

    她為什麼來看我?有什麼企圖?

    "你明天走?"

    "是。"她一定是向酒店大堂查詢過了。

    "可不可以留下來?"她很大膽的問。

    "留下來?"

    "正是。"

    為誰,為什麼?為她?我沒敢接口。

    "為我留下來,可以嗎?"

    "我們才是泛泛之交。"我很訝異她的大膽。

    "你不給機會,又怎知道事情不可能有進一步的發展?"她說,"況且你也承認,這世上已沒有一見鍾情的事。"

    我沉吟。

    她很悠然的等待我的答覆。

    "我很欣賞你的才華。"她又說。

    我不響。

    "我身邊有的是開銷。"她加一句。

    我微笑,"你這句話具侮辱性質。"

    她也笑,"如果你是個拘泥的人,我不會說,自然也不會喜歡你。"

    我點點頭。對一個寫作的男人來說,她是個太理想的情人:美麗、懂事、理智、富有、成熟、有情趣、懂得生活,什麼都不勞人操心……

    "你不想再婚?"

    "大事靠的是緣份。"她微笑。

    "為什麼選中我?"

    "也是緣份,"她輕輕送來舒適的高帽子,"聞名已久,如雷貫耳,有機會遇見,當然不想放棄機會。"

    我把雙手插在口袋中,慢慢與她踱步。

    "一切聽其自然吧!"我終於說。

    "聽其自然?"她失聲笑,"那是不是拒絕我?"

    我說,"我多留三天好不好?"

    "太好了。有這三天的機會,也許一切都不一樣。"

    我與她握手為定。

    "這三天,你仍住酒店?"

    "自然。"

    "你已經退了房間了。"

    "可以續訂。"我覺得她開始有點咄咄逼人。

    "是嗎?聽說滿了。"她狡猾地笑。

    我呆呆看著她,她打算怎麼樣?志在必得?

    我忙說,"我只是一個窮書生。"

    "錢我有。"

    "我不是一個使女人鈔票的窮書生。"

    "你使你自己的錢即可,我不會逼你用女人的錢。"她笑。

    "搬到你家去,還不是揩油。"我看住她,"你不是想我搬到你去嗎?"

    她有些靦碘,只是三秒鐘,又恢復自若。

    "朋友家住數日,也屬平常。"

    "好,我也不必太小家子氣。"我答應下來。

    "太好了。"她看我一眼,"我知道你會答應的。"

    她好像事事有先見之明,什麼都計算在內。

    一個聰明的女孩子,無疑。

    也許太聰明了,她到底對我有什麼企圖?真想把我留下來做情人?

    一個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她真的有這麼寂寞嗎?

    我並沒有想太久,便挽了行李走進她的家門。

    外國人為了省錢,常在朋友親戚家住宿,香港人就很少有這樣的習慣。

    與這位女士在一起住三天,並不表示有什麼蹊蹺之處,相信我與她都不致於慾火焚身。

    她把我招呼得很好。

    娓娓把她的身世道來,她經過了一番很寂寞的日子,如今平靜下來,想找一個伴。

    條件是清高的人,端正的相貌,有一份很好的職業,但不是忙得不可開交的那種,有藝術修養以及懂得生活情趣,陪著她。

    本來想找個畫家,後來發覺畫家太髒太過任性,又決定科學家會好一點,後來知道他們很悶很理性,直至碰到了我,她認為她找對了人。

    她此舉是很風雅的。

    不是為愛情也不是為歸宿,只是為有個伴侶。

    我呢,剛巧感情在游離狀態,並不是傷心欲絕,但多少有一絲失望,如果與她相處一段日子,倒真的可以得益非淺。

    一切合情合理,單身的男人與單身的女人,在這個美麗繁忙的大都會相逢,留下一段故事。

    不過我是一個老式的男人,我同她說過。

    我不可能在福克大道住她的房子,游手好閒,光為了陪她而留下來。

    三天是可以的。

    三個月就不必了,我不想看到我們之間瀟灑的感情發酸。日子久了,男女總為錢財擔憂紛爭,不會有什麼好的結果。

    我幾乎已經決定了結局,一如我寫小說的習慣,開始一個長篇之前,總是先打好草稿,安排結局。

    這是我的一貫作風,可以說是職業病。

    她很取悅我,我們整個上午坐在圖畫室內上天入地的閒聊,一天彷彿一世紀那麼長久,咖啡跟著白酒,再跟著咖啡,大家都那麼享受。

    她很清醒,知道留不住我。

    很坦白,"也許留得住你,我會看不起你。"

    "這是必然的,"我點點頭,"女人的通病如此。"

    她笑了。

    "你是一個美麗的女人。"我說。

    "這話出於一個不是沒有名氣的小說家。特別動聽。"她問。"你會不會寫我的故事,"

    我欠一欠身,"未免有點過於平凡。"

    她頹然,"當事人認為轟烈的事,旁人眼中看來最普通不過。"笑了。

    "那是因為人最自我中心。"

    她解嘲的說,"像你與我這件事,我們認為浪漫——"

    我接上去,"別人必會認為猥瑣。"

    "是,"她說,"一個寡婦去勾搭男人。"

    "而那個男人是窮書生,趁勢就搬進她屋子裡去了。"

    她仰頭大笑。

    "所以在別人嘴裡,一切都是不堪的,根本不用刻意去討好任何人,"我說,"我行我素。"

    "在香港也可以嗎?"

    "為什麼不可以?"我說,"在世界任何一個角落都可以,這不是地區的問題,這是性格的問題。"

    她惻著頭,陷入沉思中.

    "但是我父母與公婆都住香港。"

    "瞧性格問題,是你天生不夠開放。"我拍拍她手臂,"我何嘗不是?失去這一次機會,也許會後悔一世,但礙於性格問題,我不能留下。"

    "已經決定了?"她惋惜的說。

    我點點頭。

    "那為什麼還進來往?"她問。

    "喜歡與你相處幾天,你不覺得我們很投機?"

    "覺得。"

    "那就好了。"我說。

    三天後,我收拾行李離開她的家,我們交換了地址。人怎麼可能真的來去如一陣風?總有蹤跡留下,這個便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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