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頁 文 / 亦舒
我太過重視他,自什麼時候開始,我將感情代入他身上?
要小心要小心。
又過了幾天,萍姐說:「小姐,隔壁又要來借東西!」
「借什麼?不借。」
「小姐,隔壁傭人走遍花鋪花檔,都買不到鬱金香,咱們院子裡有,想來借幾朵。」
「沒商量。」我說:「這花是我自己蓄意種的,與街上賣的又不同,你沒留意?白得透明的四瓣尖頂鬱金香,是奇異品種。」
「人家」
「我不管人家怎麼樣,我不信人家會剝他傭人的皮。他們的事我不要知,我也不要理,到此打住。」我翻閱起雜誌來。
過了半小時,門鈴響。
我以為是張家的孩子。
萍姐氣急敗壞的說:「小姐,是舒先生來找你。」
我也跳起來,他?他親自出馬?
我連忙迎上去。
他很為難,站在門廊處,想說什麼,又說不出口,我靜靜等地開口。
過了很久很久,定有五分鐘,他說:「今日是內人生日。」
我無法搭腔,只好耐心的等候。
相信我,我從來沒有這麼耐心過。
「她生前喜歡鬱金香。」
「你們在北歐住過?」我淡淡的問。
「是的,我們在荷蘭渡過好幾年。」
「所以你想問我要花?」
「是的,她生前一直喜歡這種花。」
我無奈,人家親自上門來懇求,我也不便拒人過甚。
「等一等。」
我取了剪刀,他一起到後園。我自己倒沒留意,前些時候種下的花開了,一朵朵碗大的白苞,美麗地在薄薄的陽光下抖動。
我忍心地擦卡擦卡剪下六枝,交在他手中。
「謝謝。」他萬分珍貴的捧住花束。
我忍不住說:「假如有人對我這麼好,短命點也值得。」
說完轉頭回屋子內。
他一定是拿去供奉在去世的妻子像前。
不要說死後,活著的時候,也沒有人對我這麼好。
多麼惆悵,這種福份可遇不可求。看樣子她活著的時候,他們如一對比翼鳥。她去世,他就剩下一個軀體,蕩氣迴腸,只是為她的回憶而延續生命。
她活著的時候,他們不知道有多麼恩愛。生命只要好,不需要長。
我歎一口氣,照舊回屋裡躺著。
第二天,萍姐捧進來大束的康乃馨,總有三四十朵,插在一隻玻璃瓶裡,她說:「是舒先生送的。」
我先留意了那只瓶,那是只二十年代「的確」設計的大水晶瓶,非常名貴。
我笑問:「不是連瓶一起送吧?」
「就是連瓶一起送。」萍姐說:「舒先生指明的。」
「什麼?」大出血。這只瓶子的價值恐怕在我那塊玻璃之上,他真有品味。
我說:「放在大桌中央。」
鮮紅的花。
從前也有人送花來……有人送花不稀奇,要接受得喜悅那才算難得,今日多多少少有一絲喜悅。寂寞得太久了,至少他也會走出來跟鄰居打招呼,人總是人,人是群居的動物。
他在這十幾天內改變了許多。
萍姐問:「我們好不好接受人家的禮物?」
「為什麼不?」我說:「何必小家子氣推來推去。」
「好。」萍姐回廚房去。
我獨自做設計平面圖。張家的孩子操兵似的操過來,大力拍門,叫我出去玩。
我叫他們進來吃冰淇淋。他們的父母最幸福,有這麼可愛的四名小天使,一個個面孔似蘋果,看見他們就已經無憂無慮,其樂融融。
結婚真不錯,一家人自給自足,實際上可以信任的,也就是自己的骨肉,看到他們四個,就想起成家立室的好處。
我愛孩子們。
孩子埋怨:「最近天天下毛毛雨,好討厭。」
我說:「等你們長大,就知道這個雨不討厭。」
「才怪。」孩子們不相信。
也許在早上擠公路車上班的人群也不相信,但是有一點閒情的人,靜靜坐在窗前觀煙雨海天一色,確是種享受,我是一個什麼都不缺的人,獨欠一個伴侶。
孩子們又說:「那個人向管理處投訴,不准我們玩球。」
「他並不是那麼不講理的人。」我說:「或許你們可以上門向他解釋一下,玩乒乓總可以吧?」
「上門去?」孩子們懷疑的問。
「是呀。」我說:「有什麼要求,自己說清楚比較好。」
「我們不敢。」
「沒膽子!」我笑他們。
幾個孩子把頭聚在一起商商量量,終於說:「至多我們不玩回力球。羽毛球、乒乓與足球都飛不到那麼高。」
「對呀,去據理力爭。我說:「最多說打爛玻璃跟你們沒有關係,那是我這個冒失鬼,不是嗎?」
「我們這就去,」又遲疑,「會不會被罵出來?」
「放心,沒有人會那樣對待孩子。」我保證。
「那還等什麼?我們去吧。」孩子們踴躍地跳出去。
我有信心他們上訴會得勝,舒某並不是那麼不近人情的人,而且這班孩子又這麼可愛。
我躺下,沒心思做工,那麼多時間,任我調排,實是很鬆動的,但時間越多,越是不想做正經事,以為總來得及做,可是一天結束,往往發覺什麼都沒幹。
這種心情過來人都明白。
孩子們並沒有再來,我打一個阿欠,覺得又可以上床,越睡越渴睡,腦子氧氣不足,人越來越糊塗。
我的睡房位置正對舒家的書房,往往睡到日上三竽,還在床上看小說吃水果。
我正在看著脂批石頭記,才打開第一頁,忽然之間,玻璃窗破裂,一隻球飛進來,玻璃落得一地都是。
我被那聲「嘩啦」震得呆住了,隨即尖叫起來,自床上跳下。看看自己有沒有受傷。
萍姐衝進來,「怎麼一回事?嘎?喲?天呀,怎麼搞的?是哪班頑皮鬼?」
我歎口氣,「報應來得倒快。」
我披上晨褸,下得樓來,打開門,呆住。
門外站著舒某,他一臉尷尬,手中拿看一隻球拍。
「你!!」我如看到條恐龍般吃驚,「是你!」
他懦懦說:「對不起。」
他身後人頭湧湧,正是張家那四個孩子,看樣子他們不但上訴成功,還把舒某人自古堡釋放出來。
我撲上去,「我要你們的命!」我嚷:「我不放過你們。」
孩子與我一起滾在地上,大家咕咕笑成一團。
我看到舒某也笑了。
他並沒有放棄春天。
我站起來,「我要你替我換玻璃,限一天完工,說不定下午有雨,趕快去找工匠,快,快?」
舒某說:「是。」
我叉起腰,笑了。
青梅記
文烈與我,自小在一起長大,像兄妹一樣,不過咱們雙方父母不這麼想,他們兩對長輩把我們視作指腹為婚的一對壁人,對我們寄以無限希望。
我們一想念小中大學,年紀越長,越是覺得雙方性格很有距離,我們很談得來,時常見面,常常約會,但卻不是他們想像中那樣,有一日會成得結成夫婦。
我與文烈之間,沒有愛情,只有親情及友情。
我知道父母對我們的婚事很認真,但多少認為他們帶著說笑的態度:什麼年頭了,兒女的婚事自然有兒女作主,那裡還有聽命於人這種事。
但文烈說:「他們是認真的,他們四個人要好得像兄弟姐妹一樣,在一起做生意打麻雀已經有廿多年.不希望有外人來干擾這種平靜的生活。」
「有這種事!」我笑,「什麼叫外人?結成親家,就不是外人。」
我知道文烈同戚家明走,文烈也知道我在追求張敏敏。
但是我們還沒有知會雙方父母。
大人老是怪孩子無論什麼都不告訴他們,這先要大人檢討一下他們自己的態度。
無論孩子們告訴他們什麼,他們老是大驚小怪,反應過度強烈,引致不必要的糾紛。
所以無論什麼,我們都瞞得一時是一時。
我對自己有信心,知道自己不會行差踏錯,我與敏敏不但談得攏,興趣相近,連相貌都
相似。
他們都說這是夫妻相,這倒並不是迷信,但凡一個人,活了幾十年,天天照鏡子,對自
正的相貌熟得不能再熟,一旦看到與自己長有三分相似的人,容易產生親切感,這就是為什
麼男女都挑與他們相似的人做對象。
文烈的鵝蛋瞼雖然漂亮,但始終沒有敏敏的方型面孔來得親切。
我們這兩對有時也約在一起出去。我嘴巴裡也一直文烈長文烈短的,媽媽一直以為我同
文烈一起,敏敏雖然來過我們家,同我態度親熱,她也不以為意。而人就是這樣,往往只願
意相信他們喜歡相信的事物,不用心,亦不用腦,成見代替了一切。
文烈同我說:〔一直這樣誤會下去,沒有什麼益處,不如向大人解釋清楚。」
我說:「沒問題,約好了說個清楚,也是正經。」
「不知道他們的反應如何。」
「那一定是一陣不高興,後來發覺事情並不是太壞,就回心轉意。」
「我希望不會有更厲害的後果。」。
「不會的,老人家身經百戰,什麼沒見過?」我安慰文烈,「等敏敏自美國回來時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