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頁 文 / 亦舒
她喝乾了一杯,再叫酒。
「酒會浸死你。」我氣。
「真的?真的會完全忘記?」她問我:「那多可怕,我情願刻骨銘心一輩子,也勝過空白一片。」
天底下原來真有這種瞎浪漫的人。
「來,我送你回家。」
「我不要回家,空湯湯什麼都沒有。」她說。
「家裡有他的詩集,」我哄她,「別又醉倒在這裡。」
她笑:「胡說!他的詩從來沒有結過集。」
我說:「那你為人為到底,為他整理詩篇,編成詩集。」
「不,他不肯。」她搖搖頭,「他要靠他自己。」
客人
考完了試,永正就駕車去渡假。
她說:「我要到一個沒有人煙的地方去。」
她喜歡大自然,老住那種不要說是電話,簡直連郵局都欠奉的落後偏僻地區去休養精神,不聽無線電,不看電視,不讀報紙,世界大事,再也與她無關,親友也找不到她。
我們開頭都很擔心她一去無蹤,也勸過她,後來見啥事都沒有,她回來時又每每容光煥發,就開始羨慕。
這次她又說要去,我不禁發問起來。
「住什麼地方?帳幕?」
「不是,有間木屋,設備齊全。」
「有水電?」
「還有廚房呢。」她說:「在一個小湖邊。」
「小湖在哪裡?」
「在亞里桑那,大峽谷之邊。」
「那種地方?我的媽,你怎麼去?」
「乘車去。」她問:「你來不來,你可以搭飛機經大峽谷然後轉車來與我會合,我把詳細圖示收在抽屜中供你參考。」
「我會鄭重考慮。」我笑。
其實我約了男友,他將同我一齊到歐洲渡假。
於是永正自己動身去了。
我沒想到我的計劃會有所改變。
男友打電話來說他不能與我出門。
我才花了一天,便弄明白這件事,他另外約了一個他認為是比我更可愛的女子。
我頓時震驚莫名,不知所措,一直提醒自己要處之泰然,維持風度,但心中卻像被人刺了一刀般。
關在家中三日三夜,我決定走出去呼吸新鮮空氣,我翻出永正留下的地圖,決定抹乾眼淚去找她,與她遠離人煙地過一段日子,把事情好好想清楚。
我找到永正,是一日一夜以後的事。
我以防萬一,還是帶了當地一個導遊,任何小山路都認得的,找半日才尋到那間木屋。
當時又餓又渴,什麼都不想做,永正來開門,我一進去,倒頭就睡。
醒來了,永正也不問我什麼,給我吃飽了,帶我出去看風景。
這附近什麼動物都有,所以永正手中提著獵槍,雖沒狗熊花豹,但碰見野狼之類,也不是說著玩的。
永正這傢伙什麼都行,真令人佩服。她一條粗布褲一件皮夾克便走遍天涯路,長髮編成條大辮子,要多瀟酒就有多瀟灑。
比起她,我顯得十分猥瑣,婆媽不堪。
我在木屋中,著實靜下心來。
第二天我們要到小溪畔去打魚,她說。
在這裡,衣服要自己洗,飯菜要親手煮,勞動起來,特別有存在感,我覺得永正也成為大自然的一部份,呼吸著自由的空氣。這裡沒有人事上的鬥爭,你虞我詐,我發覺上帝創造萬物,各有美姿,只除了人。或者太偏激了,孩子們還是美麗的。
在第三天,永正問我悶不悶。
我老老實實說不悶。八默半上床,早上四點多起來,晨曦伴我安排早餐,爐火融融,春天的空氣如水晶,我不悶,但我遭男友遺棄,心情無法不苦如黃連。
她說:「想想這些山脈,幾百萬年矗立在這裡,歷經風霜變幻。我們算什麼呢,你也不必為一些小事介懷。住在城市中久了,自我中心的毛病越來越深,每個人都把自身者成一尊佛似的,這是不對的。在這裡我安慰自己:教授不給我好分數不要緊,河流愛我,樹林愛我。外頭那些成熟的杉木,每株都超過三百年壽命,你知道嗎?」
但永正是個得道的人,一下子就有領悟,她當然看得比我透徹。
我伸伸雙腿,不出聲。
永正找藉口安慰我,我感激。
走了三年呢,忽然把我撇下,這種傷害很難看得開,我已經夠風度的了。
「來,我准你聽錄音機。」永正說。
我意外的驚喜,「真的?」
「當然,凡事不要勉強。」她笑,「你還未習慣這種苦行僧似的生活。」
我聽的是怨曲。
女歌手微帶鼻音,滿腹心事,卻又只敢洩漏一點點的怨意,敘述她在街角碰到舊情人的經過──
好嗎,有什麼新聞?你還是那麼英俊,一些兒也沒變,那段羅漫史進展如何?打那時就沒有見過你,啊,多謝你幫手,有什麼新聞沒有?我?我還是一樣(當然你無法知道,我還如此愛你)。我有沒有悶著你?真的沒有新聞?
我聽得淚流滿面。終於把錄音機扔到床底下,不再聆聽。
永正告訴我,這間木屋,以前的主人,是一個女明星,她每拍完一部戲,就來這裡冥想。
「她現在呢?」
「賺了大錢,此刻她冥想的地點是尼泊爾山麓。」
我鼻子聞到肉香味,這幾天我們一直吃素及腥,我精神一振。
「煮下了什麼?」
「一鍋洋芋牛肉燉紅蘿蔔。」
「牛肉是你帶來的?」
「正是。」
我歡呼。在山野中,特別會得充滿感激,不比在城裡,一切來得太易,什麼都不覺稀奇。
我們站在窗前,預測明天的天氣。
「你看天上的紅雲,也許會下雨。」
「這裡也會下雨?」
「比城裡下雨可怕得多了,天彷彿會隨時攝下來,閃電有幾十米長,叫你懂得大自然的力量。」
嘩。
「吃吧。」永正說。
我懷疑的問:「這裡的水電是怎麼接過來的?」
「離這裡約十公里有一印第安現代部落,且有森林管理組,他們甚至有直升機,我們
還是很安全的。」永正笑。
我放下心來,「永正,你可以冒充印第安女郎。」
「是嗎?」她微笑。
永正的風姿是特殊的,其他愛流浪的女郎多數大肆宣揚她們的浪漫:戴大耳環、披散頭髮、曬得棕黑,嫁洋人,穿寬身衣裳,足踏涼鞋。永正不。永正仍然是斯文的淑女,正統的高材生,將來隨時可以投入社會服務,成為要員。那日我們如常早早上床。
我是聽到敲門聲而驚醒的。
一睜開眼睛,看到永正已取過上了鏜的槍。
她真是警覺。
她走到大門前,「誰?」她大聲問。
這時天空中打了一個響雷,忽啦啦地,幾乎震痛我們的耳膜。
「路人!迷途!」外頭的聲音是屬於男人所有。
「附近有管理員的宿舍,你請到那裡去,這裹不方便收留你。」永正在門裡答。
「在什麼地方?我既餓且渴,我不是壞人。」
「在十數公里外。」
「讓我吃點東西,我實在走不動了。」
永正看看我。我也知道放一個大漢進來,對我們來說是相當危險的事。
我說:「聽他聲音,真的彷彿很累,給他一杯水。」
「什麼時候了?」永正問我。
「清晨四時。」
天上霹靂不絕,忽然又落下滂沱大雨,那雨聲似萬馬奔騰,叫這個又累又餓的人多走十餘公里,實是沒有可能的事,小小洪水就可能引起危險。
「罷罷罷。」永正到底慈悲為懷,她打開大門。
門才打開,那個人幾乎是滾進來的,夾看風與雨水,連我們兩人都噴濕,我們三人合力,才重新用力把門推上閂好。
這場雨真的非同小可。
我們松著氣打量不速之客。
雖雲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但一個人相由心生,到底可以從五官略得三,他不是壞人。
在這麼狠狽憔悴的情況下,他仍是個英俊的男人。尤其是一頭燦爛的金髮,叫人一見難忘。
他冷得發抖,嘴唇青白。
我把爐火撥高,把乾毛巾扔給他,永正自廚房取出一杯水遞給他,他捧著就大口大口的喝,他的情況比我們想像中壞得多,我的天,如果不開門給他,他說不定會倒下來。
一個人,我想,平時無論多麼矜貴,餓他三頓飯,就變為乞丐了。
永正已煮熱了湯,還取出面色白脫。
他不由分說便搶上前去,大嚼。
永正坐在椅子上不出聲,長輪倚在牆壁上。
本來在這個時分天已經亮,但今日大雨,陰霾密佈。
我已經放下心來。
陌生人吃飽後,開始恢復元氣,他掙扎著向我們道歉及道謝。
我問:「你怎麼會到這種地步的?」
「迷途,把自己估計過高,半路已把背囊棄掉。」
「迷途是最可怕的事。」我說。
那金髮男人點點頭,他約莫四十上下年紀,一表人才。他伸出手:「這次真多虧你們。」
我們連忙客氣幾句。
「如果要休息,請自便。」
「兩位小姐如不介意,我真想除下濕衣躺一會兒。」
永正點點頭。
他進房去。
我低聲問永正:「可以放心嗎?」
永正說:「奇怪,一隻豹從來不用防另一隻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