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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頁 文 / 亦舒

    「但是為什麼我一個字也聽不見?」

    「呀,莉莉,那是傷心人才聽得見的電台。」

    無名女

    打五月份就隱隱約約的熱起來,最最驚心動魄的夏季便宣告開始,這一熱要熱到十月中,七月剛開始,雜誌社裡已有三位同事中暑病倒。

    難為模特兒,在攝氏三十五度穿上秋裝拍照,非人生活。

    薪酬最高的嘉露說:總比正月過農曆年穿紗衣在寒風刺骨中面露微笑的好。

    不過她們現在也根精明,一聽說拍泳裝,就問:去巴哈馬,抑或崳裡?

    本來神話似的世外桃源,都被我們去濫了,一點神秘感也不剩。

    早十多廿年,誰去留學,大夥兒准羨慕得眼珠子掉下來,現在?留學生一毛子一打,每年回來三次,畢了業也不易找到理想工作。

    社會繁華富庶進步,以前難能可貴的事,現在垂手可得,再也不算矜貴。

    真的,人類已登陸月球,還有什麼地方是不能去的呢。

    於是同老闆說:去,去康城拍泳照。

    結果滿街碰見熟人,本市一半以上的電影工作者都擠在那裡看熱鬧:遊客、扒手、小販、掘金女、太陽油、舞男,整個碧藍海岸遭受染污,以後再也不想念它。

    總是懷舊,以前的歐洲不是那樣的,以前可以租一部開篷跑車,沿意大利東部亞瑪菲公路開車到羅馬,一邊驚濤拍岸,另一邊景色如畫……

    「喂喂,又做白日夢?」

    我驚醒。

    女秘書愛瑪笑著把照片堆在桌上,「仲夏夜之夢,記得嗎,威利老莎寫的故事真有一手,那意境美得叫人心嚮往之。」

    「冰箱裡有什麼凍飲?」

    「啤酒,沙示,檸檬茶。」

    「有沒有綠豆百合湯?」我飢渴的問。

    「你來做呀,好不好,大家都愛喝。」愛瑪似笑非笑。

    我歎一口氣,用手捧著頭。

    「為什麼煩惱?」

    「江郎才盡。」

    「你又不姓江,不怕不怕。」

    「天熱,大腦閉塞。」

    「奇怪,小王他也那麼說。」

    「你呢,愛瑪,你不覺得嗎?」

    「我沒有大腦。」她笑。

    真是聰明人,有智慧的女子從不與人比聰明。

    沒有腦子,自然有英明神武的有識人士來搭救,怕什麼。

    我取起照片,「誰拍的?」

    「小王。」

    我按亮了燈看透明片。

    「陳腔濫調。叫小王進來。」

    愛瑪去了。

    小王呱啦呱啦的叫進來,埋怨,發牢騷,指我難服侍,吹毛求疵,同時,要求停薪留職。

    他要歇暑。

    他使我想起家中女傭,每逢八九兩月,定要歇暑,正當最多衣服要洗燙的時候,她放假,要不,便不做。

    後來我辭退她,使她求仁得仁。

    當然,小王與女傭不一樣,但心態卻絕對類似。

    我瞪他一眼,「背境老土不要緊,至少找個新模特兒。」

    「略為出色的女孩全部拍電影去了。」

    「新人呢?」

    「我不是星探。」

    「你有沒有妹妹?」

    「沒有,亦無表妹、堂妹,還有,教女朋友亦決不出來拋頭露面。」

    「再用這種照片,我們雜誌的銷路有危機。」

    「你不要,我拿到別家去用,人家付的稿費高三倍,貴雜誌荷包澀,嘴巴嚕嗦,我也不想再犯踐。」

    他拉開門,衝出去,彭一聲關上門。

    吵起來了。

    在金風送爽之秋日,這種事是不會發生的。

    我用手托著頭。

    讀者不停要看新的東西,我們卻想不到新的東西。

    哎呀呀,怎麼辦。

    托著頭也不管用。

    「叫小王進來。」

    「小王游泳去了。」

    「星期一上午,游泳?」

    愛瑪說:「不如你也涼快涼快去。」

    「冷氣已經夠涼。」

    我無聊地拾起一本雜誌,參考別人的內容。

    落下一包照片。

    一定是小王的。

    我將它扔在一旁。

    隔五分鐘,又決定看一看,許這個人狗口會長得象牙來。

    照片落出來,我取起一看,呆住。

    一個女孩子與一隻沙皮狗,她穿著很普通的白襯衫,頭髮包在頭巾內,背境是無窮無盡的草地。

    這明明是一輯生活照,即拍得似沙龍。

    女孩有一雙如姻如霧的芍葯眼,淡粒,臉龐秀麗得讓人一看之下暑氣全消。

    好傢伙,小王把這樣的寶貝留著自用。

    誰知陰差陽錯,這批照片落在我手上。

    我再次找愛瑪,「小王回來叫他馬上進來。」

    舊瓶不要緊,卻一定要裝新酒。

    我們已找到新酒。

    木市每一行都在發掘新人,簡直地毯式搜索,稍有姿色都不放過,略平頭整臉便稱美人,這女孩居然至今尚未有人識,奇怪。

    我取過外套。

    愛瑪問我,「哪兒去?」

    「游泳。」

    「瘋了,」愛瑪說:「全熱瘋了。」

    回到公寓,淋一個浴,把簾子全放下來,開足冷氣,拔掉電話插頭,也許老闆會請我辭職,但我認為足夠便是足夠,今日誰也別想找到我。

    那女孩。

    忘不了她。

    她很年輕,最多十七八歲,但一些天生尤物在七八歲已露出美人胚子的模樣,而當她們到了五十歲,還比許多十五歲少女好看。

    我們一定要把她發掘出來。

    第二天。

    小王踢開我辦公室的門:「找我?」

    他真去了游泳,曬得似只黑豬。

    我先倨而後恭,「小王,」很客氣很客氣,「這些照片是你的吧。」

    他一看,「咦,怎麼攪的,真熱暈,對不起,這是私貨。」

    立刻收回。哈哈,但我已差人去複印。

    「小王,那女孩。」

    他眼光光看著我,不準備回答。

    「那女孩。」

    「是,確是個女孩。」廢話。

    「她是誰?」姓甚名誰,快快報上。

    「朋友。」答了等於沒答。

    「她幾歲?」

    「不知道。」

    「照片背境是否本市?」

    「不知道。」

    「人在不在此地?」

    「不知道。」

    「有無興趣任模特兒,為我們拍一撮照片?」

    「不知道。」

    「喂!」

    「真的不知道。」

    「不可以打聽?」

    「不可以。」

    太不合作了。

    「你別假公濟私,」他自袋中取出一輯照片,「這是我昨天拚老命拍的,再不滿意,你另請高明。」

    我取出看。

    「是要比昨天好,不過還不夠好。」

    小王一聽,立刻詛咒我,「叫你媽來拍,叫你老婆拍。」

    「你這個人,不逼你不行。」

    我叫編輯取過去劃樣子。

    有些天才,要棒喝著才會顯光芒,有些沒有才華的人,一喝他他就躺下了,不得要領。

    小王幸而是前者,我才得一絲生機。

    「記得從前嗎,小王,從前我們每一次刊登照片,都讓同行叫好,驚歎。」

    小王怔怔地說:「那時,那怎麼同。」

    「除非我們已老。」

    「可是我們體力不比從前了,」我閒閒的說:「同十多歲的少年人倒底沒得比。」我指指他手中的照片。

    「人家才十六歲,還是孩子。」

    小王驀然發覺自己說漏了嘴,站起來出去。

    十六歲。

    我一定要把這個女孩子發掘出來才罷休。

    大約還在讀書吧,小王定是怕影響她的功課。

    小王過慮。

    也許,她是他十年計劃中之主角?是以他不肯讓她亮相。

    這小王。

    下班時分,他仍在那裡擦相機。

    「去喝一杯?」我問。

    他看我一眼,不出聲。

    「別生氣,你仍是城裡最好的。」

    他吼:「不用你說,我也知道。倪匡講的:我不用好過自己,沒人好過我就行了。你用錢,在本市無可能買到比我更好的作品,少嚕嗦。」

    「謙虛一點好不好?」

    「有目共睹,何用謙虛。」

    「你要的價錢也十分驚人呢,先生。」

    「有便宜的,你要不要?我介紹給你,十分一價錢已經可以。」

    真給小王活活氣死。

    「來,去喝一杯。」

    心裡面癢得難受,真想弄清楚,那個似鮑蒂昔裡筆下安琪兒般的女郎,是他什麼人。

    坐在熊與牛啤酒館,我追問他,用激將法,「我保證那輯照片是偶然得來的,你並不認識她。」

    「錯,當然我認識她。」

    「你怕失去她還是怎麼樣?」

    「我們換一個題材好不好。」

    「這個題材又有什麼不妥?」

    「十多年老朋友,有時候還真忍不住想同你反臉,」小王說:「你討厭知不知道?」

    我攤攤手。

    白白付了酒錢。

    我把那女孩的照片放得巨大,貼在編輯室內。

    行家來看到,沒有不問她是誰的。

    電影導演,模特兒經理人,電視台監製,都對她有興趣,純粹是工作上的興趣。

    小王只是不出聲。

    一日他女友馬利來訪,我乘機一動,著愛瑪請她進來。

    熱情而狡猾的招呼她,請她坐在大照片對面。

    她一眼看便說:「咦,你怎麼會有毛毛的照片?」

    我大喜。

    有了她的名字,原來她叫毛毛,十六歲。

    資料似拼圖遊戲,一點點聚集,很快我便會得到整幅圖畫。

    當下我閒閒問:「拍得好不好?」

    「當然好,」馬利笑,「美人胚子,而且上照,完全看不出,是不是。」

    「看不出只得十六歲。」小王不知幾時溜進來,「馬利,來,我們看電影去。」

    又是這傢伙來故作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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