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頁 文 / 亦舒
她苦笑,「男人們老對我說:『我的妻子不瞭解我』,聽多了,被逼成了男人問題專家。」
我只好笑。
「我走了。」我站起來。
「再見。」她說。
「生意興隆。」我說。
我孤獨的開車子走。
一步入公寓,媚媚的電話追蹤而至。
「你又到什麼地方去了?」
「到處走走。」
「譚家樹先生,最近你的行動很詭秘。」
「若非如此,焉得佳人如許關心?」
「我想搬來與你住。」
「喂,沒有這種必要吧?同願是不好的。」
「我不管。」
「喂,我們坐一下從長計議。」
「沒有什麼好計議的。」她說:「我限你三十分鐘到我家。」
我笑了,也許男人就是吃這一套。
三十分鐘趕到她家,她倒沒有再折磨我,媚媚學乖了,現在技巧好高,收放自如,儼然一個高手,我開始有點誠服。
媚媚笑著說:「到什麼地方去了?整天不見人影。」
我說:「我不能成天耽在家裡。」
「以後你往哪兒,我也跟到哪裡。」
「喂,不大好吧。」
「我也知道不大好,所以索性結婚吧,爸媽都贊成。」
我問:「不後悔早早踏入廚房?」
媚媚答:「都二十六了,要是我是個天才,二十六歲結婚未免可惜,但我只是一個普遍的女人。」
我想到謝珊,這一切都給她算準了,一分不差,她知我對她有意思,但她亦知道在要緊關頭,我決不會離了媚媚不顧。
原因很簡單,撇開我與媚媚之間三年的感情不顧,像謝珊這樣理智聰明兼有辦法的女人,她隨時都可以找到似我這般質素或是資質比我更高的男朋友,但是媚媚,她何嘗不知道與我在一起,她是有榮幸的,不然她不會在親友面前將我炫耀,男人這一點點的英雄感發作出來……
夫妻到底是數十年的事,媚媚的心事我全知道,而謝珊的心念要多久才能把握得住?
我沒有時間了,我遺憾的想……我認識謝珊遲了,現在我要致力於事業,無暇分心,我不能再花時間去追求謝珊,重新摸索一條感情道路。
媚媚推我一推,「你在想什麼,想這麼久?」
「啊,」我如大夢初醒,「我在想,不知你有沒有熟悉的珠寶店,一切都要準備起來了。婚戒、喜酒、蜜月……是不是?」
媚媚一怔,忽然雙眼紅了。
我將她輕輕擁在懷中,「幹什麼,傻孩子?」
「我一直擔心,現在鬆一口氣了。」她說。
「擔心什麼?」我明知故問。
「擔心你會跑掉。」她就是這麼簡單。
我感喟的想:跑到哪裡都是寂寞的,離不了五綱倫常,人生除了戀愛之外,還有許多其它重要的事要做。
媚媚高高興興的用手帕抹了抹眼睛,「這下子心定了,就不那麼怕寂寞了。」
我知道在此刻想別個女子是不對的,但我怎能忘卻不久之前才邂逅的謝珊呢。
女人聰明,是要為聰明付出代價的。
她寂寞的背影,纖細的身裁,一襲白衣,渾身寫著性感,那麼靈敏的一個女郎,因此注定要寂寞一生。
看得出她享受寂寞,否則的話,大可以逃避寂寞,像媚媚這樣。
而連媚媚都可以做得這麼好的事情,大抵不需要天才吧,我微笑了。
舊歡如夢
一個霧夜。
舞會散後,我一個人悄悄的離開了。那種不得不去的生日舞會,一個人去,一個人同來。何必要求人家送,我默默的叫了車,車子駛到碼頭,獨自上渡輪過海。
天氣是那種黃梅天,黏呼呼的,不冷不熱,濕氣重得驚人,真不知道該穿什麼衣服才好,我身上才一件黑色的綢上衣,黑色的綢褲子。
坐在渡海輪裡,那種感覺不是寂寞,而是奇異。還沒有跟家明分手之前,很少機會坐在渡輪裡,多數是汽車隧道過海,三分鐘就到彼岸,付錢,他送我回家,他跟我是怎麼分手的呢?我始終沒弄明白。我唯一所知道的,就是我現在真的潦倒了,自他離去以後,我就真潦倒了。
妾本絲蘿,願托喬木。
一個女人沒有男朋友就顯得這麼淪落,一個人坐在渡海輪裡,這麼的孤單,這麼的沒有保障,在一個霧夜裡,船響著號,像是駛進永恆裡。我努力的往前看,但是什麼也沒有看見,只是白茫茫的一片。
以前也有過這種情形吧?以前即使有這種霧,我頂多不過與家明淡淡的說一切:「霧多大!」
就是那樣。
現在的感觸是不一樣了。現在我一個人,坐在船上的木凳子上,呆呆的、沒有了家明,沒有了前途。活還是要活下去的,一切都不一樣了。
我怔怔的向前看,風吹上來涼涼的,但是誰還管天氣呢?我只覺得綢衣服貼在身上。
我疲倦的垂下了頭。
然後有一個人輕輕的走過來,輕輕的把手放在我肩膀上,因為放得輕,所以我不覺得驚奇,也沒有害怕,我抬起頭來,看見一個很高很瘦削的男孩子,他的神情非常溫柔,他輕經的對我說:「丹薇。」
丹蔽。誰是丹薇?
我輕輕的說:「我不是丹薇。」
「丹薇。」他仍叫我,並且坐在我身邊,「丹薇。」
我看著他,他有點醉了,但不是那種討厭的,半昏迷的醉,他有點憨態,一直微笑,用手輕輕的摸我頭髮,「丹薇。」他永遠這麼叫我。
我太驚奇了,我的樣子長得很普通,不可能有人跟我相像,尤其是一個叫丹微的女孩子,叫丹薇的人一定長得漂亮,不然有什麼資格叫這個名字。牡丹的丹,薔薇的薇。
丹薇,他一直叫我丹薇。
渡輪的號角大聲的響著。
他叫我丹薇。
「丹薇,真沒想到在這要看見你,我一見就知道是你,我看你背影就認出來了。你怎麼一個人?寂寞嗎?」
我看著他稚氣的臉,他看上去只有廿五六歲,穿一套深色西裝,領帶是淺灰色的,配得很雍容,臉色很羞澀,態度極其斯文,只是他的右手沒有離開我的頭髮。
「丹薇。」他說:「我一直喜歡你的直髮,你從來不肯熨頭髮的吧。」他說。
我溫和的說:「先生,我的名字不叫丹薇。」
「你又來了。」他微笑,然後很唏噓的說:「你喜歡黑衣服,我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你也是穿這麼一套薄薄的黑衣裳,有一道銀邊的,是不是?」
我並沒有見過他,一輩子都沒有見過他。
「丹薇,後來我就沒有再跳舞了,沒有你這樣的舞伴,我就不能再跳舞了,我這麼的愛你,你不知道吧?」
我呆呆的聽著,在這樣的霧夜裡,一個人坐在渡輪裡,我都幾乎不想否認我不是丹薇了。
是丹薇又有什麼不好?隔了那麼些日子,還有人記得,還有人從背後就把她認出來了。
我才不會有那種運氣,誰還會把我自身後認出來?恐怕面對面也搞不清楚。我的臉長得實在太普通,任何人與我分手之後,十分鐘後就忘了我。
我忽然有點羨慕丹薇,因此微笑一下。
「呀!」他說:「你笑了。」
他叫什麼名字呢?我心裡面想。
船到岸了。
他握著我的手,「丹薇,陪我去喝一杯咖啡,丹薇,好不好?好不好?」
他像個小孩子,這麼的懇求,這麼的渴望。
我問他:「這麼晚了,哪裡喝咖啡?」
「總有地方的,只要你肯答應。」他說。
「好的,我答應。」我說。
那個時候家明十二點鐘常常打電話來,叫我出來宵夜,家明,家明你忘了吧,都忘了。應該忘的,不忘是錯。
甲板慢慢的放下來,他扶我起來,我們肩並肩的走出去,船上人稀稀落落,我們到了岸。
他說:「來,凱悅去。」
那個時候,家明與我很少去凱悅.我不喜歡那地方,因為太雜亂了,我也不喜歡半島,半島太沒安全感,事實上我喜歡過什麼呢?什麼也沒喜歡過。
與一個陌生人到酒店大堂去喝咖啡。
我聽他說話。
他很文雅,把咖啡杯子捧在手中,看著我,他的一雙眼睛溫柔得像鹿,家明的眼睛不是這樣的,家明只是周到,與他在一起舒服,家明並沒有特色,但是失去他之後,走一步路都不再方便。
「這麼多年沒見你,我常常想起一首詞。」這個男孩子說。
我抬起頭,「你還看詞?」
「丹薇,你真是的。」他笑,「什麼看不看詞?」
「你看到什麼詞?」我好奇的問。
「『今年花勝去年紅,只是明年花更好,知與誰共?』」
我哈哈笑起來,說得好,太好了,沒想到還碰到個會詞的男生,看的還是歐陽永叔。今年花勝去年紅,很好,的確是,今年花勝去年紅,只是花紅花白,個個人同看,花榭花落,又有什麼關係呢?
我真笑了。
「丹薇,你為什麼笑?」
「因為我不能夠再哭了。」
「為什麼不能再哭?」
「因為我老了。」我說:「年紀大的人要微笑,微笑,永遠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