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舊歡如夢

第4頁 文 / 亦舒

    我歎一口氣。

    星期三。

    去見一個小女孩子,那個小孩子喜歡看我的小說麼,得懂嗎?文章是自己的好,我也不必虛偽,我自覺我寫的那些還可以,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報紙雜誌刊登,在外國的學生也不會知道我的名字。

    這次只不過亮亮相而已,露一露臉,作一副作家的樣子,使她滿意就好,回去就高興了,於是莊那個小姨的地位也大大提高,皆大歡喜。

    連我本人也應該歡喜才是,有這麼一個讀者還不容易呢,千里遙遙回來度假,倒先想見我,管她幾歲?三歲都好。

    我躺在床上想。只是這些讀者可知道我也是人?我的煩惱比他們更多。成了名有什麼用?莊一直說我少年得志。少年什麼?都快三十歲了。

    我最不喜歡拋頭露面,電視自無線電台都被我推得冒火,認為我不合作,是一等一目中無人的驕傲傢伙。瑪莉說得也對,我不輕易見人,那是因為我不會應酬人,類似場合可免則免,隨便別人怎麼說我。

    這一次真是給莊兩夫妻面子,才硬著頭皮去的,通常人家一叫我「作家」,我先面紅耳熱,更不用說其它的了。作家。才怪,不過是上了梁山,騎虎難下。

    趁著記得,我把小說單行本拿了兩本出來,照片是欠奉了,那是說笑話的,帶了小說籤個名也夠了。只是我有點懷疑,瑪莉哪兒來的妹妹呢?她好像只有兩個弟弟,因為弟弟們太能幹了,她不好意思多提,以免有吹噓之嫌,我記得以前她說過,一個弟弟念麻省理學院,另一個在牛津。

    妹妹?她哪兒來的妹妹?既然沒有妹妹,又哪兒來妹妹的同學。

    認識十年約朋友,就不記得她還有個妹妹。

    不過我的記性不好,鬧的笑話很多,如果忘記她有個妹妹,恐怕她要生氣,還是不提也罷。如果瑪莉真有個妹妹,只要不十分小,倒也好了。

    我一向喜歡瑪莉這樣性格的女子。爽快夠活潑,又相當敏感聰明,學識好,她又肯屈居做家庭主婦,有立場,但尊重丈夫的意見,說話風趣,不過極有分寸,待人真是熱誠真心。

    如果她有妹妹,這妹妹有她一半好處就十分可愛了。

    瑪莉的相貌雖然普通一點,但是因為她的性格明朗,連帶五官也突出了,我一點不覺得她普通。女人如果都像她,天下就太平了。

    做女人本來就很難,要有性格,但性格不可太強,要明亮,不過光芒不可蓋過男人,給我做了女人,也沒辦法,幸虧我是個男人。

    這年頭肯早結婚的男人越來越少,否則瑪莉「手頭」上的漂亮女孩子也不會那麼多了,忙著幫助推銷還來不及。

    我覺得自己有點刻薄。

    於是匆匆抽出稿紙來寫,反正星期三要出去,沒空,不如趁今夜趕幾段。

    寫了一會兒小說,我就抽一枝煙,睡了。

    日子是寂寞的。作家是人。明星也是人。有了名氣更寂寞。

    第二天很晚才起來,我不介意早起,只是早起了也無事可做。天氣有點涼,我胡亂套了一件毛衣,立在露台前看風景,點了一枝煙。

    女傭人來過了,早餐放在餐桌上,端端正正的,她又出去買菜了。一個人,永遠是一個人,幾時有個女孩子來弄幾個菜給我吃?

    我在露台上往下著,有人向我招手。

    「強!」

    我笑了,「瑪莉!」

    「別站在那裡,替我開門!」瑪莉在樓下嚷。

    「來了!」我說。

    幸虧我住三樓的老式房子,如果再住得高一點,她的喉嚨就叫啞了。

    我替她開了門,她一陣風似的捲進來,「我要喝檸檬水,快快快!」

    我倒了檸檬水給她,她一口氣喝了半杯。

    「有何貴幹?」我問她。

    「沒有貴幹就不能來?」她啾我一眼,「莊叫我來看看你,你瞧你,又瘦了,你呀,趕快結婚吧,吊兒郎當,花天酒地,到頭來,還不是害了你自己,找個女孩子成家立室,有什麼不好?我們夫妻倆也可以安心。」

    我冷冷的說:「有誰要我?」我歎一口氣,「又沒洋房汽車,銀行存款,比我好的人才多著呢。」

    「嫁人嫁人,嫁的是人。」瑪莉說:「我看你就很好,長得秀氣,學問好,舉止大方,談吐動人,你是美鈔票,你父親可是鼎鼎大名的報界聞人,只不過你不藉餘蔭而已,志氣可嘉,只是心高氣傲這一點不好,眼睛生在額角頭,大概是在等一個九天玄女才娶。」

    我捧著茶杯,默默不出聲。

    「做沒有忘記她吧?」瑪莉忽然問。

    「沒有。」

    「太癡心了。」瑪莉說:「這些年來,你一直在找一個影子,她的影子,我給你介紹的女孩子,你總想盡了法子來挑剔,你是在等她回來?如今更怪了,連女孩子也不見了,這麼大的房子,你不寂寞?」

    我還是不響。

    瑪莉又恢復了輕鬆,她問:「星期三你來我們家,穿什麼衣服?」

    我奇道:「你想我穿什麼?不過見一個小讀者,不光著身子就行啦!何必隆重?」

    「唉,你不明白,就是要隆重,給女朋友的印象不好不要緊,但這個讀者啊,非同小可。」她抿嘴直笑。

    「你要我穿什麼?說吧,為人為到底。」

    「穿那套麂皮的外套褲子,很薄的,不會太熱,裡面穿那件貝殼紅的襯衫,戴你的白金百爵表,銀手鐲,我們送的那只戒指——」

    我瞪眼,「那我豈不是成了洋娃娃?」

    「不會的,記得了。星期三晚上八點。」

    「瑪莉,這裡面有古怪。」我盯著她。

    「什麼古怪?你這個人!」她顧左右而言他,「對了,你上次說賣不到的那種煙絲,莊替你辦了來,也不知道用了什麼法寶,你星期三一道來拿吧。」

    我感激的說:「謝謝你們。」

    瑪莉說:「不用謝了,自己兄弟一樣。我得走了,還得趕回去,莊說要吃茄子塞肉,傭人不會弄。」

    她匆匆忙忙,又一陣風似的走了。

    幸運的莊,幸運的瑪莉,這兩個人真是一對。

    下午我出去與報館裡的朋友談了一下話,商量新書用什麼封面,晚上回來吃了飯看電視,寫稿,坐在露台看夜色。

    不,我跟自己說:不是忘不了她,實在是沒有遇見理想的女孩子,她們都俗不可耐的叫人難以忍受。太關心我的收入,不關心我的性格。為結婚而結婚?我還沒有到那個地步。

    進了屋子,我倒了一杯拔蘭地,喝了下去,很舒服的睡了。日子又過了一天,人就是這麼老的。

    星期三下午,瑪莉又來了電話催我。

    她真是緊張。為了什麼?我很懷疑。

    我拿出那套她指定的衣服一看,決定不穿。我改穿粗布褲,褪色的,舊T恤,領子洗得變了形。這樣我才覺得自然。手錶與戒指都戴了,戒指不戴,瑪莉會不高興。末了找鞋子,傭人不知道收在哪裡,只有一雙網球鞋洗了,曬在露台上,我就拿來穿上,也沒有襪子。

    我穿衣服很隨便,莊一向穿得考究,看我不順眼,今天特別穿得這樣,氣氣他們。飯後如果有什麼節目,也可以避了不去,一舉兩得。

    想想得意了起來,心情居然十分好。

    他們兩夫妻出這麼個難題給我,我也難難他們。

    我看看時間差不多,使下樓買了點水果。回到車房拿車,在車子倒後鏡一看,才發覺該理髮了,算啦,去吃便飯,瑪莉再緊張,還管不到我的頭髮呢。

    到了他們家,匆匆的按鈴,他們家的傭人見是我,也不問,拉開了門歡迎。

    我鬼鬼祟祟的朝裡一看,瑪莉向我迎過來,她看見我的樣子,我看見她身後的那個女孩子,呆住了。

    我們兩個人都說不出話來。

    站在她後面的女孩子,我不管她是誰,外型先打九十五分,烏黑的明發垂在肩上,皮膚是象牙色的,穿一件米白色軟布的長袍,手指上戴著幾隻戒指,都是一式鑲小寶石的,赤足,沒有鞋子。

    我看了一眼。又一眼,又一眼。氣質太特別了,這女孩子。

    瑪莉見我的打扮,就光火,又礙著有人,發作不起來,還得裝個笑。

    她介紹說:「這是強,這便是楚明明。」

    楚明明,很好的名字,有點耳熟。好像在什麼地方聽過的,我朝她又多看了幾眼。她也看著我,兩道濃眉襯著明亮的眼睛。我的心一震。

    她就是我的小讀者?無異她的年紀不大,但是她看上去很成熟,怎麼會對一本小說的作者盲目崇拜呢?我稀罕的看著她,這麼說來,我應該很值得驕傲才是了?想到此地,不禁飄飄然起來。

    我看著瑪莉,瑪莉把我拉過一旁,輕輕的罵道:「看你,穿成這個樣子!好了,現在你陪她說說話,我要進廚房去了,你好自為之!」她轉過頭,「莊,你陪我做冷盤!」也於是莊也跟她進廚房裡去。客廳只剩我們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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