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安琪兒寫照

第18頁 文 / 亦舒

    日子一到,下了班,先回家洗個澡,選件舒適的衣裳,略略化妝,便出門去。

    我早到十分鐘,選一個蔬果盆,先吃起來,眼光落在門口,心頭充滿盼望。

    今天會有什麼人來?

    萬紫紛,趙慶芬。黃菊芬?這是我們同學中的「三芬」,會不會一起出現?好久沒見她們了。

    我邊吃邊等,二十分鐘後,我開始失望。

    不對路嘛,全部遲到,真討厭。

    尤其是素素,一切約會,都往後推大半個小時,百多種藉口,都不信,其實不過是想蓮步姍姍進場的時候,待大家抬起頭來仰募她,真幼稚虛榮。

    我既好氣又好笑,難道每個人都學會素素那一套?

    一直到七點半,我呆呆的坐著,忽然靈光一閃,才第一次想到:她們莫非全不來了?

    不可思議!同班三十五個人,一個也不來聚會,一個也不念舊,起碼還有一半同學此刻住在本市,叫部車子,十來分鐘就可以赴到此地,但她們不肯來。

    我失望,失落、震驚,就這樣散開,以後永不見面,同窗如陌路。

    我不置信的看看鐘,七點四十分,全體缺席!

    只有我一個人。

    是否因為我特別寂寞。特別無聊。特別空閒?抑或是我比人幼稚,比人癡情、比人傻?

    連美玲也不來。她有沒有離婚,她如何處置她的難題,她以後打算如何,我都不會知道。

    美玲是應該來的。她是否認為我沒有幫助她,她是否認為這等聚會已無意義?

    時針指到八點。

    咖啡廳只我一個人。

    還會有明年嗎?明年我還來不來?我呆呆的看著玻璃們,八年前,我們會經發誓要每年聚會,直到老死。

    但看看今天發生什麼?

    氣死人。

    我悲哀的告訴自己,站起來走吧,還等什麼?這是必然會發生的事,天下無不散的筵席。

    抬頭一看,下雨了,而且下得很急,我沒有帶傘,希望可以順利叫到計程車。

    我落寞的叫侍者結賬,八點正。

    這時忽然有人開聲說話:「等人?」

    我轉頭看,是一男孩子,端正的面孔,佻皮的眼神打扮斯文。

    我只得點點頭。

    「等人人不來是最令人沮喪的事。」

    他顯然與我同病相憐我只得笑問:

    「等女朋友?」

    他搖搖頭,「等同班同學,」什麼?無獨有偶?我精神來了,非常有興趣聽,給他鼓勵的眼光,他當然也想找個機會訴苦,於是坐到我對面來。

    「七五年我們拔萃男校一班有四十二個畢業生,約好每年見面,由我做聯絡員,嘿!」他聲音是苦澀的難過的,「你看看,竟然一個也不來!」、我可遇到知音了,「先生,你要不要聽聽我的故事?」

    他猶疑,「你又在等誰?」

    「我?我在等華英女中七七年畢業同學……我開始傾訴我有種感覺,以後會告訴他的,尚不止這件事。」

    第三代

    我是徐家的第三代了。

    祖父母在五十年代南遷,把兒子帶來受教育,那年父親十歲。

    後來他長大、畢業、戀愛、做事業、結婚、生下我、與母親鬧意見,離婚、再戀愛、再婚,再生兩個弟弟。

    祖父母時代不作興離婚,好歹拉扯著過,匆匆數十年,也就白頭偕老。

    到了父親這第二代,花樣鏡就開始多,就「不可冰釋之誤會」這理由,便可以離婚,他自己是律師,行起事來更方便。

    事前只同我說:「小琪,我與你母親不能共同生活,要分手了。」

    那時我十二歲。

    很吃驚,「我以為你們是相愛的。」

    「好景不再。」

    「你要搬出去?」

    「不,我沒有錢,她搬出去。」

    「她有錢?」

    父親酸溜溜的說:「她的男朋友有錢。」

    「她拋棄你?」

    「小琪你問得太多。」

    或許是。

    但我已有長時期沒與他倆交談,兩人都是港大早期畢業生,有不同職業,忙得不可開交,晚間又有應酬,通常要到午夜十二時敲過才回家,第二早又出去上班,家務由傭人做,我很少見他們的面。

    父親是俊男,母親是美女,他倆都愛修飾,看上去都不顯老,實際上父親今年已經四十二,而母親也實足三十九。

    我記得祖母在三十九歲的時候已經很老很老,一襲深色長衫遮住毫無凹凸的身體,表情嚴肅,但三十九歲的母親作風似小迷糊。

    她並沒有爭取我的撫養權,祖母為此很生氣,她稱她為「沒心肝的女人」。

    我覺得十分寂寞,以前每逢大節前後,還總可看到母親緊張地張羅跳舞裙子,自保險箱取出首飾,配好鞋子手袋去參加派對。

    那些裙子都似傘般張開,閃光,釘珠子,露肩,我幫母親在背脊上撲粉,打扮好的母親猶如童話中的公主,脖子上的項鏈閃閃生光。

    我問:「都是真的嗎?」

    「都是真的。」

    「將來都給我?」

    「全給你。」

    我就會很陶醉,幻想長大以後,同她一樣,去到舞會,顛倒眾生。

    離婚後她把衣服一股腦兒帶走,再不回頭,只有在暑假,我才會看到她。

    她很忙很忙,不一定有空來探訪我。

    約莫過了半年,父親就再度戀愛了。

    那位女士很年輕,很漂亮,一般懂得打扮,對我相當客氣,但表情總是淡淡的。

    祖母把我接去跟她住,父親沒有挽留我。

    我並不介意,祖父母身體極好,照現代的標準,六十多歲,還老當益壯,他們對我無微不至,旅行都帶我一道。

    這四年來,我與祖父母相依為命。

    父親娶繼母以後,一年一個,生下兩位弟弟。

    兩個小傢伙長得一模一樣,圓面孔圓眼睛,膀子大腿也都圓滾滾,可愛得要命,又都有一頭濃長的黑髮,似洋娃娃,我愛煞他們。

    無論如何,他們是我嫡親的弟弟。

    父親請了兩個女傭,家裡還是兵慌馬亂,繼母一點家務也不會做,同我母親一樣脾氣。

    我到他們家,總忙著幫弟弟洗澡,哄他們睡覺。

    大弟兩歲,小弟一歲,頑皮好動如小動物。

    父親同我訴苦。

    「原來我命中的女人都是嬌滴滴,十指如玉蔥。」

    我說:「噓。」

    最近繼母與我的關係比較好,她出來說:「本來還想叫你來小住,現在這層公寓都不夠住了。」

    我笑。

    我正背一個弟弟,抱一個弟弟滿屋走。

    繼母拉起我的手,「沒想到你這麼喜歡弟弟。」

    父親說,「噯,她一點都不妒忌。」

    妒忌,妒忌什麼?

    我又不是小孩。

    但母親是妒忌的。

    她比我更孩子氣。

    她叫我出去吃咖啡,與林叔叔在一起。

    林叔叔自己有三個孩子,分別是十九、十五與十二歲,大的是男孩,小的是女孩。

    林叔叔的太太不肯與林叔叔離婚,一直拖著,母親與林叔叔兩人,在這四年內,一直是同居關係。

    母親為此有點不高興,抽起煙來,有點悵惘的味道。

    「那邊恁地好生養。」她說。

    我陪笑。

    林叔叔忙著掏鈔票給大兒子,他晚上要去的土可。

    「小琪,你也一起來。」那男孩子招呼我。

    我搖搖頭。

    「人家小琪比你乖。」林叔叔陪笑。

    那大男孩聳聳肩,離座而去。

    他在美國加州讀書,暑假回來玩,玩玩玩玩玩。

    母親冷冷的看林叔叔一眼。

    林叔叔訕訕的說:「很難得的。」

    母親忽然說:「除了問要錢,他還擅長什麼?」

    我打一個突,這口氣太像一個後母了,母親受過大學教育,一輩子講究風度儀態,怎麼會說出這樣的話來?

    他要的是他父親的錢,與旁人無尤,她沒有資格說這種話。

    要是我向父親拿錢,繼母冷言諷刺,我可受不了。

    於是牢牢記在心頭:千萬不要向父親拿錢。

    十六歲的我已比較懂得男女之間的事。

    本來父親與母親結婚,是為著追求更美好的感情生活。

    可是分手之後,發覺失敗的婚姻除了帶來破碎的心,還帶來一大堆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孩子,他們都需要供養關懷,於是無論在時間或經濟上來說,都比以前更尷尬逼切,使他們透不過氣來。

    人在勞累辛苦的時候,脾氣特別壞,性情特別躁,火氣特別大,這兩對男女時常吵鬧。

    你說這是為什麼?真是烏攪。

    第一代結了就不離。第二代又結又離。到我們長大了,索性採取朋友關係,乾脆不結婚,又何用離婚,最妥。

    看到他們都怕。

    祖母說:「是不是活該呢,一筆糊塗賬,自己的女兒丟下不管,去對著別人的孩子,還三個之多。」她始終不原諒母親。

    她也不幫父親:「現在一份糧養三個孩子,弄得精疲力盡,小琪的大學費用不知在何方,都十六歲了,提也沒提過,怎麼,隨她自生自滅,抑或中學畢業去找工作?」

    祖父說:「不是已決定由我們送去?」

    「幸虧只此一回。」

    祖父說:「他即使有餘錢,也得掛住兩個小的,那邊那個也是厲害腳色,怎麼一月給他花半百萬來教育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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