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偶遇

第19頁 文 / 亦舒

    他臉色鐵青的罵:「叫我進來?你這個地方,簡直是個妓館!」

    尚彼沒聽懂,可是也知道是誤會,他連忙高聲呼喚:「米雪兒!」

    他的愛人自房間裡走出來,「什麼事?」

    尚彼說:「這是我妻子,我們兩人是小白的朋友。」他拉著米雪兒的手,「來我們做早餐去。」

    雅倫馮知道錯了,驚悔交集。

    我灰心的說:「我們永遠沒有可能在一起,你的思想太狹窄,心地太骯髒,一男一女便必然上過床了,兩女一男為什麼不是性派對呢?我們的想法不一樣,再見。」

    「小白——」

    「你令我的生活不快!我們是兩種人!你為什麼不能明白?為什麼你一定要侵犯我的自由?」

    「小白。」

    「你走吧,我不要再看見你,你沒有資格侮辱我與我的朋友,你走吧。」

    他看著我很久,他說:「對不起。」眼睛都紅了。

    「你是我的什麼人?竟然出口傷人,你付出過什麼,要得回那麼多,你買給我一杯咖啡,便想得到我的靈魂,太過份了。」

    我把門大力推上。

    尚被與米雪兒表示歉意。

    我說,「這種男人,怎麼忍受呢?」

    最不能忍受的,是他使我在朋友面前丟臉,我不會忘記,我是那種一輩子記仇的人物。

    雅倫馮被我轟走以後,我趕緊去訂飛機票,自覺很笨,為一個不相干的人白白在香港耽了一段時候,想起來很可笑。

    就在上飛機的前一天,張打電話來。

    他說:「你是真生氣了?臨上飛機都不通知一聲,十多年的朋友因一些小事就一筆勾銷。」

    我說:「你把我當朋友嗎?」

    「不把你當朋友,我巴巴的打這個電話?熱面孔貼冷屁股呢,我放著現成的熱面孔,還怕貼不到冷屁股?」

    我忍不住笑。

    「真庸俗!」我說。

    「告訴你,雅倫馮與麗絲終於決定結婚了。」

    「啊?」我一怔。

    「昨天決定的。」張說:「麗絲高興得不得了,她等這一聲求婚足足等了十年。同時她覺得以前對你的態度是錯誤的,是以她要替你——」

    「張,如果你是認識我的話,你想我還能與她一起吃飯喝茶嗎?」

    「人家是好意。」

    「我一向不管這些。」

    「小白,你還是回歐洲去吧,」張說:「你根本不是中國人了。」

    我哼一聲,「你別以為洋人個個都像我這麼瀟灑。」

    「你並不是瀟灑,你不過記仇,什麼人得罪你,你便記一輩子。」

    我差點沒拍手,一邊說,「講對了!」

    我掛上電話,心中很替雅倫馮惋惜。

    這麼快便投降,年紀還很輕,三十上下,剛剛開始,為了一點點的安全感,娶個需要他(並不見得是愛他)的妻子,就此渡過下半輩子。

    雅倫馮是有一點潛質的,將來他這個潛質若是不發揮還好過,若是他處處求進步,麗絲會被他遠遠拋在後面,他們的婚姻仍然不持久。

    我隨即想:這是旁人的事,與我無關。

    那夜卻失眠了。第二天睡到中午。家裡冷清清的,我有點懷念別人小家庭的熱鬧,然而別人的幸福不是我的幸福,我不能在小公寓裡生兩個粗糙的孩子,把他們養大,在廚房中一天煮三頓飯,穿一條牛仔褲去買菜,閒來往菲律賓旅行。

    我還要作畫與開畫展,我尚未成名,我的生命還有一大段要走的路,我不能自尋障礙。

    門鈴響了起來,我披上睡袍去開門。

    門外是雅倫馮。

    本想諷刺他幾句,終於忍住。相識一場,分手在即,寬容點算了。

    「聽說你明天要走。」他說。

    「正是。」我說。

    「這所公寓呢?」他問:「任它空置?」

    「這種小問題,何必操心。」我說:「你呢,聽說結婚了?」

    「是。」他默然。

    「你們會很快樂。」我說。

    「我最恨你言語間的蔑視:『你們』『我們』。」他說:「一輩子忘不了。」

    我很覺歉意。

    隔了很久他說:「人們很奇怪,愛的是一些人,與之結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我想說:我才不會那般妥協。可是終於又忍住。

    我說:「祝你幸福。」

    「小白,我只是一個普通的人,只能過普通的日子。」他起身告辭時如此說。

    他所不知道的是,我也是一個普通的人,只是生活方式不同,就在不久之前,我對他很有一點感情。

    我們之間只差那麼一點點。

    兇徒

    從莉莉家中出來的時候,她跟我說:「你一個人進進出出,難道不害怕?治安這麼壞。」

    我聳聳肩,「盡最小心罷了,真有什麼事,找個手無駁雞之力的男朋友同行,未必有保護作用。」

    我獨自開車回家,停好車,用鎖匙開鐵門。

    守門的人向我點點頭,我問:「好嗎?」

    他說:「四十四號來了警車與救傷車,此刻還沒有散呢。」

    「什麼時候來的?」我問。

    「傍晚,有人開槍傷人。」

    「入屋行劫?」

    「不是,仇殺。」

    「傷者死了沒有?」

    「沒有。送到醫院急救去了。」

    「兇手呢?」

    「也許在這附近,也許已經走遠了。」他閒閒道來,就如說報上另一宗新聞般。

    我進鐵門,按電梯。

    電梯還沒有下來之前,我慣性開信箱。信箱中有三份雜誌兩份賬單。

    進電梯我按九字。

    出電機,正預備開另一重鐵門,忽然有一個男人竄出來,用一件烏油油的武器指著我。

    那是一柄槍。

    我比想像中鎮靜。這種事香港市民遲早都會碰上,是生活的一部份。

    我看著他,他看著我。

    「不准叫!」他沉聲說。

    我說:「我有叫嗎?我不會叫。」

    他穿得很好,西裝、領帶、薄底皮鞋。

    我問:「你要什麼?」

    「開門進去。」他揮揮槍:「快。」

    「我腕上這隻手表當都可以當一萬元,你應該心足。」我說:「快走吧。」

    「進屋子去,快開門!」

    「你到底要什麼?」我問:「門我是不開的了,我不會這麼笨。」

    「你想死?」

    「如果命中注定我這麼——」

    他揚手給我一個耳光,搶去我的手袋,掏出鎖匙開了兩重門。

    我伸手摸臉,火辣辣的痛,摸了一手血。

    人們對於血有種特殊的恐懼,我也不例外,怔住了,漸漸我的心裡發麻。

    他要進屋子,看來這件事還剛剛開始。

    我看著他,服從的進屋,開亮燈。

    「你一個人住?」他問。

    我不知道該怎樣答。

    「是不是一個人住?」他有點不耐煩。

    我怕再度挨打,點點頭。

    我走到浴間取毛巾抹血,他手上的戒子劃破了我的臉。

    他說:「走出來坐下!」

    我帶著藥膏與橡皮膠走到他面前坐下,包好傷口。

    他吞一口唾沫,「對不起。」

    我很驚奇,抬起頭看他。

    「很痛嗎?」他問。

    我搖搖頭。

    「請你給我一把熱毛巾。」他看上去很疲倦。

    我進浴室絞了毛巾給他。

    他道謝,手槍仍然指著我,左手揩完右手揩。

    「有沒有什麼喝的?」他問我。

    「啤酒、牛奶、水、茶。」我簡單的報出來。

    「茶。」他說。

    「我要燒水。」

    「好,你去燒。」他說。

    他用我的電話,說著一種我聽不懂的中國方言。

    水開了,我沖一杯中國茶,一杯牛奶紅茶,拿著出去。

    他來不及的搶過紅茶遞到嘴邊就喝。

    「當心燙!」我說。

    他放下茶。

    我看清楚了他的臉,相當端正,如果稍後警方要繪畫查案,我一定能夠把他認出來。我不認為我會死,我還年輕,我要活下去,我會活下去。

    「對不起。」他說:「下面佈滿警方的人,我又要用電話——」

    呵,他是那個槍殺犯!

    「我不會傷害你,我只想吃點東西,休息一下,與自己人聯絡上了,馬上走。走之前我會把你綁起來,我不想警方立刻追上來,你明白嗎?」

    我小心地點點頭,略為放心。

    「不要令我做出意外的行動,你要聽話。」他說。

    我點點頭。

    「好,你聽我說:我要一隻文件夾子。」

    我打開抽屜,把我裝各種賬單的風琴文件夾取出來,將單據放入一隻空紙袋,把夾子遞給他。

    「謝謝你,我很幸運,碰到的是你,如果是一個阿嘛,真是不堪設想。」

    「他把槍放在附近,匆匆自西裝外套裡袋取出一疊疊舊的千元鈔票,一迭總有好幾萬元,另有一小袋東西,一併放進文件夾,合上。」

    「第二:我身上這件襯衫上有血漬,要洗一洗。」他問:「天亮之前會不會幹?」

    「我有乾衣機,半小時連洗帶熨。」我說。

    「好得很。」他緩緩脫下外套,領帶,最後是襯衫,遠遠地拋在客廳一角。

    我走過去拾起,開動洗衣機。

    他的內衣上也有血,但是我不說什麼。

    「你有什麼食物?」他問:「我肚子餓。」

    「罐頭湯、三文治。」

    「好極了,麻煩你。」他說。

    他的聲音充滿憂慮與驚惶,盡量壓抑。

    我在廚房裡靜靜的為他做晚餐,廚房有一個窗子,對牢對面人家,我如果叫救命,他們會以為是夫妻吵架,而我心臟就先中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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