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尋找失貓

第10頁 文 / 亦舒

    母親身體漸漸復元,她願意到著名學府做成人學生,寫妥履歷,又找名人學者推薦。

    通訊社拍檔意大利裔的貝洛地閒閒地說:「誰會追究李嘉誠或是蓋茲有無大學文憑。」

    乃慈瞪他一眼,「你自己是康奈爾新聞系博士,你有什麼資格說文憑無用。」

    「喂喂,看開點。」

    乃慈吁出一口氣,「原來重返校園是這樣困難。」

    「因為你目前工作成績與薪酬已經一流,放棄委實可惜。」

    「但升學是我畢生心願。」

    「我的心願是三妻四妾,你說如何實現。」

    「貝洛地,你的意思是,成年人追求理想不切實際。」

    「當然啦,犧牲那麼多,一定會後悔。」

    沉乃慈忽然想起丁月鈴,已經是電影皇后了,忽然嫁給一個兒童病理專家,他有繁忙工作,不可能時刻陪伴她,她生活究竟如何?

    乃慈不由得去打聽丁月鈴近況。

    有人搖頭,「不知道,聽說很寫意,一個人求仁得仁總是開心的。」

    「丁月鈴好像接了一個廣告拍。」

    「真的?」

    「全部在外國拍攝,酬勞八位數字,唉,一個女人的名氣竟如此值錢,真叫人羨慕。」

    「慢著,」乃慈問:「是什麼商品的廣告?」

    「好似是一種沐浴露。」

    「那豈非要出浴?」

    「小姐,她一定會穿著泳衣。」

    乃慈頓足:「失算。」

    「一千六百萬演出三十秒鐘還說不值?」

    發生什麼問題?乃慈替她不安。

    一個星期之後的週五,沈乃慈經過熟悉的大報攤,看到一大堆閒人圍住議論紛紛,爭購一本雜誌。乃慈訝異,咦,最近沒有什麼國際性大新聞呀,莫非有突發事件?

    報攤東主看見她,笑著大聲叫:「沈小姐,你上了頭條。」揚著一本雜誌,遞到她手裡。

    乃慈嚇一跳,連忙走到一旁細閱。

    只見封面上登的,正是丁月鈴那幀半裸照片,呵,難怪那麼轟動。

    乃慈呆往。

    誰,誰把照片交給雜誌社?只見大字標題;「丁月鈴復出,細說與名記者之間恩怨」。

    什麼?照片竟由丁月鈴本人提供?

    不可思議的事發生了。

    內文中丁月鈴娓娓地把她入行時的遭遇道出,感人肺腑,為復出鋪路。

    她簡直把傳媒玩弄於鼓掌之上,這聰敏如人精的女子可知道她在做些什麼?

    乃慈家中電話響個不停。

    「乃慈,你真夠義氣。」

    「乃慈,有那樣好的照片也不給我們用。」

    「那張裸照起碼值六十萬,你竟交回她本人。」

    雖然人人都盛讚沈乃慈,可是乃慈卻有被出賣利用的感覺,她如啞子吃黃蓮。

    「原來記者與藝人也可成為真正朋友。」

    「我們對你們這兩個女子另眼相看。」

    丁月鈴復出,出奇成功。

    傳媒並沒有追究她的婚姻是否失敗,一味集中火力報道她的新動向,並且認定丁月鈴是記者之友。

    沈乃慈一聲不響。

    這是她最好習慣:靜,無論關不關她的事,她都以靜制動。

    丁月鈴的戲路風格大轉,她開始主演一些艷情戲,但因劇本寫得好,並不覺猥瑣,其它女星紛紛傚尤。

    又成功了。

    一日,乃慈閱讀至深夜。電話鈴響,乃慈似有預感,取過話筒,她說,「稀客。」

    「乃慈,聽到你聲音真好,仍在本市?多怕你已移民。」

    「月鈴,別淨說場面話。」

    「乃慈,仍然一句話,謝謝你。」

    乃慈苦笑,她問:「你的婚姻怎麼了?」

    「太高估自己,一個月後就悶得發瘋,想打道回府,原來,良家婦女不是我那杯茶。」

    「結果苦忍了多久?」

    「九個月。」

    「天長地久。」

    「我不怪你挪揄我。」

    「我不是故意的,還有,你的私蓄呢?」

    「投資失敗。」

    乃慈擔心得倒抽一口冷氣。

    「不見了一大截,算是不幸中大幸,趁這幾年還掙得回來。」

    「你轉機得快。」

    「是,有人拖那麼三兩年,就不再有機會。」

    「裸照被刊登出來,你不覺尷尬?」

    「在今日,那算什麼。況且,照片背後,有動人故事。」

    「從頭到尾,你並不在乎裸照?」

    「乃慈,我不是不在乎,可是,我也並不覺得羞恥,我倘若不包涵自己,原諒自己,還有誰會那樣做?」

    乃慈歎口氣,「你說得對。」

    「我又回來了。」

    「你很成功。」

    「出來見個面好嗎?」

    「不,我怕你約了記者,鎂光燈閃閃,吃不消。」

    丁月鈴哈哈地笑,「連記者都怕記者。」

    乃慈苦笑,「我記得你說厭倦。」

    「名記者,你也說過要移民讀書呀。」

    要放下談何容易。

    這時,有人敲門,這麼晚,是誰?

    「改天再談。」

    她掛上電話去開門。

    「丁小姐派我來。」

    來人放下小小包裹就走了。

    這精靈又搞什麼鬼,乃慈拆開包裹,看到一隻名貴金錶。

    「乃慈,你又幫了我一次,衷心謝謝,月鈴。」

    乃慈戴上手錶,那正是她一直想要的款式牌子,丁月鈴不知如何曉得。

    一個記者與一個女演員的糾葛,至此終止了。

    深夜電視上正在播放丁月鈴初出道時的影片,她演不良少女,穿得十分暴露,演技拙劣幼稚,可是天生美貌與姣好身段戰勝一切,觀眾完全接受她。

    乃慈也仍然喜歡她。

    她關掉電視,扭開收音機,聽到的又是那首歌:當我們還是新人的時候。

    婚禮歌手

    連璧是一個歌手,薄有名氣,本來在小型夜總會表演,一次,經理人問她:「美聯公司三十週年誌慶晚會,三首歌,去不去?」

    為什麼不去,連璧看得很開,江湖規矩她最清楚,有得做的時候,不欺場不失場,可一沒有生意,悄然引退,享受悠閒,千萬不可有客欺客,無客拉客,繼而怨客罵客。

    賺回來的錢一定要節蓄,免得像若干前輩那樣,晚景淒涼。

    那天晚上,她穿得很端莊,唱了三首歌之後,主人家希望她留下來一起吃飯,她見有空,隨和地賓主共歡,接著,又多唱了兩首。

    主人很高興,給多一封紅包。

    過了一個月,經理人又問:「連璧,唱不唱婚禮?」

    「誰結婚想到我?」

    「上次美聯公司還記得嗎?」

    「記得。」

    「對你印象好極了,三首歌,酬勞加倍。」

    連璧笑,「越來越講排場了,婚禮上還要唱歌?」

    「整組樂隊現場演奏,好讓人客跳舞嘛,你挑些好兆頭的歌唱。」

    「我明白。」

    美聯老闆姓葉,非常闊綽,還替連璧多做一件禮服,同伴娘的式樣類似。

    連璧選的歌不外是「我愛你到永遠」、「吾愛吾心」、「此心不變」之類的歌。

    之後,不知怎地,一傳十,十傳百,連璧良好的工作態度傳開了,一年起碼唱十多次婚禮,竟成了婚禮歌手。

    有時在豪華的遊艇上唱,有時在酒店宴會廳,有時在主人家寬敞的後花園,真沒想到市內有那麼多豪華的婚禮。

    連經理人都詫異,「有無客人認真欣賞歌聲?」

    「我想沒有。」

    「太浪費了。」

    「喂,難道不賺嗎?」

    「百就銀行的千金小姐想邀請你演出。」

    「沒問題。」

    「她要求比較複雜。」

    「酬勞也比人高嗎?」

    「多三倍。」

    「那不成問題。」

    「她想先聽你試音。」

    「試音需另外付車馬費。」

    「她同意了。」

    「幾時?」

    「明早十時去銀影路一號。」

    「我會準時到。」

    「那位小姐叫甘綺麗。」

    多麼好聽的名字。

    第二天,連璧準時去到甘宅。

    傭人說:「小姐在會客室。」

    連璧發覺有人比她早到,啊,甘小姐在試穿禮服,只見一層層輕紗包裹著一個如花似玉的妙齡女郎,另外有兩個少女蹲著把裙腳釘上去。

    連璧不禁脫口說:「宛如仙子。」

    甘小姐轉過頭來,一臉笑容,「你一定是連璧,請坐。」

    連璧本來以為甘綺麗會很驕傲,但是沒有,她十分隨和。

    「這麼早請你來,起得了床嗎?」

    「我昨晚沒場子,早睡。」

    「這件禮服好不好?」」

    「是維拉王的設計吧?」

    「正是,你好眼光。」

    甘小姐像是累了,坐在沙發上。

    這時,有人把一頂鑽冠輕輕戴在她頭上。

    連璧呵地一聲。

    她一直以為鑽飾不過是一種奢侈的裝飾品,沒想到它真可使一個女子容光煥發。

    甘綺麗說:「是我的嫁妝。」

    她看上去像個公主。

    連璧由衷讚美:「甘小姐是我見過最美麗的新娘。」

    「謝謝你。」

    「我可以開始試音嗎?」

    「這邊有琴。」

    連璧決定自彈自唱。

    她開口唱:「山盟海誓,此心不渝……」

    「不不不」甘綺題說:「請唱情人的眼淚。」

    連璧一愣。

    「不怕,我喜歡這首歌。」

    連璧只得清唱兩句。

    甘綺麗鼓掌,「就唱這首,我喜歡你聲音中隱隱無奈之意。」

    連璧說:「這歌不適合在婚禮上唱。」

    「為什麼?」

    連璧微笑,「有時,我們總得隨俗。」

    「那麼唱『愛你在心口難開』。」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