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頁 文 / 亦舒
「你的腦袋應當比誰都靈活,別唱歌了,在家研究財經資料豈非更佳,好好幫我在股票及外幣上賺一筆。」
永欣聽到露露說「是是」。
只要愛得夠。
遺囑
李綾與男朋友王乃森步入張律師的會議室聆聽宣佈她母親的遺囑。
李綾廿二歲,大學剛畢業,長得神氣漂亮,正是一個女性風華至美的時刻。
母親逝世,固然帶來若干傷感,但並沒有影響到她整體飛揚的神采。
李綾穿著套考究合身的黑色香奈兒,臉容肅穆,挑一個前排位子,靜靜坐下。
會議室中還有其它人等,李綾沒有去注意他們。
那是她母親的遺囑。
母親只得她一個女兒,四十四歲才養下她,彼時,李綾的父親早已超過五十,經已退休,弄女為樂。
父母節蓄豐厚,李綾自幼得享穩定的家庭經濟生活,年紀大的雙親對她又加倍容忍,李綾十分清楚記得,她再調皮搗蛋,父母亦能一笑置之。
應該是被寵壞的。
李綾吁出一口氣。
王乃森握一握她的手,「懷念母親?」
「一輩子懷念。」
父親先去世。
很不幸,這是人類最終難免的結局。
母親哀傷而理智地打理一切後事,益發與李綾親厚,母女時常相偕周遊列國。
李綾記得母親最愛說的兩句話是「你是我的一切」與「你是我生活中唯一樂趣」。
然後她的健康亦漸崩潰。
想到此處,李綾淚盈於睫。
遺產不算豐厚,約有四間房子,若干現金,但已足夠她舒舒服服生活,對於父母的財經狀況,李綾十分清楚。
王乃森握一握女友的肩膀,「讓我們速速結婚,養六個孩子,滿屋跑。」
李綾不語,只是笑笑。
張律師進來了,咳嗽一聲。
李綾早認得他,趨向前握手。
張律師說:「請坐。」他攤開手上的文件。
他又咳嗽一聲。
李綾覺得奇怪,這個經驗老到的律師為什麼一臉為難尷尬?
只聽得他提高聲音,慢條斯理地宣讀,「我此刻公佈李陳少萍女士的遺囑。」
李綾並無留心。
張律師讀下去:「我,李陳少萍,將我的財產,公平分為兩份,給我的兩名女兒,章瑞全與李綾。」
李綾猛地拾起頭來,耳邊嗡地一聲。
誰?
她一臉疑團瞪著張律師。
張律師十分無奈,朝李綾身後看一看。
李綾霍地轉過身子去,要到這個時候,才發現後座有一位少婦,皮膚白皙,姿勢文靜,低頭,默坐。
李綾失態了,她提高聲線質問:「你是誰?張律師,你搞什麼鬼,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你不是想告訴我,我母親尚有另外一名孩子吧?」
李綾激動,訝異,驚惶,一生人都未試過如此失措。
她要扶住椅背,深深吸一口氣,才停止身子劇烈搖晃。
王乃森亦被意外打呆。
張律師走近,「小綾,來見過你同母異父姐姐章瑞全。」
「笑話!」李綾的聲音又拔高一度,「發什麼神經?我母親止得我一女,張律師,我會控告你譭謗。」
張律師喝止她:「小綾,請你鎮靜下來,這一切在你出生之前經已發生,你不可能瞭解,請接受事實,詳情我慢慢同你說。」
李綾臉色煞白,她如墮入無底深淵,又像被人用冰水淋頭,牙關打戰,說不出話來。
轉頭看那章瑞全時,只見那女子仍然低頭不語。
幸虧王乃森在她身邊,拉一拉她,說:「小綾,我們先走一步。」
張律師說:「稍後我到府上來。」
王乃森連忙把女友硬行拖走。
車中,李綾一言不發。
到達公寓,王乃森斟一杯拔蘭地給她。
李綾抬起頭來,思維混亂,她怔怔地說「有人欺騙我。」
王乃森坐在李綾對面,「也許不,也許只是有人想把這宗事情留待你成年才告訴你。」
李綾搖搖頭,看牢王乃森,「我是母親唯一的孩子。」
「我相信那位章女士是有適當證件的。」
「不可能,她是假的。」
「結婚超過一次的人是很多的,並不是罪行。」
「母親從來沒有跟我說過她有另外一個女兒。」
「從無?」
「從不,我是她生活中唯一的樂趣,她只愛我一個,我享受她全部的愛。」
王乃森搔著頭皮,大惑不解。
「這是一個騙局,一會兒見到張律師,我會把他的狗頭切下來。」
王乃森又問:「從來沒有提起過,一次都沒有?」
他看到李綾肯定地搖頭。
王乃森十分震盪,「一個人的心只有丁點大,沒想到可以把一個這樣大的秘密,藏在黑暗中這麼些年。」
他連忙問自己:你有沒有事情瞞著李綾?不禁滿頭大汗。
李綾喃喃說;「沒有可能,父親也從來沒有提過。」
門鈴一響,張律師來了。
李綾冷笑一聲,看看她這個平日相當敬重的張叔叔。
「小綾,章瑞全的確是你的姐姐。」
「放屁。」
張律師一口乾盡手中的酒,不怒反笑,「我看過她的出生文件,她父母的結婚證書,以及離婚證書。」
「偽造文件。」
「它們都是真的。」
「謊話。」
「章女士並不在乎遺產。」
李綾跳起來,「我也不稀罕,一個大學畢業生,有手有腳,哪裡去不得,什麼不能做?我不是怕有人分簿我母親的財產,事實上她只有我一個孩子。」
「不,小綾,她有兩個孩子,接不接受在你,這是事實。」
「我不相信。」
「她來立遺囑之時,我也不相信,我認識她超過廿年。」
「我十分震驚,我們改天再談,張律師。」
「我知道你不好過,小綾,你至聰明灑脫不過,你會想通的。」
他走了。
這時,王乃森已深信不疑。
整件事很簡單,李伯母在很年輕的時候有過一次短暫的婚姻,生過一個孩子,以後因為種種原因,斷絕來往,直至她去世,才讓兩個女兒分享遺產。
簡單?對於當事人李綾來說,此事卻複雜得不能接受。
「我很疲倦,我要睡一覺。」
「我陪你。」
「不,不用,你請回吧。」
「李綾,你從來沒有拒絕讓我陪你。」
「這次你幫不了忙。」
「我知道,但我可以精神支持你。」
「我想一個人靜一靜。」
王乃森惱怒,「你妄想踢走我。」
李綾煩惱地用墊子蒙住頭。
王乃森同李伯母十分熟稔,她老催他倆結婚,並且願意在經濟上支持他們。
李伯母是位樂觀大方的事業女性,憑乃森的觀察,她性格上並無陰暗面,她與李綾的關係,是乃森所見,所有母女間最完美的。
真沒想到,她還有另外一面。
也許李綾覺得忍受不了,也是應該的。
世上沒有如同身受這回事,當事人心如刀割,旁觀者再關心,也隔著一層皮肉。
乃森擁抱著李綾。
李綾忽然嚎啕大哭起來。
能夠哭還是好的。
半晌,李綾說:「乃森,來,我們去找她。」
乃森攤攤手,「誰知道她在哪裡?」
「我知道。」
李綾估計她會在張律師府上。
猜得一點不錯。
張律師出來開門,有點無奈。
「小綾,在我家中,你不得無禮。」
「我是生番,好了沒有?」
「令堂把你寵得差不多像新幾內亞獵頭族。」
「她在嗎?」
「令姐正在休息。」
「我可以進來嗎?」
「你能控制你自己否?」
李綾然點頭。
她希望她做得到,適才甫見這名素昧平生的姐姐,心中忽然充滿仇恨,巴不得撲過去挖出她的眼珠子,把她打爛。
李綾不敢相信自己會充滿暴力,就算王乃森有了另外一個女伴,她也不見得會如此失態。
張太太給李綾一杯濃濃普洱茶。
然後,把覃瑞全帶出來。
這下子,冷靜的看清楚了,李綾發覺這位半姐比她長得更像母親。
一般的小圓臉,高佻身段,以及漫不在乎的神情。
實在是同一印子印出來呢,不容懷疑。
「握個手。」
兩個女子並沒有動。
章瑞全說:「明天我便動身回香港,我已知會張律師,遺產捐給此地卑詩省大學。」
不是為錢。
「我只不過想來看看她有什麼話同我說。」
語氣有點淒涼。
「她不愛我,我從來沒有見過她。」
李綾忍不住,「不,她是天地間至親愛的母親。」
「對你,是,你比較幸運,對我,不,我從沒有見過她。」
李綾搖頭,「母親不是這樣的人。」
「對不起,我只能照我的經驗說。」
「也許,有人從中作梗。」
「也許,」章瑞全頷首,「這個理由,足以使一個女子三十年來,不見女兒一面。」
說話也很厲害。
李綾搖頭,她們在談的,不可能是同一人。
「我母親愛我愛得不得了。」
「各人命運不一樣。」
李綾無法說服半姐,於是低下頭來。
只聽得章瑞全笑笑,「過去的事不必再談。」
過一會兒,李綾問:「你結婚沒有?」
章瑞全點點頭,「對方待我不錯。」
「誰帶大你?」
「父系的大家庭。」
「有沒有人愛你?」
章端全嗤一聲笑出來,這位小妹,好不天真,他們都說生活美滿幸福的孩子長不大,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