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頁 文 / 亦舒
家康點點頭,「原來不忘女兒的教育問題,也算是難得。」
陳佳笑:「這是開頭,你們猜,結局如河?」
秀秀一怔,「唔,結果船泊了岸,他們三個人達成協議,以後愉快地生活在一起。」
大家一聽,轟然訕笑。
「給你寫小說,找誰看,這種結局,有沒有可能?」
陳佳說:「這樣身份的三個人,大抵上沒有可能長期愉快地生活下去。」
家康舉手,「讓我試一試。」
陳佳笑,「請。」
家康側一側頭,「條件都講好了,船到岸,少婦忽然覺得半生出賣自己已經足夠,她同老紳士說:不,我情願帶著女兒去工廠找一分苦工,母女窮一點,但是問心無愧,終究一日熬出頭來。」
家康還沒說完,眾人的笑聲比上次更響。
——「家康,你乾脆去寫桃花源記吧。」
「還有,孫叔敖與兩頭蛇的故事。」
大家笑成一團。
家康連脖子都漲紅。
微微感喟,「原來寫故事不容易。」
秀秀說:「情節要合理,不能與現實脫節。」
陳佳說:「逸樂是一條蛇,被它纏上了,很難脫身,交際花會不會在盛年從良,跑到工廠去熬一分苦工呢。」
家康說:「會!」
思思說:「你會,她不會。」
秀秀說:「一致通這個結局不成立。」
家康不甘心,「不能給她一次機會嗎?」
眾女不耐煩,「你恁地婆媽,就算做了作家,也不能在廿世紀九十年代生存,早被淘汰。」
家康反唇相稽,「那麼,你來說說結局。」
陳佳笑說:「諸位,我們休息一會兒,分組討論。」
年輕的讀者們十分快活。
「陳小姐,這次聚會太有意思了,我們像是參予了寫作計劃一般。」
陳佳問:「你們對寫作有興趣?」
大家齊齊答:「有。」
「這是一門相當艱苦的行業。」陳佳說。
「家父說每一分職業都要靠用功。」
「令尊是一個有智慧的人。」
他們走到游泳池旁,三三兩兩,討論起故事劇情來。
之之走到陳佳身邊,問道:「陳小姐,你幾歲開始創作小說?」
「廿二歲,那一年,我大學剛畢業。」
「呵,大學裡念文學系嗎?」
「不,我讀的是教育文憑。」
「開始創作是偶然的嗎?」
「相當偶然,當時只覺得有許多許多話要說,便拿起一支筆,把它們都寫出來,投稿到雜誌報章上去。」
「你一共寫了多少本書?」
陳佳笑答:「量並不重要,質才值得重視。」
「你可滿意自己的作品?」
「過得去啦。」
大家聽見之之訪問陳佳,又重新圍上來。
秀秀說:「我們續不下去了。」
思思急道:「那怎麼行,故事連載到一半,沒有下文,被讀者罵死。」
「讀者才沒有那麼空罵你,讀者唾棄你才真。」
陳佳覺得與他們相處,也得益良多,這一代的年輕人聰明,活潑,刁鑽,不容輕視。
「結局倒底如河呢?」微微問。
「真沒想到創作故事這麼難。」
「看故事最享受最寫意。」
「才怪,看到劣等故事,讀者活受罪。」
這個時候,之之似欲言還休。
陳佳注意到,便鼓勵她:「之之,你好像有答案了。」
之之猶疑地說:「請各位不要笑我。」
「不,我們不笑。」
之之便說下去:「他們三個人上了岸,住到一塊兒,開頭感情並不融洽,少婦曾經想過要離開紳士,後來發生了一件事,令得他們患難見了真情。」
「什麼事?」
「紳士生意失敗破產,少婦拿私蓄出來,幫他恢復名譽。」
「又來了,天方夜譚。」
「不是沒有可能的。」
「宇宙間什麼都有可能,寫出來不好看,就沒有可能。」
陳佳鼓掌,「這已經是寫作人的座右銘。」
「之之,你的結局太過陳腔濫調。」思思說。
「你有什麼更好的主意?」
「我沒有,我如果有,我就是一個作家。」
陳佳覺得這一班年輕人可愛得無以復加。
「我們明天可不可以再來?」有人問。
「天天來,陳小姐不用寫作乎?」家康說。
「下次又該輪到第二班讀者來開研討會了。」
「陳小姐,見面的時間太短,不過癮。」
微微與之之表示不滿。
陳佳賠笑,「我實在無法抽出更多的時間。」
「我們懂得。」
天色已微暗,該告辭了。
他們魚貫離開別墅,陳佳在門口送他們。
家康忽然轉過頭來,「陳小姐,我們把小說的結局寫出來寄給你好不好?」
陳佳說:「好極了,限時一個月時間,三十天後,我們再見面,屆時,我也把這個故事的結局說出來。」
年輕人歡呼起來。
「我會讓出版社與你們聯絡。」
「謝謝陳小姐。」
他們散了會。
陳佳回到客廳,女傭正收拾杯盞。
曲終人散的感覺比較落寞,陳佳多多少少有點感觸。
她坐下來,看著窗外紫色的天空。
背後有聲音傳來:「孩子們都走了?」
陳佳抬起頭,看到她的未婚夫程中正自二樓扶梯走下來。
她對他笑笑,「你呢,工作進度如何?」
「我這分工作又不必講感性。」程中是電腦程序編寫員。
「我們的喧嘩有無打擾你?」
「二樓聽不見。」
程中坐到陳佳身邊。
陳佳看著自己雙手,「我們玩了一個遊戲。」
「呵,是什麼遊戲?」
「我把一個故事的開頭告訴他們,叫他們續下去。」
程中一呆,「什麼故事?」
陳佳停一停說:「我的故事。」
程中有點震盪,「為什麼,為什麼把私事告訴人家?」
陳佳不語。
「隔了這麼些年了,你應當忘記。」
「但事實我並沒有忘記。」
「至少假裝忘記,陳佳,這樣會對你有好處。」
陳佳抿一振唇,「孩子們要我講故事,一時哪裡有題材,情急之下,便只好說自己的故事。」
程中仍不以為然,「以後不要見讀者了,人與人之間,維持適當距離最好。」
陳佳笑笑,「讀者最可愛。」
程中說:「可惡才真,需素無窮。」
「他們才是我真正的老闆,」陳佳笑,「當然有權這樣做。」
「陳佳,讓我做你的老闆如何?」程中試探未婚妻。
「不,我發過誓,成年以後,我要自力更生。」
「你太過耿耿於懷了。」
陳佳說:「暫時不談這個,讓我們出去吃飯。」
「來吧。」
故事原來是說故事的人本身的真實故事。
讀者們可不知道這一點。
故事要有三個人,陳佳不可能是紳士,也不會是少婦,那麼,她是那個小女孩。
照陳佳的年齡推算,故事發生在十多年前,一隻豪華客輪上。
那一年,她才十五歲。
當下,陳佳似真正把往事丟下.與程中渡過一個愉快的晚上。
回到市區的公寓,卸了妝,坐在露台上,自覺不枉此生,知樂常樂,事業與感情進展都十分理想,於願已足。
陳佳吁出一口氣,上床休息。
她沒有時下一般干文藝工作的人的壞習慣,她不用服藥睡覺,很快就憩著,陳佳時常笑說這是她最最得天獨厚之處。
她做了一個可怕的夢。
夢中的陳佳,已經成年,她似剛剛下班回家,看到房門口一疊濕內衣,是她出門前浸在盤中打算洗滌的,又被她母親扯出扔在那一角示威。
在夢境中,陳佳忽然忍無可忍,怒火中燒,她衝入房中,把她母親揪出來,推翻在地,順手取起身邊一支木棍,兜頭兜腦向母親擊打,血花四濺,一邊嚷著:「你不盡責任,你不盡責任。」
在這個時候,陳佳驚醒。
她額角背脊爬滿冷汗。
醜陋的往事如一條巨龍,驚醒之後到處肆虐,陳佳深深後悔,程中說得對,忘記它,只有對她好。
她起床點著一支煙。
母親已於三年前去世。
在這之前,她們也已有十多年沒有見面。
事實上,在輪船泊岸之後,陳佳再也沒有見過她。
十五歲之前,多次,母親一鬧情緒,就亂扔亂摔她的衣物,一邊喊「我的罪孽滿了,我的罪孽滿了」,一邊把陳佳推出門去趕她上街。
陳佳從來沒有動過氣。
她一次又一次默默忍耐,渡過最黑暗的童年。
十五歲之後,沒有人聽過她提母親這兩個字,連她都以為已經忘記這個人。
但是今夜證明她並沒有淡忘,傷痕歷歷在目。
陳佳惆悵,看樣子她終身都無法不背著這創傷的十字架。
最壞的一次,母親取出利刃,咬牙切齒要趕她走,即使如此,陳佳也沒想到她恨這個婦人恨到要置伊于死地。
噩夢太恐怖了。
天漸慚亮,陳佳又得展開一天的工作。
下午三點半,程中照規矩自辦公室給她電話,同她說兩句話。
陳佳說:「我很想念你。」
程中答:「我也是。」
然後她帶著微笑出門到圖書公司去。
推廣經理同她說:「見小讀者的計劃非常成功,其他書商紛紛跟進,我們又一次帶領潮流。」
陳佳說:「怪累的。」
「喔唷陳小姐,現在干寫作,也不能盡躲在深閨不見人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