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蝴蝶吻

第24頁 文 / 亦舒

    「上帝!」我笑她。

    「我就成啤酒桶了。」她說:「或是已經成啤酒桶了。」

    「你胖了。」我說:「書讀得怎樣?」

    「很好。謝謝。」她抿抿嘴,「就是苦,也有開心的時候,晃眼就兩年了,你看我,現在我的腿是要來跑路的,我的手是用來提包的,我成了大力士了哈哈。」她放肆可愛的笑著。

    「你還是一口廣東話。」我說。

    「噯,這是我的好處(家明一定想,媽呀,寶貝也有好處,真受不了。)可是我一向說話不中西混雜,中文管中文,英文管英文。」

    「我想你。」忽然我說了句電影對白似的話。

    她看著我,笑了,那笑是溫柔的,動人的,溫聲的,她說:「家明,我一向愛你,你是知道的。」

    「你還愛我嗎?」我傻氣的問她,「我唯一的驕傲是你愛我。」

    「當然我愛你。」她把手放在我手上,「我一直愛你。」

    「你現在有男朋友了?」我低聲問她。

    「男朋友?沒有。但是我不寂寞,我常常跟男孩子出去,他們對我很好。我還有一年的書要讀呢,畢了業再算。」

    「他們說你考第一,真的嗎?」我問。

    「考第一有什麼稀奇?真正奇恥大辱,」她笑,「沒別的更好的事可做才考第一的,後來我就考個及格算了。」

    「臉色很好。」我說:「我們住香港的人都蒼白。」

    「香港人懶,以前我也懶,手腳全部要退化的,走幾步路都歎辛苦,太享受了,還一天到晚怨這個怨那個,樣樣都要最好的,如今香港的稅還是全世界最便宜,可是如果我說這句話,怕就被亂琨打死。香港人又貪,事事最好快刀切豆腐,兩面光,像我被逼到外國去混了一年,這才明白以前根本身在福中不知福。現在香港對我來說,是天堂。」

    「英國好嗎?」

    「好不好跟我沒關係,我不過是讀書,讀飽了就走,應該很好,不然怎麼住得了兩年。」她笑,這麼淡淡的,這麼樂觀,生活對她來說是挑戰,她活得開心。

    「學問大進了?」我問。

    「比以前當然是懂得多,老先生,一年兩百五十鎊的學費哪,想想真值得,買幾件衣服也就是這個數目了。」

    我看看她。而我呢?兩年來始終還是一個老樣子,我有什麼進步沒有?她喝完了啤酒,又叫了一品脫,看見蛋糕車子,叫了兩塊黑森林,向我擠擠眼,面不改容的吃下去,我忍住笑忍著驚奇,我的天,她還是跟小孩兒一樣,可是如此吃法,卻一點也不影響她身段。

    她把支票奪子拿出來對數目,有一隻帆布袋,她伸手進去掏了半天摸出來一隻小小的計算機,放在桌上按了半日,才把數目做對了,又把所有的東西逐樣收好,這人姿態之多,也不用說了,一會兒吐舌頭,一會兒皺眉頭,一下子擺手,又笑個不停,手腕上去了幾隻銀鐲子,撞得叮叮響,整個人像一幅好看的風景。

    她在英國,那些傻乎乎的洋小子,看了有什麼感覺?

    她就是聰明。聰明露在外面,是不錯,可是她的聰明太多了,露了七成──看得人暈頭轉向,可是她心裡還有三成。過了兩年,她的蠻氣不見了,仍然是如此動人,卻多了她的溫柔。

    我越看心裡越不是滋味。一個美麗的人怎度可以越來越美呢?而我,我是益發丑了。啊我的天。

    我的痛苦,我的痛苦是在我太普通。

    她跟我說:「如果算錯了數目,媽媽拿刀斬我。這個暑假連吃帶玩又加飛機票,一萬塊的積蓄長翅膀就飛掉了。雖然用自己的鈔票,她可緊張肉痛,大概是怕我用光了問她借,嘿!」

    「你去了巴黎?」我問。

    「沒有!去了意大利,與鬼妹同學一道去的,跑得很痛快。啊你知不知道翡冷翠?這名字就好,不知誰想的,這地方之漂亮之有文化,令人心折,我差點兒在米開箋基羅先生的大衛像前跪了下來,叫一聲媽呀,我不要離開這裡了。」又笑。

    「你還是老樣子?走到那裡都往博物館裡鑽。」我說。

    「可是這大衛像就是露天的擱在那裡風吹雨打,我真受不了這刺激,一氣之下,回了香港。」她笑。

    「錢都花在衣服首飾上了。」我加一句。

    「沒有,」她搖頭,「我逛地方從來不買衣服,我買衣服就去詩韻。我願意給他們賺這個錢。你曉得我睥氣。」

    她的脾氣是太好了。

    「是呀!我在英國跟一個小男孩走了半年,一次意見也沒鬧過,什麼都笑嘻嘻的,他倒是內疚,所以對我好得不得了,我是怎麼想?如今有什麼還是一輩子的事呢?一走就見不到他了,大塚開開心心,豈不是好?何苦發脾氣,也沒有到發脾氣那交情。」

    「你以前倒是常發火,把我弄得很尷尬。」

    她撥了撥頭髮,笑笑。

    我心裡歎了一口氣。

    過了很久,她問我:「你太太好嗎?」

    我點點頭。

    「孩子好嗎?」

    我也點點頭。

    她忽然又笑了,「你看,大家都很好,大家都活著,大家都得活下去。」

    她長大了。我握著她的手,但是卻沒有犯罪的感覺。她是一個好朋友,每一個男人如果運氣好,都應該有她這樣的一個女朋友。

    「你看上去很快樂。」我說。

    「我是很快樂。」她承訓,「家明,快樂是可以控制的。我在外邊兩年,考了兩次試,如今回來暑假休息,無憂無慮,還不快樂,等幾時?」

    「可是你看我──」

    「你也很快樂,不是嗎?家明,你也一定很快樂。」她說。

    我不響。

    她緩緩的附過身子來,在我臉上吻了一下,她的嘴唇糯糯的,我一震,抬手就撞翻了她的啤酒,啤酒潑在她的襯衫上,褲子上。

    「對不起。」我低聲道歉,把手絹遞給她。

    她搖搖頭.微笑著,連連說不要緊。襯衫濕了變得透明,我可以看到她肚臍的影子。

    我的鼻子發酸,我想哭。是的,我愛她,但是我已經老了,我沒有愛她的勇氣,愛她這樣的一個女孩子,不是一個平常人可以做到的。我卻是一個最最平常的人。

    「我要走了。」她看看表。

    「寶貝,」我按住她的手,「讓我們一起吃晚飯。」

    「可是我還要見幾個人。」

    「謝謝你。」我懇求她。

    「我是始終要走的。」她溫柔的笑。

    我說:「然而我不過是一個人,只喜聚不喜散。」

    她輕輕的說:「由愛故生布,由愛故生憂,若離於愛者,無憂亦無布。」

    我煩躁的問:「誰說的?這人是混球。」

    「佛說的。」她的聲音還是那麼輕。

    我只好苦笑。

    寶貝就是這個樣子,不知道哪裡看了來這種東西,在恰當時候就用上了。我只好苦笑。

    「現在五點,我趕到北角去辦點事,推了他們,七點見你好不好?你也准我洗個澡,換件衣服,我出了兩身的汗了。」

    「謝謝你。」我說:「七點,在哪裡?」

    「我們去吃大牌檔。」她笑,「好不好?你也該把你的西裝脫一脫了,在碼頭等你。」

    我點點頭,我希望她仍穿這件牛仔褲,但是我沒說出口。

    我送她去拿車子,她把車子自停車場裡開出來,引擎咆吼著停在我面前,我一眼看得啼笑皆非,她竟開著一輛「蘭路弗」,這種車子是跑沙漠奔野地的,她開來海運大廈幹什麼?

    她向我擺擺手,大力扭著呔盤就開走了,看上去就是說不出的美麗自由,令人側目的。

    我並沒有回家換衣服。

    我在路上閒逛。她明天就要走了,走了幾時再回來呢?再回來也未必要見我。

    我應該買點東西給她帶走。什麼呢?她是什麼都有的一個女孩子,現在連快樂都有了。多年之前,我曾經送給她一隻史諾庇枕頭她一直保留著。現在我總該送些什麼給她,護她記得我。

    我一間間的店走看。鑽石戒子、金筆、皮裘。我終於到了一家玩具店,隔著玻璃櫥窗,我看到了女兒上星期買的洋娃娃。我側過了頭.再逛下去。下班的人快走光了,店也該打烊了。我竟什麼也買不到。

    終於我走進銀器店,選了一隻銀手鐲,叫店員刻字:寶貝。家明,七五年。她有數不清的銀手鐲,恐怕裡面都刻著字,我想。又有一隻戒子,是配對的,我也買了,禮物包得很漂亮,一個大蝴蝶結。

    我在中環逛著,散步到大會堂,在喝茶的地方坐了很久,又抽姻,手中的卡蒂埃都還是她送的。然後我撥了個電話回家,簡單的跟妻子說不回家吃飯。她隨口應了,大概掛了電話便回到麻將桌子去。

    我七點缺一刻便到碼頭等寶貝。碼頭倒有一點涼風習習,香港的美麗也像寶貝,是不可多得的。

    我買了一份報紙,翻了翻。

    寶貝來了。

    她的長髮仍然束在頂上,身上的長袖襯衫換了,依然是那種料子,下面是一條長裙子同樣米色的,流動的,輕的軟的。在黃昏裡她給我一種異樣的感覺。寶貝決非那種不食人間煙火的女孩子,她只是脫俗,並沒有清秀得拒人千里以外,天知道我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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