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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頁 文 / 亦舒

    「謝謝你,真沒想到你會變得如此圓滑,可是我知道我是什麼人。」

    我說:「罷了吧,你一下子悲觀成這樣,真叫我也悲觀起來。」

    他問我:「現在什麼時候?」

    我奮了看表,「十二點了。」

    「有沒有車子?」他問我。

    「可是最後一班火車早開出了,我不是什麼地方得罪你了吧?」我說:「講好在這裡睡一夜的。」

    「不不,我不可以在這裡住的,我想我還是要走了,謝謝你招呼我,謝謝你。」他說得很忽忙,忽然改變了主意。

    我沒有留他,我很尊重他的意見,他是男人,就像當年,他要走,就走了,留他做什麼呢,英國人說,大海裡不知道有多少魚,大的小的。即使決定不釣魚了,也可以生存下去。

    故此我並沒有問他打算上哪裡去,他能活到這個歲數,自然知道他該怎麼做,於是我起立送客。

    我說:「謝謝你來看我,這麼匆忙,真不好意思,而且沒有什麼招呼,我一向不懂招呼人,你是知道的。」

    他沒說什麼,他只是搖搖頭,便走了,自己開的門,自己走了。我覺得奇怪,因為他是一個有始有終的人,事事要做得漂漂亮亮的,現在居然這樣子遠道而來,不聲不響便走掉了,可見他實實在在是變了。

    我立在窗口看他走下小徑。他走到什麼地方去呢?不是與我有關係的。

    我明天要結婚了,明天是我結婚的日子。

    玫瑰阿姨

    我只見過她四次。

    她的名字叫玫瑰。

    她比我大八歲。

    第一次見她的時候,我十二歲,她廿歲。

    那是一個夏天,我剛剛升了中學,不肯承認自己是孩子了,脾氣很怪,聲音在變,喉嚨像小公雞,瘦長個子,動不動面紅,常常一個人關在房間裡,父母都拿我沒辦法,反正每個男孩子都經過這一段尷尬時期。

    有一天放學,我打完了籃球,一身臭汗,髒襯衫貼在背上,氣喘喘的回家,傭人一開門,我就聽見笑語聲。家裡很少這麼熱鬧。

    我先進廚房倒了一杯冰水,出來就看見她站在客廳中央,爸爸媽媽、蘭姨、與一個年輕人,他們都在笑。

    媽媽見到我就叫:「家明,過來。」

    我走過去。近來父母常常讓我見客人,表示我長大了。

    媽媽說:「這是蘭姨,你見過好幾次了,這位莊先生,這是,唉呀,怎麼稱呼呢?」媽媽笑了,「如果叫玫瑰姊姊,你成了我晚輩,我不敢當,但你的年紀實在不過只可以做他的姊姊。」

    這個叫玫瑰的女子轉過頭來,看牢我,展開一個笑容。

    當時我只有十二歲,我覺得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好看的笑臉。我呆住了。

    今年我廿八歲了,我還是說我從沒有見過那麼好看的笑。

    她濃郁的眉毛下是一雙滾圓的眼睛,亮得像寶石,笑起來是彎的。雪白的牙齒,臉也圓,那是一個全神貫注的笑,把星星月亮太陽的光都裝進去了,使我心抒。

    她大概剛游完了泳,皮膚曬得紅紅,尤其是手臂,帶一抹玫瑰似的顏色,看上去很舒服。臉上沒有化妝,頭髮濕擺在腦後。

    我看她,她也在看我。

    然後她問我:「你幾歲?」

    她很神氣,說話的姿態是飛揚的。

    我答:「十二。」

    「我二十,你叫我阿姨好了。」她仰仰頭。

    我笑,不肯叫。

    她說:「叫我。」

    我仍然不肯叫。叫她阿姨?她等著呢。廿歲?她看上去不過十六七,即使是二十歲,我也不肯叫她阿姨。

    忽然她放軟了聲音,半哄半求,低低的說:「從來沒有人叫我阿姨,你是第一個,叫我一聲好不好?」

    爸爸媽媽、蘭姨!那個莊先生,他們都笑了。

    但是她這樣的聲音,這樣的神情,叫我怎麼拒絕呢?我乖乖的叫了一聲「玫瑰阿姨」。我沒有臉紅,沒有後悔,為了她,我肯叫。

    媽媽臉上閃過一絲驚訝,我知道她心裡奇怪,我是一個很固執的孩子,而且要面子要強。她沒料到我會來這麼一下子。

    但是玫瑰樂極了,我認為是值得的。

    我不是孩子。我上唇已經有一點鬍鬚了。

    玫瑰是第一個吸引我的異性。

    我記得她的打扮。

    當時的女孩子在她那種年紀,都愛穿旗袍,或是一條直上直落的裙子,尖頭鞋、大手袋。臉上很多粉,唇膏是淺淺的,很不調和。

    但她沒有。

    因為游泳了,她穿一條短褲,大腿是棕色的,細長但有線條,一件過頭的毛巾T恤,一雙舊的帆布鞋,就是這樣。但是她長得真好看。

    我當下連衣服也不換了,賴在客廳裡看她,不肯離開。他們大人說話,我沒有插嘴的餘地,但是光聽也好。

    我真是迷上了玫瑰。

    她抽煙,她喝拔蘭地,她的姿勢是放肆的,但一切都不過份,我覺得她與一般的女人不一樣,她太自然,她太可愛,她太突出。

    從話裡我聽出她有一個很好的家,只是父母守舊,不贊成她學畫,但是她還是喜歡畫畫,一意孤行的走了出來,在外頭一個人住著,姓莊的青年是她的男朋友,蘭姨是她的監護人,現在她的生活由蘭姨照顧著。

    我很嚮往她。

    脫離家庭是需要勇氣的。學畫畫也是需要勇氣的。

    只是她在我們家裡逗留了一會兒就走了。

    爸爸媽媽送他們三個人出去。我有黯掃興,我希望她會留下來吃飯。又有點羨慕她的男朋友,他可以常常見要她。我想快點長大,如果我今年也廿多歲就好了。

    我剛想回房間,看見茶几上面放著一隻打火機。

    她忘了帶走她的打火機。

    我拾在手中,要追出去,一想,改變了主意。我把打火機拿在手中,那是一隻銀登希爾。當時尚不大流行登希爾打火機,年輕女孩子尤其少用。

    我回到房間,把打火機深深的藏在抽屜裡。我不能解釋這個舉止,但我想留下她一樣東西,因為我還沒有可能留下她的人。

    之後。

    之後我的日子是平常不過的。

    我終於長大了。

    中學一年年的升級,沒多久就畢業,再讀預*。

    我開始有女朋友了。

    但是當我快接近廿歲的時候,我卻常常想起玫瑰。

    我只見過她一面。

    但是但丁見過庇亞曲絲幾次呢。

    我常想:我終於長大了,我終於有二十多歲了。玫瑰呢?我現在可以與她說話了吧?六年前我只叫過她一聲「玫瑰阿姨」,六年後我有資格與她攀談了吧?她今年該廿六歲了。廿六歲的玫瑰最什麼樣子的?

    我認識了很多年齡相仿的女孩子。但是她們都普通,她們沒有六年前玫瑰的風姿。我永遠忘不了玫瑰那個突然展顏的笑,她膀子皮膚上那一抹紅。

    她那隻銀子的打火機,仍在我抽屜裡,這時候,人人手裡都有一隻登希爾了。

    我過著我平常的日子。

    六年內我長高了六寸,我吃得不多,所以不胖。我不再為我的卷髮煩惱,因為有女孩子喜歡卷髮。我每隔一天要刮一次鬍髭。我的功課相當好。明年我會到英國去讀大學。我還沒有要好的女朋友,但一點也不愁。父母與我的關係很好,我尷尬年齡已過了。

    當然媽媽會笑著跟朋友說:「家明這孩子呀,人人都說清秀。頭髮又留得這麼長,又愛穿長袖子襯衫,手腕上套只銀手鐲,遠看就像個女孩子。」

    這麼多朋友,就是不見玫瑰再出現。

    蘭姨只是來拜年,坐一下就走,我根本沒有機會問:「喂!玫瑰呢?」

    我以為我永遠不會見她了。

    但我還是見到了她。

    那個下午,在一間酒店喝咖啡的地方,我又見到了她。

    樂隊正在起勁的演奏,我停好了車子,走進酒店,就看見她坐在媽媽對面,左手邊是蘭姨。

    我一眼就把玫瑰認出來了。

    我的心驚喜地狂跳著。

    剛才母親叫我去接她,我還勉強呢,沒想到一來卻見到了玫瑰。我定一定神,一步步的走過去,向著玫瑰走近,我看清楚了她的臉。

    啊!仍然是那樣的濃眉,每個女人都拔眉毛,她還是留著濃眉。我注視她的臉,六年了,她一絲沒有變,一點沒有老,不過臉上的稚氣與圓味沒有了,下已略為尖了一點。她沒有變,她垂著眼,睫毛重得很的樣子,她仍然在抽煙,有點心不在焉。

    她沒有抬頭。

    沒有看見我。

    她穿著一件絲襯衫,胸前三粒鈕子沒有扣,頸上懸一隻大大的金子十字架,襯衫外是一件麂皮外套,配麂皮長褲。她真是美。難以形容、突出的美。

    認為她美的,不只是我一個人。喝咖啡的客人都朝她看。

    但是她沒有笑,是不是不快樂?為什麼她會不快樂?是誰令她不快樂?

    她的頭髮剪得這樣短,比我還短,低著頭,我看見她後頸是雪白的。她多久沒曬太陽了?

    我興奮的看著她。六年了,我想念了她六年。我該說什麼話呢?

    媽媽看見我了,「家明,過來,幹嗎傻傻的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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