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頁 文 / 亦舒
「在倫敦下了飛機,馬上轉火車,並不想停下來。」他說。
我舂著地。忽然之間,那幾年像沒有過,他又成熟了,出去混了那些日子,他並沒有混出名堂來,到頭來竟找不到一個說話的人,於是他又成熟了。
我問:「家人還好吧。」
「記得你以前說的話,都應了呢,妹妹跟一個小阿飛泡在一起,弟弟並不爭氣,母親進了醫院,一次一次的開刀,父親去年去世了。」他背著我說。
我默然,家都是這樣的,有什麼稀奇,要爭氣大家爭氣,不爭氣大家斗撒賴,因為此刻他與我一點關係也沒有,我只是說:「誰不與阿飛泡呢,過了那年紀就好了,我小時候何嘗不一樣。」我笑了。
他還是背著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他原是一個很滿於現實的人,怎麼現在變了?
「你……很好吧?」他忽然問。
「好。」我說:「謝謝。」
「聽說他很有錢?極有錢?」他轉過頭來。
我真笑了,「什麼叫真有錢?錢沒有嫌多的,多至奧納西斯、洛克斐立這樣,還可算得上有錢,他有什麼錢?不過是夠用夠吃罷了,而且是理智的吃用住。」
「可是聽說……你們有兩部勞斯萊斯。」
「誰沒有二兩部勞斯萊斯?」我奇說:「那倒是真的,可是也不算什麼,車子總是要的。」
他笑得很乾澀,「你的口氣越發大了。」
「在英國,不是坐積裘亞,便是勞斯萊斯,」我笑,「不是口氣問題,英國人比較實際,買一部好車,做人客拜菩薩都是它,反而省,不比香港人,買合保時捷,夜裡也開車出去──真是……比大白天穿晚禮服還尷尬。」
「你是講究的。」他說。
「不不,我一點也不講究,他也不講究,他只是仔細。」
「有照片嗎?我看看可以嗎?」
我一怔,「沒有,我從不把他的照片帶在身邊的──幹嗎?他不過是個普通的男人,比你小兩歲,」我的笑卻不由自主慢慢的漾開,「有人說他漂亮,也許是的。」
「那是你的訂婚戒子?」他問。
「啊,是的,」我看了看手指,「古青斯基買的,你知道『古青斯基』?在邦街,賣野人頭,正牌兩死店;你不進去他死,你進去你死,可是家明最喜歡古青斯基,買副袖口鈕都要上那裡。他不喜歡巴黎,因他的法文不大好,他老家在蘇黎世,說慣了德文。」
「像童話中的人物。」他說。
「家明?才不呢,他是私生子,自小寄宿在學校裡,家裡不知道是誰,每個月寄錢去,等他大了,才發覺那人是一個律師,終於見了他父親,反而是一種失望,後來他父親並沒有第二個兒子,終於把所有的遺產給了他。很苦的,家明的樣子一向很冷。」
「你很愛他吧?」
我微笑,「愛情並不是那麼一回事,我一輩子並沒有戀愛過,家明?我是十分尊重崇拜他的,我一向崇拜科學家,他念的是原子物理,在一家廠裡主持高能物理實驗,我一進他辦公的地方,目眩頭暈,真像到了占土邦片裡的佈景機關,所以很迷他。我一向是個幼稚的人,而且像一切幼稚的人一般,一等一的勢利。」我笑了,「這還用我說嗎?你最瞭解我。」
「他瞭解你嗎?」
「家明?不不,他不瞭解我,我也不瞭解他,為什麼要互相瞭解?我尊重他,也就行了,他所說的話,我總是做的。一日他奔了回來,叫我幫他打一件毛衣,我真覺得奇怪,一櫥的衣服……真是……可是我沒有問,還是織了,我總是相信他的。」
他坐了下來,我為他倒了更多的拔蘭地。
「你好嗎?」我問他,「生意好不好?」「一塌糊塗,走下坡了,老了,沒有勁。」他搖搖頭,「有時候想:真不該放你走的。你走了
以後,日子混得很,那些女人,不過是這麼一回事,只有你……是有誠意的。」
我笑說:「怎麼可以一直怨老呢,正當盛年,要老大家老,我事後總是想,但凡女人,都是一樣的,總比我好的多,看我,嫁了家明之後,不外是坐在一間空氣調節的屋子裡,穿一件夾旗袍,一雙繡花鞋,抱著一隻貓,最多學學德文,畫幾張蹩腳國畫,或是陪他出去應酬,吃吃喝喝,我又能做什麼?但是在別人眼中,我又何嘗不是賢內助,我有什麼好?我若是好時,也不會了。」
「那只是……我沒福氣,你記得何太太說的?她說我沒有福氣。」
「別這麼說,真叫我汗顏。」
他說:「可是那時我並不懂得你的好處,至少你有空還學德文,她們……不過是蓬頭垢面夾著一根香爛,坐在麻將桌前,穿著睡衣研究清一色。」
我禮貌的說:「那也很有趣味。」
地哼了一聲,笑了,「你年紀大了,也很圓滑了。」他說:「什麼火氣也沒有了,也真是,這麼好的歸宿,怎麼會有火呢,也只有你配他。」
「家明呀?」我微笑,「你不必自卑,他以前的女朋友比你那幾位更可笑,我不去說他,說來做什麼呢?我自己呢?罷啦,人總是人,要臭大家一起都那麼臭呢。不過結婚有一樣好,只是兩個人的事,以後咱們也不會見什麼外人了。」
「你在英國這些年──生活很寂寞嗎?」
「習慣了,考試很忙,又有做不完的功課。沒有什麼寂寞,寂寞並不是一種處境,寂寞是一種心境。」
「跟我在一起的時候,」他苦澀的說:「你是很不高興的,我當時十分怪你,只覺得你一點也不肯容忍,後來見了她們,才知道你是好的。」
「對不起,當時我還年輕,身體又不好。」我歉意的說。
「我對你不好。」他很心平氣和的說:「現在我明白了。那時天天找你岔子,現在明白了,我並不懂得你的好處,原是需要一個像你丈夫那樣的人才有能力欣賞你。」
我見他難過!因此也難過,我說.「怎麼會呢,我是一個無用的人,因為家明從來不想用我所以我們很各得其所,我是、個最普通的女人,這次結婚的機會,說真的,也是我的福氣,家明真是個好人──你也好,我總說你好的,有時候氣頭上的話,你也不要放在心上。」我皺著眉頭。
「這屋子,我有機會住就好了。」他說。
「太容易了,只是要想法子打發時間。」
「什麼香味?」他忽然問。
「火腿小雞。」我說:「我想你肚子或者餓了,故此預備了德國摩薩爾白酒,把這個菜夾勃裡芝士與麵包吃是很好的,來,吃是人生一件大事,而且是亂吃,不是端端正正的坐在圓檯子上吃。」
到了廚房,我把食物擺出來,我自己老實不客氣動手吃了起來。
他說:「真世外桃源一樣,唉。」他也吃了起來。
酒實在很驅寒意的,他伸了伸懶腰,奇怪得很,我不可憐他,不同情他,不厭惡他,可是這並不是一種淡漠,此刻他坐在我面前,像一個老朋友,畢竟只有他明白我,瞭解我,知道我的一切,因為他曾經把我初成一片片的研究,幾乎殺死了我,或者的確已經殺死了我,離開他是一種重生,我或老應該感激他給我這個機會。我看看他,笑得很自然。遠來是客,他怎算是客呢?家明才是客氣的。我與家明,從來不曾忘過「謝謝」、「對不起」,我們從沒有吵過嘴。吵嘴?連提高聲音的機會都沒有。他會說國語,除了德語,只是英文了。他把這三種言語都壓低了聲音說,像是一種耳語,這是塚明。
「你累了?」我問。
「沒有。明天結婚?」
「是的,到了蘇黎世便結婚。」
「禮服一定很漂亮?」
「不,不漂亮,是布的,戴一頂小帽子,帽子上有一條小雀毛,顏色是暗咖啡。是家明買的,我不大理事,你知道我,能懶就懶。我這個人,當不起白紗白裙的,穿金絲銀線也不好春,況且什麼年紀了?都是爛茶渣了,還去出風頭呢。」
我拿起毛巾擦了擦嘴,喝著微凍的白酒。
「太甜了。」我批評著這酒,「我寧願喝拔蘭地,可惜拔蘭地喝不多。」
「你以後住蘇黎世?」
「是。」
「家人呢?」
「家人?很好,他們知道我嫁了,也很高興。你知道我家裡的人,都是面冷心熱的,待我實在好,家裡那麼多人,一向單單是我最不爭氣,拖累看他們,因此我也最多心。老六見過家明,硬叫家明買了半打皮鞋,兩個人吵得天翻地覆,我從沒見過家明這麼開心過,把他那八輩子不看的論文也抬出來了,可惜全是德文的,沒人看得懂。」
他微笑看。
我說:「你知道老六,他是唯恐天下不亂的,記得當年他來看我?跟你彈鋼琴、聊天,吵得我睡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