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貓兒眼

第18頁 文 / 亦舒

    氣氛頓時和洽起來,我們去吃飯,上主菜的時候,她向我道歉。

    我反而不好意思,「小事記在心上幹什麼。」

    她訕笑我,「是小事?我看你我都把這件『小事』放在心中太久了。」

    我臉一紅,她說得是,何必假裝,我說:「現在真的不在心上了。」

    她點點頭,「我們仍是朋友?」

    我看看她,兩個人都不是容易找朋友的人,太敏感,又多心,故作大方瀟灑,心中狹窄,一點事反覆地前思後想數十遍,務必要想出毛病來方肯罷手,毋友不如己者,可是對牢比自己高超的人,又會白慚形穢。

    脾氣又臭又硬,不愛示弱,內心卻懦怯,唉,如果她像我,那可怎麼辦。

    「仍是朋友。」我終於說。

    我從此不提失戀這兩個字。

    做朋友要通明,切忌查根問底,不提就不提。

    我們之間經過數重轉折,過招姿勢含蓄,仍沒有人發覺。

    開頭我確把她當一個朋友,後來收回友誼,第二次再伸出手,又不甘心做普通朋友。

    感情完全變質,她是知道的,這麼聰慧的女子,有什麼瞞地過她呢。

    打扮起來,她另有風格,你很難指出她什麼地方美,或許是一股不可言傳的氣質,使她鶴立雞群。

    她常常說:「美或不美,是我至低的憂慮。」

    但是像所有女性一樣,你稱讚她,她還是高興的,縱使深沉的她會懷疑你的用心。

    我卻一直記得她病時慘白的臉色。

    是誰害她的?恐怕會成為秘密,除非她自己願意說出來。

    妹妹同我說:「為著方便你們有更進一步的發展,我應常搬出去住。」

    我反問:「你以為我們可以有進一步的發展?」

    「當然。」妹妹說得理所當然。

    「我看不會,我比較相信火辣辣一見鍾情,扭股糖式的愛情。」我開玩笑。

    「你怕難為情,不會投入。」妹妹看死我。

    「可是都愛情有魔力,當事人會身不由己,蓬的一聲墜入情網,不能自救,然後靈慾合一,兩人融為一體,日日夜夜不分離,燃燒起來,至化為灰燼。」

    妹妹待我說完,「就這麼多?」

    「旁人覺得他們醜態畢露,慾火焚身,他們不自覺,認為愛情至高境界,就該像他們。」

    「反正你做不到。」妹妹說。

    「溫吞水感情很難進展到談戀愛。」

    「大家加把力,拉攏它。」

    「但到有一日,你看見你的真愛,一顆心碰碰震動,悔之已晚。」

    「別嬉皮笑臉的。」妹抱怨,「老實一點。」

    「說正經,我不過是她過渡時期的一個飯友,她還沒從上一宗感情恢復過來。」

    「我從來沒見過她的前度劉郎。」

    「你認識她有多久?」

    妹不語。

    與怪女孩談得投機的時候,她的自衛防線會得鬆懈,露出極之脆弱的一面。

    她甚至會得意忘形的問:「我們能夠結婚嗎?像我們這樣可以維持到三十年後嗎?」

    別誤會她想結婚,只不過一時高興,就像得罪了她,她會說:「我不再愛你了。」千萬別誤會她從前有一度曾經愛過我,一切都是玩笑,說著白相的,只有最瀟灑的人才經受得起。

    我苦笑,這簡直是逼著我做一個倜儻風流的人嘛。

    這麼熟還爾虞我詐,太沒意思。

    人們到底是怎麼一下子撕下面皮霍地一聲跑去租房子同居的,不可思議。我們兩人的矜持期維持得太長久了。

    一日自早到晚,她都吞吞吐吐,像是有話要說口難開。我莞爾,怪脾氣又發作,活該,我也不去催她。

    她用手抱著頭,下巴放在膝蓋上,像是在躲避將落下來的炸彈,她說:「其實你的猜測是正確的。」

    我搜索枯腸,也不知道她何所指,只得呆呆的看著她。

    「是的,我是失戀。」她說。

    我一愕,終於承認了,不知動用幾多勇氣才有膽子說得出口,我很佩服她。

    我小心翼翼的說:「兩百年前的事,還提來作甚。」

    「你不要聽?」

    我坦白的說:「老老實實,所以不聽,情願不聽,說什麼都事過情遷,多說無益。」

    「心中有團秘密,總想找個人傾訴。」

    「有時候秘密是要守的,」我說:「不必說出來,你私人的事,有權守秘,我個人最不相信大攤牌。」

    其實這算是什麼秘密,不外是所托非人,痛苦不堪。自社十娘到如今,流行數百年,毫無新意,奇是奇在當事人無論生在什麼朝代都把這種平常事視作奇恥大辱。

    「從頭再來嘛,別放在心中。」

    她看著我,非常失望,「你怎麼像其它人一樣,說些陳腔濫調?我並不想博取你的同情,你不用安慰我。」

    我說:「你這個人特別多心,太難侍候,我說什麼都錯,決定忘記就立刻忘記,婆媽作甚?」

    她仰起頭,大概覺得我說得有誠意,忽然過來擁抱我,真出乎我意料,這種外冷內熱的怪人最吃虧。

    我輕輕的拍她肩膀,「來來,快快忘記。」

    自那日起,真正連妹妹都發覺我們很親近。她說她沒想過,我們會有這麼好的結果。

    我倒是真的全心全意對她,雖沒有說明,行為舉止己表露得很明顯。

    她與我談到很瑣碎的事,童年時遊戲所遇到的挫折,她母親生前所擅長做的點心,中學最喜歡的科目,我們成了最好的朋友,無所不談。

    但是我們沒有去跳熱舞、亦沒有燭光晚餐,大多數時間去乘車子兜風,或是在宿舍做一頓好的吃。生活過得舒適平安,她便胖起來,神采比從前好得多。

    正當我們進行得很順利的時候,忽然她同我說:「我又看見了他。」

    這句沒頭沒腦的話我倒一聽就明,「他」還有誰,當然便是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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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他先同我打招呼。」

    「你說什麼?」

    「我說好。他長胖了。地說我氣色很好,比從前漂亮,亦比從前愛笑。」

    「你們談了很久?」

    「沒有。我問他有什麼新聞,我手上提著許多東西,他開車送我回來。」

    「他沒有變?」

    「沒有,只是長胖一點,仍然很英俊,我一直問他有什麼新聞。」

    「他跟女友在一起?」

    「沒有,所以我問他那段羅曼史如何,我們打那個時候開始就沒有再見。」

    「他如何回答?」

    「他但笑不語。」

    我沒有再問下去,她臉上陶醉、惋惜,又略為痛心的複雜表情令我醒覺,我知道得已經太多太多。

    朋友,當一個女人把什麼事都向你說明的時候,不要慶幸,那只不過說你對她並不重要,她才不在乎是否會在你心中造成不良印象。

    我黯然。

    那位仁兄,值得她這樣對待,一定有他的條件。

    我,我怎麼辦?

    理應大方點,裝作沒事人一樣,繼續供應感情。但是過去的事可以不理,目前的事又如何?

    與從前的朋友打個招呼,應該沒事吧。

    她並沒有把我蒙在鼓中,一直供應消息給我。

    「如果他叫我出去,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他有叫你沒有?」

    「我們通過電話。」

    我不出聲,自己覺得連身上的皮膚都轉了顏色。

    「你不會不高興吧。」

    「我有什麼理由不讓你交朋友。」

    還得笑著解釋給她聽,裝作很瞭解很有信心很溫柔的樣子。

    這分明是一人踩兩頭船。

    我的心漸漸冷下來。

    輪到我了,成日穿著套運動衫褲,也不大肯除下洗滌,無所謂,馬馬虎虎過日子,反正做學生只要做好功課,沒有人會追究什麼。

    不起勁。一切都漏了底,約她,她老實說要同別的朋友出去,聲音出奇的活潑快樂。

    我也懶得問那些朋友是什麼人。說穿了又如何,要絕交隨時可以做,何必一定要捏些把柄在手,心中有數。

    妹妹說:「你們最近又不常見了。」

    「唔。」

    「怎麼攪的,忽冷忽熱。」

    「她這個人怪。」

    「你何嘗不怪。」

    我苦笑。

    「她要搬出去。」

    什麼?事情定有出乎意料的發展。

    「你不知道?我看你也不知道,你真糊塗。」

    她不同我說,我自然不會知道。

    過兩日,她同我說明白:「我下個月搬出去,找到一層公寓,比較自由一些。」

    我很沒有風度的問:「一個人住還是兩個人住?」

    她一怔,馬上樂意地回答:「兩個人。」

    看,拆穿又如何,她並不怕我,說明之後反而如釋重負,是我自己多嘴,招致更大的侮辱。

    戲只得做下去:「重修舊好了?」

    「是,真想不到,原來他也同樣的想念我,分開一段時候,才知覺對方難能可貴。」

    「真值得高興。」我說的也是實話,「有很多情人,一分手就永不見面。」

    「我原也以為如此,我早知你會替我高興,你妹妹說你會覺得傷害。」

    「她不是男性,不知我意願。」

    「你真是個大方的人。」

    「改天來看你。」

    「歡迎。」

    誰還再會去看她,說說而已,心裡的感覺,只有自己知道。臉色漸漸發灰,人變得沒精打采,功課也散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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