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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頁 文 / 亦舒

    「那麼她何以為生?」

    「她丈夫剩給她一大筆款子。」

    「剩?」我的心一緊,「怎麼,他過了身?」

    「是的,很不幸,三年前過身,他們極之恩愛,世事往往如此,打打殺殺反而可以做一輩子的夫妻,以他們相敬如賓的一對璧人,就不得長久。」

    「他做什麼?」我問。

    「是個醫生,家裡很有名望。」

    「有沒有孩子?」我繼續追問。

    「沒有。」

    「那麼她目前的時間如何打發?」我很擔心。

    「開展覽呀,一個接著一個……她有朋友吧,總可以消磨。」漸漸聲音弱了下來。

    大家都覺得很乏味,很惋惜。牡丹忽然不見了綠葉,多麼難堪,以後的日子便寂寞下來。

    那麼美麗的女人,忽然失去了伴侶,一個人守在間屋子裡,滋味如何?不過已經三年了,最壞的時刻已經過去,真虧她熬下來的。

    「她先生是怎麼過的身?」我問出最後一個問題。

    他們苦笑,「癌。」

    我緘默。

    第二天看早報,看到文藝版大頁刊登著有關陳吉永的攝影展,題材非常特別,是世界各地的孩子。我極有興趣,跑去看了。

    成績平平,一般攝影師用好相機好底片,選個專門題材,都可以使觀眾略為驚喜一下,開開眼界。手法也還細膩,把孩子們拍得活潑可愛。

    她特別喜歡孩子哭的一剎那,獵取不少寶貴的鏡頭。

    正當我在欣賞的當兒,一抬頭,發覺她站在門口招呼客人,今天她的打扮完全不同。

    平跟鞋,球衣胡亂加外套,一條粗布褲,頭髮用一條橡筋東起,面孔素淨,忽然年輕了,少了那種滄桑,一雙眼睛仍然閃亮有神。

    我身不由主的走過去,「吉永。」我叫她。

    她看著我,展覽廳中的光線柔和而充足,我連她的眉毛都可以數清楚。我那一見鍾清的神采必然一覽無遺,聲音溫柔得連自己都不置信。

    她一霎時沒把我想起來,但是她禮貌且矜持地看牢我,一邊努力思索。

    「林秋裡。」我提醒她,「昨夜同學會才認識的。」

    「哦。」她應了一聲。

    我搭訕,「很精彩,要跑遍大江南北才能得到這些照片。」

    大概有點陳腔濫調,她沒有作答。

    我忽然覺得自己站在她面前是多餘的,但仍然鼓起勇氣問:「吉永,可要喝杯咖啡?」

    「我走不開。」她說。

    「我買上來。」我說。

    她很猶疑,「不用客氣。」

    「我這就去。」我匆匆下樓。

    買了兩杯咖啡,像是幹什麼神聖的任務,從來沒有那麼高興過。真是神經兮兮的。

    匆匆再上展覽廳,把飲料遞她手中。

    她坐在窗口,緩緩喝一口,說:「正想喝熱東西。」

    聽在我耳中,真是比任何讚美之詞都管用。在這個上午,忽然之間,我發覺我在戀愛了,事情發生得這樣突然,迅雷不及掩耳,連自己都震驚得呆呆的,行為舉止沒有平時一半水準。

    我終於放下紙杯子,跟她說:「我要走了。」

    她輕快的抬起頭,「再見。」

    她並沒有告訴我她的電話的意思。我逼得老起面皮,同她說:「我怎麼跟你聯絡?」

    她幾乎有點訝異,像是想不出有什麼跟我聯絡的必要。

    我屏住了呼吸。

    終於她說了一個號碼。

    我拚死把它記住,發誓一輩子不會忘記。

    「再見。」我說。

    我像個傻子似的走下去,一直走一直走,忽然站住,抬頭一看,唉呀,停車場在另一頭哪,走錯路啦。

    我又往回走。心裡面有大大的憂慮,小小的喜悅。

    我愛上了陳吉永,但是她不覺我的存在。我怎樣喚醒她?我如何開口?

    我到同學會去商量請吃飯。

    主席說:「阿林,一共三百多個會員,試問你怎麼請?就算全體人馬出席,你也沒有時間與吉永說話。」

    我怔住,「為什麼要這樣說?誰說我專請陳吉永?」

    「唉呀,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你瞞誰呢?愛情與咳嗽,忍都忍不住,那天你初次驚艷,那神情誰看不出來?」

    我漲紅面孔。

    「為什麼看上吉永?」主席問。

    「你不覺得她美?」我很神往的問。

    「情人眼裡出西施,」他笑「美是非常主觀的一回事。」

    「可是她是那麼美,」我悠然地說:「任何不相干的人都會發覺。」

    他還是單笑不說話。

    我吁出一口氣。

    「我教你一個法子,好教你有藉口接近她,她打算將是次攝影作品出一本集子,你與她聯絡,說你可以承辦這件事,不就得了。」

    「可是,」我急說:「我並不會設計呀。」

    「說你老實,真的老實,你可以幫她介紹給設計公司呀。」他笑。

    「她自己為什麼不同設計公司聯絡?」我問。

    他答得理直氣壯,「你太不明白女人,事事親力親為,女人要男朋友來幹什麼?」

    我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做這麼瑣碎的事?」

    「這算瑣碎?這簡直是大前提呢,我認識一位仁兄,每星期買冰淇淋到女友家去,就得開二十公里的車!那家冰店在鄉下,可是她女友非那家不吃,你瞧瞧。」

    我目瞪口呆的坐在那裡。

    難怪這麼多年我還做著王老五。這些女人真會作賤男人。

    隨即心平氣和起來,如果吉永叫我去買一毛線小吃,我也同她去,只要她高興,只要她揚一揚嘴角,我已經得到應得的報酬。

    真的,我不會介意她差使我做些什麼。

    我跳起來,「一於如此!」

    主席笑著搖頭,「戀愛的滋味不好受,苦樂參半。」

    我哪裡還聽得進去,別說參半,參百分一,千分一,也只好這樣子,誰叫我愛上了她?

    我撥電話上她家,她又一次忘了我是誰。但當我提起那本攝影集的時候,她的興趣漸漸來了,她不太愛說話,措辭往往非常簡潔,只有三五個字,不過我已經非常滿足。

    我們約好週末見面,在她家裡,進行選擇相片及文字工作。

    事先我做足功夫,先找到雜誌社中的朋友,商量一番,免得屆時一點頭緒都沒有,然後才更衣沐浴,專程上她家去。

    選衣服的時候挑了又挑,選了又選,終於穿一件掠皮夾克,我不想大隆重,也不想太輕佻。

    她前來應門,穿著一件舊的絲棉袍子,抱只熱水袋,熱水袋上還有只碎花巾套子,我見了她這種打扮,先是驚喜,一陣溫暖跟著緩緩襲上心頭。

    這是我母親年輕時代的打扮哩,鬆鬆的袍子,滾兩道邊,因室內熱水汀不敷用,都抱一隻胖嘟嘟的熱水袋。

    我一直在微笑,掩不住心中的喜悅。

    吉永一定在想:這個人好不奇怪,怎麼這樣愛笑?

    也顧不得那麼多了。

    我與她坐下,傭人斟上熱茶。

    屋子是半新舊西式洋房,傢俱亦半新舊,大方整潔樸素,像她的人。

    她取出底片與我研究,我把我那自朋友惡補來的三道班斧施展出來:

    「——照片一概放一個尺寸,文字我去找專人來寫,以訪問記的形式最好,寫一萬字足夠,說明就得由你自己負責。本人照片要不要登?」

    她考慮很久,「不必吧,我怕人家認得我的樣子。印多少本呢?又要賣多少錢呢?出書之前,要不要先發一些新聞稿?我當然想有人買,籌得現款,捐給保護兒童基金。」

    「太好了。」我說:「我會安排的。」

    「個人宣傳越少越好……」

    「藝術是很私人的,不宣傳個人,難道宣傳群眾?」

    她笑出來,我看到她笑,整個人便如沐浴在春風裡,暖洋洋地,有說不出的舒服,單是盯著她的一顰一笑,已經心滿意足。

    她說:「也不必假撇清了,就這麼辦吧,選照片恐怕要一段時間,我手頭上有一萬多張照片。」

    「我們一起挑選。」我道出了醉翁之意。

    她竟不拒絕,「那太好了,多一雙眼睛會客觀些。」

    我如飲了醍酬似的,渾身飄飄然。

    這時候電話鈴響了,她前去接聽。

    她沒有說什麼,但是在眉梢眼角中可以看得出,這個人是時常打電話給她的,她的雙目中有期待的喜悅,無法抑止,我看得呆了。

    這是她的男朋友,一定的。

    她背著我,「嗯,嗯,我有客人在這裡,好,一會兒見。」放下了話筒。

    就這麼簡單的幾句話,但聲音是輕綿綿的,直到回到原來的座位,嘴角仍然蕩漾著笑意。

    我為之銷魂,這個幸運的男人是什麼人?

    我是否來遲了一步?

    不行,在這個階段,仍然不知道鹿死誰手,我不能氣餒,不能放棄,一定要鬥到底,何況我已經得到這樣好的機會,可以與她一起工作。

    吉永跟我說:「那麼大概什麼鍾數你比較方便?」

    我說:「下了班比較好,我一天來兩個小時,恐怕一星期之後,便可以把照片選出來。」

    「太感激了。」她說。

    「不算什麼,大家做善事耳。」我說。

    她送我出門,看樣子她是約好了人,就要赴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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