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文 / 亦舒
我當時跟家俊說:「分開住好一點,週末我上你家坐,有時你來我家聽音樂,多好。」
他說:「你這裡什麼都有,從冷氣機,抽濕機到乾衣機,應有盡有,我那裡太簡陋,你去住也不慣。」
我覺得他很會打算盤。
一個月過去,兩個月過去,他偶爾也付一次房租,錢倒不是問題,我有我的朋友,我有我的生活,一向不是別人的附屬品,現在電話他搶著聽,浴室爭著用,電視機永遠扭到他選的播映台——我受不了。
我自由慣了。這我知道。最主要的是我看他不起。多年來社會的風氣是由男人負起經濟大權,現在他靠我,他願意低聲下氣,我還是不願意。
一次一次的攤牌,他還賴在此地不走。
一個週末他用了我的車子,我實在不能忍受,大發雷霆,吵很久,他都一一忍下來。有時我覺得他挺可憐,因為他也沒有在我身上撈到什麼大便宜。
終於因這個混血女郎我可以把家俊趕跑,心中頓時放下一塊大石。家俊人是不錯,奈何不屬喬木類。男人不應怕吃苦,賺三千就該去擠公路車,不必貪圖小便宜而受女朋友的氣而用她的小轎車。
我花了三天才把書房恢復原來的樣子,在抽屜中翻出一張我與家俊合攝的照片,順手便扔進了垃圾桶。現在男女間的事不過如此,一段完結等另外一段開始。
我搬到媚那裡去住了三天。
媚說:「你真厲害,如此這般便把男朋友轟了出去。」
「當然,他吃我,又不是我吃他,他既然讓我親眼看見,我便不能饒他。」
「你當心他出去嚕囌,影響你的名譽。」
「沒關係,明白人一聽就知道是怎麼回事。」
「那自然,」媚說,「有你這種女朋友真不錯,一向不要什麼賠償。」
「咄!我是什麼樣的人,他們能賠我什麼!」我笑,「完了就是完了,當時開心過還不夠?相識一場,也是緣分,何必多言語。社會輿論說些什麼,我是不關心的,人們眼睛都雪亮,我理將來的事還來不及。」
「聽聽這種女強人的口氣。」
我也很後悔的,後悔讓他搬進來住。錯了應當學乖,這種事以後不會再發生。
過不久我另外與一個男生約會,也很愉快。
正當我與梁季常開始熟悉,一天他問我:「你是否認識一個人,叫做張家俊?」
「你想知道什麼?」我問。
「他是否與你同居過?」
我笑說:「梁先生,如果你堅持要娶處女做老婆,我不是你的對象。如果你根本沒打算娶我做老婆,又何必查根問底,反正對你的生活沒影響。如果你認為有這種謠傳的女人,不配與你做朋友,那麼請罷。」
「不,我不是這個意思。」梁季常分辯,「我只是覺得奇怪,因為今天上午在公司,忽然一個自稱張家俊的人打電話來,說他與你同居過一段時期,並且勸我不要與你來往,你說怪不怪?」
「你打算跟我繼續來往嗎?」我問。
「我當然不理他,我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說,「可是你是否認識他呢?」
「他追求我,但是沒追到,所以很妒忌,在外頭亂講。」我說。
我當然只說他喜歡聽的話。
於是梁季常笑逐顏開:「我猜也是這樣,我想我跟你來往這麼久,從來沒上過你家,他怎麼有可能與你同居?你並不是那麼隨便的人。」
我聽了這話,很是反感,覺得我們無法交通,他比張氏更差勁。他有什麼資格來追問我?男人,買一杯咖啡給女人,就想收買女人的靈魂。
我漸漸與梁氏疏遠。
一日在個酒席中坐著,忽然張家俊也同時出現,我倒沒怎麼樣,只覺得有點觸霉頭,於是低頭繼續玩紙牌。誰知他厚著面皮過來,居然叫我的名字,我抬起頭,茫然一看,當他透明,根本沒有入腦,低頭翻開牌說:「三隻皮蛋,我贏。」
眾人想在我面孔上找蛛絲馬跡,根本找不到。
後來媚說我很絕情,我至少應該與他打個招呼。
我冷冷說:「我一向不是那種大方的女人,把前夫的名字嚷嚷帶在嘴邊,什麼『我們不是夫妻,仍是朋友』,放屁!我也不必到處去哭訴他吃我穿我花我的,可是事情過去,各人走各路,陽關道、獨木橋,我還跟他打招呼,他做夢!」
「可是人家只當你無情。」
「我還管人家?」我說,「我一向不理這些。」
「所以我說,一向我最佩服你。」她笑。
「現在世界變了,男人真嚕囌,女人與他們分了手,沒要他們什麼,他們都還不甘心,到處訴苦博取同情,真反了。」
真反了。
梁在晚上打電話來問:「你為什麼跟我疏遠?」
「沒什麼,」我冷淡地,「這一陣子想靜下來看看書不便與你交際應酬。」
「是的,我知道,因為我曉得你過去的秘密。所以你避忌我。」
「自然,」我又笑,「我不敢得罪你,我還打算陪你上床求你保密呢!」我摔了電話。
他又再打來。
我說:「我不想再說下去,就這樣好不好?君子絕交,不出惡言。」
「為什麼——」
「再見。」我說。
他沒有再打來找我,如今男人們的水準益發下降,我想。在外宣揚我醜史的人,又多一個。
我覺得很困惑,怕有朝一日我在婚姻註冊處結婚的時候會有人來阻止,一連做好幾夜惡夢。
我謝絕應酬達半年之久,韜光養晦。
可是命不該絕,終於因為一些小事到律師樓辦手續,而認識了一個律師。他很年輕,很漂亮,很沉默。照說這一號人物是輪不到我的。
可是出乎意料之外,我們結識第二天,他便打電話來約會我。
我?我看著鏡子,不還是這個我嗎,交老運了。我問他:「想約我上哪裡去?」恐怕也不過是吃晚飯看戲這些。
他說:「還不是吃飯看電影這些。」
他很冷靜很可愛,常常揚起一道眉,看我一眼,並不說什麼。
我不認為他想娶我,不過我肯定他蠻喜歡我作伴。
有一次在路上碰到梁氏,他正拖著一個女孩子——面目模糊的那種,見到我馬上別轉臉,假裝不認得我,卻又偷偷回頭望我幾眼。
在我身邊的湯姆馬上發覺了,他不出聲。
我白他一眼:「為什麼不問我那個鬼祟的男人跟我有什麼關係?」
他打橫看我:「你以前的事,我不感興趣。」
我一聽這句話,馬上感動得眼睛都紅了。說得多麼好!「以前」的事他沒興趣。他的意思是,現在與將來的事他會有興趣。
「為什麼?」我抬起頭問。
「因為你也不是我第一個女朋友,如果互揚丑史,不大好聽。」他簡潔地說。
他只要我的心,他不要求我的靈魂。很好,這個高貴的男人正是我在尋找的男人。
媚,我那女朋友說:「你的運氣倒不錯,轉了。」
「也該轉了。」我下決心,「我會對他很好,你放心。」
「你對男人一向很好,好過頭了,你什麼時候對男人不好?」媚問。
「但是他們都恨我。」我說。
「因為他們佔便宜占慣之後,忽然失去甜頭,心有不甘——哈哈,『心有不甘』!噯,你瞧,我這句話用得多恰當!」她很得意。
「你呢,你的心情好得很呀。」我說。
「有什麼不好?有屋住有飯吃,穿得又漂亮,幹嗎心情不好?大把男朋友。」她說。
「最後這句才是老實話。」
「為什麼女人一定要男朋友?」媚問我。
我反問:「為什麼候鳥到冬天要南飛,為什麼三文魚要千里迢迢躍溪去產卵?上古時代的遺傳因子,屆時要發作。為什麼?我怎麼知道?問上帝。」
我和湯姆沒有默契。他打電話來約我。我總給他優先權。
他說我是一個糊塗的人。我說:「我糊塗?我是公認的聰明人。」
他笑笑。
「我只是在世俗上不甚精明。」我承認。
「這就是糊塗。」他說。
「難得糊塗。」我說。
「你做獨身女人是否做得很有味道?」他問。
「你猜呢?」
「子非魚,焉知魚之樂乎。」
「十分沒味道,」我說,「最沒味道是沒個說話的人,其次沒味道是少個人給家用。」
「多少家用?」
「夠吃夠用。」我說。
「你看我有沒有資格?」他問。
「你?你何必付我家用?」我稀罕,「外頭多少純情少女,你為什麼不去問她們?」
「青菜蘿蔔,各有所愛。」
「你愛我?」
他微微笑,雙手插在口袋裡。
「你不介意我的過去?」我試探地問。
「你入過獄?殺過人?放過火?我皆不感興趣。」他說。
「我只知道你有份高尚職業。談吐幽默。身材好得很,五官清秀。中英文程度皆屬上乘之選。又不會無端端坐下來叫雞鮑翅。我喜歡你這種年紀的女人,思想成熟,精神獨立,很適合我。對了,最重要的是你不搓麻將,我最討厭搓麻將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