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文 / 亦舒
淺水灣道變得很乏味。沒有一個美麗的女孩子開著怪異彩奇的跑車逼我擠向山邊……
淺水灣道變得如此乏味。
但我每日還是開車進去,不再是游泳,而是為去碰她。
有一次我看到一輛黑色的費拉裡狄若在我前面,忙追上去,你可以猜想到一輛福士追一輛狄若的情境,真是可笑過笑話。我閃著高燈響著喇叭,那輛狄若忍無可忍,停了下來。
我探頭出去一看,是一個年輕人。
那洋人倒是不生氣,他笑問:「什麼事?」隨即用手娘娘腔地摸摸頭髮,他左耳戴著一隻金耳環,我馬上猜到是怎麼一回事,出一身冷汗。
「沒事,」我說;「沒事。」我結結巴巴地,「認錯人了,對不起,對不起。」
「隨便什麼時候.」他溫柔地說:「不必道歉,你是受歡迎的。」我把車於來個急轉彎,逃走。等到出市區,才噓出一口氣。
但是那個飛車女郎在哪裡?我能否在報上登一段廣告:「尋找淺水灣道飛車女郎……」
我只想對她說「對不起」。
說完之後我以後再也不想進淺水灣。
我的確是個四方人,每個角都是九十度的直角,不會轉彎,到如今還迷信張愛玲時代的女孩子,穿旗袍,滾金邊有盤花鈕子,旗袍角軟柔地揩著小腿肚,流著橫愛司頭,雙手疊在膝上,坐在花梨木椅子上—一如今什麼年代了,難怪同事們說我要做一輩子的王老五。
我的意思是,人家女孩子不過跟我開個玩笑,我何必太認真,「作之君」、「作之師」般的教訓她不夠教養,還臭罵她。
是,她該被好好教訓一頓,因為開快車實在危險——那也自有她的父母和長男或情
人等等與她接近的人負責,說什麼也輪不到我發表意見。
我天天到淺水灣道去兜她,再也沒見到她。
有一日我的車才開到路口,便排長龍。
前面出來的司機與熟人打招呼,說:「撞車,一地的血,這種亡命之徒,拿生命開玩笑,活該!」
我的心幾乎從口腔中跳出來。我大聲問:「什麼事,什麼車?」
各人都向我下注目禮。
我顧不得這許多,方寸大亂地嚷:「是什麼車?男人還是女人?」
那司機皺眉說:「車子撞得變一堆廢鐵,誰看得出那團肉醬是男是女?」
眾人紛紛說肉酸。我的心幾乎沒自胸腔中跳出來,巴不得上前去看個一清二楚。
我幾乎是哽咽著問:「是不是一輛黑色的狄杜瑪蘇?是不是?」
我身邊忽然傳來一個冷冷的聲音:「放心,不會是我。」
我猛地轉過頭去,張大了咀合不攏來,「你——」
那小妞居然站在我身後.正在嚼口香糖,有一下沒一下的,冷冷地斜眼看著我。
她怎麼會神出鬼沒地跟在我身後?
誰會猜想得到她會在這種時間出現?
我隨即咳嗽一聲,冷靜下來,淡淡的看她一眼,我並不知道自己裝得好不好,我問:「你又知道我在問你!」
她哼一聲,「除我外,誰又開狄社瑪蘇?」
我怔住,不出聲。
「我的技術那麼差?會撞車?」她又哼一聲。
「你最好當心點。」我心平氣和的說。
我不是見到她了嗎?終於見到她了,只要見到她,一切得到滿足,我還跟她生什麼氣?
她撇撇嘴,扁扁的面孔異常吸引,我呆視她。可能我與這個女孩子已發生特殊的感情,會不會這樣子?
我問她:「你今天開什麼車?」
「我最近一直開福士。」她說。
「啊?」我看看身後,停著一輛黑色的簇新福士,真意外。我說:「這種車子現在已經不出廠,你從什麼地方買來?」
她仰仰頭,不答。
我存心討好她:「去游泳?」
她又看我一眼,說:「好人家女兒不與陌生男人搭訕,我再沒教養,受過一次教訓以後,也會學乖。」
我沉默一會兒.我終於說:「『對不起。」
她有點意外,但仍然冷冷的說:「啊,你不必道歉。」
「不。是需要道歉。」我很願意說這句話,我找她找這麼久,為的也是說這句話。
我的心落了地。
前面的車子並沒有移動的跡象。給我們和解的好機會。我設法逗她說話。
我說:「我是那種有四個角的人,不夠圓滑,你知道,有得罪你的地方—一」
「何必先踞後恭?」她嘲訕我。
「畏季子多金也。」我笑答。
「這些車又不是我的,你怕我多金幹嗎?這是我哥哥的車子。」她說。
「呵,原來如此。」我說。
她回到自己的福士車裡面去,關上車門,緊閉著嘴,一語不發。
我怕她這次走掉以後,又再碰不到她,但又不敢開口問她要地址要電話,態度如此來一百八十度的轉彎,豈不嚇死地。我的手冒著冷汗,忽然之間靈光一現,我伸手掏我的卡片給她。
她看著我,像是不瞭解我這個平凡的手勢。
「我的卡片。」我厚著面皮說。
「我要你的卡片幹什麼?」這小妞,她真的不肯放過我。
我嬉皮笑臉的說:「或者你可以打電話給我。」
她的臉繃得像鐵山似的。「光天白日之下,請你不要調戲良家婦女。」
前面的車子已開始移動,我只好把卡片夾在她的水撥上,作一個投降的手勢,「小姐,請你多多包涵。」
後面的車子催我開車,我只好把車子開動。過不久我看到那不撞翻的跑車,殘骸已被拖了出來,慘不忍睹,我在倒後鏡看看後面的那位小姐,她一有機會就越我的車而去。
匆忙間水拔上的卡片已經不見了,也不知道是否被風吹掉還是她收了起來,我沒有懷太大的希望。
感情這件事永遠不能攻守,它愛來就來,愛去就去,咱們老是措手不及,手忙腳亂。我才說著最討厭便是她那種女孩子,現在愛上的也就是她,一點辦法也沒有。
我是一個很有勇氣的人,勇於努力承認事實。我並不想追究自己是什麼時候對這個亡命女飛車手開始產生男女感情,事實上也是無從研究,不必浪費時間。
以後每天辦公,我都幻想會聽到她的電話,這種幻想在十天之後破滅,她不會對我有興趣。她的男朋友應該是那種穿皮夾克開二千CC摩托車的人,頭髮剪得像洛史超活,笑起來像地獄天使。
她怎麼會對公務員發生興趣,開玩笑。
我問女秘書:「我是否四方?你看不看得見我的四隻角?」我用兩隻手的食指與拇指裝成一個四方形。
女秘書瞪我一眼。她當我中了邪風。
她永遠不會明白。當然,我也沒有希望她會明白。
電話鈴突然響起來,我沒精打彩地接聽。
「喂!」那邊說。
「誰?」誰會這麼沒有禮貌?
「誰?還有誰?你隨街每天派卡片叫人家打電話給你的嗎?」
我驚喜交集,「你!」我說。
「是我,還有誰?」
「有事嗎?我天天有空,有事你儘管提出來。」
見我熱心得這樣子,她也忍不住笑了。
我把電話筒捏得緊緊的,像抓住一條滑不留手的魚,緊張得要命,滿手是汗。百忙當中我心中憐惜自己:天啊,政府高官愛上了女流氓。
她說;「當然有事找你,有膽子出來,沒膽子拉倒。」
我呻吟一聲。「什麼赴湯蹈火的事?」
「出來斗車。」
我勇敢的維持自己的原則:「我不贊成開快車。」
「大家開福士,再快也快不到什麼地方去。」
「你的狄社瑪蘇呢?」我好奇。
她沒好氣,「沒收了。」
「恭喜。」
「喂!我不跟你廢話,你到底出不出來?」
「出來,當然出來。我們喝咖啡?」
「誰跟你喝咖啡?」她說「在淺水灣道口見面,今天六時正。」說完便掉了電話。
至少她想見我。
哈哈哈。我頓時混身輕鬆起來。批起文件都格外有勁。
六點鐘。我想,這個女孩子是要給她一點顏色看的,不然她一輩子看我不起。我要想法子給她留下印象。我不需要出街買皮夾克換上靴子,或是染頭髮學吹口哨,我知道我該怎麼做。
時間從來沒有過得這麼快,一下子下了班。我開著那部九年車緩緩到淺水灣路,她比我早,叉著腰在那裡喝罐頭啤酒。
她不見得真的流氓到這種程度,她是故意做給我看的,我知道,只不過為了證實那一次我對她的侮辱,她現在「報答」我的「知遇之恩」。
我歎口氣。
我把車停下來說;「如果真的要有型有款,喝完之後把酒罐子捏扁扔到地下,『鐺』的一聲。」
她果然伸手把罐子出力捏得歪歪曲曲,然後扔在地下,一臉嘲弄的笑,看著我。
「維持城市整潔。」我說。
「開車吧,賽到底,著誰贏。」她說。
「你不會是我對手。」我說。
「咱們騎驢著唱本,走著瞧。」她不屑地。
我很鎮靜:「你會後悔的。」
「上車吧!」她很不耐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