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文 / 亦舒
我終於沒有搬到石澳,我尋了一層很樸素的小房子,一床一椅一桌,作為我「王老五」之家,美眷自娘家搬回原址。思龍仍住在自己家。
美眷說:「她不會跟你吃苦的,你那薪水雖然不算低,七除人扣下來,養不活她——她是聰明人,不見得人人像我,十七八歲跟定一個男人,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偶然也跟別的男人去聽音樂會。」我說。
美眷撥撥頭髮,「肚中懷著你的孩子,我能上哪兒去?有男人會愛我這麼多嗎?」她瞪著我。
我說:「美眷,我心中真的很煩。」我吁出一口氣。
「煩?任思龍能夠瞭解你,跟她說好了。」
「美眷,你不再關心我了。」
「關心別人的男人?」她反問。
她在折被單,茶几上放著一隻小小的無線電。
「是小宇的。」她見我注意,告訴我。
無線電裡在播一隻歌,字句很奇怪:
「我永遠不再墮入愛河,
戀愛實在代價太高,
因此我只預備與你共渡一年,
我們將在陽光下歌唱,
我們將每日歡笑,
然後我將離開,吾愛,我將起程走……」
美眷聽不懂這種歌詞,她仍在折被單。但是她與我渡過了十整年,她是我的妻子。
「我嫁你那年,你的薪水是多少?」美眷問。
「八百。」我說。
「我們住在什麼地方?」她問道。
「租人家一間民間。」我知道她的用意。
「我有沒有抱怨?」她又問。
「沒有。美眷,我知道你對我很好,別再提了。」
「所以你應該想想,人家愛你多少。當然,她出身與我不一樣,人家是身嬌肉貴有學問有氣質的女人,沒想到,我以為教育程度高的女人才肯吃苦,像我們這種人虛榮心才重。」
「美眷。」
「好好好,我不說,」她煩起來,坐在床沿,
「你走吧,我們星期六再見。」
「美眷,我們不能做朋友嗎?」我懇求。
「我不是仍然與你交談嗎?我並沒有打你罵你。」美眷說。
我說:「但是你對我兩樣了。」我搖搖頭,「我不敢再要求什麼,我知道我錯在什麼地方。」
「你不必自責。」美眷說,「事情已經到這種地步。」
「你那表哥有沒有來找你出去?」我想起了問道。
「有。」
「他這人是標準的小人。」我說。
「揚名,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他是不是不住地在你面前說我的壞話?」我問。
美眷說:「揚名,我想休息一會兒,我們下星期六再見。」
這是她第二次逐客,我只好站起來走。心裡面不住的問自己:施某,你的面皮幾時變得這麼的厚?
我拉開大門,表哥站在門外。
「揚名,好嗎?」他拍拍我肩膀。
他手中拿著水果糕點。我覺得至少他是關心美眷的。
我向他點點頭。
「思龍好嗎?」他加一句。
「好,謝謝。」為什麼?為什麼要當面問思龍?
「我今天中午碰見她,她在新天祥車行,彷彿打算買一部『黑豹』,她最近的經濟情形彷彿大好。」
我不知道他這是什麼意思,把這些新聞說給我聽。
美眷在裡面問:「什麼人?別站在門口好不好?進屋子裡來才慢慢說呀。」
表哥揚聲說:「是我。」
他凝視我:「揚名,對於任思龍,你知道多少?」
「足夠。」我答。
「你認為足夠?」他輕笑,「我想你什麼也不知道。」
我反問:「你又知道多少?」
「比你多。如果你感興趣,我可以說給你聽聽。」
「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我痛恨地提醒他。
美眷走出來,瞪著我們。「你們瘋了?還不關上門?」
「我要走了。」我轉身走。
表哥在我身後嘿嘿冷笑。
一點沒說錯他,這個小人。
但是他究竟知道思龍什麼秘密?思龍有什麼瞞著我的?
我駕車到思龍家,停車場停著一輛「黑豹」。
她在整理植物,把黃葉全部摘掉。她頭髮梳成辮子,一條深紫的燈籠褲,白T恤。看上去渾身浪漫。
我吻她的手。一個男人的心是難以捉摸的,我居然可以周旋在兩個女人當中。
「我割破了手指。」她說,「流好多血,去縫了數針。」她把手指給我看,裹著橡皮膠布。「有男朋友真好,芝麻綠豆的事情都可以向他傾訴。」她笑了。
「不算芝麻綠豆,你要當心自己的身體。」我說。
「你妻兒好嗎?」
「好。」我問,「那輛黑豹是你買的?」
「是,我需要一輛開篷車。」她頭也不抬。
「我見到表哥,他說在車行看見你。」我說。
「是,我們談過十五分鐘。」
「他還愛你嗎?」我問。
思龍抬頭詫異的笑,「揚名,你不認為我的魅力真的如此驚人吧?」
「是的,」我把她拉到身邊,「我愛你,思龍,我會為你做一切事。」
「連你也不肯。」她溫柔的說道,「別吹牛了。」
「顏色女郎,這句話太不公平。」我指著她鼻子。
「否則的話,你為何不搬進來與我同住?」她看著我。
我一驚,她說得不是沒有道理的。
「你那個小單位,要什麼沒什麼,客廳對牢別人的客廳,天氣熱大家肉帛相見,有什麼好處?」她問,「你對後窗有興趣?」
「噢思龍,」我歎氣,「不是每個人都得開摩根跑車上街的。」
「搬過來好不好?」她問。
「你覺得我倆同居對你沒有影響?」我問。
「有什麼影響?」她失笑,「這些人想什麼,我才沒有空管呢。」
我開始困惑。「思龍,開頭我以為你致力於工作,是因為有帳單等著你去付,但是經濟上你是充裕的。」
「別再分析我,請盡量愛我。」她微笑。
「那麼我又以為是你好強的個性,非要把男人踩死不可,但你卻對我如此溫柔。」
「揚名,我不是方程式,請你別再解釋下去了。」
「為什麼?」我聳聳肩,「是飛來艷福?」我問。
「飛來艷福?也不是飛來的,你付出的代價已夠大了。」
我歎口氣。是,這麼大的代價也付出了,還在乎一點點的自尊心?
我說:「思龍,我搬過來好了,你讓我負擔一半房租。」
「何必斤斤計較呢?」她看牢我。
「我還可以負擔得起,」我笑笑,「我不忍吃你的軟飯,你不是古井。」
思龍鬆口氣,「揚名,謝謝你。」她拍拍胸口,「我了卻一件心事。」她看上去真的很高興。
「你當初是怎麼租下這層大房子的?」我問。
「看報紙招租廣告。」她說,「我一來到便愛上這裡。」
「從波士頓回來就一直住這裡?」我問。
「是。」
「從美國回來就在我們公司工作?」我問。
「是。」
「那麼你回來根本沒多久。」我說。
「你才曉得?」她問,「以前你怎麼不問清楚?現在來不及,」她笑,「你已經被騙了。」
我把腿伸出去擱在茶几上,在她白色的平房中,我耳邊聽著海浪聲。暫時忘記小宇小宙。
思龍把座台水晶燈燃起來,那種古老的、累墜的、惆悵的水晶燈,閃爍著暗暗的光,一道道褪色的虹彩照在思龍的臉頰上,一切像一個夢。是美夢也是惡夢。
我把手擱在思龍的肩膀上。她有這麼細膩的皮膚。太好的事不像真的事。
思龍把頭伏在我膝上。我什麼都有了。連情人都有。施某何德何能。
「揚名……」她喃喃地擁抱我。
我真不明白,憑她找什麼男朋友沒有呢?偏偏跟我在一起。我很感動。
「思龍,你在廣告公司裡尚好?」
「唔……」
「月薪有增加否?」
「有,增加少杵,但一千教百,目前在香港,有什麼好提的?」
口氣這麼大,也是應該的,她多麼能幹。
我暗暗歎口氣。
沒多少天就把東西搬到思龍那裡了,她替我整出一間房間作為書房。
我把衣服掛進衣櫃裡,算是正式與思龍同居。同居,多可怕的名詞。非法的,暖昧的。
我們同居了。
美眷當然知道這件事,我還得把電話號碼留給她。
她的腹部已經隆起來,精神很疲倦,我覺得愛莫能助,故此慚愧之餘,很少出聲講話。不過慚愧也會成習慣的,久而久之,也老皮老肉地無所謂了。
「那邊很舒服吧?」她問,「小宇常吵著要去游泳,你不如帶他到石澳住幾天。」
我皺起眉著,「美眷!這種要求怎麼提得出來?那屋子又不是我買的,我一個人住在那裡,都有種吃軟飯的感覺,你還叫我把小宇往那裡帶著?」
美眷勃然大怒,拍一拍桌子,罵我:「你說話好聽點好不好?小宇不是你兒子?那女人不知道你有兒子?橫豎倒貼,多貼少貼有什麼關係?我賠進去不算,連我兒子也得受你侮辱?」
我冷笑,「你看那樣子,就是個潑婦!」
「我是潑婦?擺明白是,又怎麼樣?你幹嗎將你寶貴的十年與一個婦渡過?幹嗎你兒子身上流著潑婦的血?」美眷罵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