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頁 文 / 亦舒
我抬起頭來,任思龍坐在大辦公桌後面,眼睛裡再也沒有智慧,只有絕望,這一次無論我陷得有多苦,她也同樣的水深火熱。
我把手伸出去放在她肩膀上。
「我是男人,我知道我應怎樣做。」
她沒有點頭也沒有搖頭。
我離開她的辦公室。
回到家中,小宇推著一輛腳踏車出來給我看,不是沒有耀武揚威的神氣。
他說:「表舅舅買的。」
這是典型陳美眷家屬作風。為了要顯示他們的豪爽作風,卻絲毫不理會這是別家孩子的教養問題。
小宇看到我的臉色不好看,他加了一句:「邱志雄也有一輛GHOPPER,前後避震,三個排檔。」
我說:「我不管邱志雄是否開勞斯萊斯,住花園洋房,施小宇,你沒有騎腳踏車的地方,駛出馬路去非常危險,請你把車子退回去。」
小宇聽著聽著,嘴巴一扁,哭起來。
美眷說:「如果你太無聊,為什麼不看劇本?孩子們好好的,要不就見不到你這個爸爸,要不就挨罵,你索性把我們三口子連帶腳踏車一起送返陳宅算了。」
「美眷,我有話跟你說。」
「說什麼?來個下馬威,說起來容易點是不是?」美眷脾氣也很躁,「你給的那兩本張愛玲翻也沒翻過,你說的話我沒聽懂——怎生樣,你是不是嫌我們?」
「我有話說。」
「我也有話說!」她坐下來,「小宇,你進房去,你放心,升了級,腳踏車是表舅舅獎給你的禮物,誰也不能干涉。」
「你這樣子說話,我還做父親不做?」我高聲。
「好,你要面子,給你面子,小宇,過來請你爸爸大發慈悲,准你保留腳踏車!」
「你拿孩子開什麼玩笑?」我鐵青了臉。
「你拿我們開玩笑才真!」她跳起來,「你總是看我不入眼,我的頭髮我的衣著我的知識,現在連孩子們的玩具也干涉起來!」
小宇聽見父母為他吵架,早躲起來,影子也沒有了。
我問美眷,「你怎麼了?你怎麼幹跪跟我吵了起來?」
美眷苦惱地捧著頭,「揚名,我心很煩。」
「煩什麼?」我問。
「揚名,我們又有了第三個孩子。」她抬起頭,把這消息告訴我。
我站起來,「什麼?」我的心裂成一片片。
「對不起,揚名。」她說,「我沒有服食藥丸。」
「我一直以為——」
「你看我臉上的雀斑!全是藥丸的副作用,所以我停了服用。」美眷說。
「你應該跟我商量。」我說,「這是我們兩個人的事。」
「才停了大半個月……」
我傷心又絕望,「美眷——」
「你想怎麼做?我們不是天主教徒,孩子可以不要,你看,我們的屋子住不下,傭人管不了那麼多,真是的。」
她說話的態度如此輕率,使我陡生怒意。
「美眷,你在說的是一個生命。」
「不生下來就不是生命。」她很簡單的說,「所以最後決定在你,你一直喜歡孩子。」
我不響,一頭的冷汗。
「這可能是一個女孩子,你一直想要一個女兒。」
十五年後亭亭玉立的女孩子,會得依偎在我身邊叫爹爹的女兒。是,我一直想一個女兒,中年男人最大的驕傲便是如花如玉的女兒。
而如今,我不得不放棄她,為了自私的理由,為了我個人的不快樂。
美眷說:「我煩了很久,揚名,你說吧。」
我說:「美眷,我有話跟你說。」
美眷像是有第六感覺。「什麼?」她驚覺起來,「是什麼?」
「美眷。」我沉著的說:「我不瞞你,你要堅強起來,接受現現,美眷,我們不能有這個孩子。」
「行,我明白。」
「美眷,因為我要跟你離婚。」
她抬起頭來,「什麼?」
「美眷,你聽仔細了,」我再說一遍:「我們要離婚。」
「我不明白。」她抬起頭,「揚名,你說什麼笑?」
「你聽到了?」我問。
「自然聽到。」
「我不是開玩笑。」我說。
漸漸她明白了。一層灰色籠罩了她的臉,她遲疑地,不置信地問:「為什麼?」
「我不再愛你,」我低下頭說。
「我做錯事?錯在什麼地方?」
「你什麼也沒有惜,錯在我,我一直以為我愛你,事實上不是那一回事,美眷,你一定發覺在這十年內我不過在盡做丈夫的天職,美眷,這一切是我的錯。」
「這……這不是真的!」她驚呼,「揚名,你胡說,你一直愛我,揚名,」她哭起來,「幾個月前我們才結婚十週年,揚名!」她睜大眼睛,拉著我的手,全身顫抖像一片風中的落葉。
「美眷——」我難過的說,「我真是從來沒有愛過你。」
「不,你不可以這麼說。」她歇斯底里,「揚名,你愛過我的!」
「那時候我以為那是愛情,」我的眼淚落下來,「可是並不是這樣,美眷,現在愛情真正發生了,我才知道以前不過是幻覺,求你原諒我。」
「原諒你?」她夢囈的聲音。
小宇忽然從房間哭著奔出來。「爹爹,爹爹,我不要腳踏車了,我不要了!你們不要吵架!」
我拉住他,父子抱頭痛哭。
美眷說:「我不離!我不離婚!天下沒有這麼不公平的事,你發覺你錯了,可以從來再來過,我呢?」她把小宇自我懷中拉出來,指著小宇說:「孩子呢?」
小宇哭得震天動地。
「對不起。」
「她是誰?她是誰?」美眷尖著嗓子。
我站起來,走到書房,把自己鎖在裡面。
小宇漸漸不哭了,外邊靜寂下來。我知道美眷把她自己關在房中。這對一個懷孕的女人是不好的,我走到她那裡,坐在床沿,把手放在她肩背上。
美眷把頭轉過來,全身都是汗,頭髮黏在她臉上。
美眷嗚咽說:「揚名,告訴我這只是一個噩夢,一切可以從頭開始,我馬上看張愛玲,我去學英文,從此我不搓麻將,求你看孩子面上。」
「美眷,不要說這種話,不是你的錯。」我心如刀割。
「揚名,你一向對我這麼好,我真沒想到你會說這種話,揚名,為什麼呢?這不是真的!這麼些年了,揚名……」
「美眷,你一定要接受這個事實,我要離開你。」
她搖著頭,哭。
我坐在她一邊憂傷。一個家,建設一個家要十年,拆毀它只要一句話。
哭了很久,她坐起來,到浴間去洗一把臉,出來的時候臉色很蒼白,她看著我,像看一個陌生人。
我說:「美眷,一切都是你的,屋子車子、現款——」
「她是誰?」
我遲疑一下,「任思龍。」
「誰?」美眷問,「任思龍?不!不是她。」
「我愛上了她,不是她的錯。」我說。
「不可能,」美眷說,「思龍不會搶別人的丈夫,不可能!」
「搶別人的丈夫只不過世俗的講法,實際上不過是兩人相愛,而我碰巧是別人的丈夫。」我說,「美眷,我對住你是一具行屍走肉,我們徒然痛苦,事實上我現在也痛苦。」
「她愛你嗎?」
「我還不知道。有妻子的人不配問別的女人這種問題,是以我要離婚。」
「那麼說來,你實在非常愛她。」美眷忽然鎮靜下來。
「是,我認為如此。」
「你覺得一切犧牲是值得的?」
「是的。」
「你有沒有想過,如此任性對我們不公平?」她責問。
「有,想了五個月。我連跟她說話也不敢,然後實在沒有辦法,只有向你攤牌。」
「是什麼時候發生的事?」美眷又落淚。
我神經質地冷笑。「是在我們慶祝十週年之後的一天,我根本不知道已經發生了,我太忙著叫自己恨她,因為我不能夠愛她。」
「如果你與我離婚去追求她,會使你快樂?」
「我不知道,我不可能快樂,心中想著你與兩個孩子,我會內疚。」
「三個孩子。」
我心痛如絞,「美眷,我們不能把這個孩子生下來。」
「我改變了主意,我會把孩子生下來。」
「你如果懲罰我,不要難為孩子。」我懇求,「這是不公平的。」
「公平?你跟我說公平?我求你會聽嗎?」她傷心且憤怒。
「孩子是無辜的。」我說。
「難道我卻罪有應得?」
「破碎的家庭對孩子們——」
「難道我要對這個家庭的破裂負責?」她看進我的腦殼裡去,「你已打算離婚去追求你的愛情,你不必理會個孩子。」
「美眷,你不明白——」
「是,我是不明白,」她鎮靜的說,「我不明白很多事,我連中學都沒念好,我永遠戴塑膠耳環,穿不協調的衣裳,我不懂事,我拿不出去,但是你娶我那一日,我難道不是這樣?我並沒有騙你。」
「你自十八歲起,就沒有長大過進步過!」
「還有什麼罪名?我想我不必再聽下去,我已知道判刑,我也求過情,我現在就走。」
「你到哪裡去?」我求她,「美眷,你不必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