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頁 文 / 亦舒
「棠哥哥,我是很瞭解你的,你是一個有野心的人,不比父親,倘若你要留下來,不必為我浪費時間,我回去繼續讀書,陪著爸過日子。」
我說:「我不要聽這種話,我不要聽。」
太初笑。
「我陪你回去再說吧。」
「隨便你吧,我要睡了,跟媽媽說,我今天不去市場。」這個太初,她叫我媽為「媽媽」,自己的媽媽是「羅太太」,我真正服貼了。
媽媽安排早餐出來,只我一人吃。
我告訴她太初在床上。她老人家深深疼愛太初,並不會見怪。
但是太初堅決要回美國。
她予我自由,但如果我生命中少了她,那種自由,是什麼樣的自由呢?
可怕。
之後黃家約我們的一連串宴會,都被太初推掉了。她依然故我,做著她的方太初——一個來港度假的女學生。她對於陞官發財這一些事,絲毫不感興趣,真是正牌藝術家。
太初對她舅母是青眼有加的,她肯跟舅母去喫茶。
黃太太並不是黃振華的說客。
她只是簡潔地說:「香港的人,不論男女,都想往上爬,難得你們兩人出污泥而不染。」
我喝一口茶,笑說:「往上爬?爬到什麼地方去?人們並不見得那麼上進,他們的向上不外是弄錢。舅母,原諒我的口氣。」
黃太太說:「你說得很對。」
太初說:「我要錢來無用,我什麼都有。」她看我一眼,「不知他對榮華富貴的看法如何?」
我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的看法與你一樣。」
太初白我一眼,「真無恥,舅母別信他這八個字,這是他慣伎,一點誠意也無,說了等於白說。」
我恐嚇她:「你少在舅母面前詆毀我,回家家法伺候你。」
「舅母你聽聽這是什麼話。」
黃太太歎口氣,「這是打情罵俏話。」
太初的面孔忽然就紅了。
她舅母微笑說道:「你們倆,很好呀,真是一對,我很替你們高興。」
太初說:「跟這種人白頭到老,未必得了什麼好處去。」她瞟我,「不過沒他呢,日子又悶,不知怎麼過。」
「彼此彼此。」
「你們結婚時要回來。」舅母說。
「知道。」
「幾時結婚?」
「明年,」我說,「我打算這時回去找工作,半年後略有積蓄,便可以結婚,起碼要找一間公寓,買套西裝,跑一次歐洲。」我向太初擠擠眼。
黃太太微微點著頭。
「我窮,」我聳聳肩,「太初是有得苦了,將來生了孩子,她得趁餵奶粉的空檔畫畫。」
太初說:「你再說這種話,我就逼你回香港來謀生。」
「怕怕,」我立刻舉手投降,「千萬不要呀。」
我與太初最愛混日子過。
「你們決定回去了?」她舅母問。
太初說:「是,棠哥哥也贊成。」
黃太太笑道:「你舅舅恐怕會失望呢。」
黃振華誠然失望了。他發了許多牢騷,說我在浪費時間——年輕的時候不為事業打好基礎,老了就後悔。
「你以為你是專業人士又如何?」他說,「什麼人都分九等。到美國去做工,十年也積蓄不到一隻手錶。」他歎氣。
黃太太碰碰他手肘,「人各有志,振華。」
我不作聲,黃振華說得自然有理,我不是不知道,這是我十載難逢的機會,我只是捨不得太初。
「當年溥家敏何嘗不以為可以往加拿大隱姓埋名的過活?三年之後,悶出鳥來,還不是搬回香港住了。我告訴你,香港這地方,往住是要上癮的,自然有它的好處,否則這麼多人擠在這裡幹嗎?」
「去去就回來。」黃太太說。
黃振華說:「棠華,我不會虧侍你,你說服太初回來,我給你準備一張合同,起薪三十萬一年,借錢給你買房子成家。」他拍拍我的肩膀……」
我們還是登上了飛機。旅程上我很沉默,我在思考黃振華給我的條件。
如果不是為了太初,他可不會待我這麼好——剛畢業,什麼功夫都沒有把握,人才不見得出眾,說話也不怎麼玲瓏,值三十萬?
太初說:「你有心事。」
我不否認。
她輕輕說:「我知道你在想什麼?」
我緊緊握住她的手。
「我們不要靠別人,」她說,「我們靠自己,沒有必要去沾別人的光。」
「是。」我說。
方老先生在機場等我們,他特地剃了頭,換上新襯衫,那件襯衫剛剛拆開穿上,還有折痕,也不先熨一熨平,看上去難為情相,但他已經盡了他的力了。
太初對她父親的愛是無限量的,她上前去擁抱他。
方老憨憨地笑,「你們回來了。」
我也與他擁抱。
他端洋太初,「你更漂亮了,怎麼,見到你母親了吧?」
太初愕然,看著我。
「是的。」我代答,「見到了。」
方老說:「我早知他們有法子,真神通廣大,」他問太初,「你覺得她如何?」
「很漂亮。」太初說,「爸爸,我們到什麼地方吃頓晚飯?」她不願多說。
我明白她的心情。
方老先生沉默下來,他的背彎著,頭髮斑白,神情又萎靡了,我同情地挽扶著他。
我們吃了一頓頗為豐富的晚餐,然後太初說疲倦,要回宿舍,我送了她回去,再送方老先生,他邀我進他的公寓小坐,我覺得疲倦,但還是應允了。
他取出酒,斟了一杯自飲。我知道他想與我說幾句話。
方老問我:「太初的母親,她好吧?」
我說:「很好。」這可憐的男人。
「她仍然是那麼美?」他囁嚅地問。
「是。」我說。
「玫瑰……」他陷入沉思中,嘴角掛一個微笑,想是記起從前甜蜜的往事,一片惘然的神色,思想飛到老遠。這個可憐的男人。
「爸,」我按住他的手,「別想大多。」
他跟我說:「棠華,我實在不應恨她,她給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
「是,爸,我明白你指什麼。」我有說不出的難過。
「她憑什麼跟我一輩子?你說,她有什麼理由跟我一輩子?她與我共度的十年,每天我只需穿上衣服上班,一切不必操心,襯衫褲子給我熨得筆挺,連口袋中的雜物都替我騰出來放在替換的乾淨衣服內。錢不夠用,她以私蓄搭夠,屋子一塵不染,飯菜煮得香嘖嘖,小玫瑰她親手帶大。我沒有福氣,棠華,是我沒有福氣。」
我輕輕拍著他的肩膀。
「那九年零三個半月,我過的是帝王都比不上的適意生活,只有那三千個日子我是真正活著的。現在我想通了,黃振華說得對,我還想怎麼樣?許多人連一日也未曾活過,」他乾笑數聲,「我是個平庸的人,二十年來我盡心盡力地工作,但我並沒有獲得更好的機會升職,人們不喜歡我,他們嫌棄我。以前我有玫瑰,我不怕,失去了玫瑰,我便失去了一切。」
「爸,你還有太初,你還有我。」
「是呵。」他臉上泛起一陣紅光,「是,我還有你們。」
「爸,你休息吧。」我很疲倦,「你也該睡了。」
「好,好。」他還不肯放開我。
我知道為什麼大家都不喜歡方老先生。他從來不顧及別人的需要,從來不替別人著想。妻子跟著他的時候,他也沒有什麼圖報的打算,渾渾噩噩地享福,而妻子離開他之後,他也不做什麼,糊里糊塗地過了。就像今夜,我已經坐了十多小時飛機,累得不亦樂乎,他卻沒想到這一點,巴不得我陪他談個通宵。
人倦了脾氣就急躁,我匆匆向他告別,駕車回家。
洗了澡倒在床上,馬上呼呼入睡。
清晨我聽得電話鈴響了又響,卻沒有力氣去取過話簡。
電話鈴聲終於停了。
我翻一個身繼續睡。
過了沒一會兒,門鈴大作,夾著大力急促的敲門。
我無法不起床去開門。門外站著驚惶的太初,一額頭的汗,她拉著我尖聲問:「你為什麼不聽電話?爸爸在醫院裡!」
我頓時嚇醒了。「醫院?」我忙抓起牛仔褲套上,「怎麼會?我昨夜與他分手時還好端端的。」
「他心臟病發作,倒在地上,房東發覺,把他送進醫院,我已去看過他,醫生把他當作急症處理,不准探訪,棠哥哥——棠哥哥——」她大哭起來。
我一語不發,與她趕到醫院去。
這是太初最需要我的時刻。
她父親於當天下午心臟病逝世,享年四十九歲。
太初哭得雙眼紅腫,傷心欲絕。
我把消息報告香港那邊。黃家電報電話絡繹不絕地來催我攜太初回港。
但是太初悲傷得根本連說都不會說,天天抱著她父親的遺物傷神。
對於黃家的勢利,我亦十分反感,現在太初返港已成定局,何必逼人急在一時間動身?她爸的屍骨未寒。
太初整個人消瘦下來,晚上睡得壞,白天吃得少。
她內疚在她父親有生之年沒有抽更多的時間出來陪他。
四十九歲。無論如何,誰都得承認這人是英年而逝,但方老先生活著的時候不論外表與內心,都已像一個五十九歲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