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頁 文 / 亦舒
「她愛你。」
「我知道。」大哥燃起一支煙,「我也愛她。我們在這種時間遇見了,她給我帶來生命中最後的光輝,我很感激她,」大哥微笑,「我知道自己活不長了,因而放肆了一下,把她自你手中搶過來。家敏,你以為如果我能活到七十歲,我會做這種事嗎?」
「你早知道了。」我說。
「是,我早知道,我也知道你愛她。家敏,但我想你會原諒我。」他若無其事地說。
「醫生說了些什麼?」我傷痛地問。
他拉開抽屜,「資料都在這裡,你自己取去看,我不想多說了。」
「玫瑰想見你。」
「我不會跟她結婚的。」
「她很愛你,她願意與你結婚。」
「她的腦筋轉不過來,她太浪漫,她弄不清楚三個月之後,我真的會死,她真的會成為一個寡婦。」大哥說。
我說:「我想她不至於有這麼幼稚,你不應輕視她的感情。」
大哥仰起頭,「她遲早會忘了我,家敏,時間治療一切傷痕。」
「大哥——」
「回去告訴玫瑰,我們的時間太短,不要再逼我結婚。」大哥說。
「大哥——」
「別多說了,家敏,你應當為我高興,人生三十不為夭,我今年都四十二了。」
我閉上眼睛,眼淚如泉般湧出來。
「家敏,」大哥說,「你那愛哭的毛病老是不改,自小到大,一有什麼不如意就淌眼抹淚的,把咪咪叫進來,我有話跟她說。」
咪咪應聲就進來,雙眼哭得紅腫。
大哥詫異,「我還沒死,你們就這個樣子!」
「大哥!」咪咪過去摟住他,索性號陶大哭起來,一邊叫著,「你不能去,大哥你不能去。」
大哥抱住她,卻仍然不動容。
我用手托著頭,黃振華低聲跟我說:「家敏,過來,我跟你說幾句話。」
他把我拉至露台。
他說:「家明需要的是過一段安寧的日子,我們總要成全他。回去設法說服玫瑰,叫玫瑰再偌伴他三個月,」黃振華擺擺手,「他一切還不是為了玫瑰。」
我說:「兩人在這種時間遇上了——」我取出手帕抹淚。
「是,」大哥笑吟吟地站在我們身後,「在我有生之年居然遇見了她,我是多麼幸運。」
我受不住,「你還笑,大哥,你還笑!」
「人總是要死的,」他很溫和,「五百年後,有什麼分別?重要的是活著的時候,總要好好地活下去。」
我與他緊緊地擁抱。
他比許多人幸福,生命只要好,不要長,他說得對,他能夠在有生之年,找到了他所愛的人,而他所愛的人也愛他,實已勝卻人間無數了。
我們一家人從此要壓抑自己,不提死亡這個名詞。
我與玫瑰談了一個通宵。
她幾乎要發瘋了。
「我找了他半輩子,找到了他,他的生命卻只剩下三個月。」她的眼睛空洞。
「有些人一輩子也找不到。」我感染了大哥的勇敢哲學。
「我愛他。」
「我們都知道。」我說。
「我很愛他很愛他。」她說。
我的心碎了,但我仍然說:「我知道。」
「我也愛你,家敏,但那是不同的,我愛你如愛我自己,我愛家明,卻甚於愛我自己。」
「我知道。」
「如果他堅持為我好,不肯與我結婚,我也沒法子,我仍然愛他,我願意陪伴他這一段日子。」
我說:「我大哥實在是全世界最幸運的人。」
玫瑰勇敢地說:「你們也許不明白我對家明的感情,實際上我認識他不止這些日子。第一次見他,我就有種感覺:我知道這個人已經長遠了,他是我的心上人。家敏明白嗎?心上的人,他存在已經很久了。」
心上人。我淒涼地想:玫瑰玫瑰,你何嘗不是我心上人。
「明天我將搬進去與他同往,」玫瑰說,「你們也不會反對吧。」
我搖搖頭。
「也許你不知道,」玫瑰說,「我會煮很好的菜式,我也會打毛衣,我會服侍家明,使他舒適安逸。我們其實很幸福,我們只有三個月,我們不會有時間吵架,也不會有機會反臉,我們享有情侶的一切歡愉,卻沒有他們的煩惱,」玫瑰忽然樂觀起來,「家敏,鼓勵我。」
我將她抱在懷中,「我祝福你。」
玫瑰搬進大哥的房子。
那日,大哥倚在書房門邊歡迎她,她看見大哥雙眼中充滿愛憐與仰慕,嘴角有一個美麗的微笑,她仍然瘦削蒼白,一副飽受折磨的模樣,但依舊漂亮得像達芬奇筆下的蒙娜麗莎,因此臉上添上一股聖潔的光輝。大哥握住她的雙手搖了搖,笑說:「你終於屈服了?」
他倆的世界再也沒有旁人,我與咪咪悄悄地退出。
咪咪感喟地說:「我們只是凡人。」
我看著咪咪說:「我們是要白頭偕老的,我要你為我生許多孩子,女兒不計分,起碼三個兒子,我沒有那麼偉大,我知道生命多災多難,可是我喜歡看到孩子們奔來奔去。咪咪,你馬上懷孕吧。」
咪咪點點頭,「好,就讓我們做件最俗氣的事,身為知識分子而拚命生養孩子。」
「辛苦你了。」我拍拍她肩膀。
「哪裡哪裡,家敏,也許我永遠沒有機會證明我對你的愛,但我也確實愛你多於自己。」
我說:「咪咪,這件事早已獲得證實了。」
我們從來沒有對時間更為敏感。
天天太陽升上來,我會感歎,又是一天,這是家明剩餘的日子中的第一天。
太陽下山,我又會想,家明的生命又少了一天。
無時無刻我不是心中絞痛。
因無法集中精神工作,我與黃振華都處於半休息狀態。
玫瑰表現了她無限的毅力,她愉快得像個沒事人一般,而大哥的心情之寧靜和平,也跟往日一模一樣,我們邀他倆出來,多數不成功,他們的理由簡單而真實:「沒有時間。」
我往往在下午帶著咪咪去探訪大哥與玫瑰,看他倆打情罵俏,過著彷彿正常的生活。
大哥照練他的梵啞鈴,玫瑰故意提高她的聲音,又裝得悄悄地說:「那琴聲,實與殺雞殺鴨無異,當時為了追求他,不得不裝成知音人的樣子,現在日子久了,真與受刑一般。」
大哥自然聽得一清二楚,他高聲說:「活該!」
我說:「你可以學我,大力踢他書房的門,叫他停止。」
玫瑰無奈地說道:「我怕,他說過如果我如此侮辱他,他會,他會——」
「他會如何?」咪咪詫異問:「打人?」
「他會哭。」玫瑰眨眨眼。
我狂笑,眼睛裡全是淚水。
為什麼這樣一對璧人,不能活到五代同堂?大哥比誰都有資格活下去,玫瑰比誰都有資格為他生孩子。
黃昏,玫瑰親自下廚做精緻的小菜,重質不重量,通常只兩三碟,色香味俱全,簡直吃得人把舌頭都險點吞下肚子裡。
大哥有意無意地撩撥玫瑰生氣——
「最近鹽恐怕是貴得很了,真得省著點用,這菜所以淡了。」
玫瑰會撲上去打他。
他會叫道:「噯噯噯,兩個人加在一起七十餘歲,別盡胡鬧,這會成為小輩們的笑柄,噯噯噯——」
只羨鴛鴦不羨仙。
黃太太一日靜靜與我說:「見了他們,才懂得什麼叫愛情,如此的盲目不羈,驚心動魄,我們只不過是到了時候結婚生子的下下人物而已;什麼事一有比較,高下立分。」
咪咪說:「然而他們把時間濃縮了,他們的時日無多。」
「我們呢,」黃太太苦笑,「我們之間誰能保證自己能活到一百歲?誰不與時間競爭?明天可能永遠不來。」她的聲音無限苦澀,「此刻我認為自己根本沒活過。」
「你與黃振華——」我瞠目結舌。
「我與振華——」她仰起頭,「振華是個永恆性心平氣和的人,除了事業,一切都是他的附屬品。」
「他生命中並沒有愛情這回事,而我性格上最大缺陷,卻是妄想追求愛情,」黃太太問,「我老了嗎?已經沒有資格談這些了嗎?並不見得,我心中一直十分痛苦。」
我怔怔地聽著,十分意外。
「振華給我生活上十全十美的照顧,」黃太太微笑,「一般女人會覺得他是個好丈夫。」
她又微笑道:「我本身是一個有能力有本事的女人,我比別人幸運,我自己雙手也能夠解決生活問題,因而有時間追求精神生活,倘若黃振華不能滿足我這一點,我有什麼留戀?我無謂再遷就黃振華。」
我呆呆地問:「你的意思是——」
「我想離開黃振華。」她溫和地說。
「什麼?」我跳起來,「你與黃是城裡公認的理想夫妻呀。」
「城裡的人?」她淡然地笑,「城裡的人知道什麼?我豈是為他們而活?」
咪咪沉吟了一會兒,「黃先生知道這件事沒有?」
「沒有,現在是非常時期,我無意造成更大的混亂。」
我們明白她所指,她始終是個好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