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頁 文 / 亦舒
她躺在沙發上,長髮漆黑,瀑布一般垂下,我仔細欣賞我這美麗的小妹,她的手正擱在額頭上,手指纖長,戴著我去年送她的指環,指甲是貝殼一般的粉紅。
玫瑰額角有細發,不知幾時,她已把皮膚曬得太陽棕,那種蜜糖般的顏色,看上去有說不出的舒服。
我的心軟了,我這小妹真的無處不美,倘若我不是她的大哥,不知感覺如何。
她轉過頭來:「大哥——你在想什麼?」她抬一抬那削瘦俏皮的下巴。她那樣子,到了三十歲四十歲,只有更加漂亮成熟。
我說:「當時——你嫌周士輝什麼不好?」
「他老土。」
「哦?」
「他什麼都不懂,只會畫幾張圖。」
「是嗎?」我微笑,「如此不堪?」
「他不懂吃,不懂穿,不會玩,也不看書,整個人是一片沙漠,一點內心世界也沒有,活了三十多歲,連戀愛都沒經歷過,土得不能再土。最討厭之處是他對他那小天地是這麼滿意,坐井觀天,洋洋自得,談話的題材不外是又把誰的生意搶了過來,他公司去年的盈利是多少……他不止是俗,簡直是濁。後來又藉著我的名鬧得天翻地覆,更加土上加土,一點都不會處理。」
我低頭想了一會兒,「士輝是苦出身,大學是半工讀念的,自然沒有氣派,也不會玩。但士輝有士輝的優點,他待你是真心的。」
「他?」玫瑰冷笑,「他與他妻子真是一對活寶貝。」
「算%!」我又生氣,「拆散了人家夫妻,嘴上就佔便宜了。」
玫瑰說:「所以我說只有蘇姐姐是個明白人,隔了這麼久你還怪我。」
「隔了這麼久?」我嚷,「人家孩子還沒懂得走路呢。」
「蘇姐姐說,我只不過是周士輝逃避現實的借口!」
「你跟蘇更生狼狽為奸。」
「真的,大哥,你想想,周士輝這個人多可怕,他根本對妻子沒有真感情,結婚生子對他來說,不過是一種形式,人生必經過程。忽然他發覺這種生活形式不適合他,他無法一輩子對牢個乏味的女人,他就借我的名來逃避。」
我沒好氣:「你們真是佛洛伊德的信徒,什麼都可以解釋演絆一番。我覺得士輝是愛你的。」
「他最愛他自己,」玫瑰說,「見到我之後,他發覺周太太不再配得起他而已。」
「你鐵石心腸。」
玫瑰抖一抖長髮,「或許是。」
「雅歷斯呢,他又怎麼樣?」
「我很寂寞,大哥,他可以陪我。」
「你這樣玩下去,名譽壞了,很難嫁得出去。」我歎息。
「那麼到外國去,」她絲毫不擔心,「在唐人街找個瘟生,我照樣是十間餐館的老闆娘。」
「你真的不擔心?」
「不擔心。」她眨眨眼。
我擔心的是周太大會拖著兩個女兒再來找我算帳。
夏天轉深,知了在更生的寬露台長嗚,玫瑰與雅歷斯成日泡在海灘。老媽埋怨,「曬得那個樣子,坐在抽木地板上,簡直有保護色呢,髒相。」
我笑說:「奶還是奶,白牛奶變了巧克力奶。」
玫瑰的滑水技術學得一等,已可以用一隻履,看她自水中冉冉升起,才瞭解什麼叫做出水芙蓉。
我提醒她,「你那九科功課,小心點!」
她說:「啊,大哥,我有攝影機記憶,凡書只要翻一次就能背,別擔心。」
我氣結,居然自稱過目不忘。
玫瑰並沒有跟雅歷斯學劍擊,她的眼光浮游不定,落在旁人的身上,疏遠了沒有中文名字的林先生。
下班在家,我常接到雅歷斯找玫瑰的電話。
——「對不起,玫瑰不在家。」
——「我不知道她什麼時候回來,我會告訴她你找過她。」
——「我會跟她說你想見她。」
有時候玫瑰在家,也會搖頭擺腦地裝蒜,叫我代她遮瞞,說她人不在,我不肯,把話筒一摔,對她說:「你自己告訴他你不在家!」
玫瑰吐舌裝鬼臉,但對雅歷斯很不耐煩,「晤,」地敷衍數聲,然後就藉故掛斷電話。再過一個星期,我索性告訴雅歷斯,玫瑰已不住我家:「在親戚家,那邊電話不方便告訴你,我知道你已經半個月沒有見過她,好,我代你告訴她……」
沒出息。
大丈夫何患無妻,巴巴地求一個女孩子管什麼用,女人變了心就是變了心。
況且我不相信玫瑰曾經對他交過心,我甚至懷疑玫瑰是否有一顆心。
玫瑰有一個好處,她決不甜言蜜語地騙人,她根本懶得做,所以這些男人若沒有心理準備,就不該與玫瑰做朋友。玫瑰與雅歷斯算是完了。
玫瑰這孩子,服裝店送到我寫字樓來的賬單,往往一萬數千元。
幾件白濛濛的衣裳,貴得這樣,我嚴重向她提出警告。
「還是中學生哪!」我提醒她,「你只有十六歲。」
「十七。」她說。
「十六歲半。」
「十七。」
「我不跟你吵,你少顧左右而言他,總而言之,每季不准花多過三千元。」
「三千元!」她幾乎要昏厥,「三千元還不夠買一件大衣哪,大哥。」
「那太壞了,」我說,「那你就不用穿大衣了,你跟老媽去說。」
我也知道一切勸告是不起作用的,玫瑰對忠告免疫。
過不久,下班回家,就發覺雅歷斯林在門口等。
我歎為觀止。
「雅歷斯,沒有用的,玫瑰已不住在這裡了,你回去吧,別浪費時間。」
他說:「我情願在這裡等。」
「我不會請你進屋的。」我說。
「我知道。」
「告訴我,玫瑰有些什麼好處?」我問,「為什麼不去約會其他的女孩子?雅歷斯,我相信有很多女同學願意陪你。」
他疲倦地靠在牆上,英姿蕩然無存,「玫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他答我以莎士比亞,我回他巴爾扎克:「但是這一朵玫瑰,像所有的玫瑰,只開了一個上午。」
「我愛她。」他說。
「你們這麼年輕,懂得啥子叫愛情?」我問,「進來喝杯酒吧。」
「謝謝你。」
我斟一杯威士忌給他,加冰塊。
「放棄玫瑰。」
「可否代我勸勸她?」他問。
「沒有可能,她的感情問題我無法干涉,跟玫瑰這樣的女孩子在一起是沒有幸福的。」
「但她令我這麼快樂——」
「那麼你應該高興慶幸,曾經一度,你快樂過。雅歷斯,情場如戰場,失敗不要緊,輸要輸得漂亮,你是體育家,怎麼沒有體育精神呢?」
「以前我根本不把女人看在眼內——」
「你也風流倜儻過,是不是?」我微笑,「你也令不少女孩子傷心落淚,雅歷斯,回家去,好好睡一覺,明天一早起來,約會其他女郎。」
他抬頭來看我,目光渙散,終於站起來走了,我送他到門口。
我很慶幸他沒有碰見玫瑰。
玫瑰那夜很晚才回來,我在聽音樂。
她探頭進書房,嚇得我——
「你剃光了頭!」我叫。
「我從沒見過這樣的大哥,」她笑,「老為小妹的頭髮怪叫。」
我脫下耳機。
「但是你有那麼漂亮的長髮。」我惋惜,「現在卻剪得只剩一寸了。」
「倦了,換個樣子。」她說道,「頭髮很快就長出來,你叫嚷什麼?」
「沒規矩!」我喝道。
「雅歷斯林來找過你?」她問。
「你怎麼知道?」我反問。
「大哥,別責怪我——」
「算了算了,」我說,「我要是怪你,怪不勝怪。」
「我會打發他。」玫瑰說,「他不會再麻煩你。」
「快點把他消滅掉,」我說。
「遵命!」她笑著敬一個禮。
你看,談戀愛也跟所有的事一樣,成則為王,敗則為寇。玫瑰一點也沒有把雅歷斯林放在心上,若無其事地吃喝玩樂。
她現在約會另外一個男孩子,常常去聽音樂與觀劇。玫瑰蠻喜歡藝術,就像她喜歡時下流行的手袋、皮鞋、髮型,很粗糙的一種感情。
她對什麼都不認真。
她的新男朋友是個混血兒,長得並不算好看。混血兒要深色頭髮與淺色皮膚才漂亮,但這位仁兄頭髮是一種曖昧的黃色,皮膚也泥漿兮兮,不過談吐不俗,人很聰明。混血兒多數古怪,要不太開朗,活了今天沒有明天的樣子,要不就很沉鬱,像這一位,玫瑰說他時常一小時也不說半句話。
我也並不喜歡他這一任男朋友,想沒多久又要換人的。但對於雅歷斯林的癡心,我的估計可是大低了。那天在辦公室,玫瑰一個電話來找我,說是在派出所,叫我馬上去一次。
我的心幾乎跳出胸腔,忙問:「你怎麼了?告訴我,你怎麼了?出了什麼事?」
「雅歷斯打了人,抓在這裡,我是證人。」
「他打的是那個混血兒?」我問。
玫瑰不出聲。
我趕到警察局,鐵青著臉,覺得很吃力。玫瑰不停地惹事,添增許多不必要的麻煩,我罵她也罵疲了,想不出有什麼更好的辦法來對付她。事情是這樣的:混血兒去接玫瑰,雅歷斯在校門守了好多天,兩男見面,一言不合,在校門口撕打起來,被校役報了警,扭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