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人淡如菊

第22頁 文 / 亦舒

    我笑,「怎麼見得他不收呢?又不是送他炸彈!」

    媽媽白我一眼,「你當個個人像你?無法無天?家明是規矩的孩子,他多客氣,當然是不肯收的。」

    我吐吐舌頭,「你到底是要他收這禮呢?還是不收?好像叫他收,又好像拿話套住他,不叫他收,到底什麼東西,家明,打開看看!」

    媽媽尷尬了,「喬啊!你這個女孩兒啊!一張嘴這麼刁法!」

    我笑,「你看,家明,本來我媽也把我當寶似的,只因見了你,樣樣把我比下去了,就嫌起我來了,你怎麼好意思?」

    家明也只是笑,「伯母,太名貴的禮物,我不敢當。」

    我把盒子扔過去,他接住。我說:「咱們家出名的孤寒,見面禮不外是三個銅板之類的,你放心,收下吧。」

    媽媽嚷:「別扔壞了,別扔壞了。」

    我說:「哦,會扔壞,是手錶,是大力表。」

    我替他把紙包拆開來,表是表,卻是一隻白金康斯丹頓,白金帶子、寶藍的寶石面子。我不響,媽媽真把家明當女婿了,幾萬塊一隻的手錶都送。

    家明一看之下,果然推讓又推讓,媽媽打架似地要他收,大庭廣眾之間,不亦樂乎。我就想,比爾可趁不了這種熱鬧,假如對像換了是比爾,媽媽早就號啕大哭了。

    家明終於把手錶戴在手腕上,皆大歡喜。老實說,我覺得他很配受這筆重禮,那表戴在他手上也配。

    回到家,他把我們母女倆安頓好了,就開車回去,臨在門口謝了又謝。他走了以後,媽媽精力還有剩餘,口沫橫飛地贊家明,我收拾茶几,發覺家明忘了功課,我把他的紙張小心地疊起來,有一張紙上卻密密麻麻地寫著一個個「喬」字,我「呀」了一聲。把那張抽了出來放好,其餘的仍放在茶几上。

    電話鈴響了,我搶過來聽。是比爾。

    我很有點百感交集。「你在哪裡?」我問他,「家?」

    「我還有第二個家嗎?」他溫和地說,「我在一間旅館裡。」

    我緊緊地抓著電話筒,說道:「比爾,你不怪我吧?」

    「怎麼會?你們剛才出去了?」

    「是,陪媽媽出去吃飯。」我說,「她很喜歡這裡。」

    「我想你。」他說。

    「我也想你。」我說。

    媽媽插嘴說:「別肉麻了,剛分手,又打電話來,又說想你想我的,有中文不說說英文,怕我聽了是不是?你跟家明說,結了婚兩個人住一起,豈不省事?這裡電話收費多貴,一直講廢話,什麼好處!」

    我呆在那裡,母親之潑辣,真是驚人。

    比爾問:「那是你母親?」

    我低聲答:「是。」

    他不響。

    「比爾,」我把聲音壓得極低,「比爾,我要見你。」

    「明天打電話到學校來,我等你電話。」

    「好,再見。」我說。

    「我愛你。」他說。

    我放下電話,對母親表示我累了,想早點睡。但是媽媽睡著以後,我卻還沒有睡,我起床抽了一支煙,喝了一點酒,忘了問比爾是哪間酒店,我想偷出去看他,直到天亮,始終沒睡好,媽媽倒又起床了。

    這一天她讓我陪她去逛公司買大衣,人人說英國大衣便宜,好的貨色也不便宜啊,優格一件牛仔布的短外套就二十七鎊。

    花三百塊買件牛仔布罩衫算便宜?我不明白她們是什麼心理,而且跑到什麼地方就買到什麼地方,我求她去海德公園她都不去,擠得一頭汗,罷啊,母親來倫敦跟在香港有什麼分別?

    等她買爽快了,我想起比爾。我要去打電話,被媽媽抓住,我們一起去找到家明,我趁空再打給比爾,他已經離開了大學,我好不糊塗!禮拜三,他早放學,一點鐘就走的,現在幾乎四點了,我頹然放下了電話,現在又回不了家等他找我,真糟糕。

    我有點不悅,面色十分冷淡,可是這又不關家明的事,他的博士論文進行得如火如荼,媽媽硬把他拉了出來作陪客,我還怪他?媽媽——她也沒有錯,她哪裡知道這麼多!我又不講,說來說去,只怪自己不好。

    最好笑我們還碰見彼得,他跟一個本國女孩子在一起,過來打招呼,他說:「聽講你訂婚了。」不知道哪裡來的新聞,他看家明一眼,與家明握手,又恭喜家明,然後又說:「我也快訂婚了。」言下有說不出的懊惱。

    母親的眼睛比老鷹還尖,一看就知道苗頭,待彼得走後,她說:「這種外國小鬼——」

    我覺得她太武斷,並且勢利,又主觀,而且出言粗俗,她彷彿換了一個人,我並不十分認識她,故此我默然,我覺得彼得誤會我訂婚也好,他自己總算有打算了。

    母親還在說:「——幸虧有家明啊,家明,你不曉得,我們這喬,太隨便,我們知道她的,說她和氣;不知道她的,就說她輕佻。這年頭啊,做女孩子,不當心不行,男人壞的多。」

    我看著路上的車子。

    家明輕輕地跟著我說:「忍耐一下。」

    我看著他,勉強而歉意地一笑。

    他真是好性子,難為他了,照說似他這般的脾氣性情,做男朋友也真是上等人選了。我們在外又跑了一天,回到家,我是累得跑不動了,可是又不敢睡,等比爾的電話。等到十二點半,電話鈴響了,媽媽去接的。

    我連忙說:「媽媽,是我的。」

    她還不肯把電話給我,對我說:「是個洋鬼子。」

    「媽媽!」我把話筒搶過來。

    她真過分了,得寸進尺,巴不得把我捏在手中,巴不得替我活下去。

    「比爾?」我說,「對不起,出去一整天,陪母親買東西,你不生氣吧?」

    「我等到三點鐘。」他笑。

    「你在哪裡?我來看你。」

    「你走得開?」

    「你說個地址,我馬上來。」我低聲說。

    他把街道名字與酒店告訴我。我放下電話,板著面孔回房間,我洗了一個澡,換件衣服,披上大衣,就出門了,我沒有跟媽媽說話,也不管她有沒有睡著。

    我趕到那裡,那是一間小的酒店,我找到了他的房間,才一敲門,他就把門開了。我緊緊地抱住了他,我覺得這好像是情人幽會一般,我沒見他有多久了?兩天?三天?我覺得我離不了他。

    我在他那裡逗留到早上三四點鐘才走的,回到家,一碰到床就睡得不省人事。我愛比爾,我知道我愛他。

    我睡得像一頭豬,下午兩點才醒來,只聽見有人在樓下客廳講話。我漱口洗臉,坐在窗口,家明上來了。「好嗎?」他問,我握住他的手。他說:「我母親來了,在樓下。」

    「我的天!」我跳起來了,「我的天!」

    家明低聲笑,「看來我們訂婚是訂定了。」

    「你反對呀。」我說。

    「你反對好了。」他說。

    我眼睛只好看著天花板。

    他把我拖下去,我見了他母親,很不錯的一位太太,脾氣性情跟媽媽差不多,我只好坐著不出聲,偶然傻笑一下,我想到大學去看比爾。

    最絕就是家明的母親忽然摸出一隻大鑽戒,硬要套在我手指上,我的手被她抓得牢牢的,甩都甩不掉,一隻晶光燦爛的鑽戒只好套在手指上,我直向家明使眼色,他只裝看不見,又指指他手錶,好像笑我也嘗到同樣滋味了,我呻吟一聲,這小子也不是什麼好人。

    兩個老太太開心得不得了,有點大功告成的樣子。

    我把家明拉到露台去,我說:「我要出去一趟,你陪我,讓她們在這裡談個夠。」

    家明問:「你去找那個人?」

    「我昨夜已經去過了。」

    「我知道,你媽媽問我昨夜有沒有見你。」

    「你怎麼說?」

    「我說見了。是我想你,叫你來的。」

    我沉默了一會兒,「她怎麼答?」

    「叫我們快快結婚。」

    「啊。」我說,「家明,真對不起,叫你受這種委屈。」

    「是真倒好了,這戒指頂適合你。」

    「開玩笑,家明,你怎麼會要我這樣的女人?等她們回去了,我們就藉故『鬧翻』,你不會怪我?」

    「不怪,說什麼都不怪。」他笑,笑裡很有一種黯然的味道。

    我跟他一起到大學,媽媽以為我們是逛街去了,他去別處彎一彎,我找比爾,約好傍晚在門口等了一起回去。

    比爾見到我很高興。

    然後他看見我手上的鑽石。「你媽媽給的?多麼像訂婚鑽戒啊。」

    我說:「是訂婚戒指。」把情形說了一次。

    我以為他會當笑話聽,聽了就笑,誰知他說:「我要見一見你母親,她不能把我的愛人嫁給別人……」

    「你不明白——」

    「我不明白什麼?」他問,「除非你也愛他。」他賭氣得似一個孩子。

    我的心軟了下來,「當然我不愛他,比爾。」

    「他既年輕又漂亮,學問也好,家裡有錢,我有什麼比得上他?我只是個糟老頭子!」

    「別傻了,你才不糟!」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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