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頁 文 / 亦舒
但是我想與他相處。我下車,關上車門。
他把煙斗放進口袋,他輕輕地抱著我。「你還是個年輕的女人。這個老頭一隻腳已進了棺材,他要把你也帶著去。你或許可以得到整個世界,但是賠上自己的生命,又有什麼益處呢?」
我走進他的屋子內,忽然覺得舒暢自由,這裡是我唯一不吃安眠藥也睡得著的地方。
我轉頭說:「我做一個蘇芙喱給你吃。」
「你會得做蘇芙喱?」他驚異。
我微笑地點點頭,「最好的。瞧我的手勢。」
但是勖存姿的陰影無時不籠罩在我心頭。漢斯給我的笑臉敵得過勖存姿?
「你有沒有想過要離開他?」漢斯問。
「如何離開他?他什麼都給我,」我絕望地說,「待我如公主。」
「但他是一條魔龍。」漢斯說道。
「你會不會客串一次白色武士?」我問。
「蘇芙喱做得好極了。」他顧左右而言它。
「謝謝。」
「問題是公主是否願意脫離那條龍。」他凝視我。
「我也不知道。」我雙手掩住臉。
「你很害怕。」他說。
「是的,我不否認我害怕。」我歎口氣。
「你擁有最美麗的馬,最美麗的車,最美麗的房子,最美麗的項鏈,但你不快樂。為什麼?」
「他恐嚇我,他威逼我,他在心理上給我至大的恐懼。」
「是否你太倚賴他?」
「不。我不能夠愛一個老頭。他不過是一個老頭。他也不能愛我,我只不過是他用錢買回來的婊子。」
「那麼離開他。」漢斯說,「你的生命還很長。」
「讓我考慮。」我說。
「我給你一個星期。」
他送我出門口,我開動摩根回家。
辛普森告訴我,勖存姿已經先睡了,明天一早,他希望我們可以出發去獵狐。宋家明也會一起參加。
我問辛普森:「我一定得去嗎?」我很疲倦。
辛普森輕聲說:「姜小姐,有些女孩一天坐在辦公室裡打八小時的字,而你只不過偶然陪他去獵狐。喜歡或不喜歡,你就去一次吧。」
我不由自主地擁抱住辛普森,把頭枕在她的肩膀上,彷彿自她那裡得到至大的安慰。人是感情的動物,畢竟我與她相處到如今,從春到秋,從秋到夏,已經一個多年頭了。
我很快入睡。答應漢斯我會考慮,倒並不是虛言。我的確要好好地想一想。我的一輩子……
清晨我是最遲下樓的一個。辛普森把我的頭髮套入發網,我手拿著帽子與馬鞭。
宋家明已準備好了。
他說:「勖先生在馬廄等我們。」
我沒有言語。隨著他出發。
持槍的只有勖存姿與宋家明。天才蒙亮,我架上黃色的雷朋霧鏡,天氣很冷。我有種穿不足衣服的感覺,雖然披風一半搭在馬背上,並沒有把它拉緊一點。我心中慌亂,身體疲乏。
我盡在泥水地踏去,靴子上濺滿泥漿。宋家明喃喃咒罵:「這種鬼天氣,出來打獵。」我不出聲。
老添身後跟著十多二十隻獵犬,我不明白為什麼咱們不可以在春光明媚的下午獵犬,讓那隻狐狸死得舒服點。
不過,如果皇帝說要在早上六點半出發,我們得聽他的。
藍寶石的鼻子呼嚕呼嚕響。
老添問:「老爺,我們什麼時候放出狐狸?」
勖存姿冷冷他說:「等我的命令,老添,耐心一點兒。」
就在這時候,在對面迎我們而來,是一匹栗色馬,我呆半晌,還沒有想到是怎麼一回事,勖存姿已經轉過頭來說:「喜寶,你應該跟我們正式介紹一下。」
是漢斯·馮艾森貝克。
我的血凝住。我說:「快回頭,漢斯,快。」
「為什麼?」漢斯把他的馬趨前一步,薄嘴唇牽動一下,「因為今晨我不該向國王陛下挑戰嗎?」
宋家明低低地罵:「死到臨頭還不知道。」
「漢斯,」我勒住藍寶石對他說道,「你回去好不好?」
他在馬上伸出手,「漢斯·馮艾森貝克。」
勖存姿說:「我姓勖。」他沒有跟漢斯握手。
漢斯聳聳肩,把手縮回去。
我說,「漢斯,快點兒走。」我懇求他。
但沒有人理睬我。宋家明坐在馬上,面色變成死灰。
勖存姿說:「馮森貝克先生,請參加我們。」他轉身,「老添,放狐。」
老添把拉著的籠子打開,狐狸像箭一樣地衝出去,獵犬狂吠,追在後面,勖存姿舉起獵槍,漢斯已騎出在他前面數十碼了。
我狂叫:「漢斯!跑!漢斯!跑。」
漢斯轉過頭來,他一臉不置信的神色,然後他看見勖存姿的面色及他手中的槍,他明白了,一夾馬便往前衝,一切都太遲了。
勖存姿扳動了槍,呼嘯一聲,我們只看見漢斯的那匹栗色馬失了前蹄,迅速跪下,漢斯滾在泥濘裡。
我很靜很靜,騎著藍寶石到漢斯摔倒的地方,我下馬。
「漢斯」我叫他。
他沒有回答。
他的臉朝天,眼睛瞪得老大,不置信地看著天空,眼珠的藍色褪掉一大半,現在只像玻璃球。
我扶起他。「漢斯。」我托著他的頭。
他死了。我的手套上都是血與腦漿。
我跪在泥濘裡,天濛濛地亮起來。
宋家明叫道:「別看。」
我抬起頭瞪著勖存姿。我放下漢斯站起來。我說:「他連碰都沒有碰過我。勖先生,而你殺了他。」
勖存姿對老添說:「添,老好人,快去報警,這種事實真是太不幸了,告訴警察我誤殺了一位朋友。」
宋家明說:「不,勖先生,是我誤殺了他,獵槍不幸失火。」
我說:「這是一項計劃周詳的謀殺。」
老添說:「我早告訴馮艾森貝克先生,不要跑在前頭,我馬上去警局。」他騎馬轉身,飛快地受令去報警。
漢斯的馬在掙扎,它摔斷了前腿。
「把槍交給我。」我說。
勖存姿一點兒也不怕,把槍交在我手中,我向馬的腦袋開了一槍,然後把槍摔在地下。
我蹲下看漢斯的臉,那臉就像一尊瓷像,他死了。
我想轉身走開,但是腳不管使用,我昏了過去。
醒來的時候是個罕見的晴天,鳥語花香,我躺在自己的床上。辛普森大太坐在我跟前,她看見我睜開眼睛,噓出一口氣。
「好了,」她說,「真把我們嚇壞了呢,宋先生與勖小姐明天結婚,若你不能去參加他們的婚禮,那可失望呢。」
「他們結婚了?」我問著撐起床來。
「姜小姐,我早勸你別服食過量的鎮靜劑與安眠藥,現在可不是造成藥物反應了?你昏迷了一日一夜,把我們嚇得——我去叫護士進來。」
我怔怔地躺在床上。
一個人被謀殺了,這家人若無其事地辦起喜事來。
勖存姿與護士同時進來,護士替我打針,量血壓,拆除我手腕上的鹽水針。
勖存姿用平靜的聲音說:「我們很擔心你的健康——」
「漢斯呢?」
「下葬了。」勖存姿還是那種聲調,很平靜,「真是不幸,打獵最弊處便是有這種危險。警方很同情我們,案子已經差不多要結束了。我發誓以後再不會碰獵槍。」
我問:「你會不會做惡夢?」聲音也同樣的淡漠。
「不一定會。」他答。
護士餵我服藥。
我問護士:「我是否瘦很多?」
護士微笑,「一下子就養回來了,別擔心,只有好,該瘦的地方全不見掉肉。以後別服安眠藥了。」
我問:「真的是藥物反應?」
「自然,」她詫異,「醫生的診斷。」她拍拍我的手背,離開房間。
我說:「你收買了每一個人。」
「我可沒買下猶大伊斯加略。」他改用蒼涼的聲音。
我完結了,這一生人再也逃不出他的掌握。
我想起問:「你為什麼不殺掉丹尼斯阮?為什麼不殺掉宋家明?還有令郎勖聰恕?」
他背著我說:「他們不礙事。你不曾愛上他們。」
「我也沒有愛上馮艾森貝克。」
「是的,你有,你已經愛上了他,你只是不自覺而已。我認識你遠比你認識自己為多。我必須要除掉他,不是他就是我。」
「你錯了。」
「我沒有錯。你親手烤蘇芙喱給他吃的時候,我知道我沒有錯。」他說。
我不置信地問:「你竟為我殺人?」我顫抖。
「我會為你做任何事。」他說。
「為什麼?」
「你己是我的女人,喜寶,你必須記住這一點,你可以永久地離開我,但是只要你仍是我名下的人,你最好不要妄動。」他的聲音像鐵一般。
我想到漢斯的頭顱,他的血與腦漿,我嘔吐起來。
勖存姿把護士叫進來。
第二天勖聰慧嫁宋家明,我還是去了。坐在聖保羅大教堂,像個木偶,臉上妝著粉,身上穿著白色緞子小禮服,帽子上有面網、有羽毛。辛普森一直站在我身邊。她待我倒由假心變得真心。
聰慧美得不能置信,純白緞子的長裙,低胸,細腰,頭髮高高束起,上面一頂小鑽石冠,像童話中的小公主。我沉默地看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