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獨身女人

第9頁 文 / 亦舒

    「相反地,貝先生,如果你沒有妻室,我會來不及的跟你跳舞吃喝看電影。」我說,「你離婚後才可以開始新生命,否則我想甘冒風險的女人很少,你太太那身材是我的雙倍,如果我給她機會摑我一掌,我會非常後悔,相信你明白。」

    他說:「我原本以為你的口才只運用在張佑森身上。」

    「我一視同仁。」

    「那麼我不打擾你了,再見。」

    「再見,貝先生。」我放下電話。

    媚問:「為什麼?」

    為什麼?我微笑。趁現在不癢不痛的可以隨時放下電話;如果不放,那就非得等到痛苦失措的時候,想放都不捨得放。

    我好好的一個人,幹嗎要做別人的插曲。

    媚歎口氣,「好,我曉得人各有志。」

    「你曉得便好。」我說。

    「我們吃飯去。」她說。

    我取過車匙。

    「你一定要名媒正娶才肯跟一個男人?」媚問道。

    「倒也不見得。」我說道,「我只是不想痛苦。」

    媚低頭笑。

    我閒蕩了兩星期後回學校。

    我改變態度做人,原來工作不外是混飯吃,一切別往心裡擱,無關痛癢的事少理少聽少講。反正已經賭輸了,即使不能輸得雍容,至少輸得緘默。我只做好自己的工作,做完就走,回到家中,我又是另外一個人。

    教書我只說課本內的事,經過這次教訓,做人完全變了,既然學校的要求止於此,我就做這些,何必費心費力理不相於的事。

    我連話都懶得說,態度悠然平和,既然事不關己。也沒有什麼喜怒哀樂,常常帶個微笑。最吃驚的是蘭心。

    蘭心跟我說:「翹,你是怎麼了?這次回來,你像萬念俱灰,怎麼回事?」

    「千萬別這麼說,」我一本正經改正她,「什麼灰不灰,別叫老闆誤會,降我的級,失節事小,失業事大,房東等著我交租金的,知道嗎?」

    「翹,你以前口氣不是這樣的!」

    「以前我錯了。」我簡單的說道。

    以前我確是錯了,做人不是這麼做的,以前我簡直在打仗,豈是教書。凌奕凱冷眼旁觀,不置可否,別的同事根本與我談不攏,也不知底細。

    至於老闆,走到哪裡我都避著他,他也知道我避著他,大家心裡明白。

    我並沒有退掉家中的《南華早報》。以前我真想致力教育,盡我所知,盡所能灌輸給最易吸收知識的孩子們。既然環境不允許,別人能混,我為什麼不能混?混飯吃難道還需要天才不成。

    可是身為教書先生,混著有點於心有虧,既然天下烏鴉一般黑,我心底想轉行的念頭像積克的豆莖一般滋長,我的思想終於攪通了。

    學生們都察覺我不再賣力,下課便走,有什麼問題,是功課上的,叫他們去問分數高的同學,私人的難題恕不作答。

    掌珠說:「蜜絲林,你好像變了。」

    我淡淡的問道:「誰說的?」並不願意與她多講。

    我不是厭惡她,也不對她的父親有反感,只是我那滿腔熱誠逃得影蹤全無,我只關心月底發出來的薪水,因為這份薪水並不差,因為我生活靠這份薪水過得頂優遊,我把注意力放在歐洲二十日游。雨花台石卵、艾蓮寇秀店裡的水晶瓶子,等等。這些美麗的物質都可以帶來一點點快樂。一點點快樂總好過沒有快樂。

    師生之間要保持適當的距離,師生之間與任何人一樣,誰也不對誰負任何責任。

    張佑森沒有打電話來。他終於放棄了。我不是沒有愧意,想找他出來談談,又想不出有啥子可以說,很難辦。與他說話講不通。我開車接送他到處玩,沒興趣。讓他坐在公寓中,我又不耐煩服侍他。

    當然可以嫁給他。他會對我好?說不定若干時日後陰溝翻船,誰可以保證說:這人老實,嫁他一輩子他也不會出花樣。逃不掉的男人多數是最乏味的男人,乏味的男人也不一定是乖男人,張佑森的腦袋裡想些什麼,我從來沒知道過,我不敢嫁他。

    既然如此,熄了的火頭就不必再去點著它。

    張佑森這三個字被擦掉了。

    貝文祺。我沉吟,人家的丈夫。他的妻子太胖太囂張太張牙舞爪,不然也還可以考慮一下。如果她是個溫文的女子,纖細帶哀愁的則不妨,萬一爭執起來,還有個逃生的機會。

    我不知道這個貝太太在家中是否與寫字樓中一般無異,如果沒有不同之處,貝文棋怎麼忍受她若干年。她肚子上的那些圈圈士啤呔,簡直像日夜套著幾個救生圈做人,真虧她的,還穿得那麼美,那麼考究,首飾聽說一套套的換。

    媚說:「人要胖起來有什麼法子?」

    「別吃。那還不容易。」

    「不是人人像你那麼狠心刻薄自己。」

    那倒是,傭人餐餐三菜一湯的擺出來,太難瘦。

    我說道:「我還是不明白人怎麼會到那個程度。」

    媚笑說:「何必多問,最威風的還不是你,人家的丈夫送花給你。」

    「他有企圖。」我打個呵欠,「難道現在他還送不成?」

    沒見花很久很久了。

    「有啥新聞沒有?」我問。

    「沒有。」

    「你的戀愛生活呢?」

    「如常。」媚似乎不願多說。

    我的教書生涯如舊,學生與我都活在時光隧道內,日復一日,在狄更斯與勞倫斯之間找尋真理,希臘神話是他們生活中最有機會認識人性的時候。

    以前我連暗瘡治療都教授在內,差點沒做婦女雜誌信箱主持人,現在什麼都不管。

    何掌珠說:「我父親結果並沒有娶那個女人。」

    我抬抬眼睛,真意外。

    我實在忍不住,「為什麼?」

    「他覺得她不適合他。」

    「在決定結婚以後?」

    「是的,她只想要他的錢,她另外有情人。」掌珠說,「爹爹很生氣,跑到紐約去了。」

    「現在家裡只剩你一個人?」

    她聳聳肩,說道:「一直都是我一個人。」很無所謂。

    「那位女士——」我還是忍住了,掌珠只是我的學生,不是我的朋友。

    「她是一位歌星。」

    我忍不住笑出來。

    「現在你知道我努力反對的原因了?」掌珠問道。

    「也不是道理,你父親要是喜歡……何必替他不值。」

    「蜜絲林,你對我疏遠了是不是?」她問,「你對我們都疏遠了,你心中氣我們是不是?」

    人活著多少得受點氣。誰不氣。不然哪兒有人胃潰瘍。

    我現在什麼都獨立,經濟。精神,想想都開心。「開心?」

    我沒有恐懼。

    我對何掌珠打起官腔,「想想你的功課,你現在除了致力於功課,實在不應再另外分心。」

    「爹也是這麼說。」

    「你現在快樂了?」我取笑她。

    她掩不住笑,「自然,但蜜絲林,我老覺得你的功勞最大。」

    「什麼功勞?拆散人家的姻緣?」我笑問。

    星期六下午,獨自在看電視,門鈴響了。在這種時候有人按鈴,一定是媚,大概是她開車出來逛,逛得無聊,上來看看我。

    我摩拳擦掌的去開門,打算吃她帶上來的水果,她從不空手上來。

    門一打開,是個陌生女人。

    「這裡是二十八號十二樓。」我說:「A座。」

    「姓林的是不是?」她問。台灣廣東話。

    我對台灣女人不是有偏見,而是根本覺得她們是另一種生物,無法交通。

    「是。」我說國語。

    她也改用國語,「你會說國語?太好了。」

    我淡淡的說:「我的國語比你講得好。」

    她忽然搶著說:「我也讀過大學。」

    我失笑,「我甚至不認識你,而且,不打算開門給你,你有沒有念過大學,關我什麼事?」

    「可是你認識何德璋,是不是?」她問。

    「是。我見過他數次。」我說。

    「我警告你,你別旨意會在我手中搶過去!」

    「搶誰?何德璋?」我瞪目。

    「你當心,我在香港很有一點勢力!」

    「哦,真的?港督是你於爹?你常坐首席檢察官的車子?」我笑。

    「你當心一點!」她彭彭的敲著鐵門。

    「貴姓大名?」我問她。

    「錢玲玲。」她說,「怎麼樣?」

    「好的,警察會找你談話。」我動手開門。

    「喂喂喂——」錢玲玲急起來。

    我說:「你犯了恐嚇罪,我是香港居民,並且是納稅人,你回去想仔細點,我不但國語說得比你好,將來上法庭見面,英文也肯定說得比你好。」

    我關上門,拿起電話,撥一○八,詢問附近警察局號碼。

    門鈴又響起來。我知道是那個女人。我撥了警局號碼,簡單他說明門外有人騷擾我,叫他們派人來,我拿著話筒叫他們聽門外瘋狂的按鈴聲。

    我很冷靜。

    不多久警察便來了,他們在門外說:「請開門,小姐。」

    我開了門,那個姓錢的女人進退兩難,夾在警察當中青白著面孔。禍福無門,惟人自招。

    我跟警察返警局落案,要求保護,把故事由始至末說一遍,取出我的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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