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文 / 於晴
常在重慶南路走動,但讀友姑娘也不必覺得有所不公,
硬逼於晴下中南部去當「觀賞品」,於晴的家在台北耶,
當然在附近一帶溜躂嘍,不然你們在南部買一棟房子給
我好了,保證天天坐在陽台上,讓你們瞧個夠本!
第三點:不必擔心字醜的問題。如果接到於晴信的
讀友姑娘,應該知道於晴的「真跡」多嚇人,還有什麼
好怕的?
第四點:讀友姑娘的信是寄到出版社的,不少讀友
姑娘生怕信是由出版社代收、代拆、代回。姑娘們,不
論你收到的信是手寫還是打字,信譽保證絕對是出自本
人之手,出版社的工作人員各有其職,但絕不包括代拆
代回信。要不要我發誓?
最後,再回到這本書上——
如果喜歡看古代小說的美女們,不知有沒有發現?
現在市面上的古代浪漫小說多是流行酷哥類,但有時候
不算酷哥的男子也有談戀愛的權利吧,也許加點懦弱、
也許加點無能的因子,但一遇到命定中人,仍是能振奮
起來追求——唉,戀愛的季節,誰管酷不酷呢?只要是
男孩、只要是女孩,都有談戀愛的權利。
回答的都差不多了吧?呵呵,問我第二十本寫什麼
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