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蝴蝶笨婢

第1頁 文 / 於晴

    序

    亦俠亦妖亦奇情

    (代序)

    阡陌

    於晴的新作又和大家見面了。

    讀了標題,大家一定感到奇怪,「亦俠亦妖亦奇情」

    到底是什麼意思?是不是阡陌故意賣關子?

    非也。

    我為於晴前十五本書寫序時曾用「亦真亦幻皆是情」來概括於晴作品的整體風格。如今用這個標題,顯然,說明於晴作品的整體風格有所變化。

    台灣新近流行一個名詞「酷」,有「酷哥」、「酷妹」

    的提法。以至席絹最新的一部作品乾脆就叫做<這個男人有點酷>。我在席絹新書的前言中談到了<關於這個『酷』>,席絹和於晴作品的人物選型有很多相似之處提法也相同,為此我轉摘一段用以釋題。

    「酷哥」是現時流行的青春偶像的代名詞,這個名詞起源自日本的一部電視連續劇<青春無悔>,裡面的人物大約有叫木村拓哉、流川楓的,這部電視連續劇放映之後,在台灣青春少年中流行開了這個「酷哥』』的提法。

    「酷哥」這個名詞顯然字典裡是沒有的。詞典裡一般把酷字解釋為:.殘酷;2.程度很深;3.權;唯一有點牽連的便是這個「極」。以我的理解,是極品,極帥,極瀟灑之意。而從於晴和席絹書中內容透出來的信息則一是帥,二是有型,帥是外在的形象,型是內在的,又稱作氣質。她們作品裡的「酷哥」是:話較少,表現出一種嚴肅,冷峻;或者生性嚴謹、少言少怒。

    據我的理解,「酷哥」大約是這樣一種人物:英俊瀟灑(這是青春偶像百年不變的基本要素)、堅毅、果敢的外表;表面少言寡語,熱情內含如火,智慧、聰敏合而不露的內在,構成了「酷」。其實「酷」的男人早在七八十年代就產生了,並曾經一度風靡過那個時代的許多人,史泰龍主演的人物,(第一滴血>裡的那個百戰不撓,死裡逃生的人物曾是許多青年的偶像,酷得很;演日本電影<追捕>的主要演員高倉健也是很「酷」的,這些人物曾經是陽剛之美的象徵,傾倒過許多女性。

    然而進入九十年代,這個時代的青年朋友卻並不再崇拜那些鐵冷的陽剛之美。而是追逐「酷」。於晴筆下的「酷哥」與史泰龍、高倉健相比,內在的美是相同的,只是外在的美產生了變異,你看於晴筆下的楊明,強悍得足以戰勝任何盜賊,「黃金獵人」武藝高強決不是浪得虛名,然而細皮白肉,英俊異常,風流成性,美得居然像女性,這使我想起七十年代流傳的一些女性擇偶的標準:「形象像演員;體格像運動員;幹活像服務員;脾氣像保育員。」

    我目前還無法理解「酷哥」怎麼會變成台灣少女的青春偶像。何以會成為一種流行的思潮。不過大凡能夠流行的東西,一般都有它能夠流行的理由,有它的生命力,有它存在的價值。在信息爆炸的時代,無論從信息高速公路上來,還是通過衛星電視,「酷哥」大約是會入侵大陸的,是會深入到少男少女們的心中的。這是一種預言吧!

    於晴的這三本書是995年最後兩個月才殺清的,這三部書屬於同一類型,<阿寶公主>和<銀兔姑娘>相近,而<蝴蝶笨婢>則是妖聖系列中的一部,偏重於神話,寫的是天上仙蝶與蓄仙池中的青蛙王子的愛情故事,他們在天上僅一面之緣,下了幾界卻是生死之戀,這是一種互相排斥又互相吸引的愛戀,充滿了浪漫色彩。青蛙王子的化身也是一個很酷的人物。

    <阿寶公主>和<銀兔姑娘>、<蝴蝶笨婢>以及先前推出的<金鎖姻緣>、<龍的新娘>、<乞兒弄蝶>都是古代題材。這六部作品充分展現了於晴作品的新特色。

    <金鎖姻緣)、<蝴蝶笨婢>是於晴對新文體的一次嘗試,

    前者借用有神論者的靈魂學說,讓明代的靈魂飄遊進二

    十世紀,接受到了現代文明以後,又飄回到了明代,作者顯然不在宣揚迷信,而是借這種形式,讓現代文明與

    古代愚昧進行碰撞,顯而易見,這種借代不過是手段,目的在於顯示今天人類社會的先進,讓生活在這個社會裡的人們熱愛今天,熱愛生活。

    而由於主人翁在兩個不同的時代裡感同身受的體驗帶來了故事喜劇性的演進,這種演進是作者人文思想的展現。

    <蝴蝶笨婢>則描寫了一個在天上、在人間都十分潑辣的「酷妹」,魚翩翩——天上蓄仙池的蝴蝶仙子,下凡以後,一露面就不同幾響,見色迷迷的商人偷看女人的酥胸,她便一腳踢翻了珍寶攤;就是因為不想應媒約之言的婚事,竟想讓丫環把未來男人的命根子閹掉。

    這麼一個個性十分鮮明的,天上人間都不馴順的蝴蝶仙子,演出了一場場鬧劇,而在這喧鬧聲中愛卻不知不覺讓他們沉醉。

    《乞兒弄蝶》與<金鎖姻緣》及《阿寶公主》有點連帶關係,它們之間有一個人物相互貫串——楊明。

    以前介紹過《乞兒弄蝶》,這裡有必要再提提,那也是出喜劇,一個乞兒與一個牧場主本來是無干無涉的,然而,由於乞兒架鴦不馴,出身生活底層的她,對世間的一切都有著一種本能的抗拒,尤其激烈地反抗禮教。她死也不洗澡,吃飯用手抓,滿口改不掉的髒話。

    照例這樣一個女人怎麼也不會有人喜歡,然而自己也想不明白的牧場主,竟喜歡上了她。這樣一個平凡的僅有一點喜劇色彩的故事,於晴把它放在一個十分恐怖的背景下來寫,便有聲有色7。殺人魔每月要殺一個未婚的女子,吸乾她的血,而裴家牧場面對的就是屢抓不獲,而且已經滲透進莊院的殺人魔。於晴是很會造勢的,她製造出一環扣一環的懸念,使〈乞兒弄蝶>成了驚險喜居lJ。

    而到了<阿寶公主>這部書裡,楊明則成了主要角色,那個很酷的「賞金獵人」與刁蠻成性的阿寶演出了一幕幕喜劇,讓人忍俊不禁。

    借用《關於這個「酷」>一文中的結束來結束這個序言:

    「像武俠又非武俠;像歷史又非歷史;像言情又非言情;像傳奇又非傳奇,正是這麼一部部又像又不像的四不像,武俠味很重的愛情小說,愛情為重的奇情小說,歷史味很濃的傳奇故事,構成了席絹還有於晴作品的新風格。加上很酷的男男女女,顯得尤為新奇。這是一種全新的創造。相信讀者朋友一定會喜歡。」

    第一章

    在天上西邊的方向,有個蓄仙池林,終年四季如春,放眼瞧去是一望無際的花園;紅的、藍的、紫的、白的,只是念得出的顏色定會出現在花園裡。

    花園的偏南方有個大圓池,終年從地底冒出冷泉,泉有香氣,混著那醉人的花香,任誰來了蓄仙池一遭,都會帶著一身香氣回去;在蓄仙池周邊圍著五十來株的楊柳,每一株楊柳下開滿了七彩續紛的花朵,是怎麼瞧也像是天上的仙境——

    但,除了時常悄悄來的青蛙精之外,已經有數十年的光景,沒人敢再踏進蓄仙池林了。

    只因那蓄仙池林是那笨婢的出生地,平日她有大半的時間都在林中偷懶,誰敢胡亂闖去?誰要不幸碰上了她,算誰倒大楣!

    瞧!這會兒,她又偷懶了——赤裸著身子在蓄仙池裡浸泡。

    她不會游水,只好靠在巨石邊,讓冷泉浸至她的下巴;泉是清澈見底,幸虧現在沒旁人,不然她的身子不早教人給瞧光了?

    「這才是享受嘛!」她滿足得昏昏欲睡,雙頰紅撲撲的。

    這種時刻是最享受的,既沒人吵她,又有笛聲陪伴

    笛聲?

    忽地,她睜大圓眼,往那蓄仙池旁的巨石瞧去——

    一身白衫的男人正坐在上頭,悠然自得地吹著短笛,一雙熾熱的黑眸卻目不轉晴地注視著她。

    「青蛙精!,,她嚇了一跳,腳下一滑,還來不及呼救,整個身子便栽進池裡。

    「蝴蝶!」青蛙精疾步奔進池裡,及時將她的身子拉起。「蝴蝶,你沒事吧?」關切之情溢於言表。

    「可惡!」她咳了幾聲,雙腳一踩到池裡的沙地,忙推幹他。「這蓄仙池林是我出生之地,也歸我所管,你怎又私自闖進我的地方?」她氣呼呼地瞪著他。

    打從她在蓄仙池裡醒過來的那一刻起,不知怎地,對他是莫名在意,卻又莫名沒好感的——

    她是星君老頭手下的仙婢。當年也是星君捏了泥娃娃,浸泡在池中七七四十九日後,才煉成她現在的仙身。照理來說,她沒前世,也不是得道成仙的仙子,她應該沒那七情六慾、愛恨情仇的,但偏偏她有!

    她討厭他,她在乎他,甚至只要有關他的事,她就沒辦法撇身在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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