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 文 / 子紋
第一章
戚志民隔著咖啡杯的杯沿,看著沉默的坐在他面前用點心的二哥——戚志華,他們兩兄弟難得偷得浮生半日閒,出來喝頓下午茶,聊聊天。
誰知從坐定至此,也已近兩個小時,戚志華跟位說的話,競不超過三句,看到他的模樣,戚志民用腳趾頭想也知道目前正有事困擾著他們成家的天才兒童!
「你原本不是應該繼老四之後結婚的嗎?怎麼現在老六都結婚了,連孩子都有了,而你還是孤家寡人一個?」戚志民終於認為受夠了沉默,看著坐在他對面慢條斯理用餐的戚志華問道:「該不會你的男性魅力遇到了那個叫——宋韻庭的美麗女老師就無用武之地了吧?」他很精確的猜出了自己手足心目中的問題。
戚志華瞥了戚志民一眼,想起了那位一見他就避之惟恐不及的身影,他強忍著不把心中的無奈表現於色,追不到自己心儀的女人也就算了,他可受不了再受到自己手足的嘲弄。
「我中文不好。」戚志華沒有回答自己弟弟的問題,用著四兩撥干金的口氣回道,「你一下於用了那麼多的詞形容,我聽不懂你的意思……
十三歲就做了小留學生的他,中文不好是可以被原諒的,而且往往以「中文不好」為理由也不失為一個躲避問題的好借口。
不過也只有天知道,他為了追宋韻庭,可是卯足了全勁去讀些四書、五經,這對年紀輕輕就出國受教育的他,可不單只有一個「難」字就可以道盡他的辛苦,而之所以如此孜孜不倦,其實說穿了,就只因夢中情人是位國文老師,不過截至目前為止,他與宋韻庭的關係還是處在——他追、她跑的小學生階段,想來還真是洩氣。
戚志民看到志華的眉頭不知不覺的深鎖,立刻識趣的不再開口,只是拿起咖啡杯,無聲的詢問他要不要再來一杯。
志華對他搖搖頭,感覺到自己的心情正微微的低落,志民見狀,愛莫能助的聳聳肩,轉身去幫自己倒咖啡。
今天雖然不是假日,但是在飯店內用餐的人還是挺多的,現在差五分鐘三點,正是下午茶時間,看餐廳的人潮就可以知道,現在的社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懂得享受。
志民緩緩的走到咖啡供應的地方,倒好咖啡,轉身正要回座時,卻看到一個嬌小的身影飛快地從他的面前跑過,他一驚,手上的杯子也因他重心不穩而一顛,滾燙的咖啡濺到他的手背。
「Damnit!」他感到手上微微的刺痛,不由喃喃的出聲詛咒。
志民抬起頭,目光尾隨著驚嚇到他的那個嬌小的身影,就看著對方朝著專門擺放甜點的地方跑去了。
「小鬼就是小鬼。」志民拿著咖啡杯,把杯子從左手換到右手,內心感到十分的不悅。
話說戚家共有七個兄弟,姓名中最後一個字排開,恰好排成——中華民國萬歲,外加一個戚先侶,而戚志民的脾氣可以說是公認之中最為暴躁的,輕微的風吹草動都可以引發他的怒氣,在求學階段,他更是戰跡彪炳,只要是打架絕對少不了他一份。
國中時代就長得一百八十公分的他,到了高中就已經有了一百九十公分高,體格壯碩,原本他的父母認為他就是精力太過旺盛,所以才會惹是生非,因此都希望他能發展一些有益的戶外活動,消耗過剩的精力,就例如——打籃球。
事實上,也或許佔了身材上的優勢,所以國中、高中、大學早已算不出有多少的人勸他加入籃球社,不過總被他用各種理由給拒絕了就是。
打籃球,這個運動是挺好,不過偏偏他就是覺得奇怪,幾個大男人在場上為了一顆球而爭得汗流夾背,值得嗎?基本上,他自己是覺得有那麼一丁點的不值得,所以他選了個在他心目中最為值得的戶外活動學習,那就是——拳擊!
他選擇了拳擊,而事實也證明了,他從自已的選擇中得到了快樂與快感,這是最重要的,在狀似野蠻的打鬥之中,其實也有許多吸引人的地方。
坐在透明玻璃窗旁的戚志華,雖是手足,但是他與志民幾乎找不到共同點,不僅是與戚志華,其實七個兄弟的個性都截然不同,畢竟縱使是手足,但也還是不同的個體,所以不管是思考或行動方面,都有其自己堅持的一套作為,思及此,志民又不禁慶幸,因為個性的不同,所以喜愛的事物也不同,所以發生磨擦的機率也小,各人各司其職,倒也過得輕鬆自在。
就如同他的大哥戚志中,不認識的人認為他很冷酷,不過認識他的人,只會說他是冷靜——對於世事用冷靜旁觀的態度去觀察。
老二戚志華,永遠的溫文儒雅,基本上,志民早已忘了有多久沒有聽到自己的二哥提高嗓門罵人。戚志華的頭腦分析事物的本事一流,卻對從商這一途顯得興趣缺缺,最後堅持入法學院攻讀,這個決定,還確實令他們的父親——戚錦皓,遺憾了好一陣子。
老四戚志國,有耐性是他最大的本錢,不管對方說了多少廢話,他都能凝神諦聽,這也是志民所深刻佩服的地方,畢竟他長了那麼大,耐性是他至今都還學不來的東西,不過他們兩兄弟相差一歲,所以從小吵到大,直到現在,戚志國都娶妻生於了,他們兩個還是過著「數十年如一日」的生活模式。
五弟戚志萬是個醫生,雖以高分自醫學院畢業,不過單就醫學方面的技術層次來看,身為他的哥哥,志民是看不出他有什麼高明之處,他只認為,戚志萬真正高明的是他那張舌燦蓮花的嘴,它甜得可以把一隻醜小鴨變成一隻天鵝。
他六弟戚志歲就更不用說了,「貌美如花」是所有人見他的第一眼印象,想親近他的人有如過江之,不過志民心知肚明,他這個弟弟的心腸可不像他的容貌一般,那麼給人「賞心悅目」的感覺,戚志歲就像是梵語所說的羅剎,不過卻是個玉面羅剎——有著如玉般的美貌,但卻是個可畏之徒。
小弟戚先侶——古靈精怪的小鬼一個,不過志民瞭解自已的小弟,年紀雖小,「手段」這玩意兒,他可玩得比任何一個哥哥還要高明,志民深信自己的小弟只要在商場上混個幾年,他的成就肯定會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乍看之下,雖然排行老三的他脾氣最差,但實際上,有句話說得好——不會叫的狗才是最凶的,所以比起志民其他幾個「沉穩」的兄弟來看,他卻可以算是家中最好講話的人。
「有什麼不對嗎?」不愧是兄弟,志華一眼就看出自己的弟弟現在心情不太愉悅,於是關心的問道。
「被一個小鬼撞了。」志民把手上的杯子放下,抽出餐巾紙,擦了擦手上殘留的咖啡汁液,雖臉上表情沒什麼變化,但是擦拭的動作卻傳達出他心中真正的情緒。
志華看著志民覺得好笑的說道:「算了,也不過被撞了一下罷了!你也老大不小了,怎麼還像個青少年一般衝動,容易動怒……」
志民對志華揮了揮手,打斷他的話,「正如你所說的,我也老大不小了,早過了被說教的年齡。」
志華聞言,嘴角勾出一個優美的弧度,知道志民不喜歡他人在他的耳際嘮叨著一大堆無關痛癢的話語,於是立刻轉移話題,「你怎麼不把頭髮留長?」他看著志民的三分頭又提出自己早己忘了自己講過多少次的話語,「我最近終於想到你這副樣子讓我聯想到什麼了。」
志華側著頭打量著志民,才繼續說道:「你這個樣子就像是日本的山口組,像你這副模樣,我想,就算你不去找別人麻煩,別人都會來找你麻煩。」
志民抬起頭,與志華的眼對上,他對志華的言論頗為不贊同。
「我不過被個小鬼撞了一下罷了!如果你稱這為麻煩,那我也沒法子,」他摸了摸自已的頭,「至於頭髮,基本上,或許年少輕狂是因為想證明自己的與眾不同,所以理平頭,但是時至今日,我依然留著同一種髮型——原因無他,只因為我覺得留這種髮型最舒服。
「基本上,我自己覺得好就行了,至少我不偷、不搶、不作虧心事,我又何必在乎週遭的人怎麼看、怎麼想?如果人…生就得靠著別人的觀感過活的話,那人生就沒意義了,作人最好還是放開自己的好,二哥,跟你說句良心話,我一向佩服你,因為你很聰明,不過我認為,你就是太過聰明、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