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頁 文 / 子紋
"我今天才回台灣,"余聖遠蹲在她的面前,"我不知道你出事了。"嵐詩強迫自己露出一個笑容,隔了三個多月再見,她已經不知道該用何種面貌與他相見。
"我這樣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她語帶不在乎的說道,"你是回來參加Linda的婚禮嗎?"
他輕點了下頭。
兩人之間瀰漫著沉默,他們有些尷尬的對峙著。
Linda與李凡毅將在下個星期天結婚,而嵐詩根據嵐妮告訴她的消息,Linda似乎打定主意邀請全世界的人,想要讓自己的婚禮辦得有聲有色。
單單一場婚禮的花費已經超過了五百萬,這筆錢令嵐妮咋舌,不過李凡毅竟然一點都不管Linda打算怎麼弄,就如同嵐妮說的,新娘猛花錢,而新郎則像局外人一般。
"你還需要做多久的復健?"久久,余聖遠才開口打破沉默。
"這個問題我看就連我的復健師都不能給你答案。"嵐詩苦笑,"反正就配合著做,這樣得努力多久,"她輕碰著自己的腳,就連這個簡單的動作也令她感到痛徹心肺,她硬是將痛忍住,"我也沒概念,也可能努力個大半年,但是一點進展都沒有。也可能大半年過去,我已經可以又跑又跳,誰知道。"
他仔細的看著她,忍不住抬起手輕輕一抹她汗濕的額頭。
嵐詩並沒有閃躲他碰觸的意思,只是她直覺的將頭往右側一甩,讓他的手從她的額頭上滑落。
"詩詩……"
"可以幫我把輪椅推過來嗎?"
她也不知道自己在逃避些什麼,她知道自己現在的模樣,任何人看了都會覺得不捨,但她打從心底排斥余聖遠會有這種想法。
他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才站起身,將擺在後面的輪椅推給她。
她需要人協助才爬得起來,嵐詩遲疑了一會兒,"你可不可以幫我叫我的復健師找進來?"
余聖遠彷彿沒聽見她的話似的,彎下腰,逞自將她抱起,放在輪椅上。
"你現在一個人搬出來住?"余聖遠不顧她反對的將她推出復健室。
"算是也算不是。"崗詩驚訝於他的消息靈通,"我出院之後,就搬到妮妮對面的公寓,所以與其說一個人住,不如說我跟他們夫婦住在一起。他們幾乎所有的時間都留在我的公寓裡,這一陣子我大哥在幫我物色一個適合的人照顧我的生活起居。"
余聖遠將她推到醫院的大門,嵐詩看了眼時間,與妮妮來接她的時間還早了幾分鐘。
"你若有事,你先走吧!"她的態度有些拒人於千里之外,"待會兒,妮妮會來接我。"
"我陪你等。"他的口氣有著不容她反駁的堅持。
嵐詩一楞,"你沒有必要……"
"有沒有必要是由我決定,不是由你。"打斷她的話,余聖遠的口氣有著專制。
嵐詩沉默了一會兒,"是誰告訴你我在這裡的?我大哥余聖遠沒有給她答案。
"果然是他,"崗詩歎了長長的一口氣,"你別把我大哥的話放在心上,他對我出事這件事依然耿耿於懷,他一直認為你是害我變成這個樣子的人,我已經跟他解釋過,但他就是不聽,所以你不要理會他說了些什麼,人在氣頭上,絕對沒什麼好話,你不要在意他的態度。"
嵐詩說了一長串,余聖遠依然沒有開口,她疑惑的抬起頭,剛好看到他眼底閃過的傷感。
他似乎要掩飾些什麼似的拿起口袋中的太陽眼鏡,遮住了自己的眼睛。
嵐詩見狀,心中閃過一絲異樣的情感,她來不及分辨,只是柔柔的說道:"其實我現在這個樣子根本就與你無關,你沒有必要感到內疚。"
"你就那麼肯定我來是因為我感到內疚?"
聽到頭頂上傳來的聲音,嵐詩不知道該何言以對,她低下頭,看著自己的大腿,"不管你是抱著何種心態,我都很感激你願意來看我,你絕對不知道,你的到來對我來說,意義非凡。"她露出一個淡淡的笑容,"至少你來,讓我知道,你已經不再恨我了。"
"我從沒有恨過你。"他聲音輕柔的開口,"不管你信或不信,甚至是在當年你砍斷我的手指,我在醫院中醒來,知道我一輩子不能彈琴的時候,我也沒有恨過你。我承認我當時只有氣憤,所以當你來醫院看我的時候,我才會情緒失控,對你說出很多不堪的話。"
嵐詩聞言,臉上的笑意更深,但她眼底卻有著揮之不去的落寞,"知道這個,讓我心裡好過多了。"
知道了這個,她是好過了許多,但卻也已經無濟於事,她們兩個人的生命注定以後將不會再有交集。她感到痛心,但這卻是她所不能改變的事實。
她直直望著前方,停車場幾乎停滿了車子,白花花的陽光斜射在車子上的反光,幾乎讓她睜不開眼。
過去的種種,如同片段一般,一幕幕的滑過眼前,她感到眼中有淚,但她不讓它滴落。多年前,兩個人年少輕狂,絕對預料不到今天的一切。
遠遠的,她看到了嵐妮的紅色寶馬,正在前方的十字路上等紅綠燈。
"妮妮來了,"她深吸了口氣,將突如其來的傷感情緒壓下,她抬起頭,直視著他,"你可以走了,謝謝你的陪伴。"
余聖遠低下頭,與她的視線相接,"你希望我走?"他問。
嵐詩輕搖了下頭,"不是希望你走,而是你該走了。從今爾後,你去過你的生活,我過我的日子,你不要再來看我,"她感到困難的呼了口氣,"來看我,這對你沒有好處。"
"為什麼沒有好處?"他追問。
她愣了一下,"你該明白的,我已經不能走了!我這個朋友,並不想拖累朋友。"
余聖遠聞言皺起了眉頭,他聽出了她刻意的在兩人之間拉出一道距離。
"我們結婚吧!"
他的話如同炸彈突然在嵐詩的眼前爆炸,"你說什麼?!"她懷疑自己聽錯了。
"我說我們結婚吧!"他從口袋中掏出一隻黃鑽戒指,"我在美國想了很多,一直到來這裡的路上,我也還在遲疑,我到底該不該開口,但現在,我想,我們該結婚了。"
嵐詩看著他手中的黃鑽,這顆鑽石在市面上稱不上極品,價值也不高,但她知道這是他家世代相傳的戒指,精神意義大過了實質意義。
她曾經疑惑,為什麼Linda沒有戴上這個黃鑽戒指,她滿心以為是Linda看不上這個不起眼的小東西。
"露西奶奶過世的時候,曾經告訴我,她希望戴上這只戒指的人是你,"他緩緩的說道,"或許,她知道,縱使我已經跟你分開多年,而且我身邊還有Linda,但你還是在我心中。"
嵐詩遲疑的咬著下唇,她緩緩的接過他手中的戒指。她仔細的端詳,最後,她像是下定什麼決定似的,將戒指戴在自己的無名指上,看著鑽石在陽光照射下顯得更加光彩。
"很漂亮。"她的聲音有著硬咽。雖然超過了百年的歷史,但這只戒指就如同是為她所訂作似的合手。"但我沒有福分戴它。"她緊閉了下雙眼,將戒指拔下。
她告訴自己,至少多年後,她可以自我安慰的告訴自己,這個戒指曾經有一刻是屬於她的,而她所愛的男人向她求過婚。
"詩詩,"余聖遠以為她已經答應了他的求婚,卻沒想到最後竟會……他蹲在她的面前,強迫她看著他,"我知道我現在做什麼都不能使你相信我,但我是真心的想要娶你,我只希望你給我時間證明。"
他不知道怎麼跟她說明當他知道她出事那一刻的心情,當李凡毅告訴他時,李凡毅的表情巴不得打他一頓,而天知道,他多希望李凡毅能動手,因為他知道自己是該被教訓一頓。
"我曾經想盡一切辦法想傷害你,因為我怕面對我自己,"他緊握著嵐詩的手,"這幾年來,我很想見你,但我不知道見了你之後,你會怎麼對待我?我很怕我在你心目中什麼都不是。"
余聖遠義無反顧的將自己真實的呈現在她的面前,"但當我看到你的時候,我知道你還在乎我,你還愛我。這讓我想要再得到你,但我沒有辦法,因為我不可能捨棄iLnda,我答應我的教授要照顧她,但我一直把她當成妹妹一樣關心她、愛她,當我在醫院的時候,也是她在照顧我,於情、於理,我都不能拋棄她。而你……"他的手輕滑過她的臉,"原諒我,我認為你曾傷害我,於是我讓你成為見不得光的情人,這是可行的,所以我才這麼對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