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頁 文 / 子紋
二十幾歲,才第一次要去墾丁,會不會有點「遜」呢?不過不管了,反正我去過就好了,若我愛上這個地方,不一定我會常去——春假期間若到墾丁玩,不一定還會與子紋我來段巧遇,遇到我時,別忘了跟我要本小說,對此我是不會小器的,不過先決條件當然你得慧眼識英雌,先認出我來才成。希望每個人都有個充實的假期。
僅以此書送二姊——子紋HappyBirthday!也不知道為什麼,這本書上市的時候正巧遇上她生辰,看在我還欠她好幾千塊的份上,只好在最後聊表點祝賀之意了。
不過錢還是得還,關於這點我早就看開了,說要還錢,偏偏沒錢還,只要一想到自己是負債之身,就覺得自己頗為淒涼,不過這或許也是前一陣子花錢花得太多所導致的,不曉得當我二姊看到我這麼可憐,可不可以零頭就不要算了?因為我二姊很大方,所以她真的很有可能不跟我拿,有個大方的姊姊——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