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頁 文 / 子紋
「會不會覺得火這次很不尋常?」辛凱文聽到身後的門開啟的聲音,立刻開口說道。
回答他的是沉默和走近的腳步聲。
「真的不對!」似乎也不意外回應他的沉默似的,辛凱文轉頭看著律爵繼續說道:「他竟然對這個女人的外觀一點都沒有描述,這女人是長得很可怕還是長得很美麗,讓他這麼失常。」
「我要娶這個女人!」文不對題,律爵開口說道。
一剎那間,辛凱文動個不停的嘴巴忽然停了下來,久久,才點了點頭,「是嗎?恭喜!」
對這聲恭喜沒什麼回應,律爵伸手拿過辛凱文拿在手上的A4大小的紙張,開始逐字打量。
「看看最後那句話,」辛凱文說道,「火竟然說──奇特的女人!用這種形容詞,我看火才真的奇特呢!」
也無怪乎辛凱文的驚訝,畢竟在律爵的腦海中,似乎從沒有聽過刑於軍用這種話形容一個女人,看來刑於軍在調查這個女人時,對她頗具好感。
律爵的目光並沒有順著辛凱文的話而移動,他太清楚辛凱文驚訝的原因,方才在楊頤關將卷宗丟給他之際,他的目光余角看到了這句話,所以當真便決定娶這個女人。
奇特的女人!微扯動嘴角,沒想到老頭子會要他娶一個奇特的女人,他倒想看看這女人奇特何在。
「我可以要求你不要為難她嗎?」看著律爵,辛凱文突然說道。
律爵將紙張緩緩放下,露出有神的眼眸,太清楚辛凱文口中所言的她,指的是誰。
「我一向不為難女人!」律爵淡淡的開口表示。
「我當然相信你不為難女人。」辛凱文只手撐著頭,懶懶的看著律爵,「但是我不相信你不會為了打擊你爺爺而為難一個女人。」
沉默半晌,律爵冷淡的開口,口氣盈滿著不在乎,「若孔毓慈真如火所說奇特,她可以應付得了我的為難。」
「是嗎?」關於這點,辛凱文持保留態度,「別傷害她,這只算是一個老友給你的建議。」
看了他一眼,律爵沒有開口。
「你真的就像座山一樣頑固,」辛凱文覺得無奈,「不動一下就是不動一下,你有沒有想過,你一直處心積慮的想要得到你爺爺的一切,等得到以後呢?」他的表情難得正經的問:「你是不是打算將你爺爺畢生的心血在一夕之間散盡?你真捨得嗎?畢竟我想,不用我提醒你,你再怎麼說都是律家人,血液裡留著的是你律家的血。」
彷彿沒聽到辛凱文的話似的,律爵將手中的紙張給丟到一旁,心思轉而放在早上秘書送上來的文件上。
太清楚自己再多說什麼也是白搭,所以辛凱文也不浪費唇舌的閉上嘴,縱使擔心律爵最後作繭自縛,但以律爵的個性,不管再說什麼都聽不進去的,所以他索性不提了。
「我走了!」對著食古不化的律爵,辛凱文的綠眸寫著放棄,暗歎了一口氣,他沉默的離去。
辦公室的門一關上,律爵便緩緩的抬起頭,眼底閃著專注思索的光亮。律朝庭到底在想什麼?
律爵終於拿起放在一旁的資料,飛快的去瞭解自己的未來妻子,平凡的家世、平凡的一切,竟讓一向眼高過頂的老狐狸相中。
律爵沉默的坐著,直到下班時間,他依然沒有離開的打算。每當夜闌人靜之際,總有股深刻的失落感吞噬著他的思緒。
他從不讓任何人來打擾他心湖的平靜,除了那三個在獄中所結交的生死之交以外。
這幾年來,他學習著重新去適應社會,在律家的家族企業之中,職位是一人之下眾人之上,但實際上,他已經一手操縱整間公司,不論是海內、海外,他擁有呼風喚雨的能力,現在只差「正名」。
他在等,等律朝庭將一切轉移到他的名下,但說穿了,他並不在乎這些過眼財富,當年就是因為這些財富,讓他的父親死不瞑目,他要得到一切,他要讓律朝庭一無所有。
凱文問他想證明什麼?他並不想證明什麼,只是想讓律朝庭後悔當年因為這些財富而害死了他父親。
深吸了口氣,律爵收回自己的思緒,目光再次回到那句──奇特的女人。
孔毓慈,這個名字並不陌生,似乎有點似曾相識,但他盡力思索,依然想不起來。最後,他放棄思索,畢竟這個女人與他根本就毫無任何的關係可言,她不會來打擾到他,而他也不會去碰她。
雖說兩人是夫妻,但他已經打定主意這個女人與他不會有任何的交集,原因只因為她是他爺爺幫他所選的新娘。
第二章
「小妹──」
「算我求求你們,我聽得已經夠多了。」孔毓慈差點忍不住拿手摀住自己的耳朵和雙眼。
從上個星期開始,整整一個禮拜,她當真已經受夠了這麼一大堆所謂的良心建議。
「你理智一點。」她的大嫂──孟玉雲不放棄的在一旁,依然苦口婆心的勸道:「婚姻不是兒戲,你連對方是什麼樣的人你都不瞭解就要嫁給他,若是對方是個……」
「我很瞭解他,」毓慈溫柔的聲音打斷孟玉雲的話,「我比你們想像中的還要瞭解他。」
「你這是在自欺欺人,」孔行書戴著一副眼鏡,斯斯文文的,但現在的口氣可與他外表給人的感覺相差十萬八千里。
他對於這個最小的妹妹,當真是口水說到干了,勸到用盡了所有可用的詞彙,她還是依然故我。
「我沒有!」毓慈口氣激動的嚷道,但她隨即意識到自己不禮貌,立刻緩和自己的口氣,「相信我,大哥、大嫂,我真的知道我在做什麼,我真的希望嫁給律爵。」
「律爵?!」孔行書幾乎是從鼻子哼出這個人的名字,他對律爵小小年紀便進過監牢的事耿耿於懷。
想他妹妹雖然不是什麼出生豪門,但也是規規矩矩的女孩,求學階段,別說小過,就連警告都與她沾不上邊,而她現在竟然要去嫁個小混混。他是說什麼都要反對到底。
「那個小子配不上你。」孔行書不悅的說道。
「哥,」拉了拉孔行書的手,毓慈微搖了搖頭,表示自己不贊成孔行書的話,「現在這個時代,怎麼還講配與不配,反正,適合就好了。」
「適合?!」孔行書的口氣再次激動起來,「你怎麼去判斷你跟他適合?難不成就因為他救過你嗎?」
關於這點,毓慈無話反駁。
「就像你剛才說的,現在這個時代,我想應該也沒什麼以身相許來報恩這種事吧?」孔行書有點諷刺的說道。
毓慈不知道該怎麼說才能讓自己的大哥明白,「我嫁給他不是因為報恩,而是,我是真的……喜歡、愛他,所以想嫁他。」
孔行書聞言,忍不住皺起眉頭,「你那個時候才幾歲?你還記不記得,你上次見他的時候,你才幾歲?十二、三歲,你能判斷什麼喜歡啊愛啊的?你現在是在自欺欺人。」
「相信我,大哥,」講了那麼多,毓慈感到有些疲累,所以只簡短的表示,「我知道我心中對律爵的感覺!我不曉得該怎麼說才能讓你明白,但是我就是知道,我不想欺騙自己的感情。」
「你──」
「好了!」拉著孔行書,孟玉雲終於開口幫了毓慈一把,「毓慈難得來台中一趟,你不要一見到她就罵她。」
「不是我想罵她,」孔行書對於自己的妹妹不聽勸告,也感到心中的無力感漸升,「我只是不想看她做傻事。」
「我知道,」孟玉雲安撫似的拍了拍孔行書的肩膀,「但是這麼晚了,我們還是讓毓慈她先休息吧!我看她趕車上台中也很累了。若讓爸、媽知道我們這麼對毓慈,他們肯定會很生氣。」
提到爸、媽,孔行書也是一肚子的火氣,「爸、媽也真是老糊塗了,怎麼會答應這種事?」
孟玉雲在心中歎了口氣,拉著毓慈就往書房的方向走,留下孔行書在客廳裡喃喃自語。
因為孟玉雲與孔行書只是個普通上班族,兩人合力存了幾年錢,買了個三十坪左右的公寓,空間不大,只要有客人來時,書房的沙發床便可臨時當成客房,充分利用空間。
「別怪你大哥,」看著毓慈有點吃力的跟在她身旁,孟玉雲立刻體帖的放慢自己的腳步,「他是關心你。」
「我知道。」毓慈對孟玉雲笑了笑。
現在毓慈滿腦子想的是趕快找個地方坐下來,因為她的腳痛得令她幾乎無法忍受。
多年前的意外,她的腳變成了現在這個模樣,雖然走路不至於一定得藉助於輪椅或枴杖,但她走路就是一拐一拐的。
其實這個情況並不嚴重,除了走在街上,偶爾有人所投來的目光,會令她察覺自己有著不自然的腳步外,就是每當夜晚,勞動了一整天的腳,總是會向她抗議她的不注意,發出嚴厲的痛楚向她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