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愛情≠結婚?

第13頁 文 / 衛小游

    不知過了多久,B君找到我,一臉氣急敗壞。

    「雙喜,你躲在這裡。」語氣像在抱怨。

    我笑。

    躲?我只是在此稍事休息。

    看來躲貓貓的遊戲中,此君並沒有真正捉到老鼠。

    我伸長手臂,讓他將我從椅子上拉起來。

    「我累了,想回家。」

    他面露猶豫,彷彿「回家」不是個好提議。「我尚未將你介紹給另一個人,你該去認識……」

    「今晚至此已經夠了。」不願意再多說,我陪著他來,不見得必須擔任全職的女友角色。沒有人規定我不可以厭倦或者情緒化。

    而此刻,我縱容自己如此表現。

    B君對我的堅持感到頭疼。「但我現在還走不開。」

    這不是個理由,我笑道:「無妨,我能自己回去。」

    他定睛看我,似想從我眼神中看出我有幾分認真。

    十分。我十分認真。

    他改變初衷。「我豈能讓你陷我於不義。」

    我沒那麼陰毒。「怎敢?」

    這男人不習慣低頭,但他聰明,略作讓步。「我送你回去,陪我去同主人告辭。」

    我沒異議。給男人保留尊嚴是必要的。

    此刻的意見不合也許打擊了他的自尊,讓他「護送我」回家這件事,很快就能彌補他「受傷」的心。

    瞧,我多麼善體人意,哈!

    這樣的日子不知道又過了多少日夜。

    一周過後,又是新的一周。

    白天獻給工作,晚上獻給應酬。

    老實說,有時我更討厭台灣這種商場文化。

    我原不喝酒,為著必須應酬的緣故,開始認識白蘭地與伏特加、干邑與威士忌。

    有客戶鍾情台灣高粱,櫥櫃裡便長期置有金門及玉山高粱,以備不時之需。

    男人很難不墜落,而身為一個職業女性,也很難不跟著男人墮落。我已經盡力把持。

    應酬之餘,男人的邀約似也成為推拒不掉的生活習慣之一,一天沒有約會,一天就覺得有根筋不大對勁。

    前陣子易累、無食慾,上醫院掛診,大夫警告我需多休息,否則此具軀體用不到半個世紀。

    半個世紀,也夠長了,我想。但想到半個世紀之後,我若有遺願未能完美了結,我便需要再多一點時間。

    我讓曉君把我未來一周行事歷翻給我看。

    滿滿的行程,沒一刻喘息,我看得頭暈目眩。

    「曉君,我覺得累。」

    「楊小姐,你看起來需要休息。」

    「對、對,我的確需要休息。」我的身體強烈的向我抗議,偏頭痛。「能否泡一杯咖啡給我,多謝。」

    「稍等。」

    支開曉君,我瞪著那份行程表。

    扣除掉已經排定的例行交際,此周剩下的四個晚上,都已被預約,甚至還有候補。

    曉君將咖啡送來,我已用紅筆將表上一堆人名劃上叉叉。

    「決定淘汰這些人?」

    「不,只是取消與這些人晚上與我的約會。」我將行事層交給曉君。

    曉君接過,道:「愛自己是應該的。」

    「我知道。」少喝一點酒,少吸一點二手菸。

    畢竟自己說老不老,但說年輕也不算真正年輕了。二十八歲的年紀,比二十九少尷尬那麼一些些,但已相距不遠。

    我真討厭替自己「存老本」,彷彿人一生下來就是為必然的老化做準備,把全部年輕犧牲在積蓄上,多浪費。

    年輕應當及時行樂。

    然而曉君還是替我取消了那些約會。

    多出來的時間像是撿到的。

    原來晚上一個人在家聽聽音樂、看看電視、讀讀書,悠哉悠哉,也是好的。漸漸地,居然愛上這種感覺。

    A君打電話關照:「你最近消失無蹤。

    我笑。消失無蹤還找得到我?

    「在家做什麼消遣?」

    我半開玩笑。「窩在家等死。」

    A君聞言變色。「別做傻事,你等著,電話別掛,我馬上趕到。」

    「喂喂喂——」這傢伙竟以為我要自殺,看來我倆思想差距的確很大。

    我掛了他電話,他還是趕來了。

    若不是他,我這一生勢必不會知曉,原來從天母到永和,不需要用到二十分鐘。

    「你飛車來?」

    「怕你出事。」

    「我一個好端端的人會出什麼事?」我才怕他在路上發生意外,我若成了罪人,他的錯。

    他擁住我,雙臂直打顫。「雙喜,別嚇我。」

    真想同他說:「老艾,是你自己嚇自己。」但終究沒說出口,這人舉動莽撞,但真正令我感動。像爹媽一樣,一日見兒女沒吃飽睡好,一日不安心。

    「讓我照顧你!」

    我推開他。「又說這渾話!」

    他急道:「但你總需要一個人陪伴,我保證當有一天,我們都老了,我仍然愛你。」

    我冷笑。「你想得未免太多。」

    「因為沒有人不會老。」他滿腔誠懇。「我們可以互相照顧對方。」

    這人太奇怪,不打算現在要怎麼過,老想著老了以後要如何如何。

    我說:「老也不是今天明天的事,誰知道楊雙喜享壽多少?」

    也許過幾日我出差去香港搭的飛機墜機,也許睡夢裡心臟突然停止跳動,我現在連計畫後天要做什麼都懶。

    人生人生,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他氣急。「你固執得像顆硬石頭!」

    石頭大半是硬的。「你早該知道我向來如此。」

    我泡了茶請他喝,希望他腦袋清醒些,喝完送客,叮囑他:「開車當心。」

    他忿忿然離去。

    我心頭似了了一樁心事,但願他從此不再上門逼婚,因我已七葷八素,昏頭了。打發掉A君艾氏,B君包氏打電話來。

    「雙喜,為何推掉我的約?」

    我心想,我又不止推掉你的約會而已。這人真是自大狂,曉君分析得有道理。

    「雙喜,說話,我知你在家。」

    看著自己的腳,我道:「我缺一雙合腳的鞋,上回跳舞後腳痛迄今,不願出門。」

    他默然。

    許久,他說:「不打擾你休養。」

    我知道B君這人不習慣人家給他臉色看。

    「承蒙關照。」我說。

    打了一個呵欠,繼續翻我的國家地理雜誌。

    他回頭又道:「對了,你要休養多久?」

    「問我的腳。」我笑答。

    「嘖,少打哈哈,明天讓人送新鞋過去。」他說。

    要命,來這招。

    無妨,兵來將擋。「新鞋磨腳,走不了二、三哩路。」

    他居然大笑。「正好,我並非要你陪我健行登山,如果你不想跳舞,我們可以找一個僻靜的地方坐。」

    找僻靜的地地方坐?我簡直不敢相信這是B君說的話。

    B君這人耐不住寂寞,否則依他性情,他不會與我搭上線。我們原是不對路的人。

    他掛了電話,隔天,我也收到了鞋,名牌貨——這是後話,我們繼續說這一夜後頭接進來的電話——

    接著是C君。

    「雙喜,幾日不見你,甚思念你,明日可願與我共進晚餐?」

    我沒答應。「晚餐要吃什麼?」我問。

    電話那頭娓娓道來:「吃鵝的肝,豬的肚,用牛肋熬湯,佐以雞血醬料……」

    我急忙打斷他的介紹.;「我已決定吃齋一個月,再見。」啊,一個月內不必相見,不必聽內臟經,更好。

    接完數通電話,猶似自戰場歸來,累煞我也。

    原來當你決定疏遠一個人,此人過去的缺點便會自動放大到令你無法忽視的地步,太可怕,居然連半點瑕疵也受不了,過去我並未有潔癖。

    今晚我寧願埋頭大睡一頓。

    一覺醒來,也許楊雙喜大徹大悟,決定從此當一個深居簡出的人也未必。

    第八章

    突然對他人生活方式好奇起來。

    「曉君,你下班以後通常做何消遣?」

    記得有位知名已故作家說他平生最很「消遣」兩字,好似人生沒有其它要事可做,時間多到需要殺死,活得不耐煩。

    此君是誰,已記不起來,我本人倒無這種想法,不是活得不耐煩,只是覺得人生說穿了也「就是這麼回事」,要道盡,三言兩語便可:生與死,悲喜交集。

    消遣還是很必要的。

    「到超市買特價商品。」曉君說。

    「訓練自己當家庭主婦?」不像曉君這等人所做的事,我問得詫異。

    曉君笑說:「才不,但與一堆太太小姐搶特價商品感覺很刺激。」

    我大笑。「不失為調劑身心的好消遣。」

    曉君接著說:「而且不傷身。」

    「除此之外?」總不會天天上超市購物,那太浪費時間。

    「偶爾到酒吧小酌,欣賞時常出沒的俊男美女。」

    我點頭。「有意思,人間眾生相殊為可觀。」

    「楊小姐最近做何消遣?」曉君反問我。

    「打毛線衣。」我說。

    她瞠目。「真不可思議。」

    我眨眨眼。「我也這麼覺得。」

    曉君與我相偕大笑。

    對現代都會女郎來說,打毛線衣簡直是古董級消磨時間的方式。現代人誰興凡事自己動手。機器織出來的衣物物美價廉。

    我們是有一雙手,但這雙手已不用來做瑣碎雜事,這雙手致力於塑出自己想要的面具。我們用面具迎戰生活,回到家,才卸除武裝。

    我常認為這時代的女人是英勇戰士,無時不刻與生活搏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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