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愛情≠結婚?

第1頁 文 / 衛小游

    序

    緣起,我挺喜歡這兩字。畢竟沒有開始,何來結局?

    此番故事便是為了「結局」而寫,好奇在「愛情之後」繼而出現的是什麼?在故事開始前,我們來做一個推敲——

    一種可能是:愛情成熟→結婚生子→婚姻美滿幸福。(相信這是眾所樂見。)

    一種可能是:戀愛→分手。(自然以後就沒下文了,要有,也是另一章。)

    一種可能是:戀愛→結婚→離婚。(這種情況也相當常見了。)

    一種可能是:戀愛→戀愛→戀愛。(愛你愛到死。傑克,這真是太神奇了!)

    除上所述,當然還有無限的其它可能。而這個故事可以說就是在發掘種種的可能性。故事中的男女屬於哪一種情況,也許你可以嘗試對號入座看看。

    PS:故事結局在完稿後全偏離了原來的預設,大大的走了樣,可見得我實在太平凡,沒有辦法扭轉乾坤,更無法決定命運。他們的結局,終究掌握在他們自己手中。

    第一章

    ♀詠賢:伊是一根大木頭,我好怨!

    我常常抱怨他不懂女人的心情、不懂得體貼、不懂我……

    我抱怨他不懂女人心——當然不是要他去懂別的女人,而是要他偶爾也多替我想想。

    我們在一起這麼多年了,五根手指頭都不夠數呢!

    整整七年,我跟他在一起整整七年了。

    七年或許不算什麼?只不過是把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都賠在裡頭而已!

    忘了當初怎麼會跟他在一起的,他這麼的無禮、自私、健忘……甚至連今天是我的生日,也忘了!這算什麼?

    這也不算什麼。反正我又不是他老婆,只不過是一個可以高興時就摟摟抱抱,不高興時就踢到一邊去的「女朋友」而已!

    女朋友算什麼東西?

    我媽常問我,什麼時候要結婚?

    我不敢跟她說阿母,你問錯人了,又不是我不結婚,不結婚的人是伊——

    我不敢說,怕一說,媽一生氣,她會說我「跟不對人」,不許我們再來往,然後要我回家相親。

    我大多時候是很孝順的,尤其爸死的早,媽辛苦維持一個家庭的生計,對一個讀書不多的農婦來說,她跟國父一樣偉大。

    這一輩子,我最愛、最感激的人,是我媽。

    最愛、最疼的人,是大弟。

    最愛、最讓我痛的人,則是他。

    老媽與大弟住在一塊,最近老跟我抱怨她近幾年身體狀況大不如前,恐怕就要追隨老爸離去,就這樣走,她不甘心,她還沒抱到孫子呢!

    大弟年紀還輕,剛退伍,沒有固定的女友,幾個有來往的年輕女孩都不入她老人家挑剔的眼。一時間,媽的兒孫夢還打不到他身上,矛頭就指向我。她說抱抱外孫過過癮,也強過兩手空空,只能看別人當奶奶。

    有時我被她催得煩了,會回她幾句,比如「什麼叫「外孫」,「外」就是見外,見外就是別人的。就算我生了小孩,小孩還不是跟別人的姓?你抱別人的小孩過什麼癮?」要讓孩子跟母姓,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

    我們總是這樣國台語交雜使用,當然我講國語講得順,而她盡說台語,也照聽我的國語。

    我的伊就不行了,台語他只會聽不會講——最多講個幾句「呷飽未?」、「困飽未?」應對進退尚可,深奧的台語就不成,發音還不標準,像摸四圈缺人,臨時被捉來插花的。

    他們溝通的媒介是我,我很可憐。

    我一頂嘴,媽就板起臉孔了。「啥米時代了?啥人規定囝囡只能跟老爸姓,老母的姓就不是姓?」

    她什麼時候去參加女權運動?都沒跟我講。

    我又頂嘴:「就算孩子跟我的姓,我的姓還不是爸爸的姓,啥米時陣才輪到咱查某人出頭天?」

    她不耐煩的舉起她那雙因勞動而滿是粗繭的手臂,揮呀揮的。「啊,恁講黑我攏聽無啦,我只問恁加伊啥米時陣要結婚,趕緊生一兩個孫來讓我抱。恁咁知我再等無通多久啊,我最近常常夢見恁阿爸,伊要來帶我轉去啊,怨咐知……」

    「阿母,麥擱講啊。」我沒有辦法聽她說下去。

    爸的死對媽打擊很大,那一兩年,她瘦了很多,如今再怎麼調養,都調不回她往昔的健壯。

    我要她別再說了,她也就沒再說了,一個人靜靜地,抿著嘴委屈她了,我媽是個靜不下來的女人,鄉下婦女,都有一副大嗓門。

    她看來很落寞,每每,只消她轉過身,用她寂寥的背影面對我,我就覺得不結婚是天大地大的罪。不孝莫過於此。

    我跟他,在一起七年,頭幾年我想我們還年輕,還想享受幾年單身自由的生活,不結婚,是共識。但,是誰說過:女人的青春就像一隻不回頭的鳥,一飛就飛得老遠,打死都不再回?!

    我的青春就是那隻鳥,不但飛了,還死了!

    我今年二十九歲,每回我照鏡子,就要歎一次。眼角的小細紋已經到了不用保養品就會跑出來的悲情地步,再個把年頭,邁入三十大關後,不知又要老到什麼程度?

    女人是一朵最容易枯萎的花,如果遇到不懂得珍惜的人,枯萎得更快。

    最近幾年,有了結婚的打算,我逮到機會就猛向他暗示。

    我想,結婚也好。都一起生活這麼久了,認識七年,也同居了六年,早像一對平凡夫妻,就差一個婚禮。

    所以當在街上看見婚紗禮服展示的婚紗照時,我就會拖著他一起看,然後故意說︰「好漂亮的新娘禮服喔,更想穿賽看呢。」是真的很想穿穿看,多麼希望有一天能為他穿上白紗。

    偏偏他就是最不解風情的那一種人。他竟說:「發神經,大冷天穿那種無袖禮服,不是自討苦吃?」

    我訕訕然,但決定要很有度量的原諒他。畢竟他還是關心我,因為天氣真的很冷。

    經過珠寶店,櫥窗裡的珠鑽閃閃發光,想起電視上「看——流星!」的鑽石廣告,我又頓時萌生了希望。「好美的鑽石喔,「一顆傳永恆」,多棒的廣告詞啊,真是浪漫透了。」真希望他當場進去買一顆戴在我手上,那就更浪漫了。

    「別傻了,鑽石攝氏六千度就熔了,世界上哪來什麼永恆?」

    他的話,很能澆熄人的妄想,我的願望就像一閃而過的流星一樣,真的就只是「一閃而過」,我的浪漫也被沾了一手的蕃茄醬給弄糊了——我們那時正在吃熱狗。

    不是沒有對他暗示過,經歷了這些,我想他並不是完全沒有感覺。但他不回應的回應,讓我灰心。

    求婚對他來說,真是這麼難的一件事嗎?

    只不過希望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枚戒指,說一句「我愛你」——

    就這麼這麼簡單,我就點頭了,連玫瑰花都不必準備,更不介意戒指有沒有鑲鑽石,也不管「我愛你」可信度有多高,我就甘願點頭了,要求已經這樣渺小,竟然他還是像根石柱一樣,一點表示都沒有。

    如果不是我太瞭解他的無趣使一般女人不會對他有興趣,他的惰性不會讓他「向外發展」,我一定懷疑他是不是另結新歡了,才不與我共組家庭。

    一個家庭啊,爸爸跟媽媽,雙親跟孩子……

    閉上眼就彷彿看見了一幕幕溫馨的天倫畫面。畫面裡的男女主角應是彼此相愛、體貼的吧!

    體貼?跟一個不懂得體貼我、不懂得愛我的人在一起,真的能夠一起走完人生嗎?有時我不免懷疑。

    不談來自我媽那邊的壓力,就是在生活裡,也難免要面對一些令人尷尬的事。你知道,當年紀愈來愈大,而你身邊的朋友一個個結婚生子,紅色炸彈轟得你亂七八糟、措手不及,人人詢問你何時結婚時?那情境,多麼令人巴不得學鴕鳥鑽進地洞裡。

    可惜水泥地太硬,而我頭大,鑽不進去,很悲情。

    現代社會離婚率雖高,不結婚的人總體算來仍是少數。

    一對交往七年的男女,不結婚,人家會怎麼想?也許人家正等著看這對男女分手說拜拜呢。

    難免會覺得,如果就這樣過一輩子的話,跟這樣一個男人在一起,實是自討苦吃、自虐。若真聰明,就該趁還算年輕,還有點本錢的時候,趕快抽腿離開,沒必要陪著一團混亂的未來廝混,反正到頭來也混不出個什麼東西。

    偏偏年復一年、日復一日,想歸是想,分手的話……說不出口。

    愛上一個像他這樣的男人,八成是前世孽綠。

    一個可惡的臭男人!

    午夜十二點剛剛過了,我二十九歲的生日,竟就這麼結束了。

    本來我還在期待他會不會突然給我什麼驚喜,教我一輩子甜在心頭,甘願愛他至死不渝——顯然,事實證明,這個不久前才和我做過愛,現在則睡得像只死豬的混蛋,壓根兒就忘記了「昨天」是什麼日子!

    我扭開床頭的檯燈,藉著昏黃的光線看他的睡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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