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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頁 文 / 衛小游

    吧檯邊的黑衣男子叼著煙,吐著一個又一個的煙圈。

    「今晚很熱鬧。」沙啞的聲音說。

    「當然,今晚主場是『戰慄飛行』。」酒吧老闆轉過身來,將一杯啤酒擺在桌上。

    「聽說他們很行。」

    「行不行,待會兒你自己就知道了。」

    不久後,台上的新樂團結束了演唱,下台一鞠躬。緊接著四個大男孩跳上了小型舞台,台下的樂迷們開始出現不尋常的鼓動。

    鼓手在架他的鼓。

    鍵盤手在調他的Keybaord。

    Bass手正把電插頭插上。

    而吉他手甚至才剛剛帶著效果器跳上舞台,手裡捉著一把立式麥克風。

    啊啊啊。「傑傑!」

    「喬!」哇哇哇。

    呀呀呀。「阿力!」

    「吉米!」啊——

    樂迷瘋狂的尖叫和吹哨聲幾乎讓這座地下酒吧的天花板掀翻了,當然也蓋過為了空檔的幾分鐘播放的CD音樂。

    四個大男孩以最迅速的速度佈置好他們的表演空間。

    不到幾分鐘二切就緒。音調準了。每個人也各就各位。

    背著電吉他的大男孩捉起麥克風,綻出一朵迷人的笑容。「嘿,Everybody,準備好要high一下了嗎?」

    他獨特的嗓音具有一種特殊的舞台魔力,有些低沉,但每一個字都像石頭投進湖水中一般,在腦海裡喚起共鳴,像是要透進你的靈魂裡,心臟會不由自主跟著他的節拍跳動。

    「準備好了就說YES,AREYOUREADY﹖」

    YES!YES!YES!

    然後一個充滿魔力的表演就在一個和弦的帶領下開始了。

    舞台上的四個人瞬間成為現場唯一的發光體,舞台下的樂迷都是追逐星光的峨。

    「現在,我要發表一首歌。」電吉他手擠出憂傷的眼色。「別人失戀了不是跳河就是開瓦斯,我失戀了該怎麼辦?」

    台下一個少女搖晃著雙手尖叫道:「吉米別哭,你還有我!」

    大男孩笑開了。「賓果,就是『吉米別哭』。」

    伴奏的旋律一轉,低沉帶有磁性的嗓音撞進了每一個樂迷的心。

    「他在放學公車上遇見一個綁辮子的大眼睛女孩,

    她的眼睛盯著窗外,沒看見有個男孩想說嗨,

    怕她眼裡寫滿驚慌不敢告白。

    女孩、女孩,

    妳跑得太快,追不上妳實在很悲哀。

    我叫吉米,很喜歡妳,看到妳就口吃又無奈。

    啊,女孩等等,別讓別人把走妳,

    不然我可要哭泣

    吉米別哭、吉米別哭,

    總有一天有人會明白你其實很可愛」

    Dave,音樂界的名製作人,喝著酒吧老闆請他的啤酒,很滿意他今晚沒有白來。

    他找到了他要的黑羊。

    幾次安可曲滿足了樂迷,主場表演結束後,「戰慄飛行」的四個大男孩如往常般待樂迷散盡後,留在舞台上收拾自己的心愛器材。

    然後他們會待在酒吧裡喝上一杯才離開。

    「吉米,」酒吧老闆走到舞台前喚道。「樂器收好後,一起過來一下。」

    將電吉他裝進箱裡,吉米抬起頭道:「什麼事?老張。今天是月結的日子嗎?」他們雖然不是職業團,但是豐厚的紅利可以讓他們添購新的樂器。

    「不,比結紅利更好的事。」老張笑道:「來,來嘛,介紹個人給你們認識。」

    傑傑拆下一隻鼓,納悶地看著老張。「什麼人啊?」

    被介紹的那個人已經主動來到了舞台前。他跳上舞台,對著四個大男孩露出詭異的笑容。

    喬已經收好他的keyboard,站在阿力旁邊。阿力戳戳吉米的手臂,低聲道:「喂,他笑得好詭異。」

    吉米則張大眼睛戒備地盯著這個穿黑衣的陌生面孔。「找我們,有事?」

    聽到「有事」兩字,四個大男孩立刻站在同一陣線,同仇敵愾準備應敵。

    老張笑著要打圍場。

    但Dave已經遞出他的名片。「想不想摘星星?我可以把你們捧上天。」聽起來像是:想不想吃糖?想吃就跟叔叔走的綁架伎倆。

    男孩們捏著那張燙金的名片瞪大著眼。「你是那個」

    Dave微笑。「可以把你們捧上天,讓你們摘下星星的人。」

    吉米看了老張一眼。老張點著頭。

    面面相覷半晌後,四個人閃到角落去商量。

    「這是個千載難逢的機會。」阿力興奮到必須壓低聲量。

    傑傑附議道:「如果他真的是那個人的話,我同意。」

    比較冷靜的喬說:「我不想摘星星。」但是他剛退伍,工作還沒著落。「我想賺很多錢。」

    阿力說:「我們都當過兵了,傑傑也還要兩年才會入伍。我那個工作有跟沒有一樣,要問我的話,我投同意票。」

    傑傑道:「我家裡人同意,我就同意,不過我想不用再麻煩問他們。」

    「我同意。」這是喬。「老張都點頭了,不會有錯。」

    三人都行使同意權了。三雙眼睛一致看向未表態的吉米。他是Band吉他手兼主唱,創作力強,又是靈魂人物,他們不能沒有他。

    「你現在那個工作會扼殺你的音樂細胞。」傑傑說。

    吉米在網絡公司當工程師。是他們四個人當中最有「錢途」的一個,(在故事發生的那個年份,網絡才剛剛發達,懂程序語言的工程師更是奇貨可居。)

    阿力的現職是汽車業務員。「我一直夢想著要當明星。」

    喬:「出唱片可以賺很多錢。」

    「更何況,」三人連成一氣。「我們都愛搖滾樂。」瞪著他。「吉米?」

    吉米不說話,並不表示他沒有興趣。就像阿力說的,機會千載難逢。每個玩音樂的人都知道,Dave從來不浪費時間在不會紅的個人或團體。會被他看上,表示他們有一定的實力。而有實力的人是不必擔心會失敗的。

    「好吧,就讓我看看我們可以紅到什麼樣的程度。」

    「YA!」四個人八隻手緊握在一起。

    也許是因為由Dave擔綱製作的唱片沒有一張不賣座的。

    也許是因為「戰慄飛行」四個大男孩天生具有群眾魅力。

    新片上市短短三個月內,他們成為家喻戶曉的搖滾團體。

    半年內他們發了兩張唱片,辦了一場南北大型演唱會,門票在短時間內便銷售一空,每個樂迷口中唱的全是「戰慄飛行」的主打歌,少年少女的房間則掛滿四個大男孩的大型海報。

    金錢、權力以及迅速竄紅讓他們初嘗變成另一種人的滋味。

    傑傑,是個蹺家少年,對學校和家庭的事完全沒興趣,只喜歡打鼓。

    阿力,升學窄門下的犧牲品。服完兵役後為了生存只好投入汽車銷售業,而初初入行的他自然賣不出幾部車,紅利加底薪根本餵不飽他自己。

    喬,有自閉傾向的人格,音樂是他唯一的慰藉。當然在社會化的過程裡,也認知到金錢的重要性。

    吉米,在寄養家庭的教養下力爭上游。相信努力就能成功的樂觀主義者。

    成為紅透半邊天的大明星讓這四個大男孩深深覺得自己像是走進了童話故事裡,成了故事中的主角人物。

    在那個世界裡,沒有悲傷、沒有眼淚。有的只是幸福快樂的日子以及完美結局的保證。

    在那裡,他們不是社會競爭下的失敗者,籠罩在身上的光環足以讓他們忘記有多少次在夜深人靜時,為這個不瞭解他們的世界而低聲哭泣。

    傑傑捧著一大堆歌迷的信件和禮物,不敢相信地說:

    「以前從來沒有人寫過卡片給我,我還是第一次收到這麼多信和禮物。」他拆開一封信念出其中一段。「傑傑,你好可愛,我愛你。」他驚奇地說:「真是神奇。」

    阿力翻著進口跑車的型錄。「我想我可以買得起這輛藍寶堅尼了。」以前賣車給別人的他連一輛國產車的頭期款也付不出來。今非昔比,他的身價不同了。「等我買了車,我們一起去兜兜風。」

    喬還是有著自閉傾向。但是他開始煩惱這麼多的錢要花多久才花得完。

    吉米把時間花在練歌和寫歌上。

    「該練習了。」他說。他很清楚現在的歌迷有多挑剔,如果他們的水準下降,不用多久他們的聲勢就會走下坡。

    他嚴格的要求他的隊友將每一個細節處理到最完美。

    一百分完美還不夠,他開始要求兩百分的完美。接著,是三百分。

    「傑傑,你節奏不對。」說了很多次「重來」後,他瞪著鼓手。「你的手怎麼在抖?」

    傑傑聞言立刻按住雙手。「大概是練太久了。」

    「集滿一千次又沒有禮物,吉米,休息吧。」阿力已經自動自發地拿下他的Bass。

    喬打著呵欠。「到酒吧喝一杯吧。」

    傑傑丟開鼓棒。「我想跳舞。」

    大家都無心再練,只好丟下樂器,跳上阿力的跑車,飆到一間新開不久的舞廳。

    當夜他們玩得很瘋。

    「喝啊,吉米。」同伴們說。

    吉米一杯酒下肚後,立刻又有一杯遞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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