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頁 文 / 櫻桃
像是他,個頭吹了風就長,過渡時期,聲音一度變得粗粗嘎嘎。
他的骨骼在抽長,內在、外在都變得陽剛.連自己都可以感覺到,豐沛的男性賀爾蒙在血液裡呼嘯,「衝動」不已,徹徹底底是個「毛毛躁躁的少年郎」。
反觀祥馨,她更沉靜,容貌益發嬌柔,皮膚水嫩嫩,腰肢纖盈盈,身段朝著葫蘆瓜兒的曼妙曲線前進,百分之百是個俏生生的美人兒。
她那麼柔美,令他倍覺自己手粗腳也粗,好像輕輕碰她一下,就會把她碰壞,但他又按捺不住想看一看她、碰一碰她的念頭。
有一次,他們去看電影首映,入場時間還沒到,先去逛附近的百貨城,正想找間好餐廳,打打牙祭,再去看星際科幻片開開眼界。
兩個人並肩走著,實在是超尷尬,因為他……一直很想牽祥馨的手。
小時候玩遊戲,帶她這邊闖、那邊蕩,摸幾直遍小手部不算數。現在他想牽她的手,大有向她宣告「讓我們在一起吧!」的意味。
好了,現在動機有了,口號也有了,該如何行動?
十六歲的他心口狂坪,故作不在意地撥撥頭髮,右手垂下去,大幅度地擺盪一下。
「啪!」
輕輕碰了一下她的手腕,涼涼的、嫩嫩的……哎呀,就是沒握到!
他暗自著惱,因而沒看到祥馨偏到一邊的俏臉,正漾著竊竊笑意。
呵,心頭小鹿亂撞,徐千峰……居然想牽她的手耶。
雖然她念的是貴族女校,但有些同學早已有了跟異性朋友手拉拉手,到高級俱樂部去聯誼的經驗,耳濡目染之下,她當然知道,男生開始「不安分」的第一步,就是大手牽小手!
她注意過,徐千峰的手掌很大,骨節分明,手指十分修長。如果他們牽手,他的手掌會不會把她的小手全部包住?那是種……什麼樣的感覺?
她不自覺地磨挲自己的掌心,猜想他的手握她的手,他的肌膚碰她的肌膚,會不會跟自己的手指碰自己的手掌一樣,壓根兒沒什麼特別的感覺?
心裡胡思亂想著.她開始期待牽手的感覺,卻又怕他不想再嘗試。
事實上,她多慮了,徐千峰急得要命!
他再度發動攻勢,又摸摸頭髮,一臉酷到沒話說的表情,眼神認真到不尋常的地步,瞪著前方,反倒是沒長眼睛的大掌漫無目的地亂撈。
該助他一「手」之力嗎?祥馨很猶豫。
為了配合他的「撈撈樂」,她只好很僵硬地讓左手保持不動,在心裡喃喃念著:徐千峰,你這個大笨蛋,你有一米八,我才一米六,你好歹衡量一下我們之間的身高差距,要牽手才牽得到嘛──「格老子的,你們在磨蹭什麼?還不快點給淹牽手!」突然間,他們身後,傳來很像老士官長的吼叫聲。
叫……叫他們牽手?「誰」知道他們心裡偷偷想牽手?
兩個人停下腳步,不約而同地轉過頭,想看一下對方是何方神聖──「看什麼看,不服氣啊?」好凶!
兩個人火速地回視前方,用眼角偷偷瞄對方一眼,啊,面紅紅。
「還在看?!」
不敢了不敢了!心虛的兩人只好目視前方,動也不敢亂動一下。
「牽手啊,快點走啊,還拖拖拉拉地做什麼?等掩踹屁股啊?」踹屁股?
徐千峰在心裡大叫萬萬使不得。他是鐵打的身子,踹個十來下也沒關係,但祥馨可是水掐的女兒家,粉臀兒哪是他以外的人能動的?
一想到此,他的耳根辣紅了。
沒事想什麼臀不臀的,昨晚的春夢又上心頭,弄得自己亂緊張一把的。
「要踹囉!」最後通牒飆出來。
他馬上抓起祥馨的手。這一次,一撈就中!
喲荷,牽手了牽手了,他們終於牽到手了!
哇,她的手好嫩、好軟……
哇,他的手好大、好燙……
哇,好緊張好緊張,冷汗熱汗輪流冒,胸口磅磅磅炸響!
「走走走,快走快走!」「士官長」還是不滿意地吼。
除千峰滿腦轟亂,熱血沸騰,不該「激動」的地方也有了反應,只差沒踢起正步,以示謝意。
祥馨的手綿綿軟軟,好好摸,因為牽著手,兩人間的距離又拉近了,他聞得到她的髮香,甚至居高臨下看下去,還可以看到衣領微露的春光。
「爺爺,我們要吃麥當勞啦!」
「繼續手牽手走好,掩才帶你們去吃。」這時,一大一小兩個調皮蛋從後面跑出來,直奔向下的手扶梯,後頭跟著一位「一看就知道當年曾經幹過士官長」的老人家。
老人家朝他們眨一眨眼。這把年紀,早就歷經太多戀愛波折,肯定知道他們現階段的「瓶頸」,順勢推一把。
祥馨紅了雪頰,徐千峰打蛇隨棍上,牢牢地捉住她的手,再也不鬆開了。
說也奇怪,經過這次「打岔」之後,相處時的隔閡與尷尬就統統都消失了。
他們,不必言詔,不必宣誓,沒有波瀾,自然而然地,就「在一起」了。
這其中,有些事頗值得玩味。
他知道孟叔叔一直看他不順眼,視他為「偷走女兒」的「賊溜」,但自從他挺身擋下一槍,孟叔叔也只能摸摸鼻子,在心底默認了祥馨終歸屬於他的事實。
饒是如此,他第一次在孟叔叔面前牽祥馨的手,還是讓孟叔叔氣得直發抖,手上的報紙抖啊抖,好像有千金重,後來側面得知,孟叔叔那天晚上氣得根本睡不著覺。
誰理他啊?
接下來,祥馨十八歲生日那年,他心滿意是地偷走她的初吻。
後來,他二十五歲那年,因為與工作上的最佳拍檔起了衝突,最後不歡而散,那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憾事之一。滿心鬱悶的他,第一次留宿在祥馨的香閨,足足待了十二個小時才踏出門。
一踏出房門,他就毫不客氣地坐在飯廳裡,猛吃孟媽媽親手做的美食,活像之前累癱餓壞似的──當然,祥馨也是一副嬌慵人兒的模樣,看來毫不勝力。
那天的報紙,再度被孟叔叔抖得皺巴巴。
管他!
有一就有二,以後他就直接留宿在祥馨的香閨,過起了同居生活。
終於,到了訂婚這一天,結婚的日子也選妥了,他再也不用挨孟叔叔的白眼了。
「好了好了,兩個人怎麼對起眼來了?」好命婦人掩嘴笑。「以後有一輩子的時間可以慢慢對著看呢!祥馨,該過去收茶杯了。」「是。」她收回視線,跟著好命婦人一路走到前面去。
除千峰霸道的視線,鎖定了她的翩翩身影,始終不肯松離。
長輩們把茶喝完,將紅包置於茶杯中,放回茶盤,說著「百年好合」的吉祥話,她也在好命婦人的指點之下,對徐家親長的稱謂一一改口。
「該交換戒指了!」
祥馨被好命婦人撬扶著,坐上了面向大廳門口的高椅。
「腳踩在矮凳上,坐得正才會得人疼喔。」媒人站過來,權威地說道。「準新娘喜氣沖天,今天可比天還要大,腳千萬不能踩到地上。」徐千峰一步步地踏過來,站在祥馨的右邊,堂而皇之地握住她的手。
他的右手拿著以紅線相系的金、銅戒指,套上祥馨的右手中指。捨鑽戒而就金、銅戒指,是徐千峰的堅持,取的是「夫婦同心」的吉祥意。
「手指掛乎正,新娘才會得人疼。夫妻牽手共打拚,創造前途好名聲。」好命婦人吟著,突然瞪大眼睛地說道:「哎啊,祥馨,你要將中指屈起,千萬別讓他戴到底,以免日後被他吃定埃」徐千峰一聽,一下子將戒指壓到底端,擺明以後要把她吃得死死的。
「哎呀,這樣以後就要被吃定了啦。」連媒人也過來惋惜一番。
只有祥馨不以為意,依然是淺淺、慢慢地笑。
她知道,徐千峰不會讓她吃虧,即使是吃他的虧。
他才捨不得!
她從海晶的手中接過戒指,套入徐千峰的左手中指,才套到第二個指節,就放過他了。
吃定一個人,對她來講沒什麼意思──尤其是這個人早就被她吃定了!
倒是徐千峰看了她一眼,眼中儘是「你不夠在乎我」的埋怨。
他握住她的手,硬是將戒指往下推去,直觸到他的中指底端。
「我要把你吃得死死的,也要你把我吃得死死的,永遠不分開。」他誓言道。
祥馨淺淺的笑,笑他孩子氣,也笑他死心眼。
除千峰聳聳肩,不以為意。
至此,訂婚之於他們最重要的意義,已經告一個段落了。其他習俗如回禮、筵席、壓桌禮等,都有親友團代辦。
他已經訂下祥馨的下半輩子了,如果中間不出差錯,半年後他們即將完婚,到時他們就完全地屬於彼此。
不過……才半年時間,能出什麼差錯?
他們的愛情基礎深厚,天底下再也找不出比他們更契合的伴侶。
自他們交往以來,兩人從來沒有吵過架,也沒鬧過意見不合,每一次他的意見就剛好是祥馨的意見,他的想法就剛好是祥馨的想法,他們是如此地一拍即合,又怎麼可能會出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