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愛情過去式

第16頁 文 / 惜之

    「想養蠶寶寶?好怪!在我印象中,女生不都很害怕蟲?」

    「小時候,媽媽不讓養,她說毛毛蟲看起來很噁心,可是,我就是喜歡啊!看同學把蠶養得肥肥胖胖,好有成就。而且,你不覺得春蠶吐絲,是很壯烈的舉動嗎?」

    「不覺得!」蛻化是生命中最美麗、最偉大的過程,怎會壯烈?

    「春蠶到死絲方盡,臘炬成灰淚始干啊!」她用濤詞來佐證自己的觀點。

    「那是騷人墨客的看法,站在大自然的立場,繭是為了保護蛻變中的蠶蛾而產生,它不但不壯烈,還很溫暖安全。」

    「可是大部分的蠶蛾吐過絲後,面臨的就是死亡。人類要拿繭來縫衣制裳,相對的,蠶蛾就要拿生命來換取我們溫暖,它無法蛻變、無法成長。」

    「那是代價。」

    「不懂!」她用手肘在他胸前支起下頷,疑惑的眼睛等待他的答案。

    「蠶蛾在野地時,要面對蟲鳥威脅和食物來源等問題,進駐人類的生活後,它們只需要負責生長、繁殖,剩下的都有人類替它們張羅,再無需擔心其他,你說它不需要付出代價嗎?」

    「用生命來當代價?太殘忍。生命是世界上最神聖、也最偉大的東西,是人獸魚鳥也罷,是花草樹蟲也好,每個生命都該被尊重、被疼惜。」

    「你太心慈也太單純,等你真正出社會後,你會發現,別說植物蟲鳥,就連人的生命,在名利、權勢的相較下,都會顯得微不足道。」

    「汲汲營營把名利追到手之後呢?人死了,權力還保得住嗎?留了名、留下錢,頂多身後事風光一些,我不明白這些對人類有什麼實質意義。」

    「財富和權力在每個人心中都有屬於自己的定義。」

    「所以你選擇權貴,捨棄愛情?」她問得極小聲,但鍾闃還是聽到。

    他追求的不是權貴,而是平反,奪回總擎不僅是對爺爺的承諾,更是他身為鍾家人的責任。

    「不談這個,我告訴你,如果我們有寶寶,我絕不讓他學音樂。」樂樂拋開舊話題,那話題會讓她聯想到「結束」,她不想和他結束,只想和他「延續」,有寶寶,他們中間就有更多未來。

    「我才在想,有孩子我一定要讓他學鋼琴。」鍾闃說。

    「學鋼琴好辛苦,尤其走這條路、吃這行飯,堅持度不夠的人很可憐。」

    「我在你身上看不到可憐。」她身上如果找得出「可憐」,那全是拜他之賜。

    「小時候,一放學,左鄰右舍的小孩都是放下書包,先到同學家大玩特玩一頓,然後聽到爸媽喊人,才回家吃飯洗澡寫功課。

    不像我,放學以後,要趕著洗澡寫功課、彈鋼琴、上家教。

    中學時,別人在逛街、看電影、玩電動,我在練鋼琴,大學後,人家在談戀愛、修社會課程,我還是在彈鋼琴。我想我會那麼笨,大概是社會化不足。」

    「誰敢說樂樂笨,我的樂樂是聰明的小女生,她懂得選擇我,一個頂天立地的偉岸男兒。」玩笑話出口,才驀地想起,愛上他——一個被仇恨桎梏的黑道人物,不是聰明而是笨吶!何況,除了愛情,他能給她的有限。

    「你也會開玩笑?」樂樂抱起肚子翻笑過身。

    他改變了,不再是初識時的冰冷,他有了溫度人性,像個溫柔男人。

    這改變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沒有注意過,但是樂樂相信,是她的愛情改變了他。

    「這玩笑很糟糕嗎?」看她捧腹,他懷疑地抓抓頭。

    「不糟糕,只是有點爛。」她朝他吐吐舌頭。

    「樂樂,你被教壞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告訴我,是接近了哪塊松花墨,你才被染得髒兮兮?」

    「墨?我想想看……有了,我認識個愛穿黑衣黑褲、愛戴墨鏡的黑道人物,你說夠不夠『墨』?」她意有所指的瞄向他。

    「你儘管皮好了,我倒要看看,你能調皮到什麼時候!」他掐掐她的粉頰說。

    「是啊!還能皮多久呢?」

    不說,不代表不想,表面上,她對著他說說笑笑、對他撒嬌依賴、她纏他鬧他,擺明了不能沒有他,可是這些「擺明」,能阻下他的計劃嗎?她不敢肯定。

    「只要你堅持,你可以在我身邊皮上一輩子。」他盼望她堅持、希望她堅持,但她會妥協嗎?對她,他也沒有分毫把握。

    她能堅持嗎?她一向是個沒有主見的女孩子,她既不勇敢、也不夠獨立,要她獨自面對父母師長的責難、社會輿論的攻擊,她做不到。

    但是,她有足夠的耐心,她可以等,在世界的角落裡、在沒有他的陰影中等,等待他想把她正大光明地攤在陽光下那天到來。

    「樂樂,為什麼不說話?」他翻過身,撥開覆上她頰邊的散發。

    「你說什麼是幸福?」她突如其來問。

    「幸福就是當你的包袱,看你背得汗流浹背、雙腿發軟,都不喊累。」

    「把你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你的性格真仁慈!」

    「我和釋迦牟尼佛是拜把兄弟,自然是仁慈,無庸置疑。」

    「羞羞臉。」她用手指去刮他臉頰。

    「樂樂,你的幸福是什麼?」

    「在陽光下,肆無忌憚地把你口袋的糖果全部吃光。」

    「那很容易。」

    「我說的是陽光下,沒有其他女人的陽光下……」

    果然,她給得起他幸福,他給不起她幸福……

    空氣變得靜穆,沒人能接出下一句,午後,太陽悄悄地爬上窗台,射進一方斜斜的金黃,冬天到了,陽光變得單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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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地下廚,炒了兩人份的蛋炒飯,和一碗公的紫菜蛋花湯,擺上桌,他們面對面人坐。

    「這是你第二次做蛋炒飯。」舀起一口放進嘴巴裡,她的手藝好得沒話說。

    「不對!我住進這裡一百三十七天,在想你的三千多個鐘頭裡,我做夢夢見過你八十九次,做過兩百一十四頓炒飯、你回來過二十三次、我們一起出去過七次……」

    「你要跟我算總帳?」捏捏她的鼻子、叩叩她的額頭,鍾闃眼底淨是溺愛。

    「別急,聽我把話說完。」她繼續剛剛的話。「你給過我三十三顆糖果,扣掉我吃掉的兩顆,我還有三十一顆,對了!我還彈過十六次鋼琴給你聽。這一些是我們在一起的所有紀錄。」

    「這些紀錄並不豐富。」

    「想讓它再豐富一些嗎?」

    「你有好建議?」

    「我想邀請你去參加我的音樂會。」

    「你要辦演奏會?」很詫異,沒聽她說過。

    「是的!和爸爸、媽媽、小弟一起。你會去聽嗎?」

    「當然,把票給我,我要貴賓席,座位太差我不去。」他沒半分遲疑。

    「真挑!第一排正中間好不好?到時,不只是你在台下看著我,我也會在台上偷偷看你,看你有沒有打瞌睡。」樂樂舀起一口炒飯,把它們塞進他的大嘴。

    「我的音樂素養有那麼差嗎?你太瞧不起人。」叉起腰,他佯裝生氣。

    「我是不看好你。」她歪著頭瞄他,臉帶懷疑。

    「既然你這麼說,我那天要是不在會場上打呼,豈不是太對不起你的預估!」

    「你敢!」

    他正色,走到她身邊,把她抱在膝間,暖暖的氣息吹吐在她頸邊。他說:「以前敢,現在不敢。」

    「為什麼?」

    「以前的樂樂又溫柔又善良,不會對人發脾氣、不會指著別人鼻子說『你敢』;現在,她凶得很,拿我幾顆糖、我回家幾次、我帶她出門幾趟,她都拿筆一一給我記下來,你說,我還敢不聽她的話嗎?」

    「沒辦法,物以類聚,你把我帶壞了,只好『聚』在你身邊,不然走出去和旁人結交,人家的爸媽會跳出來罵我,說我把他們小孩給帶壞。」

    是他的寵,養大了她的膽子,讓她學會肆無忌憚;是他的溺,養刁了她的胃口和性情,讓她對他做盡所有女人不敢對他做的事。

    「那麼就…直『聚』下去吧!安安分分別去動歪腦筋,成天想離開我。」離婚期越近,他的心越恐慌,失去她的危機籠罩著他,在他心間投下陰影。

    「只要你安安分分別動歪腦筋,我絕不離開你。」她盜用他的話。

    「你很固執!」他下結論。

    「不,我一點都不固執,我很少有自己的意見,很少不去順從別人。」

    「既然如此,為什麼不順從我?就聽我這一次,總有一天你會得到你要的。」

    「我很貪心的,愛一個男人,我要全部的他,不要只佔住他生命的一小部分。」伸出兩手抱住他脖子,他好高、好大,她圈不住全部的他。

    這些天,她不斷問自己,他和岳小姐的婚事還在繼續籌辦嗎?他們訂好結婚日期了嗎?她到底還能在他身邊留多久?一自問,心就惶惶然,找不到定位點,百思不得解,只想出連日偏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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