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慕戀公式

第8頁 文 / 惜之

    人生最美妙的事,莫過於——天天睡到自然醒,睜一眼,翻過身,朦朦朧朧繼續睡,再次等待下個自然醒。

    鈴……鈴…………手機響了,擾不醒她,她是最難喚醒的賴床姑娘,從小到大,被老師罰過最多的事就是遲到。

    手機聲響停住,沒多久,尖銳的電話鈴響起,辛穗仍不為所動,十聲、二十聲、三十聲……她在蓬萊仙子家,新茶剛泡好。

    終於,住在厝邊的表嫂聽不下去,繞到她家客廳接電話。然後,比電話鈴響更具威力的表嫂嗓門,親自走了一趟蓬萊仙島把她揪回來。

    「阿穗,起床啦!阿穗,卡緊起床啦!」

    揉揉惺忪睡眼,她搖搖晃晃走下床,拉開門,魂還沒回數招全。「火燒厝嗎?」

    「不是啦!你的頭家在火車站,他叫你去接他。」好久沒回家,表嫂的台灣國語聽起來親切極啦。

    「頭家在火車站?」抓抓頭,弄不懂表嫂在說什麼?直到百分之九十的靈魂重返肉體……「頭家?你說……」突地,她眼睛瞪奇大。「他是不是叫谷紹鍾?」

    「對對對,他說他人在火車站,等你去接他。頭家要來,你怎不告訴我們一聲?快一點,你去換件整齊的衣服,我讓你表哥開貨車去幫你接頭家。」

    表哥去接?不!那傢伙古怪得很,說不定,他會打死不上表哥的車。

    「表嫂,不用了,我自己去接他。」

    「可是摩托車都讓你阿弟騎到田里去。」

    「我騎腳踏車去,表嫂我不跟你講話了,我要快點去刷牙洗臉。」

    衝進浴廁,她在五分鐘之內完成出門準備,前腳跨出門,才發現自己的頭髮沒梳。

    扭身回房,幾個流落,發覺自己的頭髮居然留這麼長,從肩膀下方算起,足足有二十分分。

    從小到大,她還沒留過長髮,一是沒耐心、二是懶得梳整,沒想到他說句——我喜歡看長髮女生,她就為他留起一頭累贅。

    喜歡他嗎?真的好喜歡!喜歡到想起他會不自主微笑;摸著他讀過的書,指尖會微微發麻;聞到他的氣息,會沁心舒暢,甚至被他那雙老拿她當籃球丟的手觸到,也會出現一陣陣無解的心悸。

    喜歡一個人,心情像正在發酵的水果酒,甜甜的、帶著醉人芬芳。

    對著鏡中自己,鮮紅的笑臉張揚,她的好心情無法就地掩埋。

    他來了!這代表什麼?

    代表他喜歡她在身邊,一如她喜歡留在他身旁?

    在他身邊待著,即使沒做事,即使只是和他那張撲克牌臉對望,她都會覺得幸福。

    偷偷瞧他的臭臉、偷偷盯著他在計算機桌前渾然無覺的專注神態,偷偷在他的書上留下自己的心情,她都會好快樂。

    辛穗是在保守鄉村長大的女孩兒,要她主動追求男人,辦不到。她寧可隔著「朋友」的紗幕,耐心等待,等待哪一天,他發覺自己對她不再是朋友。

    然,他來了,在她第一次離開他、在她第一次請長假的時候來了。

    他忍受不了一日不見的三秋苦嗎?他也會思念她嗎——在只分隔一晚之後?

    也許、也許他們可以在這次敞開心情,也許、也許經過這次假期,他們會有所不同。

    輕吸氣,她對自己吐吐舌頭,喜歡一個男人,真是一件麻煩工程!

    「阿穗,你還沒出門?快點啦!對了,中午帶你老闆到我家作客吃飯,我殺一隻雞。」

    「好。」她利落地在耳側綁起兩根麻花辮。

    「好還不快出門,讓老闆等太久不好意思。」表嫂聲聲催她。

    辛穗趕緊跳上腳踏車,她拿起中學時期趕遲到臨界分的精神,一路往前衝刺。

    ######################遠遠的,她就看見他。

    柱子般的一叢桿在那裡,來來往往的人多少都會回頭看他一眼。不只是因著他的身高、他一頭金色頭髮、他帥得太過的五官,還有他那滿臉的不耐煩。

    這路騎來,她還以為他會等得脾氣大發,會夾帶一肚子火氣搭下班車返回台北。可是——沒有!他沒有離開!

    一個簡單的旅行袋、夾著書本的橫胸雙臂地猜測他太陽眼鏡下面的眼睛已經噴出煙火。

    餘光閃過,笨笨騎腳踏車的身影落入眼中。

    她來了!空蕩蕩的心被填得滿滿,僵硬的眼角變得柔軟,他失落的心在她離開後的第二十一個小時尋獲。

    「你怎麼來了?」仰角六十度看他,等他傾洩不滿。

    太陽曬得她眼睛花白,定定望住他,脖子沒有發酸,頭沒冒金星,原來仰角六十度看人已經成了她的習慣。

    他抬起手,眼寬一掌就要朝頭劈下,旁邊路人驚呼一聲,下意識偏過頭要躲,但辛穗沒閃人,還是直直站著對他笑。

    他的手從空中落下,揉揉她的頭,把她被風吹得亂糟糟的劉海拔正。輕歎氣,輕得連他自己都沒有察覺。

    以前、他手一抬,就是要丟枕頭、揍人,可是……………不清楚幾時起。他的打人動作成了幫她整理頭髮的細膩,他習慣了不凶她、她則習慣了不怕他。

    放下手,他又是一臉不馴。「我不能來?」

    不答,她接過他手中的包包,和腋下書本。

    這本書……有記憶!她還記得自己在裡面提的句子,翻開書背,沒錯,就是她印象中那一段。

    我在哪裡?在你一旋身就能碰到我的距離。

    我在哪裡?在你展開雙臂就能擁抱我的地方。

    我在哪裡?在你閉起眼睛就能感受到我的空間。

    我就在……你的朋友界線之外……等你靠近。

    笨笨於斜陽西照的黃昏「你用這個車來接我。」他輕蔑地看著她的「座車」。

    「是啊!很抱歉,我本來是想租輛航天飛機來迎接你的,可是你來得太突然,別說太空梭,連七四七客機加長型豪華禮車都臨時缺貨,只能請你暫時將就。」

    把書塞到他的包包中,背在自己身上,辛穩跳上腳踏車。「上來吧!」

    「下來!」手一扯,她又成了他手中籃球,隨地操控。

    「你罷坐?先告訴你,我不能搭出租車,怎麼樣我都要把這部車子騎回家,它是我未來八天的交通工具。」

    他粗魯地把她身上的包包拉下,丟入少一根螺絲釘、歪歪斜斜的車籃中。

    「都營養不良了,還背重東西,難怪長不高。」

    「我長不高是因為我已經過了發育期,跟營養沒關係。」她勇於反駁他,她的大膽是讓他的虛張聲勢給訓練出來的。

    沒回話,下一秒,他坐上椅墊。「不上車?你要用跑的回家?」

    喧賓奪主!辛穗嘟起嘴,坐上後座。她又淪入他的控制之中。

    「抱好!」拉起她兩條手臂圈住自己的腰,他又叮嚀一句:「不要鬆手,會摔下去。」說著,自顧自的往她來時方向騎。

    貼著他的後背,他的專屬味道又鑽進她的鼻息。

    很難去形容這種味道,溫溫的、不難聞,有點像樹木,但不是加了芬多精的合成香水味。

    貼近他,她覺得很安全,雖然明知道讓這輛殘弱舊腳踏車負載他們,是件非常不安全的事情。但在他身旁,理智會識趣退位,讓感覺主宰一切。

    「笨笨,你家在哪裡?」他的聲音傳來。

    「你在前面路口右轉。」她的手一往前指,他就把她拉回自己的腰間,結果,連連說了幾次,他的心思都擺在她伸出來的手上,根本沒把她的話給聽進耳朵去。

    「超過了啦!我家不是從這裡走。」她大喊一聲.直覺跳車。

    嘎吱一聲,他緊急煞車。

    叉起腰,本想大聲吼叫的,但看見他巨大的身體壓在小弟的瘦弱車上,卻又忍不住笑出聲。

    可憐的車子,願主保佑你!阿門!

    幾個利落動作,他連人帶車繞回她面前。

    他又生氣了!辛穗先發制人。

    「我已經告訴你,我家要往那邊轉。」她指著另一個方向,裝無辜。

    笨!他是在氣她跳車,路走錯,了不起再繞回來,想跳車,要是她沒用相同的速度往車行方向跑,很容易摔車的。

    他的物理定論沒有錯,可是,他忘記笨笨跳的是腳踏車,不是火車。

    「不要生氣嘛!我家不遠了。」

    果然,嚥下氣,對一個完全不理解別人為什麼生氣的女人,你很難繼續對她生氣,再氣,只會顯得自己跟她一樣愚笨。

    「我聽不到你說話,坐前面。」

    「哦!」坐到他身前的鐵桿子上,背貼住他的身體,就像靠著一堵牆,穩穩當當,安全可靠。

    是不是……她先愛上留在他身邊的安全感,然後才愛上他?還是先愛上他的壞脾氣,再愛上他?

    不知道耶!不過,愛他是事實,他愛她……是期盼、是夢想。

    哪一天,美夢成真,她要問問,他是從她的哪裡開始愛上她?是她的可愛、溫柔、好脾氣,還是……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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