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 文 / 葉小嵐
她和往常一樣挑了一堆東西,有豬血糕、蘿蔔、豆腐乾、天婦羅、黑輪、玉米,但是她好像是挑來看,不是挑來吃的。
「你到底怎麼了?」
「月底我要去一趟歐洲。」她低著頭的說。
「你去歐洲做什麼?」他的聲音有些尖銳,而且很反對的意味在。
「去採購一些衣服,也順便瞭解一下歐洲服裝的流行趨勢啊!你忘了我開了一家服裝店,專門賣歐洲的衣服嗎?」她故意諷刺的對他說。
「去多久?」
「一個月左右。」
「一個月!」他的語氣好像她說的是一去不回似的。「為什麼要這麼久?」
「歐洲可不比去高雄,而且歐洲有那麼多的國家,那麼多的東西可以看,那麼多的地方可以去,一個月還是我所能估計最短的時間呢!」她不知道他這麼大驚小怪的原因在哪裡。
「我不准你去!」他脫口而出。
「什麼?!」她瞇起眼,像她這種崇尚女性主義的女人,是不准男人命令她或告訴她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什麼准、什麼不准。
「我不希望你去!」她的態度教他改了口。
「你為什麼不希望我去?」他想說他無法忍受她離開他這麼久,而公司的事又不容許他離開一個月。
「你有沒有想過要結束服裝店?」
「你說什麼?!」她不相信他居然作出那樣的建議。
「反正你又沒有從服裝店裡賺到大錢,還得每年幾趟的往歐洲跑,算一算很划不來。」他的意思是希望她一直都留在他的身邊。「我可以給你足夠的生活費,你可以過得很舒服。」
「對,像只被養的寵物或是只等著你「臨幸」的女人?!」她火冒三丈的說。
「我——」
她猛的站了起來,頭也不回的往外衝。
方衛國隨手從口袋裡掏出了一疊錢,數也沒數的就丟了幾張在桌上,他一秒也不敢多耽擱的追了出來,他知道她平日是沒什麼脾氣、很好說話,但一旦拗起來時,她能逼聖人失去控制。
他在巷口的轉角處跟上她,他抓住了她的手臂,阻止她再往前走。「你今晚到底怎麼了?」她冷冷的不開口。
「那部電影——」
「和電影無關!」
「那——」
「令我生氣的是你的建議、你的想法!」她怒瞪著他。「那家服裝店是我的心血、是我的孩子,我為它付出了一切,不管它能不能讓我賺大錢,那都是我的心血結晶,而你居然叫我結束掉?!」
「我——」他真的說錯話了。
「我明明是個獨立自主的女人,你非要把我弄得像個只能靠男人吃飯的女人嗎?」她愈說愈生氣。「你以為錢就能買到我嗎?」
「我錯了!」他勇於認錯。
「你的確是錯了!」
「我只是不希望你離開這麼久!」如果今天他用的是另一句話,她可能會不去,她可以派公司的小姐去,畢竟她也不想離開他那麼久,但是他沒有說出那神奇的三個字。
「我還是要去。」她雖然不氣了,但是她去歐洲的決定也沒有變,除了去挑衣服,她還打算好好的考慮一件事,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方衛國一直以為女人是脆弱的、是依順的、是可以哄騙的、是可以讓男人掌握的,至少他以前碰到的女人是如此,但是杜倩不同,一開始她就表現得與眾不同,她和那些女人不一樣。
「如果我把事情揶一揶──」他準備和她一起去。
「你打算去幫我提皮箱、拿行李嗎?」她不打算讓他跟的問。
方衛國又一次的說不過她,又一次的只能讓自己默默的接受她的決定。
「如果你怕無聊、如果你怕寂寞,你可以去找很多女人。」杜倩好像要嘔他似的。「你的魅力還在,你也很捨得花錢,你不會缺女人的,而且這麼久了,你好像也該換換口味了。」
他的表情開始變冷,他的心也開始在沸騰。「如果這是你的最好建議,或者我會去做。」
「你該做!」她賭氣道。
這是他們的第一次口角,第一次他們帶著怒氣回家,或者他們需要全盤的檢討他們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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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不時的瞄著宣宣,希薇君正一心兩用。
她的膝蓋上攤著一本散文,而宣宣正和一群小朋友在玩捉迷藏,午後的公園總有不少的小孩聚集,宣宣需要同齡的伴,而她則需要曬曬太陽,看看她一直想看卻好像始終抽不出時間看的書。
既然言哲並不贊成她交朋友,她也只有接受他的決定,不管他的理由是什麼,她都得尊重他,或許這就是為人妻的悲哀,不像薇雅,只要她喜歡,她什麼都可以做,沒有人可以管她。
心思回到散文上,她希望這個下午至少能讓她看完三分之一。
忽然有人在她的身邊坐下,她以為是某個小朋友的媽媽,想和她聊聊天,所以她微笑的抬起頭,但馬上她的笑就僵在她的臉上。
「嗨!」汪奇民一張愉快的臉。
她輕輕的點點頭。
「又見面了。」他說。
「你的餐館中午不營業嗎?」
「只營業到兩點,下午休息,一直到五點半才開始再營業。」她看看宣宣,沒有回答。
宣宣也看著他的媽媽,因為他發現到媽媽的身邊坐了一個男人,當他認出那個男人是上次送他氣球的餐館老闆時,宣宣還和他揮了揮手。
汪奇民也朝宣宣揮手。
「你兒子記得我。」
「宣宣一向有很好的記性。」
「你沒有帶著你丈夫來我的餐館吃飯。」汪奇民有些抱怨的問道。
「他喜歡吃我做的菜!」她一句話就搪塞過去。
「你沒有跟他提到我的事嗎?」
「提什麼?」她望著前方的那一大堆小孩。「我什麼都不必和我丈夫提,我也不需要交什麼朋友,請你不要再說什麼和我做朋友的話,加重我的困擾,我沒有那個時間,也沒有那種心情。」
汪奇民該尊重她的決定,他該轉身走開,不該看到她和她兒子經過他的店,他就一路的跟到公園來。
「如果不交朋友,有空的話我們可以一起聽聽音樂會或逛畫廊嗎?只是結個伴同行。」
「你──」
「這樣也不行嗎?」他明知道她的弱點,他好像能猜透她的心,知道她開始對生活不滿,知道她喜歡聽音樂會、逛畫廊,他把他自己說得好像是她的同類似的,他要叫她向他舉雙手投降,只因為他是對的?
「不行!」她冷冷的拒絕。
「我心裡沒有鬼!」
「你會這麼說就表示你心裡有鬼。」汪奇民豁出去了,既然她都能說得這麼尖銳,他也不必再如此的小心翼翼。
「就算我心裡有鬼,我也沒有什麼歹念,我並不是要破壞你的家庭,只是你臉上的淡愁吸引著我,只是你的一顰一笑令我不能自己,我不知道你的丈夫懂不懂得珍惜你,但我──」
「夠了!」她不想再聽下去,也不敢再聽下去。「你沒有資格和我說這些話。」
「你的身上有一股不滿現狀的氣息,我感覺得出來。」他厭低音量,不管附近的小孩是不是聽得懂,他不希望她兒子回家去傳達不正確的訊息。「我不是要救你,我只是也有同樣的不滿,以為我們可以合得來。」
她側過頭的去看他。
「我是學藝術的,但是為了生活,為了每個月可以寄錢回南部的老家,所以我選擇開餐館。」
她的眼神迷離了些。
「我開餐館是因為每個人都得吃飯填飽肚子,但並不是每個人都需要藝術,都能懂藝術。」他有懷才不遇的感覺,也有為五斗米折腰的感慨。
「我不懂藝術。」
「但你懂得欣賞。」
「你錯了!我只是一個家庭主婦。」
「你不只是一個家庭主婦。」
「我是!」
「你不是!」宣宣好奇的望了望他媽咪這邊,不知道叔叔和媽咪在吵什麼,如果叔叔敢欺負媽咪,他要趕過去保護媽咪,去打壞叔叔。
希薇君知道自己的心被挑動了,宋言哲就不像汪奇民這麼的瞭解她、這麼能看穿她,言哲不知道她的心裡在想什麼、渴望什麼,但是汪奇民卻知道,而她原本堅定的立場卻開始不穩。
「下個星期一,仁愛路有家畫廊要舉辦畫展,你想去嗎?」他凝視著她。
「宣宣……」她居然在考慮兒子要托誰帶,她心裡已經決定要去了。
「我可以幫你找人帶。」
「不!我自己會找人。」
「那你願意去了?」他整個人都振奮了起來,他終於說服她了。
找人帶宣宣不是問題,問題是有了這第一次,以後就會有第二次,到時她的心收得回來嗎?到時她可以再忍受言哲的疏忽或是漠不關心?言哲的粗枝大葉和漫不經心嗎?那這個家……
「不要猶豫!」他不能讓她再改變心意。「只是看一場畫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