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傻大姐與大富豪

第9頁 文 / 葉小嵐

    「真的?真好玩。怎麼這麼巧?」

    「可不是巧得離譜嗎?所以常常有人錯把我當作他。」

    「你也用不著跑嘛,告訴他們你不是就行啦。」

    「相信我,這種事常常發生,我每次否認,他們都以為我是謙虛。我不開溜,拉拉扯扯,到最後,那頓飯變成非吃不可。我哪能冒名頂替去白吃呀!」

    「有理。那位真正的金醫生,有沒有被當成是你過?」

    他做個苦臉。「這就是不公平的地方。從來沒有。你看,人的命運多麼奇怪。同名同姓,貌且相似,但出身不同,便一個是名醫,一個是工人。」

    「醫生和工人都是自食其力,在我看來,很公平。你因此自怨自艾自卑嗎?」

    「現在不會了。你給了我無比自信,使我覺得我並不比別人低下。」他柔聲說。

    孟廷嫣然。「真高興你明白了。人與人之間,本來就不應有高下尊卑之分。」

    忽然傳來一個女人大聲尖叫。

    「啊!救命呀!搶錢啦!抓賊呀!救命啊!」

    孟廷的記者本能馬上直接反應。

    眨眼間,她已跑向聲音傳來的方向,少安也急起直追,卻連孟廷的影子都看不見。

    待他趕到,孟廷已揪住搶錢的男子,是一名年輕人。

    「年輕力壯,不務正業,在街上搶女人錢包,你慚不慚愧?」她用英文訓斥搶徒。

    搶徒的胳膊給她反扭著,痛得用法文哇啦哇啦喊叫。

    「他說他不敢了。」少安翻譯道:「他家中上有高齡祖母和老娘,下有一群嗷嗷待哺的小孩,他失業,不得以出此下策,求你放了他,他一定改過自新。」

    拿回錢包的女人把錢包緊緊抱著,也在哇啦哇啦。

    「她說什麼?」孟廷問少安。

    「她說他胡說八道。她已經是第二次被他搶了。」

    搶徒向女人大聲嚷嚷。

    「他又有何話可說?」

    少安忍俊不住地笑。「他說她胡說,他上次搶到的錢包裡根本沒錢。」

    孟廷大奇。「咦,這人有毛病?上次搶了個沒錢的錢包,這次還搶同一個人?」

    來了個警察。還來得真慢。

    少安說明之後,警察給搶徒戴上手銬,向兩個中國遊客道謝和道歉。

    女人拿了個五分銅幣酬謝孟廷的見義勇為。

    她笑著收下,做個紀念。

    「要不是一份單位太小,已不發行,最小的銅幣單位改為五分,她大概會給你個一分。」少安說。

    「大小多少無關緊要,她的心意已勝過幣值。」

    給這一鬧,孟廷不覺掃興,反而十分開心。

    「你跑起來速度真驚人,該不會做過田徑選手吧?」

    「哎,職業病。」她脫口而出。

    「職業病?」少安茫然。

    孟廷伸手摀住嘴,乾笑。

    「呃……我常常要趕赴各地開會,或趕生意約,趕來趕去,有時交通堵塞,車子動不了,索性下來用跑的,就這樣鍛煉出來了。」

    少安大笑。「穿著高貴的套裝,拎著公事包,腳上是高跟鞋,你在街上狂奔?真希望我有機會目睹這一幕,一定精彩萬分。」

    她想想他形容的那幅景象,確實滑稽,便也笑起來。

    「幸好我在巴黎不必如此,否則可能會被路人當成搶徒,將我抓住送警法辦。」

    呼,有驚無險。

    兩人心裡都暗自慶幸沒有穿幫。

    為了不讓他感到自慚形穢,孟廷和他出遊時,都只穿她帶來的,僅有的一件代表她原來身份的牛仔褲和T恤。本來想使自己看起來具千金身價的昂貴衣服,反而派不上用場。但她不覺得遺憾。

    少安卻一直後悔這次輕裝簡行,像樣的西裝都沒多帶一套。

    好在他們不是在路旁買熱狗夾麵包果腹,便是去吃速食簡餐,不需要什麼正式衣裝。

    同時,他們多半各付各的——在孟廷堅持之下。或這次少安付了帳,下回她便堅決請客。

    少安很想改變這種模式,不知如何做才好。

    多麼奇怪。以往和女人約會,他付帳,只像是一種自然形式。

    男人追求女人,請她們,似乎是理所當然的。

    問題是,少安沒有追求她們。

    「我們去XXX吃飯,好不好?」總是她們如此說。

    聽起來是問他,實際上是告訴他:我想去XXX吃飯。

    他總是十分隨和。「好。」

    吃飯嘛,在哪吃有何不同?

    到後來,他一聽到那些餐廳的名字就胃口盡失。

    貴是另外一回事,老是牛排、山珍海味,膩死人了。

    女人不是都怕胖嗎?

    她們也不是不怕,先大啖一番,再花錢去減肥中心或美體中心減肥。

    孟廷吃得也多,食量比他還大,但是她不講究排場、氣氛,不非去華麗的餐廳不可。只要開心,熱狗也吃得津津有味。

    熱狗夾麵包,她可以連吃四、五個。

    她不讓他付她那一份的帳,少安漸漸感到不舒服。

    不關大男人主義的事。

    不是說了嗎?男人追求女人,和女人約會,付帳,天經地義。

    他想和孟廷約會。他想追求她。

    少安呆住了。

    慢來,慢來,他告訴自己。

    她相信他是個雜工,所以她想他沒有經濟能力去高消費場所。所以,不表示她不喜歡高級餐廳。

    去了,她有必要花錢請她旅途中認識的這個無名小子嗎?明知他出不起嘛。

    沒必要。

    金少安,你是怎麼回事?像個女人似的犯疑心病。

    孟廷之所以吸引他,正因她的爽直、開朗和純真。但她是個在商場中交際慣了的女生意人,他認識她不深,還沒有機會見識她精明的另一面吧?說不定她比那些算計他會繼承多少財產的女人,還要厲害三分呢。

    少安不禁感到十分沮喪。一方面是因為假期只剩一天就要結束了。

    他和孟廷,將來回到台北是否還要再見呢?他要不要在最後一天向她吐露他的真實身份?

    後天她就要飛回台北,回去做她的平凡女記者了。孟廷無限唏噓。

    然後她明白她捨不得的,竟然不是假期即將結束,而是少安。

    回台北以後,他們就各奔前程,互不相關了。

    但是,她發覺她還想再見到他。他願不願意再見她呢?

    也許她應該在回去之前,對他說實話。

    朋友相交,貴在真誠。不是嗎?

    「孟廷,我想……」

    「少安,我想……」

    兩人相視而笑。

    「你想什麼?」

    「我……你先說你在想什麼。」

    「我……」

    說不出來。怎麼說呢?

    明天。還有明天。明天再說吧。

    「唔,我在想,時間過得好快,轉眼假期已到要結束的時候了。」

    她惋惜的語氣,給了少安無比鼓舞。

    「嗯,我也在想同一件事。我想,孟廷,明天是最後一天,我們好好吃頓飯好不好?」

    她笑。「好啊,說到吃,我最有興趣了。這次我要吃六個熱狗夾麵包,加很多很多的芥末和辣醬。台北吃不到這麼夠味的熱狗堡。」

    他被她口水要淌下來的表情逗的莞爾。

    「不,明天不吃熱狗堡。明天我請你吃飯,地點我決定,你盛裝赴約即可。」

    「要盛裝啊?」

    「對,別再穿牛仔褲,要盛裝打扮亮相。」

    「咦,嫌棄起我來了?我穿牛仔褲是為了你吔。」

    語畢,她忽覺失言。

    「對不起,少安,我的意思……我沒有……我不是……」

    少安感動莫名。

    「那麼明晚為我換點別的吧。」他溫柔地說:「穿上你最漂亮的衣裳。七點整,我去接你。」

    「不不不,你千萬不要來接我。」孟廷急忙反對。

    他皺皺眉。「明天是最後一晚了,你不能有個私人的約會嗎?」

    他如此一說,倒給了她靈感。說又一個謊的靈感。

    「正因為明天是我在這的最後一晚,他們要為我開一個送行派對,我不能不在場。」

    他失望了。「這麼說,你不能和我共進晚餐?」

    「不是的,我很樂意,但我必須從派對中溜出來,所以不要你來接。萬一他們知道我溜去赴私人約,對他們的一番盛情和熱情不好交代。」

    「原來如此。」

    少安釋懷,遂和她約在「麗池」飯店門口見。

    ****

    孟廷穿上了她還沒穿過的一件小禮服。

    黑色絲料襯得她的皮膚白皙如雪,細肩帶露出誘人的香肩,小腰身,下半身的蓬紗裙邊鑲了精緻的銀色花邊,穠纖合度,十分高雅。

    她淡淡擦了粉色口紅,怕自己顯得太艷,只帶上一副簡單的珍珠耳環。

    不曉得少安要帶她去哪裡吃飯?她這一身像要參加盛會似的,會不會太唐突?

    但他叫她盛裝,而且她是從一個盛大的派對溜出來,去赴他的約,不是嗎?

    少安見了從計程車下來的孟廷,目瞪口呆,看傻了眼。

    「我要你盛裝,不是要你如此令人驚艷呀。」他挽她進飯店,耳語。

    孟廷頓時不安起來。

    「啊,不合適嗎?我馬上回去換。」

    他微笑。「不,太合適了,沒得過火,我怕我會因嫉妒,打瞎所有盯著你的男人的眼睛。」

    「嫉妒?你嫉妒別的男人看我?哈哈哈。」

    孟廷忽然遲鈍的發現她置身在「麗池」飯店中的大廳,少安正挽著她走向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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