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貼身俏新娘(終於賴上你了)

第8頁 文 / 謝上薰

    「你眼光不好,我十七歲了。」小姑娘就怕被人說小。

    「十七也罷,十六也罷,叫我大哥不成體統,叫大叔吧!」

    「大叔?!」風蝶影詫異得雙眼發光,樂得上上下下一再打量他,嗯,真是愈看會滿意。「你憑哪一點作我大叔?一沒鬍子,二沒皺紋,小腹也沒挺出,怎能叫大叔呢?不行,不行!這一叫我可理虧了,你是最佳丈夫人選呢!」

    楚少玦聽得右腳伴上左腳——差點跌跤!

    生平第一次,他被嚇住了,被一個乳臭未乾的小姑娘的話給嚇住。

    「你瘋了!」

    「我沒瘋,我是在抬舉你呢!」

    小蝶兒興奮得兩頰紅撲撲,追不及待地想要展翅飛向他。

    「我,風蝶影向上蒼宣告:決定要跟著你!」

    他掉頭就走。他需要服兩顆寧神丹,或者找一條乾淨的河流(小溪的水不夠洗),不然乾脆開一帖啞藥強灌她喝下去,教她從此不能再胡說八道……

    最後,他什麼也沒做。

    只是不斷地提醒自已:那是一個小瘋子!無藥可救的小瘋子!

    他不曾救過她,當然更是從來也不認識她。

    很好,就這麼辦。

    他灑開大步,愈行愈遠。

    第三章

    「我有一匹小烈馬,天天騎著它,有一天我心血來潮騎著去趕集,我手裡拿著小皮鞭,我心裡正得意,不知怎麼嘩啦啦啦啦,我遇見了一個你!」歌喉不甚高明,就用嚇死人的音量來補充。「不知怎麼嘩啦啦啦啦,我遇見了一個你,哈!我遇見了一個你,哈!我遇見了一個你,哈!我……」

    「閉嘴!」

    楚少玦再也冷靜不了,恨不能將耳朵塞住。

    「原來你聽得見啊?不早說,害我唱這麼大聲,現在口好渴哦!」風蝶影倒來嗔怪他。「人家唱作俱佳,大珠小珠落玉盤,你聽見了也沒鼓掌,也不大聲叫好,害我以為你耳朵失靈,愈唱愈大聲,真是辛苦。」

    唱作俱佳?大珠小珠落玉盤?哈,她真是味著良心說瞎話!楚少玦這位堂堂君子遇見「瘋小蝶」,險些把教養拋在一邊,恨不得把她捉起來先打一頓屁股再說。

    「沒錯,你的歌喉稱得上是『大豬小豬落玉盤』——那些大豬、小豬聽見你的歌聲都情願自殺,給人吃下肚算了。」

    「阿彌陀佛,善哉!善哉!原來我的歌喉有此神奇功能,能教豬只自動奉獻性命,再也不需屠夫們動刀,那正好可減去他們殺生的罪孽。」

    楚少玦不知氣好還是笑好,天底下有人比她更會瞎扯的嗎?

    風蝶影更是得意。她一直想誘他開口,終於成功了。

    她怎會連自已歌喉不好這點自知之明都沒有呢?想當初段拂一片詩情畫意,十分羨慕神往姜夔詩裡的意境:「白作新詞韻最嬌,小紅低唱我吹蕭。曲終過盡松陵路,回首煙波十四橋。」還真個自作一曲新詞,教她低聲吟唱,他就和著調子婦唱夫隨的吹著洞簫,光是想像,就有說不盡的蕭灑快樂!結果,她初試啼聲便教他掩耳不迭,大歎「孺子不可教也」。最後,他還真把到一位名叫小紅的歌妓,一償「小紅低唱我吹蕭」的宿願,而且在她面前炫耀,分明在暗示她很差勁。那年,她十四歲,便下定決心到死都要討厭段拂!再醜再笨的男人都可以嫁,就是絕不能嫁給瞧不起老婆的男人。她年紀小小,腦筋可不糊塗,討厭段拂,絕對有理。如今,她的歌喉不也派上用場了嗎?哼哼,段拂那只笨驢竟然敢取笑她,用一種看到白癡的眼光看她,活該被她三振出局。楚少玦明顯也不欣賞她的歌聲,還說她的歌聲難聽到「大豬小豬落玉盤」,她卻絲毫不介意,因為這是事實。他沒拜託地展喉,是她自願的,他沒當她是白癡,只是點出一個事實。不似段拂拜託她時輕聲細語,最後卻無禮的拂袖而去。雖然花霞一直說她對段拂的偏見太深,但這絕對不是偏見,而是事實。風蝶影,一個有理想、有原則,並對自己的理想和原則頑固到底的小姑娘。既然她看準楚少玦是她的理想夫婿,有什麼理由不死纏到底,跟上了他呢?她怎麼想也想不出一個理由好說服自已放棄他。想得愈深,愈感覺到楚少玦真是一個幸福的男人,被她這麼癡情的小女子看到,焉能不額手稱慶!對她「愛、愛、愛不完」!

    真美的遠景,不是嗎?

    「我說楚大哥……」

    咦?人呢?

    「可惡,你竟走得老遠,」楚少玦顯然不與她「志同道合」,她不過才幻想那麼一下子,他就走得老遠,招呼都不打一個。哎,男人嘛,總是粗心大意些,不容易摸得清女人的心思,不過,沒關係,日久生「默契」,總有一天他會懂她的心。

    「楚大哥,等等我!」

    她手裡拿著小皮鞭,朝空嘎的打了一鞭,嬌口數音吆喝吆喝,真有說不出的快意。呀呵,不管他跑到天涯海角去,且看風家擒拿手,三兩下將他手到擒來。

    「我有一匹小烈馬,天天……」她又在唱了,這首歌想來已變成她的招牌歌了。

    楚少玦只有充耳不聞以保清靜。

    這丫頭真夠招搖的,買了兩串鈴當掛在馬脖子上,叮叮噹噹、叮叮噹噹,這還不夠,外加過分的魔音傳腦,簡直教人無法忽視她的存在,可以吵死人。

    這對清靜慣了的他,可說是一種酷刑。

    假若他施展輕功,不是可以把她老遠拋在後頭,教她望塵莫及嗎?話雖不錯,奈何她已知曉他的目的地是葉莊,他先行一步的結果,必然是:她囂張的直搗虎穴,大聲嚷嚷要他們交出「楚大哥」。那種畫面,不是「丟臉」兩字可以一筆帶過的。

    「……我遇見了一個你,哈!我遇見了一個你,哈!我還……」

    她是唱上癮了嗎?

    「請你不要再唱了,可以嗎?!」他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

    她大為掃興的長歎了一聲。「我很難得唱得這樣順呢!而且只為你一個人唱,你卻要我閉嘴,不嫌太殘忍了嗎?」

    這是哪門子歪論?

    「叫你閉嘴,是對你殘忍;不叫你閉嘴,卻是對我自身殘酷。」

    「那好吧!我們各退一步。我閉嘴不唱可以,但你必須補償我,帶我上葉莊,不許再把我拋在後頭。」

    楚少玦不勝駭異的對她怒視著,居然有人敢和他討價還價,還是一個姑娘?!天地倒轉了嗎?陰陽調位了嗎?現代的姑娘都是這副教男人退避三舍的德行嗎?他雖然闖蕩江湖多年,卻極少接觸女子,以至不知如何和風蝶影這種「異類」相處。

    「風姑娘……」

    「叫我小蝶吧!楚大哥。」

    他不予理會。「你家人沒告訴你男女授受不親嗎?」

    風蝶影微嘟嘴,心想:他想教我知難而退。她深呼吸,張大嘴。「我有一匹小烈馬,天天騎著它……」

    他忙掩耳。「夠了,夠了!」

    他一直以為自己是「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修養到家;他一直以為他已練得一身銅筋鐵骨刀槍不怕。呵呵,直到今日風蝶影的出現,他才訝然發現,他也有受不了的時候,也害怕著一種獨門兵器——她的歌聲。

    最可怕的暗器,最具殺傷力的兵器,他都可以令對方投降,唯獨她是不行,他沒法子把她的聲帶割下來。

    「好吧,你可以去。」人生難免無奈啊!

    她卻嘻開一張笑臉兒。「我們共乘一匹馬吧!」大方的和他分享。

    「我喜歡走路。」他不是登徒子。

    她立即跳下馬兒,和他左右相伴。「我們一塊兒走。」

    楚少玦看了她一眼,眸光深處微露讚許之色。他仍然不苟同她的行為,卻開始有點欣賞她的人生態度:可以同甘共苦。

    確實,要討厭一個率性純真的人很不容易,因為那正是人們天性中最渴望保留下來,卻往往最早失去的那一部分。

    @_^

    南北山頭多墓田,清明祭掃各紛然;紙灰飛作白蝴鑠,淚血染成紅杜鵑。

    日落狐狸眠塚上,夜歸兒女笑燈前;人生有酒須當醉,一滴何曾到九泉!

    平和冷淡的聲音將這首詩吟朗得分外現實冷酷。

    「好、好,說得真是透徹。『人生有酒須當醉,一滴何曾到九泉!』人活在世上,就當盡情享樂,做個無冕帝王,才不枉輪迴這一趟。若到死後,即使有一長列的孝子賢孫來祭拜,不管供品多麼豐盛,祭酒多麼香醇濃烈,到底仍是祭不了活人的五臟廟!所以我說,為了死後的名聲,而在生前含屈忍辱以博取*賢名*的蠢蛋,真是世上最蠢的一種人。」

    能夠發出這樣大言不慚的「高論」,放眼週遭,除了「村老虎」葉無求,找不出第二人,而他也確實做到了無冕帝王,無怪乎對高菊澗這首詩如此推崇,這使他對自己的放縱、苛刻、損人利己的行為找到了「依據」。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