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頁 文 / 席絹
如夢初醒的群眾們這才歡樂地大吼:
「沒有異議!」
「好!那麼,今年的最佳火爆配對獎是」
「季老師與羅校長!」大家齊聲高呼。
倏地,禮堂台上布幔被拉起,隱身於後台的男女因群眾的大吼而早已楞住,只能呆呆地互摟著看向黑壓壓的人群。
得獎的音樂聲響起,大家一同拍手歡呼
「等等!等一等!胡鬧!胡鬧!」副校長肥胖的身子幾乎是連滾帶爬地上台來,手上早已自備麥克風。「天哪!這真是展鋒高中創校以來最大的醜聞!羅校長、季老師,你們為人師表怎麼可以做出傷風敗俗之事?天哪!你們將展中的面子都丟光了!」
「姚進文,你在說什麼鬼話!」雖然還搞不清楚狀況,但羅校長大人向來不接受指責,跳起來先找替死鬼開刀。以下犯上,該當何罪!
「恕我直言!羅小姐,您實在沒有資格當校長,私生活如此淫亂,如何能再成為展中的表率?」想當校長已經很久的姚副校長當真是霍出去了.他相信正義公理會站在他這邊!天大的好機會呀!正好可報一口冤氣。「各位同學,本人很沉痛地在此宣佈,在理事長未歸之前,由本人代理校長一職,至於羅澄昀女士,將以待罪之身閉門思過」
「咳,副校長,我們並不認為男女相愛有什麼錯。」羅蝶起閒閒地介入副校長的高談闊論,
下邊一陣應和。
「姚進文,你好大膽子。」羅澄昀也抓來一枝麥克風:「今天是學生們快樂的日子,有話咱們星期一會議上討論。」
「不!這是何等大事!校長與老師的不倫之戀!尤其有他校的學生在,你們該給他們一個交代,否則展中今後如何立足於中部?」他得意地指著她:「你看來安分,結果竟是個風流寡婦。不守三從四德」
一記拳頭打斷他的侮辱,一記踢腿他滾了好幾圈。
前夫婦合作無間,收拾了小人後,他們很有默契地瞪向女兒,肯定不會瞪錯人。
羅蝶起依然定氣閒神:
「各位同學,基於校譽問題,他們兩人是否該給我們展中一個交代?」
「是!」
「那是當然!」各種同意聲又沸騰。
「所以,同意羅校長與季老師盡快完婚以維護校譽的人請拍手。」
當然,拍手聲幾乎震破屋頂。
「羅蝶起!」可憐的父母正在勢單力薄地大吼,可惜沒有任何效果。
「很好,各位同學,謹定於明年一月一日開國紀念日當天早上九點,於市中心的天主教堂舉行婚禮,筵席開於本禮堂,歡迎參加。為了我們的校譽,請來教堂觀禮做見證。」
「羅蝶起!你好大的膽子!」羅澄昀幾乎要撲向女兒捏死她。
季鴻範摟住她,抱怨道:「是你沒有教好!」
「喝!一定是你的基因不好!你要負責!」
季濯宇歎氣地一手勾住父親,一手勾住母親,走到羅蝶起身邊,抓過麥克風,公佈最後一個秘密:「今夜是聖誕夜,很高興我們一家四口在兩所學校師生的見證下大團圓。相信經此一夜,沒有人抵賴得了。對於我的妹妹、雙胞胎妹妹蝶起,相信聰明才智大家有目共睹,我只奉勸想與她對立,或想追求她的人三思再三思,千萬、千萬不要惹到她。以上,是季濯宇,我,的肺俯之言。現在,咱們有請即將再度結成夫婦的羅校長與季老師為我們第二階段的舞曲開舞。」
「等等!誰說我們一定要在六天後結婚的?」季鴻範認命之餘仍很不服氣地問著。
「親愛的老爸,到時你們就去問爺爺與外公就行了。」她開開心心地溜開。以免父親一時抓不住母親,讓母親來拆她成碎片。
呀!多麼美的平安夜呀!不出人命會更完美。
樂隊在她指示下再度揚起浪漫的樂聲,每一雙開心興奮的眼睛都注視著那傳奇的一對,看著他們在舞池中起舞,不久,每一對人兒也步下舞池,以他們夫妻為中心點起舞,靠近他們時都誠心地道恭喜。
休說!今年的舞會又是空前的成功,展中學生會又創造了一次傳奇。
走出大門,她立即看到扶手邊直立的高大身影。
她看著他,笑了。
他也微笑,解開大衣的扣子,向她伸展開來。
她毫不遲疑地撲入他懷中,讓他的大衣包住兩具溫暖的身軀。他緊緊摟住她。
孟觀濤湊在她耳邊低語:「去看星星,嗯?」
「可是好冷。」
「我不會讓你冷到。」他摟著她住停車場走去。
雖是寒冬,今夜星辰依然灼亮,是到大肚山看星星的好日子。
忙完了他人的故事,自己的故事也將迫不及待地展開。她抬頭看他,被他溫熱氣息所保護,陣陣心安湧上,未來雖是長久不可預測,但由此開始也不錯呀。
「蝶起!」
上車前,禮堂正門傳來四大美人的呼叫。
她回頭,卻被孟觀濤拖著大步跑開。她只好又笑又喘地在跑步中頻回頭,用力揮著沒被抓住的手,同她們道再見。
在她們呼引出更多人之前,孟觀濤已將她塞入車中,開車急駛出校門。
銀白色跑車很快地消失在夜色中,只有平安夜的樂曲依然在空氣中歡樂地奏鳴著
好一個平安夜呀棗
涼夏已過,冬天降臨,屬於展鋒學園的夏季紀事已完滿地劃下句點;而一個句點的結束,住住是個新段落的開始。
在這個專門創造傳奇的校園,必然在生生不息中紀錄下每一篇美麗的校史,讓後代學子們津津樂道。
也許有羅蝶起,也許有四大美人,也許有更多更多英雄美人被紀錄了下來棗
不信?
如果有一天你有幸進入展鋒學園,一定要到學生會做客,到時你便可以在茶香裊裊中翻閱那一篇篇史跡,欽歎著一頁頁被歌頌的傳奇。
下一段將由誰開始呢?你猜。
《全書完》
跋
預約下個故事
「我」這個故事陳述者的角度與深度,一直令我垂涎不已,偏又不敢輕易去碰觸。
我想,第一人稱的故事,除了不大能為言情小說計者所接受外,對作者本身也是個極大的挑戰。但它是個誘惑,不知其他作者是否有同感?
想告訴親愛讀友們的訊息是:下一個故事將由第一人稱來進行故事。不能接受的人千萬千萬三思而後買,可別拆了封之後大呼賠了二佰元,席絹不負任何拐騙責任的!找我哭訴的話,本人一概視若馬耳東風,搞不好偶爾還冷笑兩聲刺傷各位小小可愛的自尊心。
在我而言,每次看到以第一人稱陳述故事的小說。往往很難分開作者與主角的身份,總以為他(作者)就是在寫自已,心下總給那人貼上「自戀」的標誌,這情況大概與我生平看的第一本「我」小說的作者有關。高一時,我看華嚴的作品,很深刻地感覺到她把主角當成自己,因此每位女主角的性格皆相差不遠,甚至為了「保持形象」,在情節進行時有縛手綁腳之憾。
爾後,便極度排斥第一人稱的小說。
吸引起我高度興趣的,是早期朱若水自成一格的創作方式,那種冷冷的姿態、淡嘲的口吻,以及大量摻入一些作者對事物見解的筆法;雖然個人的顏色依然鮮明,可是卻不會令我反感,反而覺得有趣極了,因此明知作者介入太多,但我依然能將作品與作者分開聯想,把故事認真地當故事看,把主角當成主角去看。
後來,我必須承認,第一人稱絕對難免會印上作者的性格影子,但是那卻不是重要的事了!首要的,是故事本身,以及陳述方式的寫法,如何不會流於自我封閉的距離,讓翻閱者能受吸引而加入其中的情節去沉迷。而不是讓人以為他在看日記,或看一本小說。
第一人稱之難寫就是必須讓觀看者有「心有慼慼焉」的認同感。不會因為作者單一重視「我」的陳述而感到乏味。因為第三人稱的故事優點在於作者能讓讀者看到每一位角色的心理、想法,以及不同空間所發生的事物、並且故事的敘述是寬廣且客觀的。但倘若是單一人稱,讀者就只能依主角的眼去看故事進行,依主角主觀的眼去評定事物、去思考,並且自我的看法多過故事情節的進行,所以較為一般讀者所難接受。
既然知道第一人稱也許會銷售得很棗慘。可是親愛的項姊賜了我一道「免死金牌」,夾著這塊可以橫行的牌子,說什麼我也要闖它一闖!成果好不好也要試了才知道,我依然堅持非要寫一本不可的。如果不小心居然還可以賣,那,嘿嘿,以後還會再寫;不好,也就死心算了。這樣總比成天掛記在心不上不下好吧!
要精確地去說別人作品優缺點容易,反而自己要下筆才是困難之處。所以當你們看到這篇預告時,請想像X絹我正在抓發胸苦思劇情的慘樣。但願孵出來的作品是令我滿意的;只要我滿意,相信大家的接受度也不會差到那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