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頁 文 / 席絹
老了……老了……
第十章
「姓陳的,我『提醒』你,如果你敢搶走我得力的女秘書,我就要教唆乃君逃婚!」
這種類似威脅的話實在不適合在人家訂婚宴上拿出來談,不過誰叫陳頤允那小子一副不允許妻子拋頭露面的神氣狀;方箏不顧吃到一半的酒席,找了他到走廊上「聊天」,爭取自己的權益。
這老小子實在陰險,居然押著乃君訂婚,也不想想現在是什麼時代了,未婚生子又沒有什麼了不起。誰規定肚子大起來就一定要結婚的?而且把人家肚子搞大的手段實在卑鄙下流至極!
紅光滿面的準新郎永遠不可能看方箏順眼,打被她「邀請」出來後,就沒有給好臉色。
「如果我再把乃君放在你身邊,那我才是神智不清了。你不要名譽,我還得保護我妻子的聲名。」陳頤允冷淡地回應。他們陳家的女人是娶來疼的,才不會讓妻子辛苦工作,並且被上司「性騷擾」!
「放屁!你人也得到了,情也得到了。居然還死死地認定我與乃君有曖昧?我敢打賭她是處女!」
直率的話令陳頤允紅了臉,反正他從沒把方箏當女人看,所以紅潮也褪得快!
「我不會讓你再有機會調戲她!你們之間的曖昧是真是假我才不在乎,而且我更看不慣你把乃君當超人用,包辦你的食衣住行!」
方箏了悟:
「哦——你在吃醋,你不要乃君把這種溫柔放我身上,只想自己獨享?我告訴你,少作夢了!我雖然與乃君沒有同性戀的事件發生,但唯一不能否認的,我曾是乃君暗戀與情竇初開的對象!你永遠抹滅不去這一點!嫉妒死你好了!我會叫人送來一瓶醋讓你喝死!」她張狂地大笑。囂張的程度簡直像在臉上寫著「揍我呀,來揍我呀」等大字。
即使她不像個女人,但陳頤允想揍人的衝動仍因她確實是個女人而抑制住。
「夠了!要不是乃君堅持,我根本不會邀請你來!」這種女人居然是有人追的,他真為那男人感到哀悼!
「很稀罕嗎?不想請我來,我還想叫乃君逃婚咧!」反正這股氣是與他鬥上了!誰叫他想搶走她的萬能秘書,要再訓練新手很麻煩的耶!他知不知道?
「你敢!」他低吼。
「我為什麼不敢?」方箏撩起袖子準備幹架。
「好了吧!你們。」
李乃君頭疼地叫著,早知道他們一同出來不會有什麼好結局,想在她的文定筵席上鬧事還得問她允不允許呢!
「怎麼了?不舒服嗎?是不是又想吐了?」怒氣在見到未婚妻時立即消失於無形,轉為百般呵護的「孝妻」貌。
方箏在一邊說著風涼話:
「當然會不舒服,如果你真的擔心她,就不該在她肚子內下種,那麼她是連一丁點不舒服的機會也不會有了。最好的方式是你馬上去結紮,我認識幾個泌尿科的醫生……」
「夠了!」火氣又起,陳新郎倌再度噴出火焰,並且不確定自己「不打女人」的鐵律會不會破功在這個該殺千刀的女人手上。
李乃君纖手拉住未婚夫的拳頭,輕柔道:
「媽媽有話對你說,你先進去吧!」
「我們一起進去。」他才不會放未婚妻與那個男人婆獨處。
花了好一會時間,李乃君才終於說服未婚夫先進去,並且再三保證不會答應方箏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之後,陳頤允才在瞪了方箏一眼後進包廂去。
「你怎麼會愛上這種沙豬男人?」方箏偕同她走到餐廳外邊的坐椅上去談天。
「還不是你給了他機會,上回是誰眼睜睜看我被挾持去跳舞的呀?」李乃君嗔視她一眼。
「我是怕你當老處女嘛!不過上床過了也就好了,偏你們還玩著傳統的把戲。嘖!奉子成婚還洋洋自得,弄得天天害喜了吧?自討苦吃。」
李乃君嗤笑她:
「我就不相信你的風老大沒有綁你進禮堂的打算。」
「沒那麼快,他有提過婚姻,不過既然我們已確定會有一場婚禮,也就不必著急了。我現在還沒有那個心情,都怪你請產假,而且一請就請了十個月,害我忙死了!如果那傢伙妄想搶走我的助手,我會先廢了他的雙手。」方箏笑得不懷好意。
「方箏。你是不是還介意上回他引孫儷去公司的事?他知道孫儷有黑道背景,卻不知道她會專程來傷你——」李乃君想解釋上回槍擊事件,但卻無法說完。
「那件事與他無關啦。讓你們冷戰了一個月,其實也不過是我想看好戲而已,你真以為我會遷怒他呀?」如果會,她又何必按原計畫與東昇合作呢?
「沒有就好,我可不想讓寶寶還沒有出生就當了孤兒。」她低頭輕撫著平坦的小腹。
懷孕的女人就是不同,滿臉散發著聖潔的光芒,讓人肅然起敬。方箏心中一動,微皺著眉頭深思道:
「肚子中有了小孩的心情是怎樣呢?」全天下的孕婦應該都有差不多的心態吧?
「你應該也懷孕看看,那是一種好奇特的心情。你看,以前我們每個月來次月事,排出來的卵子,在沒有受精的情況下,根本就只是我們體內多餘的垃圾,代謝出體外而已,並且還得忍受每個月至少有四天不方便不舒服的經期,在沒用的卵子巧妙地成為受精卵後,突然我們女性與生俱來的麻煩一百八十度大轉變成為具有神聖育子的必要配備,足以提供給胎兒最佳的棲息環境,保護他成長到九個月半,而我這個母親的生命在這一刻與他共有。你能想像一具身體裡面住著兩個生命的感覺嗎?那是真真正正的骨血呀!如果我們以前曾經嘲笑過那些『孝子』、『孝女』的癡心父母們,現在我已能深深體會那種心境;因為日後,我也一定會傾其所有去愛我的孩子,因為孩子的身體就是我生命的另一個分身。誰能不去愛自己呢?」
「聽起來頗令人心動。好,准媽媽的感言發表完了,那麼準爸爸的心情呢?會差上一截吧?畢竟又不是他在懷胎十月。」方箏心中在評估一個計畫的可行性。她必須參考更多實例來決定做與不做,也許這就是一帖良藥,可以解決許多問題。
李乃君回想起未婚夫的欣喜若狂面孔,笑道:
「男人或許沒有機會去品嚐懷孕的滋味,但他們的狂喜並不下於女性吧!每一個生命都是奇跡,身為參與者的男人怎能無動於衷?尤其我們東方男人被古老的「香火」觀念洗腦,他們重視的心情不下於我們;再加上大肚子的不是他們,他們更會擔心得坐立不安,頤允就不止一次告訴我他寧願大肚子的是他。而且,自從他有了當父親的自覺後,他已比較能原諒他父親當年的懦弱;他父親或許膽小無能,無法面對現實,但卻永遠不會置子女於不顧,即使逃出國也是先把孩子送出去。我希望再不久,他願意帶我去見他父親,解開他與父親之間的怨恨。」
「那麼,男人也可以因為有下一代,而反省到長輩無可置疑的親情之愛嘍?」
「應該是肯定的。當他有了下一代,並無可自拔地傾瀉出他血濃於水的天性時,又怎麼還能去懷疑長輩會不愛他?」
方箏因這答案而愉悅不已,不過她能佔用乃君的時間也只能這麼多了,門口那個大步踩來的陳頤允眼中有不容錯辨的獨佔決心。
因為心情開朗且愉快,她決定不去逗這個可憐的男人了。
「幹嘛防賊似的瞪我?我不就要把老婆還給你了嗎?」方箏攤了攤手。
陳頤允低吼:
「乃君本來就是我的!」
「頤允,她是我上司耶!」李乃君低聲抗議丈夫的無禮。
上司?很快就不是了。如果他能代老婆爭取到十個月的產假,就有法子讓老婆一輩子守在家中,以他與孩子為中心。就算怕她寂寞想工作,他也會出資給她開公司,死也不會再讓妻子去與方箏這混帳攪和,送羊入虎口。
方箏在李乃君眼神制止下,決定不多說話了,從西裝內袋中掏出一個錦盒:
「乃君,送你的結婚禮物。我不太會選東西,隨便買的,你就隨便收吧!」交到她手中後,方箏心懷鬼胎,快步走向停車場,偷笑得肩膀一聳一聳的。
果然,十秒過後,遠處傳來咆哮嘶吼!
「她居然敢送你鑽戒!還要求結婚那天要戴在左手中指?除非我死,否則你一輩子也不許戴這個爛戒指!」
真小器,也不過是一枚刻著「至愛是你」的鑽戒而已,難道她必須為那原本就刻在上面的字負責嗎?方箏聳聳肩,很快地上車,心情愉悅地離開李乃君的訂婚筵席,有事得忙著哩!
方箏知道自己一向雞婆,但並不多事與自以為是,有心想為風女士與風御騁之間做個小小的改善,卻不會苦口婆心去開導任何一個人,或硬逼誰去放下身段示好。如果情況可以改善,早八百年就可以了,不會在二十八年的現在依然相敬如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