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頁 文 / 席絹
「七點半。」
「那,早安。」她湊過去,給他早安吻。
他停在她腰間的手倏然一緊,整個摟入他的胸懷之中,感受她的氣息。
「我們有在戀愛嗎?」她朱唇輕啟。
他笑:
「還不算。至少在我仍忙之時,並不算全心全意去投注一分感情的營造。」
「那你要忙到什麼時候呢?」
「等我確定最恨你的仇人是誰之後。」
她頭靠著他的肩膀:
「我知道你一直在忙我的事。但我不明白你的動機,當真有人會打一照面就愛上一個人,並且積極地投入保護工作中嗎?你又怎能確定這是值得的呢?」
「如果我正是,並且認為值得呢?」
「那我會代你祈禱你的判斷沒有錯。」
她起身拉開衣櫃,抓出她要換上的衣物,逕自往浴室走去。
「你好奇我的背景嗎?」他問。
停在浴室門口。她回頭道:
「我與你尚未熟悉到知無不言的地步,而且我從不會放縱自己的好奇心而置他人隱私權於不顧。」
「這樣的同床共枕依然不能算熟悉嗎?」
「原諒我並沒有敏感到那個地步,希望你也沒有太多的錯覺。」
將他關在浴室之外,她面對鏡子褪下皺巴巴的襯衫與西裝褲,隨著中性服飾的剝離,呈現在全身鏡前的,是一具女性軀體——
如果以男人看女人的標準而言,她是不合格的,一七三的身長,手臂與雙腿都因運動及練功而略粗,結實且有力;胸部不豐滿,腰倒算細緻;再配上她俊秀的面貌來看,這種配備顯然理所當然——如果中性面孔加上妖嬈波霸身材,大概得列為悲劇了。
什麼樣的男人會欣賞她的性格與非女性化的外貌呢?很難以想像。她的朋友向來只當她是哥兒們的。
天性而言,她並沒有一般正常女子所會有的思春懷春傾向,卻也不代表她排斥有戀情迎面而來。
有些男人——雖然只是極少數的男人,依然會用慣性的眼光來看她。在大學時期就有一位活躍的學長追了她三個月,最後作罷於她的無動於衷;爾後當然也有一些不怎麼入流的男子追求,看中她的身家或當真覺得她不錯的人都有;最慘的下場是被打斷兩根肋骨的。整個大學生涯可以說是空白的。
她太忙,忙到沒空付出感情去浪費在沒結果的戀情上,所以撩撥不起她心思的男人,打一開始就判定陣亡。受女人崇拜、接女人情書,並不代表她有同性戀傾向;其實也只不過因為好玩而已。
至於這個背景不明的風御騁,打一開始,也就是在她爛醉時就給了她安心依附的感覺,也給了她想親吻的慾望。也大概不會有意外的,這男人會是她的伴侶;只是路還很長,不急著深陷。
依她輝煌的結仇紀錄來看,大抵與他的戀情也應該不會太順利才對,如果他本身孤家寡人還好辦,但並不,他有家人;如果當真像蝶起所暗示,他有黑道背景,那麼應當也會有人來「看」她吧?
淋浴到一半,外頭突然傳來怒吼:
「你是誰?怎麼在這裡?」
哦喔!是她那個笨弟弟放暑假回家了?她飛快擦乾身體,披著一件浴袍開門出去,就見著她寶貝弟弟像只獵犬,正對欲撕成碎片的獵物低咆。
原來風御騁還沒離開她的房間,依然大刺刺地半躺在她的大床上看書——並且剛好看的是她高中時期的畢業紀念冊。
「二姊,你……你……你們……」方范幻想力過盛的大腦看到眼前的光景已推演出種種限制級的過程。
穿浴衣的方箏,房間床上有野男人……
「你幾時回來?剛才?」
「我昨晚就回來了。」方范瞪大眼,挽起衣袖有打人的架勢。身為方家長男,有保護女性的天職,沒有人可以欺負他家的女人。
方箏走過來接住他的拳頭:
「昨晚回來,今天會這麼早起?是不是老天出了岔子讓太陽打西邊出來?」
「不是!康婆婆叫我起床,去機場接大姊!我來問你要不要順便去——方箏!不許轉移我的注意力,你房間的野男人——哇!」
慘叫聲起,方范被方箏過肩摔到走廊的地毯上。
「小弟,注意你的遣辭用字,也小心保護你的骨頭。」方箏靠在門邊,淡笑道:「他叫風御騁,我僱用的人,如果我想要他替我暖床,也不用你允許。乖,去載大姊回來,別來惹我的起床氣。」甩上門後,她坐在床沿:「別亂翻我的東西。」
「對不起。但我抗拒不了。」他凝視紀念冊中屬於她的種種飛揚風采。
她定定看他:
「你這眼神彷彿你很熟悉那時的我?」
他眼中的依戀沒有掩藏。
他押手撥過她濕發,沉聲道:
「我愛慕你六年了,方箏。」
將紀念冊放回書架上,他走了出去,留下驚愕發呆的方箏任晨光映照她迷惑的臉——
方笙,典型方家美人該有的樣子。外表清麗而看來嬌弱,一如他們體弱多病的母親,不過差別在於拜習武所賜,她向來身體健康。
很難教人相信她是「華康集團」中呼風喚雨的女強人。優雅的中國式罩衫與長裙,一貫的飄逸典雅,看似不食人間煙火,哪裡會有女強人的影子?不過光由外表就可以明白何以她在別人口中是精明厲害的了。
通常正規的女強人扮相猶如一襲戰袍,與男人廝殺於商場時,別人自然會升起高度警覺,全然地不敢掉以輕心;但她不,每一次出場都嬌弱憐人,即使人人都知道她的厲害,但依然會禁不住軟下心腸失了防備,然後被殺得很慘。善用自己所擁有的一切優勢,是方笙厲害的地方。
甫一回到娘家,來不及喘口氣,順帶以大姊的姿態教訓一下與男人過夜的方箏,就被兩位不速之客的來訪弄出奇詭而火爆的場面。
那個鐘迅幾乎像是被拎來方家的貨品,而鍾適就像是個牢頭與老鴇,一臉鐵灰色地押弟弟來「傳宗接代」,活似非要親眼看他們去「辦事」一樣。
嘿……好玩。
方箏極肯定這分功勞歸她,瞧她一臉迷惑又無助的大姊看起來多惹人心憐呀?恰巧又可以躲過大姊的教訓,她好趁機溜去公司辦公。
溜出大門之前,她拐了方范一肘子,然後坐風御騁的機車前去公司了。
機車甫轉出住宅區,立即被一輛黑色跑車盯上。方箏由風御騁倏地繃緊的肌肉中感受到不尋常,轉過頭看著,並確定他們果真被跟蹤了。
奇怪,她近來有得罪什麼人嗎?
「抱緊我。」他低喝。
方箏摟緊他腰,在轉過一個回彎時,她交握的手中多了一個圓圓的小鐵球。
「等我放慢速度時,你往跑車的前車蓋丟去。」
「好。」
她沒有費事地多問。在他倏地減速時,她發揮大學時救援投手的功力,相準距離去去,正中雨刷前端。
就見得一束火光激起灰白的濃煙讓駕駛者看不到前方,直直往一根電線桿上撞去,車速終止於一道石牆上。
「不停下來捉人問嗎?」
「我們有勝算嗎?」他車速恢復悠閒狀態。
方箏嗤笑:
「如果不是你心裡有數,就是你怕他們有槍。」手臂收緊,她頭棲在他肩上,湊近他耳:「但我比較肯定的是你還想多玩幾次,陪我過這種刺激的生活。」
「是你比較想要刺激吧?」他揶揄。
她默認,笑得全然不心虛。歎了口氣:
「看來你挺習慣這種生活。」
「是。」這次他正面回應。
「你想,剛才那個是你的仇人,還是我的仇人?」如果他是黑道中人,那麼往後出現跟蹤她的人,就不能說完全是她惹來的了。
「我想,我們已很難去分彼此了。」他說得別有深意,並且也是事實。
日後的種種,她方箏與風御騁斷然是糾葛定了。
如果方箏以為早上被鍾氏兄弟一鬧過後,大姊就會忘記教訓她的事,那麼代表她把算盤打得大好了。幸好方箏沒有太樂觀。
晚上九點開完會回家,看到方笙正優雅地蜷由於沙發中看著書時,她沒有裝做沒有看見混上樓,乖乖地坐在方笙對面,伸手解下領結。
「要算什麼帳嗎?鍾氏兄弟回去了呀?」
方笙擱下書本,摘下眼鏡,歎氣道:
「想罵你都不知道該先罵哪一件事。」
「我先聲明,我沒有存心惹鍾適——」
「是他自己跑來給你惹的,是吧?」方笙代她說完。「我說過,這是我的事,你少給我插手。」
「是!明白,瞭解。請說下一樁。」
「才四個月沒見,你又被跟蹤了幾回,收到了十來封恐嚇信,有一次甚至還被打青了臉。你是怎麼搞的,仇人這麼多?而你沒報警又沒讓培良去查,你活得很煩是不?至於早上我看到的那名男子,也就是與你共度一夜的風御騁,不必看報告也可以感覺到他背景不單純,你又何苦硬要把生活弄得這麼刺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