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頁 文 / 席絹
鍾適跟了出來,將雙手收放在口袋中,怕自己一個禁不住又想摟她入懷。而。正如方笙所言,他不再有資格擁抱她。他們有過肌膚之親,但她仍是個好人家的女兒,可以與全天下她看順眼的男人上床,就是不與有婦之夫糾纏。而他,已喪失追求她的資格,也是他一再推她往別人懷抱而去她不諒解他,不會原諒他的薄情。明明兩人之間有著難以否認的情愫狂潮,但在他尚不是自由身的時候,沒有資格扯她進來一同受苦……何況感情這東西,太過深陷了反而不好……不是嗎?
他走到窗邊,與方笙並列而站,共同看向窗外。久久,才輕聲陳述一段不為人知的過往。
「在我八歲那一年,曾經絕望的與父親去計畫綁架富家太太來償還地下錢莊的債務,並且期望可以多弄一點錢來治我母親的心臟病。左思右想,腦筋動到老爺子的夫人身上。那時我們是憤世嫉俗的,因為同是有親戚淵源,境遇卻天差地遠;老爺子那種人對窮親戚根本是不屑一顧的,所以我們只好出了下下策,去綁架鍾夫人與鍾迅,心想這樣一來,敲到三百萬港幣不是問題了吧。也應該算是幸運,當天一直聯絡不到老爺子,因為他與重要幹部飛去日本洽商,至少要十天才會回來;而鍾家的其他親屬向來各自為政,不理他人死活。尤其那時我才知道鍾夫人並不受寵,然而地下錢莊的人是下等人的,要不到錢就揚言要砍死我們全家。父親與我實在不是當綁匪的料,沒人可勒索,只好放人回家。其實心中是高興的,至少沒犯下大罪。沒料到鍾夫人反而不計較我們的惡行,不僅幫我們償還了債,也付錢讓我母親治病。為了不讓老爺子察覺,她都是用自己表演所得來幫助我們。後來父親死於車禍,也是夫人一再央求老爺子,才使得我們母子被收留入鍾家。老爺子測試了我是可用之人後,便開始了嚴苛的訓練課程。若不是有夫人與鍾迅的溫情,我的母親不會愉快的安渡她最後一年的生命,吃得好,住得好,沒有貧困,沒有挨餓,而我也得到了關愛與良好的栽培。夫人臨終前最擔心的是鍾迅,她央求我照顧鍾迅,別讓老爺子扼殺了他的志趣與天份。」
「所以在鍾老爺子活在世上的一天,你就不會離開「華康」,並且堅持為鍾迅兩肋插刀到底了?」她深吐出一口氣問著,也得到了他肯定的頷首。
「即使花上你一輩子也無所謂?」她又問。
他點頭,眼中難掩痛楚。
「所以不能拖累你,我要不起你。」
方笙看向他,笑得飄忽。
「好,很好。你有一套犧牲奉獻的計畫,那是你的事;但很抱歉,我無心配合。我也有我的劇碼要上檔,咱們就各憑本事吧。」
他皺眉。
「什麼意思?」
「等著看不就知道了。」她不讓他有更多發問時間,又道:「夜深了,你走吧,我不與有未婚妻的人上床。」
他薄唇緊抿,幾乎忍不住想狠狠的摟住她或捏死她,她這麼說簡直在挑逗他對她衣著的注意力,他堅決收攝心神,往門邊走去。
「不要惹鍾迅。」他再一次說著,並且想得到她的保證。
但她並不如他意,為他打開大門,道:「我只能承諾不惹你。至於全天下未婚的男人,都有機會成為我的床伴,你沒資格反對。」
他狠狠瞪她一眼。終究什麼也沒做、也沒說的揮袖而去。怕自己一個遲疑,就會控制不了自己的身軀,摟住她狂吻難休。直到萬劫不復的深淵湮沒他的神智。
沒有回頭,所以沒看到方笙憐惜的眼神與堅決自信的面孔。
無論如何心傷,她對他依然勢在必得,不擇手段。
***因為不想擔負感情債,所以她與鍾適之間始終沒有機會進行到更深一層的情感交流,去任其波湧出應該會有的深情樂章。
如果愛情為他所敬謝不敏,那麼「方笙」這兩個字對鍾適而言,即是代表著危險。因為她是生來攪弄他自製冷靜的剋星,存心要他因抗拒而天翻地覆。
想是那麼想沒錯,堅決的心意也沒有動搖餅分毫,可是心境上的起伏卻是不由人的。否則她那會哭了大半夜,又失眠了另一個下半夜呢?
唉!眼睛紅得難看,血絲充斥,大概與她發紅的臀部一樣有得瞧。
早晨沖洗過後,浴室的全身鏡裡看到雪白肌膚裡唯一的粉紅色澤正不客氣的佔領住了她挺翹的傲人處。不會痛,但可能會紅上一天,害她今天不敢去游泳兼招蜂引蝶;笑掉人家大牙不打緊,她台灣小美人的臉要往那裡擱?臭鍾適,居然把她當小孩K,並且沒說出任何一句類似道歉的話!
幸好他老兄還懂得「使用者付費」的道理。昨夜離開前已自動去繳清砸壞電話應付的費用;可能是於心有愧吧?!連帶的也替她預繳了十天的住宿費。
男人的良心,嘖!
可是,如果方笙今日打算足不出戶,並不代表她就會得到想要的清閒。
每一本小說都一樣,只要有兩女爭一男的劇碼出現,就一定會有類似談判的場面發生。
金玉斐小姐找上門來不算意外,但方笙仍是不免訝然於凡是人類必有的共通性行為居然難脫古老的既定窠臼。多神奇呀,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不過方笙也早已料到會有對峙的一天,畢竟昨天晚宴的曖昧情況令人置疑。這金小姐假若不是死人兼白癡,就會找上門來與她「聊天」一番。
只不過挑的日子不好,方大小姐今兒個玉體違和(眼泛紅絲,臀如彌猴屁股),基本上不會端出太高雅的面貌來笑對情敵的。
也就是說,倘若今天的金小姐受到無情的冷言冷語攻擊而無力招架的話,那她最好趕緊哭著回去面對她的失敗,反省自己因何會成為炮灰一坨。
在櫃檯打電話上來通知的三十分鐘之後,方笙才姍姍而下,如果不是臨時翻到行李袋子中的墨鏡,原本她還不想下來哩。
「金小姐,我們似乎沒有約吧?」
方笙坐在金玉斐對面,招手要侍者奉來茶點與咖啡。
金玉斐恰巧也配戴了一隻名貴的墨鏡。兩兩相望,互相看不到對方的靈魂之窗,倒是可以玩起猜心的遊戲。
「你快回台灣了吧?」金玉斐掃了方笙一眼,在喝果汁之前像是不經心的問著。
「是的,再過兩天就要回台灣了。」
看來是個好對付的丫頭。怎麼著?鍾適中意的女孩竟是這種見不得世面的溫室小花嗎?
「那真是遺憾呀!我與適即將在星期五訂婚,看來是沒法子邀你參加了。」金玉斐笑得可親極了,熱絡的伸出戴白絲手套的玉手輕拍了下方笙的小手——像在拍一隻聽話的寵物那般。
「是極,的確是遺憾。」如果婚禮永不會到來就當真是無比遺憾了,到時她會奉上鮮花牲果前來金家大宅悼念的。拜託!屈屈一個無法律效力的訂婚有什麼好的?見笑死人!
方笙撐著無眠一夜的螓首等金小姐念更多經來催眠。
「適昨夜再三與我保證說與你只是兄妹之情,而且經由他的撮合,你與鍾迅的好事也即將近了。日後你們結婚時,我這個大嫂一定會送上一件大禮的,你喜歡玩歐洲呢,還是美洲?禮服款式傾向米蘭風還是巴黎風?」
我還薩克斯風咧!
「如果你想送我,我全沒意見,畢竟禮輕情意重嘛!總也算得上是祝福。」方笙好客氣的說著。
金玉斐如果不太笨,就會聽出自己正在被嘲弄中;當然她自是聽得出來,險些飆起自己的大小姐脾氣怒。但她無時不刻的謹記住自己住在香港,一舉手一投足都有人在看著,千萬不可落人笑柄。
當然,心中湧上氣怒之後,口氣也省了客套寒暄之類的虛應,直接說了:「你的意思是會與鍾迅結婚,並且不會紅杏出牆的轉而勾引我的適嗎?」她在要求承諾。
「我可沒那麼說。」方笙聳肩。
「什麼意思?」金小姐差點跳起來叫囂。
方笙微低下頭,懺悔狀十足的說著:「金小姐不是要我為你們的婚姻做背書人吧?事實上,鍾迅與我之間若有什麼好事會發生,與您無關。而鍾適會不會因你的乏味而偷我的腥……嗯!這一點其實金小姐要反省自身魅力問題,對於我無遠弗屆的魅力,在此僅獻上十二萬分的歉意,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金玉斐控制不了臉上的肌肉往橫向伸展,並且一抖一抖的律動不已,終於怒火衝破九重天,玉掌倏拍桌面,起身的同時將桌面一杯白開水狠狠的往方笙臉上潑去,一氣呵成的動作絲毫不見拖泥帶水,可見金小姐平日對使潑一事必定有所研究,並甚為拿手。
如果方笙不是受害人,恐怕會拍手叫好。她可從沒見識過真正的大小姐脾氣,能有幸見著此生已無憾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