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水戀月

第2頁 文 / 席絹

    但朱水戀硬是成了例外。她就是時下正流行的壞女子代表——美麗、難惹、也很敢——敢發火、敢做別人不敢做之事、敢勇於追愛,無視別人眼光。

    由於別人從她臉上早已讀出「難惹」的訊息,基本上是不會有人敢當她的面尋她晦氣的。所以據說她很火爆,卻難有機會親眼目睹,大概只有她週遭的好友才有「幸」看到。大多時間沒她施展的機會。

    美麗的面孔、玲瓏的身段,照理說該有一海票群下拜臣才是。但不!換句話說,就是:沒人追、沒人敢追、沒人敢追這麼一個可能很難伺候的辣佳人。

    所以,「殷華」有兩大名花:朱水戀與季曼曼。兩人的美麗各有千秋,卻是不同的待遇。朱大美人的辦公室裡涼得連夏天也不必開冷氣:而季大美人的辦公室裡可就是人潮不斷、香花糖果不絕了。

    因此,傳說兩大美人視對方為仇敵,每天上班至少要小戰幾回合才過癮,各有勝場。聽說有時還會失控到大打出手,但因大伙從未見過她們狼狽的情況,流言也就僅止於流言了。但她們皆是韓璇的「紅粉知己」

    則是眾所皆知的事。

    也難怪會鬥得這麼凶,爭風吃醋嘛。

    相較於季曼曼頗為享受眾男仕的慇勤,朱水戀根本是巴不得那些臭男人少來煩她。她樂得待在涼爽的冷宮內納涼。

    又不是花癡,這麼不挑嘴得是男人就好。她朱水戀可是有格調的美人呢。所以在異性這方面,永遠不會是她與季曼曼鬥嘴的話題。

    唉。

    她的白馬王子被搶走了,看來短時間內也搶不回來,害她好寂寞,都快成了工作狂以彌補胸口的空洞感受了。這樣下去,不小心把公司愈搞愈大還得了?

    原本她們只想以」殷華集團」來賺取生活所需而已,不料走對了商業潮流,一下子成了中大型公司,工作愈來愈多,錢賺過來反而沒空去花,多不甘心哪。

    她認為她應該休個假。對!等明天韓璇回來上班,她一定要偎在她懷中要求批准一個月的長假,當然,有韓璇作陪更好……嘻嘻嘻……

    「你在流口水耶。」一個童稚的聲音由下方傳來。

    「咳……哪有?」朱水戀趕忙抹了下唇角,才發現上當,一雙和眼開始我目標瞪。四方皆無人影,於是她往下、往下,再往下,終於看到了不知何時趴在地毯上啃蘋果的小金狼殷佑。

    「你來做什麼?怎麼來的?」它不是一向只巴著於悠不放嗎?何況她確定自己與它很不熟。

    「我目前有一點點法力可以移形換位,但最遠也只能到這裡了。因為力氣用完,等會就要請你送送回『殷園』啦。」小金狼叼著水果輕巧跳上桌子,一副很悠閒自在的樣子。

    「你有法力?因為狼王令的關係嗎?」朱水戀忍下想一腳端開它的衝動,好奇問道。

    「不是。才三分之一的令牌,只能助我跟人類溝通而已。最主要是我住在『殷園』。也許你們不知道,『殷園』被我父王下了法咒,既可保你們不受其他狼族以法力侵害,對我的法力恢復也有一點幫助。不過可惜的是法咒已用了五百年,期限快到了。到時我若沒有完全恢復法力,將會很糟糕、很糟糕。」咚地一聲,果核精準的被丟入垃圾桶內。

    「你不覺得用這麼悠閒的態度說明一件危機是很沒誠意嗎?真的還是假的呀?笨狼。」

    「我誆你做什麼?」

    「問題是你來告訴我做什麼?」朱水戀低下面孔與桌上的小金狼平視。「我可不是韓璇,對『殷族』的謎團狂熱到非解開不可;我也不是小於悠,這麼擔心你們金狼一家子的下場。去去!去煩韓璇,最好把元旭日氣到吐血,那我也許就會撥一點時間聽你講古了。」

    揮揮玉手,表明本姑娘不送。任何與俊美、優雅、飄逸無關的異性,她都不想浪費時間搭理,何況還是這毛絨絨的東西。她離童年很久了。

    「喂!你好歹也是護令使者耶,別忘了你的祖訓怎麼說的!」小金狼與她大眼瞪小眼。

    「我祖訓說:受人點滴,湧泉以報。助殷人千秋萬世,福壽無疆。好啦!我看你這尾小狼既健康又活潑,活個八百歲沒問題,傳宗接代這事兒恐怕得等你長大再說,我幫不上忙,可沒有違背祖訓哦。」

    殷佑斜睨她。

    「朱大小姐,現下是沒有,但到了年底恐怕就有了。若是中秋節當日我沒法子湊齊狼王令,那麼我就會魂飛魄散了。你大概想親眼看到殷族絕種吧?」說完,它打了個阿欠,咬來一隻椅墊鋪著,好舒服的趴上去,看來是打算午睡的樣子。

    「為什麼你的口氣讓我覺得你似乎量死生於度外?都快死了,你還睡得著、吃得下?」

    「不然該怎麼辦?」小金狼睜開一眼。

    「去找人呀!去找令牌呀!那個元旭日上輩子既是你們狼界的人,總派得上用場吧?你難不成還巴望我們這幾個號稱『護令使者』的凡人?我們一沒法力,二沒超能力,恐怕敵不過那些妖魔鬼怪。天助自助你懂不值可?快!快去自助!」說完,就要一把拎起小金狼,送它上路。嗯……從帷幕窗口飛出去肯定很威風「哎呀!「不料,沒抓到它,反倒讓它趁機一躍,準確躍上了她美美的臉,突然間,額頭感覺到一陣灼熱的疼痛,她迅速伸手要拍打開金浪,但小金狼早已逃得老遠,她只覺整個頭暈得難受。

    「我決定自己回家,再見……」無比快樂的聲調正逐漸遠去。

    「給我回來!王八蛋!看我不拆了你的骨頭熬肉骨茶才怪!」朱水戀在一陣暈眩後回過神,卻早已不見那隻狼影。

    沒關係,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它以為躲回於悠懷中她就無可奈何嗎?照樣打得它大唱滿天星,看它下次還敢不敢惹她!可惡!

    「噢!有點痛,那傢伙不會抓破我的臉了吧?該死!」低聲咒著,一邊忙著找鏡子。雖然手指的觸感告訴她她光潔的額頭沒破相,但最好還是眼見為憑來得妥當些。

    好不容易撈到一面小鏡子,她立即一照——「啊」

    第二章

    銀白的樹葉,深藍的樹幹,綿延了一山頭又一山頭,似沒個盡處,整個世界皆在這兩個顏色的基調下構築成各種繽紛。寧靜與祥和的氛圍隨著「銀鈴樹」的版圖擴張,圈圍著世間少有的淨土。

    沒有戰亂、沒有紛擾、沒有雄心勃勃的人。

    這裡是白狼族的領地,而白狼族不僅是狼界的異數,更是所有族群裡不可異議的存在。所謂的「所有族群」,上指宇宙諸神佛,下達冥、魔人各界。

    異數在於,但凡由諸多個體聚集而成的群體必定因著資質上的優劣、力氣上的強弱區分出高下,決定誰該是領導者,誰該是臣民下屬。但白狼族並不,在這個族裡,雖有資質力氣上的優劣之別,卻無身份上的尊卑之分。

    白狼族埋沒有所謂的國土、族長,唯一制定出的常規是敬老尊賢;再加上生性的與世無爭,對物質的追求並不強烈,使得他們數百年來一直得以自外於戰爭紛擾,偏安於銀鈴樹林的國度之內,潛心修行,悠遊自在。

    尊敬所有長上,愛護所有稚童,絕不侵犯別人,但也有足夠的力量保護自己不被外人欺侮。因此,當五百年前狼界陷入兵荒馬亂、群雄爭霸的亂世時,白狼族仍維持一貫的和平生活,直至今日。即使分裂的七大狼族仍互有戰事。

    當然,也不是沒人曾試圖攻佔下這片美麗樣和。

    自給自足的淨土的。當整個狼界因經年的戰亂弄得秩序大亂、生活困苦、物資短缺,誰都會垂涎唯一投救戰爭蹂躪過的安樂土。但在各自試過幾次後,全無功而返。尤其當他們察覺到白狼族的智魁一白逢朗,再度修煉出精深法力,隨便伸手便能打得千軍萬馬落花流水之後,近一百年以來,再也沒人敢上門挑釁了。

    狼界雖是分裂五百年,且持狼王令成為聯邦共主的金狼王族雖遭野心家陷害而導致滅亡,整個族也因王室崩潰而消失得無處可尋,但只要一提到白逢朗——這個曾經是金狼王殷祈倚重的大國宰,所有人仍是敬重三分。

    休說他是創造狼界盛世的功臣,以及如今用來百般追念五百年前安居樂業的真實存在之傳奇人物,光是他捨身救護護金狼王室,戰到內丹盡毀,法力全失,並以幾乎魂飛魄散的咒語設下結界,試圖挽救金狼王子,卻使得他從此失去意識一百年;若不是白狼族眾長者千鈞一髮之際收回他四散的魂魄,沉浸在「聚靈他」中,並集全族守護力量護待了他一百年,才讓他得以清醒,他早已成了冥界裡無意識的散靈體了。

    其實他大可袖手旁觀金狼族的危機,但生性中的正直磊落,使得他為金狼族戰到死亡。這樣的性情,使得他成為狼界歌頌敬重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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